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莫卡大二的黄昏,梦见过一只吵闹的猫头鹰,蹲在通往阶梯教室的樟树上,她停下来,和它聊了聊天气对农作物的影响,猫头鹰十分有见地,令她很惭愧。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小镇青年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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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短篇现言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3140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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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事

作者:纯白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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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十四岁时,你从我的窗前经过]
      莫卡遇见章小明的那年,还是个孩子,只有十四岁。这个年纪谈恋爱确实太早了些,但是她遇见了他。
      章小明则是另一个孩子。
      那时莫卡家住在一楼,后窗正对着外面的田野,春天时荠菜和马齿苋齐发,葱绿水嫩,摘一篮子回来,就是一碟爽口小菜。晚上,莫卡在窗前的台灯下复习功课,月考快到了,她的数学成绩不大好,得多加把劲。
      窗户半开,清风和草香扑鼻。不远处草丛簌簌地响,行人正路过,莫卡无意识地向外望去,一束强烈的手电筒光直直地照过来,她抬起手试图挡住它,刺目的光线却逼得更近了,她像照妖镜下的松鼠精,无处遁形。松鼠,她老觉得自己是这种小动物,以森林为家,酷爱囤积食物,自得其乐,挖只洞就美滋滋地过一整个冬。明明人畜无害,不过是好奇了想做做人,因此就成了逾越规矩,于是不可以。
      男孩笑了,收了手电筒,敲瞧窗,打声招呼:“哎,好用功啊!”莫卡看不大清对方的脸,但知道是章小明,他的影子投射在她的书本上,留下一小块阴影。他是她的同班同学,游手好闲,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老迟到,她和他没有太多交集,路遇时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喂,家里有小桶没有?”章小明说,“借我用一下。”
      莫卡站起身:“有。你绕到前面来,我拿给你。”
      妈妈在客厅里看电视,看到莫卡在找绿色的塑料小桶,奇怪地问了问,莫卡答:“同学想借。”拎起它就跑出去了。
      章小明站在院子外的桔树下,莫卡一出来他就又拿着手电筒照她,她嘴上说:“你讨厌啊!”心里却愉快极了。月亮明晃晃的,这才看清楚他的行头,一双棉纱手套用条绳子拴起来,随意地搭在肩头,右手拿把□□,凶恶地拿出来晃一晃,月光下,刀光一闪,这杀手却有张娃娃脸,一点儿都不可怕。他穿的是短裤,裤腿挽起,脚上趿双人字拖,接过小桶笑嘻嘻:“都出门才想起忘带桶了,都怪我妈找我说话打了个岔,我就忘了。”
      莫卡问:“什么?”
      “捉螃蟹去啊。要不你也去吧?”
      莫卡立刻就说:“好。”她当然知道,若是弄得一身污泥地跑回来,妈妈肯定会责备她。
      走了几步,章小明回头看了看:“你穿的是裙子,挺好。”
      散花镇少女莫卡内心难明所以地跟在男孩身后,短裙是嫩黄色的,凉鞋是紫色的,在家里自然不讲究,胡乱地穿衣,这身搭配不算高明,颜色犯冲,她知道。但章小明语气平淡地补充了一句:“你穿裙子挺漂亮。”松鼠女生的心就开了花,从一棵树蹦到另一棵树。
      桂花树街往西,大概走上半小时,就有一处溪流。天气热,螃蟹们会出洞乘凉,溪水只没脚踝,手电光透过清水照去,小石蟹就傻了,不懂得逃跑和隐匿,呆呆地杵在那里,等着被人捉。
      莫卡很喜欢小石蟹,她觉得它们长得像生手打的领带结,笨拙而认真,高高地举着钳子,鼓着眼睛,做出吓人的样子,却不知有双戴着手套的手轻轻一捏,就能抓获它。
      它不是对手。
      章小明沿着小溪走了半里地,欢欣鼓舞地捉了一小桶石蟹,莫卡亦步亦趋,谨慎地趟水,防止被长满青苔的石头滑倒。她帮章小明拿着小桶,他每捉到一只都冲她一笑,准确无误地扔到桶里去。看着他的笑脸,她想,哦,我原来不是松鼠,而是螃蟹呀,他一照,我就呆头呆脑束手就擒。
      她不是他的对手。

      [黑猫是会冷笑的]
      当天收获甚丰,小桶不够用,章小明也不避嫌,脱掉衬衣,袖子和下摆都打了结,将螃蟹们统统装进去,扛在肩上优哉游哉。
      “过两天拎只大桶过来,我们捉个痛快。”他将塑料小桶挑在指尖,向莫卡道别,“谢谢你啦,明天再还你!”
