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谋杀的开头

作者:莫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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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〇五梗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我和她站在一起。有一个男人朝我们走过来,失望的对她说,说他曾经爱过年轻的她,因为她那时极美。若是这份美上呈现出了残酷的备受摧残,一定会比她身为年轻女人时更美。

      我代替了她回答。我说,我站在这里,以前是,现在是,自然以后也是。我既然站在了这里,那么她老归老,却不会让她老的让人心碎。

      我知道谁都会老的。那个男人怏怏的离开了。我知道世界上有人以丑为美,以美上沾染上的丑为美。可我不爱这个,美就是美,丑就是丑,怎么能够混为一谈呢?我牵着她的手回到了我们的房间,注视着她的容貌。

      这个人,曾经是一本小说里的人物。在这个时间点,在这个大厅里,在方才那个男人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已等候已久了。我长久以来渴望的,仿佛已经变成了事实,而我不会再让它产生变故。

      在我阅读那本叫做《情人》的小说的时候,我知道我喜欢的这个人,现在眼前坐在我身边的这个人,在这个时间里,原本应该正在哀叹着,哀叹着她的衰老如何雕刻她的脸,侵蚀她的身体,剥夺她最美好的年华。那个时候,正是这个时候,她其实还没有到老的年纪。我仍然以为她还年轻,即使她偶尔也会带着刻着骨子里的忧愁对视着镜子,说什么已经老了。

      但是现在,我在这里。而她,也没有露出那些情绪,只是疑惑的望着我。

      她在我眼里,永远是年轻的。她的魂魄还在,散发出我幻想中的书香。哦,她是不爱读书的,不爱读书,不爱学习,也不爱上进,所以她是代表着这本小说在我心里的具现化,但是我也爱着她。当然她和我在一起之后也改变了许多,但是也只停留在看三俗小说的地步上,但是我已经觉得很高兴了。

      她曾经是想好好念书,好好上进的。但是我来的太晚,太晚了。即使那时她还是一个少女,对她而言,却仍然已经够迟了。在这个殖民地的地方,有多少家的名门淑女对着我抛媚眼儿,她们具有着一切女人该有的魅力和技艺。但是我不爱这种。我也可以回到中国去,凭着我对那个时候的记忆去捞上一笔金,乱世才能出英雄;我也可以去欧洲,或者去那还在发展着的美国,总归可以替后代创上一笔挥霍不尽的祖业。我也可以什么都不做,我现在的财产已经够我无忧无虑的挥霍十辈子,但是我也不要这个。

      我要的只有这个女人,这个“她”。不管她是什么样,只要是她,我就爱。

      我第一次遇到她是在湄公河的轮渡上。那个时候我在这里醒来没多久,且完全没有把我身处的陌生世界和这里的一切对上号。没遇上她之前,我对这个地方深恶痛绝,我讨厌这个没有四季之分的国土,一辈子只有一种季节,一个热度,不过多了多久,时间好像都停止在变化上,即使我才刚刚从法国踏到这片土地上,也正是因为先前我在法国过的时髦生活,我才没把这一切和一本我以前看过的小说联系上。

      这里是越南。我前世身为中国人的时候,对这个地方可谓是感觉五味杂陈,总之没什么好感。这个时候越南很大一部分还是法国的殖民地,哦,这又不是一个我无法正确对待的国家。我不是没想过要回中国,但是思忖片刻,还是想再谋算些时日吧,这个时候可无论如何都算不得和平,我可不想只为了回到我的国家,就得死在那里。

      遇到她的时候,我也在湄公河的轮渡上。当然,这只是一句废话,因为她在,我也在,我们都在湄公河的轮渡上,所以我才相遇了。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我代替的是什么样的角色。

      遇到她之前,我在轮渡上发呆。我那个时候还很迷茫,心事重重。在这个异国的国度,不管是在越南人还是法国人中间,我中国人的长相都太过突出了些,特别是我还没穿着他们都以为我会穿着的最有中国特色的长袍马褂。我当然不能穿那个,穿那个在这种鬼地方只会热死人的。

      那天我穿着欧洲式的衣着,这种衣服简洁又方便,且和我曾经在现代里生活过的很像、在这里也是西贡银行人士常穿的西装。我还记得我穿的具体式样,是浅色柞绸缎的,用的是我父亲从特意从中国运来的丝绸,在这种地方,穿丝绸做的衣服,纵使只是铺个里衬,也会稍微觉得一丝凉爽。就像是我更清楚的记得我在轮渡上望见的那个我起初以为是女人,后来才发现是少女的女孩,那个我的“她”。

