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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琛
陈晓晓最后受不住章婷婷的软磨硬泡,杨雨的软硬兼施,最后十分无奈的由着章婷婷给自己化妆打扮之后,三人一行浩浩荡荡的出了女生寝室。
大学期间最主要的事情似乎永远都不会是学习,更何况,陈晓晓所在的还是中文系,于是经常会见到本系大批滞销的女生,每天最紧要的事情不是吟诗作对而是联谊找男友。
中国教育都是禁止早恋的,以至于到了大学时代,男生女生都跟疯了似的把校园当做是伊甸园到处寻找自己的亚当、夏娃,因为没有人会再在耳边喋喋不休,反倒是鼓励交往的家长占了多数。
这样的出尔反尔让许多80后学生哭笑不得,但也只好再一次努力争取做个听话的乖宝宝。
“还没到么?他们几个人?今天去是要做什么?”
“陈晓晓,刚才是谁还嚷嚷着联谊绝对吃饭睡觉重要的?谁嚷嚷着说不吃饭睡觉会死,可是不联谊却不会的?”章婷婷趾高气昂的看着刚才还雀跃不已的陈晓晓被自己“教训”得哑口无言、一副憋屈的样子多少让自己之前受创的心灵得到了些许安慰。
哼!和老娘斗!
“哎呀,好婷婷,那还不是因为我目光短浅,不如你深思熟虑嘛。你快告诉我,陈阳怎么会来联谊的呢?他不是有女朋友的么?”
“分了。”
章婷婷一边掏出镜子做最后的确认,一边轻描淡写的回答。
“分了?什么时候的事情?”陈晓晓还未张口,就听着杨雨大声嚷嚷起来,章婷婷捂着自己的耳朵狠狠瞪了对方一眼,可杨雨却是毫无自觉,只是一味的继续重复问题。
“哎呀,别吵了。你问我,我怎么会知道呢?等会儿你遇到陈阳,你就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唉,陈阳,你为什么和你女朋友分手啊?她不是长得挺好看的么?’你去问哪。”
“我这不是孤陋寡闻嘛,谁像你章婷婷这么包打听,什么都知道这么厉害呀。”
陈晓晓见杨雨一个劲的冲着自己使眼色,无奈之下也只好加入到这拍马屁的小队伍里。
“好了好了,你们再怎么谄媚,我也是坚韧不屈的。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两个人算是分手了,陈阳这个人也还算爽快,一律都把问题推到自己身上,只说是自己不好。”
“不愧是校园偶像!”
章婷婷对于陈晓晓和杨雨这种盲目的偶像崇拜嗤之以鼻,白眼翻得眼珠子几乎就要从眼眶中掉出来了,“你们这群花痴!那陈阳究竟有什么好的?长得也不算一流,个子又不是很高,唯一能看的也就是那腔调,可是腔调能当饭吃啊?”
“你不懂,有腔调当然能当饭吃了。”
“陈阳是我本家,而且唱歌有那么有腔调,长得还不错,身高差一点又怎么了?身高能当饭吃么?”
“好好好,你们有理,总之,陈阳就交给你们了,我反正只负责作陪,”见陈晓晓和章婷婷疑惑的看过来,她不由脸颊一红,多少透着点心虚,“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不跟你们两个瞎胡闹。”
“婷婷,你也就别装了,谁不知道你们家那个成天只知道打游戏啊,要是看到有好的,就趁早下手,否则晚了就没了。”
“我才不要和你同流合污呢。”
陈晓晓见这两个都有了伴的人还要来瓜分原本就已经不多的单身汉,不由在心里默默鄙视两人,外加对于自己的未来表示泪流满面。
鉴于三个女生对于桌球都不是很在行,一行人最终还是决定去KTV,到了KTV之后自然就是陈阳的天下了,在大唱了几首劲歌热曲之后彻底让原本有些尴尬的气氛烟消云散。
“要不,大家就先自我介绍一下吧,章婷婷,你负责你的室友,我负责我的朋友。”
“OK。”
“你好,我是中文系的陈晓晓。”
“我是杨雨。”
“哦,你就是那个陈晓晓啊,那怎么没把郑妍一起带来呢?”
陈晓晓脸色一僵,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我现在不和她住一个寝室,所以,她的事情不是很清楚。”
陈阳拍了一下提问人的头顶,对着陈晓晓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你好,我是陆念琛。”
“你好。”
陈晓晓有些诧异的回头,惊觉自己的身旁一直坐着个男生,而她居然到现在才发现?!她有些尴尬的打着招呼,见对方只是晃了晃手里的杯子,“喝什么?”