      他说的是“我们”。莫卡的裙子湿了,用力地拧着它,妈妈准会盘问她干什么去了,但不要紧,章小明教会她撒谎。她有个好友叫李娟娟呢,她就说是上她家请教功课去了。
      女孩子的友情,有时候会用于互相打掩护。
      电视播的是宫廷言情剧,父母在谈话。莫卡简略地说:“我去李娟娟家问题目了。”趁被识破之前,溜回房间换裙子。她一向乖,妈妈被含糊地瞒过了。
      莫卡刚坐下,章小明又来弹她的窗户:“等着吃好吃的吧,晚安!”他的身影一晃而过,哼着歌轻快地走远。莫卡怔忪地翻开日记本,飞快地写起来,她的字匆忙潦草,跌跌撞撞,她生怕遗忘,生怕遗漏,墨水染蓝了手指,她写:我喜欢隔壁家刚出生的婴儿,虽然它的脸皱巴巴的,很丑,我喜欢家里那只养了三年的鹦鹉,虽然连爸爸也不忍心剪它的舌头让它学说话,我还喜欢吃桔子,我还喜欢你,Z。
      哪怕他只是个贪玩的,没有大志向的农家少年,父母务农,春季挑着韭菜和豌豆到市集卖,夏天卖西瓜,秋天则是白萝卜,他家住在桂花树街东边的章村,竹篱笆后面的红砖瓦房里,养大黄狗,开垦了两亩地,像萧峰许诺给阿朱的幸福。
      次日刚走出小区,莫卡就遇上章小明了。他咧开嘴笑,解下书包得意地向她献宝,里头半本书都没有,只有浓郁的香味,他两指一夹,挑了最大的螃蟹给莫卡:“吃吧,我起了个大早,刚蒸好的呢。”
      书包里全是昨天晚上捉来的螃蟹,小石蟹用面粉裹了,下锅炸得金黄就能吃了,油香酥脆,毛蟹则用来清蒸,掰开来,羊脂玉般的白肉。章小明是个热心快肠的家伙,沿路都有他的熟人,碰到一个,他就停下来往人家手里塞几只,神采飞扬地解释:“我倒了一点点酒,不腥的,放心吃。”
      有人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莫卡,促狭地笑:“哎呀,好小子,跟发喜糖似的!”
      莫卡的脸腾地红了,章小明也愣了,反应过来拿螃蟹往那人手背上一划,骂道:“就你油嘴滑舌!”
      又望见那个女人了,她站在她开的杂货店门口,脚边蹲着一只黑猫。莫卡有次和它对视过,它无动于衷地瞧着她,她心里陡然升腾强烈的惧意,黑猫是诡异的生灵,它是会冷笑的,像它的主人一样,从此她对女人和猫都退避三舍。章小明显然没有她那么细的心思,见女人斜眼瞅他,就走上前,也让她尝尝鲜。莫卡在他后边,低头剥着蟹壳。
      女人客气地向章小明道谢,还是似笑非笑的神色,章小明找不到话说,仓皇道:“我得上学去了。”他在女人店里买过烟,她向来给他便宜价,讲一口悦耳的普通话,对他说:“还是学生吧,少给你算八毛。”女人的店叫三颗米,别人就管她叫阿三,阿三,这名字还不错,章小明思忖道。他不晓得身旁的女孩莫卡偷偷地给女人取了个名字叫黑猫警长,所以他也不明白踢着小石子儿走路的莫卡,怎么会扑哧笑出声。
      女孩子就是莫名其妙,他转头去看她,她恰好也悄悄地看他,四目相对,都有些赧然。两人就都不说话了,沉默地走着。一到教室,章小明又活过来了,四下分发他的螃蟹,还给班主任留了一小包。
      全班同学都被他撩拨起兴致,男生们磨拳擦掌地议论开了,女生们也嚷着要参与。章小明是个人来疯,跳上讲台拿起粉笔画了几个草图,讲解行动方案和路线,忽地瞥见语文老师腋下夹了一大摞试卷向教室走来,哧溜窜回座位。
      当晚一行十五个人在校门口集合,李娟娟也被莫卡拉到队伍里,又忐忑又兴奋地出发。每个人都带了工具,章小明将男生分组,每组含有一名女生,是重点保护对象,他警告男生们,美色比美味更重要,不得怠慢。
      怕惊动螃蟹,众人都猫着腰,压低声音说话。莫卡如愿以偿地成为章小明唯一的组员,和他配合默契,他探路,她拎着桶跟上。章小明说这回要逮些大的,提着铁锹沿着田埂巡视着,遇有小小的洞口就停下来,拔根狗尾巴草伸进洞里小心试探,抖上几抖,傻乎乎的螃蟹们无论看到什么异物都会用双螯夹住,死心眼地不肯松开,他就轻易地提溜出来,顺手往桶里一甩,从未失手。
      莫卡眼红,学着他的样,也接连逮到好几只,干劲更足了,冲附近的李娟娟挥挥手。前面又是一个洞,她两步奔去,径直将狗尾巴草使劲捅,章小明脸色一变,啪地打掉她的手,喝道:“危险!”