      轮渡上放着我的车,这是我下船之后的代步工具。我原本应该做在车里的,坐在这辆黑色的利穆新车上。这辆车我刚买没多久,这种30年代流行在法国的车,和后世的车不一样,这时的车还很笨重,司机座的露天的。其实我喜欢这个座位,但是我不能坐,因为我司机占据着。这是后来我想起来,才勉强从原文回忆出来的,但是我总归不是书里该有的角色。总之在那一天,我们注定该相遇的那一天,我从车里爬出来站在车边想呼吸一口新鲜空气,而我尽职尽守的穿着白布制服的司机仍然坐在车里,即使那实际很无聊——我不是没劝过他让他出来,只是他说,先生,我得守在这里,要不那么没有教养的家伙会划花这辆崭新的车的——在这里他显然意有所指,因为我们乘坐着的轮渡并没有门槛,什么人都有,要不然我也不会在轮渡上遇见她了。

      然后我开始思考。哦,前面我好像说过这点。嗯,我在思考。我还不敢回中国,但是那里总归是我念想着的家,生我养我,即使我换了身体换了地方,都还是我家国的地方。我不敢回去,但是我却还可以做些什么,我有钱,虽然那些还是我父亲的钱,而且从记忆里,我这父亲是独断专行到极点,因此使“我”变得忧郁懦弱,但是我现在很有把握,能够从他身上掏出那些钱来,掏出他那因为控制着殖民地广大居民不动产而产生的利润。

      这是最值钱、最容易获得的利润。因为这个,我才有底气摆出心事重重的样子,还吸着英国的纸烟,只因为本地的烟草味道太大太冲了,我没法习惯,而英国的纸烟,甚至也带着绅士的悠长。这也让我像是浪荡不羁的男人,只可惜我的中国人样子,让那些法国殖民者和越南本地人以为我是个烟鬼,充其量是很有钱的烟鬼。我不断的在心底里推算,我到底能如何,能如何以我之力,拯救我的祖国。

      然后,我终于写到我这个现在是女孩,未来是女人的她见面了。那天她穿的非同寻常,不是说有多惊艳,有多华贵,而是我再也没有,也相信在座的诸位,也不会见到有人穿着这样的打扮了。她穿着一身真丝的连衣裙,我猜这不是她的,因为和她并不合身,也有些年头,因为都磨的几近透明了,即使没有看到她藏着衣服下面的身躯,却仍然能朦朦胧胧看个大概轮廓。

      她就这么穿在身上,腰间又系了个腰带,正如一件裙子,这样一件只有女性才穿的裙子。她还带着一顶帽子。在这样太阳太大的地方,带帽子也是常用的打扮,比如说我也有一顶,是斜檐的,纯黑色,能显得我的头发更黑,眼睛也黑。但是那天我没戴,我的黑色帽子还放在我的后备箱里,因为我觉得湄公河上的湿气,足以让我觉得炎热没那么难耐。

      但是那个时候,我突然痛恨起来我没戴了,这让我眼前戴着帽子的女孩,我是说,我使她在她身后三三两两站立着的带着鲜亮花边的女式帽里突出来了,因为她戴着的是男士帽,而我是也是,而我本该陪着她的。

      这个女孩戴着一顶男式帽,平檐呢子男帽,少见的玫瑰木色,还围着一圈宽大的黑色镶边。这顶帽子使她在她母亲的真丝上衣里显得纤细的身形,一下子变得骄傲起来了,好像人都有了底气。后来我们相处的时候,她也常常戴着这顶帽子。这帽子让她像个男人似的,宽步昂胸了。

      我以为她喜欢帽子,所以后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给她买过好多顶。有很多样子的,欧洲那边正流行的女式帽,还有男人戴着的各种檐的帽子,但是她虽然戴,也只戴一下。我买给她的帽子们,还没有一顶,能够代替她那顶玫瑰木色帽子的。后来我问过这顶帽子是谁给她看买的,像是倾泻了许多意义。她迟疑的想,又说忘记了是自己买的,还是她母亲送的。然后她又补充说,大概是母亲给买的,也许连同一起的还有一双镶金带的鞋。

      她说的这双鞋,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因为她那天在湄公河的轮渡上,正是穿着这双鞋。这是一双高跟鞋,穿在她身上有些摇摇欲坠的感觉,但是她的男帽却让她的身体从根上定了起来。这双镶金带的鞋子和她身上穿着的真丝旧衣一样,都有些泛旧了,看来她很喜欢这双鞋,并且穿过很多次,金带子有的地方都脱胶了,露出里面白色凝固的胶水来。