不由大窘,自己脑子里刚才那些光怪陆离的都是什么呀,不行不行,绝对不能胡思乱想!
陆念琛看着陈晓晓脸上的神色瞬息万变,只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是一个饮料的问题,有必要考虑得这么苦大仇深,像是自己要逼迫她喝毒药似的。
“我不会喝酒,其他都可以。麻烦你了。”
陈晓晓见对方仍旧看着自己,越发的窘迫,想了好半天才想起,对方其实只是在等自己的答案,赶忙回答。
陈晓晓并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场合,联谊这种事情她也曾经组织过,此刻她深刻的体会到,还是当组织者要好的许多,她默默在心里为自己强迫朋友去相亲的举动道歉。
她不由哀怨的抬眼看了一眼和其他男生相聊甚欢的章婷婷,可她正玩在兴头上,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而杨雨则是一早就占据了有利地形,粘着陈阳讨教歌唱技巧。
天知道,就她那个嗓子,估计唱儿歌都能走音,却偏偏一脸求学好问的模样,平日里上课的时候,教授一开口她就打呼噜的阵势完全不见了,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看得陈晓晓不由长叹了一口气。
“很无聊么,要不……”
陈晓晓刚回头看了一眼陆念琛,准备摆手说不要误会,就见陈阳站起身把话筒递了过来,陈晓晓眼睛瞪得圆圆的,心想该不会又是章婷婷陷害自己吧?就见陈阳的手臂从自己的肩膀擦过,话筒递到了身边人的手里。
“要说唱歌,还是陆念琛唱得好,来一首?”
就在陈晓晓震惊石化之际,陈阳和陆念琛已经相当默契的通过指手画脚点好了歌,陆念琛看起来沉默寡言,但实际却并不怯场,拿到话筒也不谦虚,甚至在陈阳吹捧了他之后,反倒打击起陈阳来,“那是,你这小子就一张脸能唬唬人,唱歌技巧实在还有待修炼。”
“你小子!我给你捧场,你还拆我台,看你等会儿唱砸了怎么收拾!”
伴奏声响起,所有人都回过头盯着屏幕,陈晓晓有些诧异,撇过头瞄了一眼身边的陆念琛,包厢里灯光昏暗,他只能看到对方的侧脸,明暗不清,却不知为什么透着股认真。
粤语歌?还是歌神的?
可当陆念琛的歌声响起,所有人都收回了最初的疑虑,女生们更是瞪大了眼睛怀疑自己听到的是原唱,陈晓晓更是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得不到的从来矜贵身处劣势如何不攻心计流露敬畏试探你的法规即使恶梦却仍然绮丽”,陆念琛如是唱道。
陈晓晓对于越语歌曲并不熟知,可这个曲调这个原唱却特意唱过一首国语版本的,陈晓晓却是极喜欢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陈晓晓曾经很崇拜这个词作者,她偶尔写不出文章完不成作业的时候总是会咬着笔杆听陈奕迅的歌,反复咀嚼其中的歌词她总是会疑惑,究竟是林夕天生就心思细腻敏感,还是受伤太多于是大彻大悟,到底是怎么样的经历,怎么样的一个人才能把伤痛写得如此贴切而凄美。
或许是因为灯光太昏暗,陈晓晓竟有些忘我的盯着陆念琛看,忘了转开视线,她就这样听着听着,渐渐湿了眼眶。
很久之后,陆念琛都不知道,这个看起来安安静静的女生究竟是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勇气,可以每天跟在自己身后,锲而不舍,即便是自己告诉她,自己已经有了喜欢的,并且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人。
如果他那一刻能够回头看一眼陈晓晓,一切就能被知晓。
“这年头的怪人尤其多,有和抱枕玩具结婚的,还有和卡通形象厮守一生的。有些人会对别人嗤之以鼻的东西情有独钟,对于这种类型的人,有一个称呼,‘恋物癖’,”陈晓晓似乎是坐得久了,觉得有些累,脱了脚下的恨天高,靠在座椅上伸了个懒腰,转过头眯着眼睛笑笑凌静欢,“我嘛,也是怪人,我对声音好听的人没有抵抗力,这种人统称‘恋声癖’。我以前不知道,后来对于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陆念琛做了一个总结,大概是因为自己的这个怪癖,才会脑袋一昏,就……呵呵。”
凌静欢看着陈晓晓不知是因为回忆往事喜极而泣,还是因为回想起那个陆念琛的歌声而湿润了的眼眶,伸出手把挡风玻璃前面放着的纸巾盒塞进了陈晓的怀里。
陈晓盯着凌静欢修长的指关节看了半晌,笑着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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