      第一次肌肤相亲,却无半点浪漫可言,莫卡还来不及体会,就被章小明教训了一顿:“你怎么知道你伸手碰到的,是什么东西?”她被吓住了,他才意识到说得太重了,耐心地给她讲,不是所有的洞里都是螃蟹的,圆而湿滑的一般是黄鳝洞,她刚碰到的,是圆而干的洞/口,是不能招惹的,里头有蝮蛇,只有扁而湿滑才是螃蟹洞。
      螃蟹洞都不大,章小明随身携带的□□就派上用场了,把洞口削大再去掏。莫卡越发谨小慎微,却还是被螃蟹把手给夹住了,下意识地将手一抽,顿时传来一阵钻心的痛,脸都白了。章小明也急了,一边示意她别慌,一边按着她的胳膊慢慢地往外抽,一直把螃蟹拽出洞/口,螃蟹发现大势不妙,便松开大螯往洞里逃,他沉着稳健地用另一只手按住它,轻松地逮住它扔进桶里。
      再一看莫卡的手指,鲜血直流,她不愿在章小明面前示弱,没喊过一声疼。但她的血止不住,滴滴答答地流着,章小明不假思索,抓住她的手吸着血,他的动作再自然不过,没有半分犹豫。莫卡愣住,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血总算止住,章小明放开她的手,和女孩的眼睛劈面相逢,像有什么滑过心头,他惊诧了,慌乱地错开眼神,始觉忸怩了。莫卡也是,不敢再看他,却又舍不得,用余光观察他,只能看到他翘起的衣角,再往上,是他局促的手,和不知所措的脸。
      令人窒息的沉默里,章小明头一扬,去拉莫卡的手,攥在掌心。他们就不捉螃蟹了,上了岸,并肩坐在田埂上,对着月亮说话。等李娟娟她们过来时,章小明大大方方地向众人宣布:“我恋爱了。”
      男生们就哄地围上来了,七嘴八舌地叫着要章小明请客,莫卡脸红红地拉着他的手,李娟娟向她投去询问的目光,她捕捉到了,坚定地点点头。
      蛙鸣和流水声绵延着,植物在夜色里兀自清香,月光静谧。松鼠女生找到了一颗饱满喷香的橡子,它志得意满,它坐立不安,一会儿将橡子枕在头下,一会儿将橡子抱在怀里,欢喜地闻着,欢喜地睡了。
      当爱情喷薄而来,空气里全是金黄色的暖香。

      [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每天都见面,章小明还给莫卡递纸条,他常常包上一小把瓜子仁,或是几枚糖果,一块芝麻饼,欢天喜地地穿越几排座位递来,莫卡低下头,装成在抽屉里找东西,三口两口吃完。他的字迹歪歪扭扭,写的是:好吃的人都有动手制造好吃的东西的能力,还特地标注拼音,前者念去声后者念三声。
      若干年后莫卡在大学里结识了新朋友,有个姑娘说:“想念一个人就会想给他写信。”为了这句话,莫卡将她引为知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他分明就在眼前,她还是觉得想念,想念得胸腔都要炸裂开了,想念得不懂怎么办才好,只能诉诸笔墨。她买了好多信纸,一律是素雅的底色,没有花哨的图案,她想让他最直观朴素地接收她的心意,不被任何旁支末节所影响。
      她在书本里学到过一个词,叫作柏拉图,就自作聪明地套到她和他身上。含情脉脉的十四行,温度跨越我写你读的邮路,从我手传递到你心。
      中学里谈恋爱得低调,章小明和莫卡并没有大肆声张,人总是没必要给自己添些多余的麻烦的。只有放学才会心照不宣地一起走,都是学生,手头不宽裕,周末才能奢侈地买大包零食,看场电影,可这也够了,只要天天都能看到彼此,就已经很开心。章小明最喜欢用手电筒笔直地照向天空,然后问:“莫卡你想要天天的星星和月亮吗?我顺着这道光爬上去给你摘!”
      喜欢一个人就想把星星和月亮都摘给她,是这样吗。莫卡说:“好啊,我想要初三的月牙儿,夜里就揣在口袋里照明,白天就拿它当耳环戴。”
      谈恋爱的时候,十有八九都在说废话,可是就连废话都甜蜜无比,乐此不疲,反复再三。
      莫卡家在桂花树街上,一不留神就碰到父母的熟人,在这条街他们就不牵手,一前一后地走路。莫卡自信路人都看不出她和章小明的关系,即使当场撞到父母了也不怕。但她老疑心无法躲开阿三的眼光,就算章小明到她的店里买烟,她离得远远的,都能感觉到那女人和她的猫都在看着她,笑容里有嘲讽和悲悯,或许还有别的什么,但她怯于长久地与她们对视,也就无从得知。
      阿三是异乡人,据说在大城市做过事,见过世面,攒了些钱,顺着长江沿线旅游,找了这处顺眼的城镇留下来了。她盘了一家杂货店,卖黄纸、檀香、香烟和啤酒之类。镇上的男人多半都会偷看她,暗暗想上几回,胆大的也会和她搭讪,她问一句答一句,不愿意回答的呢,就瞟瞟对方,飞个若有若无的眼风。男人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搓搓手,讪讪地走开了,背地里和人吹牛时,把她的普通话学给别人听:“啧啧,像《重庆谈判》里的胡慧中!”