      后来这双鞋子彻底的破了,就让她给扔了。我找人定做了一双一模一样的,照着我记忆里深刻的模样,用了真的金子做的,但是给她了两眼,只敷衍了说好看好看,却从来没有穿过一次。大概是因为这一双不是那一双吧。

      后来,我就知道了,那年她十五岁半。十五岁半是个好年纪,若是在现代,这个年纪的女孩应该还在上中学,羞羞涩涩或者娇娇俏俏,而不是在这个年纪里穿成一副非应有的打扮出现在渡船上。她还有着红铜色的长发,后来她披着给我看,我说她这长发极美,当然并不只有这点美。不过我们相遇的时候,她并没有潇潇洒洒的披着,而是扎成了两根长辫挂在身前,而发顶那里,被她掩饰在她的男式帽子里。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只是在一本书里。《情人》,玛格丽特杜拉斯所作,世界上也只有这个女人才能写出这样的女人,此刻在我眼前的这个女人。我知道这本书只是这个女作家的自传式小说,但是我此刻打量着这个无论从哪里看都和旁人不一样的少女,不是以一个看女作家童年的眼光,而是在看一个未来式的女人。

      我想,我爱上她了。世界上只有这一个的女人,再绝无第二个。

      这世界是多么巧。我从未来的中国来,醒来时在法国,嘴角叼着英国纸烟,在一个小酒吧里,有热情浪漫的舞女在台上跳舞。我茫茫然的站起又跌倒,这脑海里的记忆像是海水倒灌一样倒到了我的脑子里,然后我才知道我到了个什么年代,在什么国家,又是什么身份。

      隔着这么多,这么多的变故,我却还能来到西贡,来到这湄公河上的轮渡上。我必须得说,这是早已注定的。

      而我对她一见钟情,正如书里面那个中国男子对这个法国少女的一见钟情一般。但我不愿意把这归结于为书的安排,此刻我就确信着,这个少女,将会一直属于我。我不是那个贪慕她容颜和身体的男子,且不会遵从我父亲的命令,和素不相识的女人结婚,然后和她分手,却又凄凄惨惨的在多年之后告诉他,我还爱着他,一直都爱,比生命都爱。

      而我们之间虽然隔着那么多,因为时间和国家、思想的差距,也隔着原来在书里就有的肤色和人种的差异,我对她势在必得。她会是我的。

      因为多么巧,这个身体换了个芯,却还是从法国巴黎热热闹闹的世界里赶过来,为了给母亲奔丧,然后我乘着这湄公河上每次一班的轮渡,去我父亲已给我置办好的,在沙沥河岸上的一栋别墅。我听说那是极为漂亮的一栋别墅,位于治安很好的富人区,有着蓝琉璃的栏杆。而她呢,此时在从她母亲置办的法文学校回家,也恰恰好也在这艘轮渡上。她经常从这两地往返着。

      在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我一定是在紧紧的盯着她看的,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姑娘,因为我刚刚意识到她是一本书里的女主角。

      这个此时才十五岁半的少女,是怎么面对着我紧紧的盯视的呢?在她的眼里,我大概就像是个登徒浪子,也许并不觉得奇怪。在这个殖民地里,白人女孩子总是会被注视着,不管她到底美不美。在这个地方,本地人总觉得白人很稀奇,遇到了就会常常注视着,就好像在中国若是遇到了金发碧眼的女郎,也常常会目不转睛的注视着一样。

      她肯定已经习惯了,因为她本身也是一个漂亮的姑娘。这种漂亮不仅仅是来自于她独特的衣着,她的男式帽子,她神气又茫然的脸,更来自于她本身。这个姑娘,我刚刚一见钟情的女孩,当然具有迷人的特质。

      我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渐渐的也看到了她脸上敷的粉。她的粉大概也是用的大人的,因为太白了,而少女还用不着这样为了遮掩发黄皮肤而用的这样白的色号。我猜那是她母亲的。我还注意到在她的脸上,有一处涂抹的特别厚,像是像遮住什么不想让人看到的一样,我好奇极了,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好奇过女人刻意想隐藏的秘密,因为她们的秘密太多了,却猜也能猜的出来。

      尽管特意想考究一个女人涂的蜜粉下是什么很不礼貌,也很自讨没趣,但是我还是想看。我好奇她身上的一切,只要是她身上的,我都想知道。我不动声色的偏转了角度,使我刚好能在太阳低下看到她的脸。在太阳明晃晃的光照料下,她涂的并不是很好的粉下遮住的东西让我瞧的一干二净。

      我看到她在眼睛下面,双颊上面有一些俏皮的小雀斑,她就是为了遮住这些的,才在那个部位反反复复的涂了好几遍,却弄巧成拙了。她大概不常化妆,或者说还没上心学过。她原本就不是能对什么上心的性子。她化妆,大概只是觉得好玩,或者只是想试试她母亲的东西。不过我不确定,因为在这个年代,好多女孩,甚至比十五岁半的她还小的女孩,照样是化好妆才出来的,不管是约会还是出来玩。

      她还涂了口红。口红是暗红色的,不管是和她的年纪还是肤色都不相称,这让她显得老了些。我不知道这是她喜欢这样打扮,还是不会打扮,总之我在那个时候,是很认真的在想,要不要给她置办一间装满了恰当化妆品和不恰当化妆品的化妆间,我也可以亲手对她进行打扮。

      我继续注视着她。她一开始还不搭理我,但是紧接着,她的视线在我的司机保护着的利穆车和我身上无意露出的金怀表那流连着。她已经知道了我是有钱人,只是不知道,我是超乎了她想象的有钱人。

      老实说,当我来自这个世界里开始清点我财产的时候,我自己都大吃一惊。我在好些年后的中国已经是有钱人了,但是我那时的有钱人站在现在看,却只剩下自卑的份上了。果然殖民和灾难最让人能大肆敛财,我突然很佩服我身体的父亲了,即使他那样独断专行,容不得我说一个“不”字。

      她大胆的望着我。在知道我有钱了之后,所以愿意搭理我了吗?我知道这姑娘不是贪慕虚荣,当然,她也爱钱的,但是还没爱到那份上。不过对于这些外国女人来说,贞、操什么的本来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东西,至少不如中国少女那些重视,失去了都恨不得去死。

      而她爱钱,自然是有理由的。

      甚少有诗人或者作家,愿意为一个富有的、无忧无虑的少女的写作。不是说没有,但是确实很少。而这世界上,描述那些不幸的却美丽的少女,或者是生于乡野的少女的诗章和篇幅却实在不少。我的少女也是这样,因为贫穷和灾难能让女人更美,正如那句“要想俏,一身孝”的俗语似的。我知道,她家一家法国人千里迢迢抛弃了美好的法国生活来越南,只是想趁此机会来赚些钱。他们原本可以这样的,正如生活在越南法国区的富人。

      可惜,她的父亲死在越南,正是有力气且有希望的时候,而留下了一个母亲,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而这个可怜的母亲,只能开了一个法文学校来供应自己的孩子,原本这样的生活也能过的去的。但是这个母亲并不甘心,她不乐意这样来一次越南,更因为家里不省心的大儿子。她买了一块土地,本想以此来致富,却忘记了送礼,结果弄来一块盐碱地,每年无法耕种不说,单只养这土地、养人,还有修坝,就在不断的从她兜里掏钱,直到她破产。

      这个母亲还有一个大儿子,最爱寻欢作乐,花钱如流水,只一味的朝家里要钱;然后,这个母亲生病了,重病,只能勉强维持生机而已。于是我一见钟情的她,就只好在我注视她的时候想,这个男人是有钱的,又是中国人,说不定好糊弄些。

      我想,我得顺着这姑娘的心意。我又吸了一口烟。这英国的纸烟我其实吸不惯的。我就没吸惯过纸烟。我在现代时就爱吸烟,人家都说我是个烟痨子。我向来对这些话不承认。我是喜欢吸烟,但是我的牙齿还是白的,拿烟的手指也是白的。我要是不拿着烟,人家根本看不出来我吸烟,因为我连那些习惯性的吸烟动作,像是手指搓动之类的都没有。但是当我拿起烟时,人家只会说,这人天生就是要吸烟的,烟把式。

      我吸着还吸不习惯,但是不吸又不行的纸烟,走近了她。她站在轮渡的甲板上,若是站在船头上,我非得以为我来到了泰坦尼克号不可。我站在了她的面前,她用一种既疑惑,又早有所料的眼神注视着我,像是等了我半天,从我开始注视她开始。

      一时之间,我竟然忘记了我的好口才,不知道怎么说开场白不可。

      然后,我拿出装在我绸缎西装布兜里的新纸烟,递给她,问她吸不吸。她特别客气的拒绝了我,说不,先生。然后我没话找话说,我赞美她的相貌,夸赞她带着的镶黑宽带的帽子和她特别相称,又夸奖她穿着的镶金边的高跟鞋。这时我发现她好像对镶嵌带子的东西特别感兴趣,打定主意回去送她一些这种样式的。