      “我看更像《乌龙山剿匪记》里的四丫头……”
      阿三生得那样美,连嘴角的痣都俏皮生动,她是独身,但散花镇没人敢娶她,她看上去多少有些来路不明,她的钱更是显而易见地来路不正。散花镇的男人大多认为自己还算有点见识,既神往她,又不屑地啐道:“瞧那风尘劲,八成当过暗/娼!”
      “嘿,从/良了也说不定。”
      至于镇上的女人们呢,她们愤恨于她的美貌,但对她都抱定了红颜薄命的看法。女人嘛,说到底还是有个家,守着知冷知热的男人过日子才叫幸福,她年纪也不小了吧,准是心气高,谁都看不上,才蹉跎至今哪。她们虽然也会这么窃窃私语,偶尔指桑骂槐几声,对自家男人还是放心的。因为并无人兴奋地谈起,有谁能被她更为亲近对待,她对谁都一视同仁,她只是散花镇男人集体的意/淫/对象,得不到,才更具有吸引力。
      阿三似乎不在意生意的好坏,下午三点就关店门了,等到夜幕降临,就去电影院看场电影。她爱穿丝绸裙,风一来,裙子就贴在腿上,她蹙眉抬起腿,对着空气若无其事地踢一踢,裙子就又服帖地垂下来了。莫卡经常看见她倚着门懒洋洋地涂着指甲油,神情专注,她偏爱大红色,方形瓶圆形瓶地收集了一大堆。她的黑猫始终如一地趴在她脚边无所事事,眯缝着眼睛打盹,可莫卡老认为它不怀好意。
      早有眼尖的少年打着尖利的呼哨挤眉弄眼地闹着:“她穿的是白底儿红花内裤!”
      “还是三角的!”
      阿三开的是杂货店,若是开发廊那就太色情了。不知道她的漫不经心是不是刻意,但总之,杂货店女老板阿三比发廊妹是诱惑人多了。她大约听见少年们的议论了,不以为意地拢拢头发,拽过一只篮子剥起菱角。散花镇出产的大菱角脆生生白嫩嫩,她的指甲鲜红,色彩对比触目惊心,却自有诡秘妖艳的味道,她不端庄,但她就是让人不敢唐突。
      小镇少年谈恋爱并没有太多可去之处,下河摸鱼捞虾,在池塘边聊天,打水漂。每到周末,莫卡就借口到李娟娟家做功课,溜出来和章小明看电影。买薯片虾条话梅和两瓶水,中间间隔几个路人,钻进黑漆漆的电影院,再悄无声息地会合。
      《半支烟》的海报招展着,主演谢霆锋和舒淇的名字格外醒目,吸引了不少人买票。但看到半途才觉察主角是曾志伟,根本不是电影院渲染的那样,是小谢和淇美人的爱恨纠葛。章小明心不在焉直打呵欠,只有陈慧琳和舒淇出场时才多看几眼。莫卡却极投入,剧中的曾志伟身上有种悲怆的力不从心,她无法感同身受,仍然深深被感染。她是喜欢有江湖气的人的,无论是落拓的下山豹,还是她的男孩,他们卤莽,斗恨,冲动,他们像孩子一样脆弱。
      这成为她的情结,日后她不管再遇见多少男孩,她总会不由自主地撇开温文有礼的那些。章小明是她的魇,就像阿南是下山豹长达三十年的念想。虽然在看这部电影的当时,她懵懂未明,尚看不到她和他终将陌路的命运。
      邓丽君的情歌应景地响起时,莫卡哭了。《半支烟》是个哀愁的故事,女孩的心被钝重地打动了。“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章小明粗枝大叶,不解其中味,莫卡一哭,他就慌了神,低声哄着,用手背给她拭泪。莫卡停不了地哭着,章小明一急,俯身亲她,手探/进她的衬衫,莫卡浑身一激灵,用力挣脱他。
      每回看电影时章小明都会这样,从一本正经到一肚子坏水,说实话,她觉得他很陌生,也很可怕。她反感他这么做,也说过他好几次,他诺诺地应着,叫他发誓他就发誓,叫他学狗叫他就学狗叫,但下一回,他又动手动脚了,跟电影里的恶少流氓没两样。
      她不知道男孩委屈得很,她也不知道后排有人将这一幕全然收入眼底。
      电影看完,章小明悻悻地拉着莫卡的手,出了电影院才告别。莫卡回家了,他无精打采地在桂花树街上踱着,被情/欲折磨得慌慌张张,就去买了包烟,给他找零钱时,阿三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他没留意,蹲在路边吞云吐雾,他喜欢莫卡,所以想和她那个,没什么不对吧,她为什么反应这样大?
      莫卡回到家,妈妈在叠衣服,将爸爸长裤的裤/裆处细心地抚平,大力地抖几下,她就又脸红了,好在妈妈没发现,头也不抬地说:“你爸下个月就调到市里工作了,市里的教学质量要好些,你未必跟得上进度,不如转过去再读一遍初三吧,到时中考也比别人准备充分些。”
      莫卡没好气:“我才不当留级生呢,我照样在散花念初三,再勤奋些就是了,我要直考到市里念高中。”她不想离开散花镇,她不想和章小明分开。
      “那晚上爸爸回来再说。”
      《半支烟》仍让莫卡心潮难平,她又摊开日记书写着。章小明十六岁的时候没能遇见眉目如画英气利落的女警陈慧琳,或者红唇卷发眼神凄艳的香烟女子舒淇。他的女朋友不过是素淡单薄学业平平的初三女生莫卡,不晓得他是否会觉得遗憾?