      然后我开始问她,她是谁,尽管我早知道了她会说出的答案。然后我不动声色的透漏出我的情况,我说我是中国人,原来是中国东北的,只是现在中国太不安生,不得已才来了这里;我说我平时住在法国,这次是来这办事的。我还让她知道了,我原来是属于控制殖民地广大居民不动产的少数由中国人控制的金融集团中的一员。

      她的眼睛亮了,我看的出来。她装作对我平时做的事情很感兴趣的样子,而我细细的,以一种男人追求女人时的花言巧语,告诉了我平时都怎么过,早上做什么,中午做什么,晚上做了什么,而我赚钱的时候又做了什么,是怎么做的。

      她并不真的感兴趣,只是对我的钱感兴趣而已。但是我很高兴,我竟有一种优点可以帮助她了。我想,我当然可以凭着这点来得到她,救好她的母亲,救好她家的那块的盐碱地,还有帮忙看住她那无所事事只当蝗虫的大哥。我忘记在原文里,这个时候她的小哥哥还活没活着,因为那原文不是按着时间线写的,很容易让人觉得糊涂。若是她的小哥哥还活着,我更要救的。

      因为这是她唯一喜欢的,甚至喜欢他比喜欢母亲更要喜欢的小哥哥,也是她以为世界上最善良最温和的小哥哥,即使她的母亲总关注着大哥,而把他连同她一起遗忘。

      我不是在提出交易,我只是在谋求一个机会和借口而已。

      我们说了一路,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说,而她只是听着。她一直试图,用她心里以为的一个女人对男人有所需要时而采用的让人被诱惑的姿态,不时的为了不让场面太过冷淡,而嗯、啊上一声,可惜她做的只能让人发笑,因为这孩子故作大人的举止。她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听众,更不是一个合格的谈话者,再或者也不该是一个适合去追求的女人。

      她还才十五岁半,爱情还只是懵懵懂懂的东西。

      但是我对她一见钟情,因而我愿意站在她身边。

      船停在了沙沥河的河岸上。早在之前,我远远眺望,就找到了父亲给我安排的住所。那一排蓝琉璃的栏杆,实在太显眼了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我下了船,司机开着我的利穆到了岸边。她也下船了。她也住在沙沥附近。

      我请我一见钟情的对象进我的黑色小汽车,她只是犹豫了一会,就顺从的进来了。车门关上,她的脸色也随之黯淡起来。我不确定,那是因为车窗来上光线太暗的缘故,还只是因为她上了一个在一个小时之前还是陌生人的小汽车,因而感觉到倦怠与无力。我只愿意相信是前者。司机开动了汽车,我们朝不远处的,我的蓝琉璃栏杆的别墅出发。

      我没碰她,我发誓。我的女孩还太小了。她才十五岁半,身形纤细,穿在磨破了的真丝衣裙里的,里面盛着干瘪没发、育好的胸。我只是在和她说说话,说些因为不确定她会不会喜欢,所以什么话题都拿出来挨着聊的话。我们规矩的坐在这间别墅里。这别墅我也是第一次来,之前我刚刚习惯英式的房子,而这间显然掺杂了许多元素,甚至显得不伦不类,但是毫无疑问,这是用钱堆砌出来的房子。

      我们规矩的说话。像是两个人同样来到别人家里的房子做客,主人没有出来接待我们,我们两个客人就只好自己说话。先前我们坐在客厅里,我的管家,或者说是佣人——反正他是这间房子里之前的下人,我还是第一次见他,他出来给我们上了一盘点心。

      然后,她突然问,我的房间在哪里。这一点我也很疑问,我转身看向那个佣人,他点点头,带着我们过去。

      我们,我是说,我,还有她,进了我也是第一次进来的房间。

      然后,她十分自然的坐到了我的床上。这床还没有人睡过,包括我,但是她坐下的神情,好像已经睡过无数次了似的。她安然的坐着,语气甚至带着命令的对我说,她不希望我只是和她说话,她要的是我带女人来我房子里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这段对话好像提前了些。但是我没管这个。我坐到她旁边说,我从来没有带女人来过我的房子。我说的是真的,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我只带我真心喜欢的人来我的房子。

      后来我们很熟悉了,她嘲笑似的说,我大概不讨人喜欢,连邀请人都邀请不来。我笑着说,因为她们都不是你。

      因为只有你,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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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向玛格丽塔杜拉斯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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