      当夜,那男孩没有前来敲她的窗户。她关掉台灯,趴在书桌前发呆,爸爸说了,遵从她的决定,让她自己多多努力,考上市里的高中。这会儿初三才开学呢,也就是说,她还有大半年的时间给自己和章小明,他成绩不好,她得多鞭策他,鼓励他,她想好了,明天一早就要规定他认真听讲,多做习题。她默念着,愿为双鸿鹄,振翅起高飞,想了想,又念了几遍,平添了几分勇气。

      [別人的滂沱快乐滴在我肩头是不快乐的]
      对十六岁的男孩来说,送女朋友回家不见得比看球赛更重要,因此章小明没有如约轻敲莫卡的窗,向她道声晚安。但如果,他的失约,是为着另外的事情呢。
      莫卡是到流言四起时,才知道章小明果真是有遗憾的,她不是陈慧琳,也不是舒淇,但阿三是。货真价实,她是。她像陈慧琳那样不苟言笑,像舒淇那样欲说还休,她是令毛头小子方寸大乱的温柔乡,风流夜。
      章小明每天都和莫卡呆在一起,递纸条,送小零食,送她回家,看起来和从前一模一样。但莫卡隐隐感到他变了,他看她的眼神闪躲了,她勾勒和他双双考到市里读书的蓝图时,他就搪塞她,心猿意马装模作样地哗啦啦地翻书,他变了。她问他到底是怎么了,他嬉皮笑脸,身在曹营心在汉地和她周旋。她徒劳地看着,日记本里触目惊心的问号划得力透纸背,刷刷好几页都是。
      李娟娟欲言又止地凑过来时,莫卡正焦灼地在草稿纸上乱画。李娟娟看着她写一个章字,涂掉,再写个小字,又涂掉,终于忍不住了:“莫卡,我有话说。”
      莫卡在章小明逃课的那个下午得知了,她的男孩和别人有染,她不愿相信,但李娟娟告诉她,男生们都在暗地里嚷嚷要他传授经验,连镇上的男人们都想知道独占花魁的臭小子到底是谁。“好像还是个学生哪,阿三可真是老牛吃嫩草,哈哈。”他们都说。
      闲言碎语织成一张网,兜头罩下。莫卡联想起章小明一系列反常的行为,心一紧。她回过头,章小明的座位空着,半个月内,他连续逃了好多节课了,她追问过他,他说打电动游戏去了,她恼火地让他将功补过,他就唯唯诺诺地一目十行地看书。
      李娟娟见好友快哭了,忙不迭地说:“说不定是他们乱说,你别往心里去,和他好好谈谈……”莫卡听不下去了,推开书,仓促道,“你帮我向老师请个假。”
      她跑得都快飞起来了,险险被绊倒,李娟娟后悔万分,自己的嘴怎么就这么碎又这么快呢,换作是自己,肯定承受不了,应该给她打个预防针的,有个过度,大概会好点。她七上八下地想,她是去找章小明了吗,但愿她什么都看不见。
      多年后莫卡才会懂,在有些事面前,求知欲不可太强,忽略它,可能是唯一的途径。然而她依然被迫站到了真相面前,或迟或早,她都将看到。看到她的男孩和那个女人纠缠,就在三颗米狭小的店堂里。
      阿三的店没开门,窗户紧闭,她来回了好几趟,才找到后门所在,透过门缝向里张望。她也不知是哪儿来的力量,她得搞清楚,一究到底。接着,她就被眼睛伤害得彻底了。她看到了。
      黑猫支棱起耳朵,莫卡打了个冷颤,她疑心它正和她对视,用它一贯嘲讽的眼睛。她猝不及防地离开那扇门,无风不起浪,他们说的,竟是真的。
      是真的。她捉/奸在床,证据确凿。可是,什么是奸/情呢,床上的那两个人,郎未娶卿未嫁,而她莫卡,是不相干的人。她觉得自己是个大傻瓜,傻得蔚为大观。她为自己成为偷窥者所羞耻,她的爱情更让她觉得羞耻,羞耻得无人诉说,无可诉说,只能闷头回家,倒头就睡。
      她恨。
      莫卡熬到爸爸下班,主动说:“爸,我现在就想转学。”
      父母都怔住,妈妈发觉她哭了,问她怎么了,她再也撑不下去,放声大哭,她说:“妈,我被人欺负了。”
      她是被侮辱了,被损害了。妈妈却以为是她和同学发生了小摩擦小矛盾,拍着她的背嗔怪:“好好好,都这么大人了,还哭,羞不羞啊。”
      莫卡转向爸爸,半撒娇半央求:“爸,你明天给我办转学手续好不好?”
      她不想呆在散花了,半点不想。
      父母认为她在闹小孩子脾气,前些日子还信誓旦旦要考到市里去呢,怎么说变就变了呢?但这世界上什么事情是一成不变的?前些日子章小明也信誓旦旦要和她双宿双飞呢,结果他不过是和别人宿,再敷衍地许诺要和她飞。
      莫卡坚持:“爸,散花不是个好的环境,我打听过,去年中考,散花中学的第二名都没能考到市里呢。我现在在班里也只能排到十几名,还只剩几个月了,我怕……我想通了,转到市里读书,才是利大于弊。”
      她说得头头是道,爸爸赞许不已:“好,我尽快和市一中那边联系一下,妈妈哪天抽空到你们学校去办转学事项吧。”
      妈妈隐约猜到女儿在难过,但十四岁的孩子,能有什么大不了的?过两三天,她就又活蹦乱跳了,女孩子嘛,就是心眼小。妈妈不能体会,莫卡经历的是,摧毁。
      十四岁初恋坍塌的摧毁,轰然作响。妈妈也有过十四岁,但妈妈有过十四岁的爱情吗,莫卡好想知道。妈妈是怎么面对的呢,会像自己这么没用,遇事只会逃吗。
      莫卡连上学都不愿意去,但妈妈说,在办转学手续之前无故旷课会影响教师对她的观感,意义不大,她就只好磨磨蹭蹭地去了。真没面子啊,又不是她干了坏事,羞愧的居然是她。
      章小明又迟到了,上午第二节课快要结束时才从后门溜进来,刚坐下就包了两块巧克力传给莫卡。看着纸团上歪歪扭扭的“给莫卡,谢谢”的字迹,莫卡再也不能如常地感到甜蜜和幸福,她很恼怒。他到底是怎么一个人呢?他瞒着她和别人交/缠,转头再来向她示好?他真无耻。
      她回想起和他交往的点滴,想起被她逮到的傻螃蟹,它们用双螯夹住的,它们为之丧命的,是一根狗尾巴草而已。人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但死在狗尾巴草下,又算什么呢?她真不想承认,她爱的人,肮脏丑陋。
      但她逼自己正视,她把纸团潦草一揉,扔进角落里的垃圾桶,章小明伸长脖子看着,一下课就来敲莫卡的课桌:“哎,哎……”
      莫卡不想理会他,眼睛盯着书,闷声道:“我都看见了。”
      章小明笑不出来了,他默默地在她旁边站了一会儿,默默地转身走了。他没有急急地向她解释,没有否认,没有辩驳,他走了。
      莫卡心里咯噔,他的表现在她预料之外,她不曾抬头,也就不知道他是否有过羞惭和抱歉,但是……即便如此,她就会立即原谅他吗。
      之后章小明和莫卡行同陌路,转学在即,莫卡无心向学,终日和李娟娟腻着,却没有太多话要说,好朋友相对坐着,看大量童话和青春读物,不时碰碰对方,吃上几块饼干。那件事令人尴尬,她们学不会坦白交流,只得刻意不提,再说又能交流什么呢,不论李娟娟是同仇敌忾地骂章小明,还是劝她不必太介怀,都是不妥当。
      章小明,我就这般不值得你出言挽留吗。那好吧,我索性离得再远些,不让你找到,你后悔了也找不到。
      你会不会后悔呢。你后悔了会不会找我呢。很多很多年后,你是不是偶然想起我呢,想起我时,你是什么心情呢。
      你不会想我吧。阿三比我优越太多。我自卑呢。我自卑了也不告诉你。
      就要离开散花镇了,临行前,莫卡独自去了溪边。入秋了,溪水很凉,她浑然不觉,无意识地走着,脚趾忽然触到一个硬东西,原来是一只傻螃蟹正把螯露在洞外呼呼睡大觉呢。莫卡蹲下来逗它玩,捏住它的螯,螃蟹被惊醒了,拼命往洞里钻,她捏着它不肯放手,僵持了几秒钟,莫卡只听到喀嚓的声音,像掰断小树枝似的声音,手里一轻。待她回过神,发现手里中剩下一只螯,螃蟹逃了。
      夜色深浓,她不曾发觉男孩独坐在岸边。好多天了,他无法启齿向她道歉,他丢尽了她的脸,他都觉得自己实在很该死,他中了阿三的蛊,他又怕又想要,心惊肉跳地明白这样不好,他才发现,莫卡才会让他安心,他天天推敲来推敲去,想找个最恰当的时机和方式,慎重地向她承认错误,想得头痛欲裂也找不到妥善处理的法子,比方说,她近在咫尺,他却怯弱地隐在暗影里。
      他不知道她就要走了,他再无法挽回。
      她不走,他就能挽回吗?
      莫卡难过地捏着蟹螯回了家,她吃螃蟹的时候还不觉得心理不适应,此刻只有一只螯,竟让她悲从中来,她摔了一跤都会疼,螃蟹残疾了怎么办呢,它一定好疼。爸爸笑话她:“傻瓜,螃蟹没有了螯还能再长出来,它要是不舍去它的螯能死里逃生吗?”
      莫卡问:“和原来一样吗?”
      “比原来小,螃蟹都是有很强的再生能力的。”
      螃蟹都懂得断螯求生,她呢。莫卡打起精神收拾行李,她要走了,他知道吗?他再没和她说过话,他知道她嫉妒那个女人吗?他们知道她的怨恨吗?
      莫卡和爸爸等车时,在路边摊吃了豆浆和油条,桂花树街人来人往,是她十四年来熟悉的景象。书中的小镇是明朗的,没有私/密的,处处皆佳话,义仆救主,云英未嫁的廿九美人在等待出征的归人,学堂先生的衣衫晴好如蓝天,锡店老板的二儿子是革命青年,甚至连风尘女酬落难恩客——都值得朗朗传诵,不似她所目睹的那么不洁。
      莫卡心事重重地喝豆浆,把所有能想得到的恶毒字眼都加诸在阿三和章小明身上。阿三的店又开了,她倚在门边剥莲子,黑猫咧了咧嘴,啊,它肯定是在冷笑,莫卡确定。她猛地动了气,心火腾地烧着,推开碗,慢悠悠地晃过去,对准黑猫就是一脚。
      黑猫被她踢得一个趔趄,她趁胜追击,黑猫狼狈地打个滚,夹着尾巴跑了。莫卡见惯了散花镇的女人们掐架,披头散发,跳脚大骂,又撕又咬,要多难看就多难看,她不要像她们。可她怎么办呢,她竟然只能和一只猫过不去,很久很久后,她知道有个说法叫虐/待动物,会遭人谴责,但十四岁时,她无心顾及,她就是想挑事,冲着冷眼瞧着她的猫。它是她的心魔,先对付了再说。
      自始至终,阿三都轻描淡写地看着。莫卡泄了气,她能怎样呢,她从小生长的小镇,是个荒唐的地方,盛产畸/恋,奇情,鬼故事和貌美如花的是非女人,镇上大多男人都对她想入非非,章小明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莫卡系紧了鞋带,向爸爸跑去,该走了,散花镇。她不要它了,统统的,都不要。
      黑猫鬼鬼祟祟地蹭到阿三的脚边,她把它抱起,眯着眼注视着莫卡的背影。小姑娘在撒野,当着她的面踢她的猫,是想示威吗?她不明白小姑娘嫉恨着她,小男朋友舍弃她,奔向她,是说明阿三才是更美更好的所在吧。莫卡嫉恨她。
      女人的内心世界都是幽微莫辨的。莫卡同样不明白,阿三羡慕过她,男孩和她的爱情欢喜热烈,哪怕是隐匿在桂花树街的人群里,隔着熙攘和嘈杂,他们都会向彼此眺望,绽放最灿烂的笑脸,浓情蜜意像奶油,甜香可口。她缄默无言,然而她嫉妒。尤其是在电影院里,每一次她都坐在他们的后排,她嫉妒。
      极年轻极年轻的时候,她仿佛也是有过爱情的,后来呢,她忘了。她不记得了。初恋的男孩面容早已模糊,她用力地想,迟疑地回忆……他孔武有力,常常逗她笑,他攒钱给她买小零食,巴巴地堆在她面前,看着她吃下去就高高兴兴,对了他是娃娃脸,是个快活的农家少年,赤脚走在田埂上,裤腿上还沾着泥巴。
      她日复一日地勾勒,比照,赫然发现,旧事与章小明全然重叠了。他喜欢她,她看得出来,他不敢喜欢她,她也看得出来。他可能一辈子都不敢主动招惹她,但若是她主动,他就招架不住了。

      [every night is not night enough]
      后来的事情乏善可陈,莫卡念高中,考大学,读研。她离开散花镇的第三年,妈妈也调到市里,她回去过一次,协助父母变卖房产,搬家。小镇的风景照旧,但三颗米杂货店改成一家租书铺子,听老板说,阿三去年离开了,以非常低的价格将她的店转手给他,朋友们都夸他运气好,捞着了一个大便宜。
      “那女人……啧啧……那女人……”老板的言语真惋惜。惋惜什么呢?她莫名其妙地搬到散花镇,莫名其妙地走了,像《聊斋》里的狐狸精,摄人心魄,空余回音。
      镇里的建筑物一如既往,所谓变迁,大抵是和人有关的。李娟娟没考上高中,到南方打工去了,当年的同学要么回乡务农,要么做起了小本生意,有人说起,章小明承包了他家后山的一大块地,种了桑树养了蚕,发了一笔财。发了财了人都警觉,他就养了一条皮毛油光水滑的黑贝看家护院,还引进了母狗,产下一窝小崽子,威风凛凛。
      莫卡拿了两百块钱,打发小表弟到章家买了一只纯黑的小母狗带回市里,给她取名为小默,周末的傍晚带它出去散步,无数路人都认定它其实是狼。狼也好狗也罢,反正它和莫卡很亲,会钻圈,会逮耗子,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能吃肉。
      莫卡大二的黄昏,梦见过一只吵闹的猫头鹰,蹲在通往阶梯教室的樟树上,她停下来,和它聊了聊天气对农作物的影响,猫头鹰十分有见地,令她很惭愧。醒来的时候,英文教师给同学们放了《毕业生》的片段,她说《The Sound Of Silence》是首经典的歌。
      男同学看得亢奋无比,总结剧情时把教师气得够戗:“就是个小处/男被老女人引诱的故事嘛,最后他玩腻了。”意犹未尽地继续道,“这个故事教育我们,放野火嘛,一点着就赶紧撤,不然被逮着要罚款,万一熏出一只老虎或是饿狼,就糟了。”
      莫卡又睡过去了。在似曾相识的场景里,她不自在。司空见惯的事情,被她遭逢,就是巨变,她不想多听。
      卧谈会上室友们会追忆初恋,但她说不出口,她的初恋只与丑闻相关,并且没有被深爱过,就已被辜负成疾。下铺的女生说,希望点场大火烧灭初恋回忆。也许她的初恋对象能够在灰烬里成为一枚舍利子吧,晶莹剔透价值连城。而莫卡却只闻见腐朽的尸/臭气味,收获爱情的余灰。章小明给了她不堪的感受,她便刻薄了他。
      这些年来,看到活力四射的,贪玩的聪明男孩她会关注,也会打听一二,但不肯走近。她喜欢的男孩是同一款,但再不能是他。他知道她还记得他吗,她紧张时会攥紧拳头,被他约出去的那天她在求证相似三角形,刚添了两条辅助线,小卖部的话梅一块二一袋,团支部书记让他帮忙捉只小麻雀给她养。
      莫卡再没谈过恋爱。爱情开始得太早,她没有学会怎样才可以让自己不那么痛,她没有经验,也不知道向谁话说从头。所以她就独自痛了好久——好多年。直到她认识季远知。
      季远知养的是可卡,莫卡老看到他出来溜狗,和小女儿坐在街心公园的花坛上吃面包,给她读童话,她在旁边听过好几次。季和她住同一片小区,是个中产阶级,有房有车有公司,但他给女儿讲《小王子》,那样温柔宁静又忧伤的故事。
      这是个慈爱的父亲。
      小默和可卡熟了,一见面就扑向对方,碰碰爪子,勾肩搭背地闹着。莫卡就笑着看它们嬉戏,听一听季讲的童话。季会朝她点头示意,她也会带巧克力派,漫画书,彩色铅笔之类的和他的小女儿分享,小姑娘很喜欢她。
      季给女儿讲格林童话里《松鼠的故事》的傍晚,天色暗沉,莫卡玩着钥匙扣,情绪低落。离开散花镇后,每个夏天她仿佛都能闻见故乡的味道,大概是小时候阵雨来临前蜻蜓低飞,植物疯长的速度太过浓烈,荒野上盛开着野花,气息辛辣,无端地叫人觉得焦虑,很期待一场又响又香的暴雨,又害怕它结束。她无法描述她的心情,深吸一口气,正听到季对女儿讲:“在你出生之前,爸爸养过小松鼠……松鼠和橡树是有协议的呢,它埋藏四个左右的橡子之后,就会善意地忘记原先埋藏的预备吃掉的橡子。”莫卡攥紧钥匙扣,有的事解决不了的话,就学会克服吧。她得原谅那些爱所无法原谅的。
      雷声轰隆,阵雨就快下了,季朝她看了看:“回家是来不及了,到仙踪林喝点热可可避避雨吧。”小姑娘来拉莫卡的手,她喜欢这个姐姐,自从妈妈过世后,她很少再觉得哪个女人合她的眼缘了,莫卡时时流露出很惊惶的神色,和每一个处心积虑接近爸爸的女人都不同,她们攻击力十足,但莫卡像只惊弓之鸟,她不是猎人。她不是想捕获爸爸财产和地位的猎人。
      莫卡在二十四岁的春天嫁给了季,他年长她十几岁,但她不在意。她喜欢他,他懂得太多,但他和她聊天,只给她讲有意思的,她老笑成烂泥。不管他讲什么故事,他都会这样开始:“在你出生之前……”她乐意和这个以传播传说的口吻同她说话的人结婚。在章小明那里,她只能当螃蟹,但她更愿意自己自在些,快乐,热爱粮食和家,看到喜欢的,就想往窝里拖,像松鼠。
      她想要的舒适安全,季可以带给她。而他从不知道,在莫卡出生之前,而他正年轻的时日,他赤脚走在乡间小径,下河摸鱼,爬树偷桃的经历,约等于章小明现在的村落里,孩童们仍乐此不疲的把戏,玩得满身泥浆地回家,父母顶多笑骂两句。
      章小明也是个好脾气的父亲吧,儿子提条蟮鱼回来,他拍拍他的头,当着儿子的面把它做成香辣的菜。若是只逮到小虾小鱼,儿子耷拉着脑袋不开心,他照样眉飞色舞地熬锅清汤,招呼他尝鲜。
      她十四岁的时候,幻想过和他有这样的家庭,她是他贤惠的妻,住在安详的村庄,洗手做羹汤,在灯下补衣裳。
      都是上个世纪的事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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