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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合
男人脱下长衫后,林仙儿才看到他的腕子上竟有一对子母龙凤环。
她不禁又去看站在后位的剑客:他的年岁与阿飞相若,神情却很不同,他的眼神死灰一片,仿佛真的是个死人。
林仙儿暗自点头:使用龙凤双环的男人、冷酷的左手剑客,她已猜出这两个人是谁。只是她心中难免怪异他们怎么会出现在保定城中。
她明明记得电视剧中上官金虹、荆无命出场时林仙儿早已死了两三年了……啊呸呸呸,耽美大神一定要保佑她林仙儿长命百岁!
上官金虹却竟是来找她的!
“你是林仙儿?”上官金虹出声问道。
“是。”林仙儿回答得十分老实,在这样的武林高手面前,她一向老实乖巧。
“泰安钱柜、万福酒家、九路当铺幕后的大老板是不是你?”
“是。”
“除此以外,你还有多少生意?”
“十三家酒楼、九家绸缎铺、三家赌坊……兴云庄大半的产业都已归入我的名下,与首富花家也有一些往来。”
“你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做到了这一切?”
“准确地说是两个月又二十二天。”
“好,我已觉得没有白来。”上官金虹说这番话时神情却并没有变化。
林仙儿却已经知道上官金虹为何要来找她,她不禁嫣然一笑:“你来……是想要我的钱,还是我的人?”
“钱要,人也要!”
“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这时上官金虹才正眼看向她,“你想要什么好处?”
林仙儿笑了笑,青葱似的指尖轻轻地点了一下他身后的剑客:“我要他。”
上官金虹却直言拒绝:“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唯独他不行!”
“借我用一下也不行吗?”林仙儿皱起了小脸,“我想杀一个人,可是他的兄弟太讨厌了,我怕他找我报仇!”
上官金虹凝望她许久,才道:“你要杀龙啸云,却怕李寻欢?”
“是。”林仙儿挽了挽耳边的碎发,“我知道上官帮主是绝对不会怕一个李寻欢的。”
上官金虹再次看了她许久,才微微颔首:“你想什么时候动手?”
“现在还不急。”林仙儿甜甜一笑,媚眼直勾勾地朝阴影处瞧,可惜荆无命虽然年少青春,却一点也不为她所动,真正是死人一个令人讨厌!
林仙儿不禁想到阿飞,两相比较之下阿飞就显得可爱许多,至少逗弄他时还能引来恼怒的一瞪。
兴云庄的大厅内灯火辉煌,持剑的少年正怒目而视。他的脸上、腿上都有伤,若不是有金丝甲护着,恐怕受的伤还不止这一些。
他虽身有数伤,四周更有许多敌人虎视眈眈,但眼中求胜的火焰却没有熄灭,非但没有熄灭,反而燃烧得更炽烈!
几番较量之下他并没有输,也绝不能输——地上躺着的八具尸体已足够让在场的奸险之徒对他心生畏惧。
可是,他虽没有输,想要赢,想要带走李寻欢,却也绝不容易!
半夜时,李寻欢本是去追击梅花盗的,却不想反被庄中的“群豪”诬作梅花盗抓了起来,甚至还被点住了七处要穴,连动弹一下都不能。
可叹的是阿飞武功卓绝,竟不会点穴,无法替他解穴;可恨的是,这少年脾气竟比驴还倔,绝不肯丢下他一个人逃走。
李寻欢已有些气馁,他知道自己今天绝不能离开兴云庄,一旦离开他便真的成了梅花盗了——百口莫辩。可是阿飞却对此不屑一顾,在他眼中真的永远都是真的,假的永远只能是假的!
可是当阿飞额头冒出冷汗,握剑的手忽然不可遏止地颤抖起来时,李寻欢不禁心惊起来,他突然想起了林仙儿此前的嘱咐:
“若是阿飞妄动了真气,可是会武功全废的。”
“噗”的一声,少年呕出一口血来,紧紧逼迫着他们的众人面上俱是一喜:他们自然看得出这少年此刻很不妙,似已连握剑的力气都没有了。
“到现在你还不肯走?”李寻欢佯怒道。他实在不能想象武功被废的阿飞会是什么模样!若是阿飞武功全废了,那这少年岂不等同于被他李寻欢给毁了?
阿飞却不看他,只抬头微微看向屋外漆黑的夜,冷冷道:“我自然会走,只要天一亮我就走,我一向说话算话!”
“你……”李寻欢已被这个固执的人气得说不出话来!这少年不仅固执,而且别扭,到了这时候竟还不忘讽刺他!
“早走晚走都是要走,你又何必一定要等到那时候?”李寻欢再说话时似已在忍气吞声,他终究对阿飞心中有愧,此时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自己的倔强所毁灭。
阿飞却不再说话,只用力地将嘴角的血迹抹去——他实在已没有多余的力气花费在说话上。不知为何,片刻之间他身上的力气竟似决了口的洪水一般,倾泻而出。此时剩下的力气已经不多,他必须将这仅剩的一点力气积攒在一起,给敌人以致命一击——他已经下定决心,除非自己死,否则决不让李寻欢受一点伤害!
“保定城的雪,总好似下不够,令人厌倦。”
轻轻一声喟叹自黑夜中突兀地响起,沙哑、低沉,饱含沧桑、凄凉。
这一声轻叹犹如游魂的呻口今,令大厅内的众人心下一惊,禁不住冷汗淋淋:他们竟没有一人察觉到屋外有人!
李寻欢与阿飞双双抬头,正看见一个蒙面的妇人从黑夜中走来。她年约五十近半,头上只别了一只半月木簪,簪子上却点着三颗极明亮的宝石明珠。她穿得极简单,手中也只撑着一把青绸雨伞,但她从黑夜中走来时,别人便不能将她忽视。
妇人收伞后环顾厅内众人,目中一片清冷。最后她看向主位上的龙啸云,厉声问道:“你是这座宅院的主人?”
龙啸云心下惊疑,不知这妇人是何来历,面上却装出一副恭敬模样,不管怎样,这个妇人看上去要比他来得老!
“是,晚辈正是兴云庄的当家龙啸云。”
“你姓龙?”
“是。”
龙啸云刚刚才应下一个“是”字,那妇人已如鬼魅一般飘到他的面前,“啪啪啪”一连掴了他十八个巴掌,直到她打完了人,在场的人才懵然发觉她干了什么!
这妇人的轻功身法,竟是如此诡异可怕,简直比鬼魅还要飘忽三分!
她不止轻功很好,身手矫捷不似老者,身上更有一种吓人的气势,令人望而生畏,不敢轻举妄动。
龙啸云的脸红肿了起来,他的眼却比脸色还要红——他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女人连掴了十八个巴掌,而且连一点还手的余地都没有,他甚至连对方打他的原因都不清楚。
龙啸云不禁看向李寻欢:“兄弟……”
李寻欢长长地叹息一声:“阁下是来找李家的人?”
妇人只斜斜地瞥了他一眼:“你是李家的小子?”
“是。”
“李家的脸面今天都被你丢光了罢!”
那妇人说到此时,便冷冷地哼了一声。众人心中暗道这诡异的妇人难道和李家有什么干系不成?李寻欢心中却十分纳闷,印象中并不曾见过这个妇人。
“你一定在想我是谁,和你李家又有什么干系,是么?”妇人忽然冷冷问他。
李寻欢点了点头。那妇人便说道:“鄙姓姚,闺名明月。”她忽然低声吟唱,眼中怅然悲伤:“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
明月?为什么是明月?李寻欢心下大骇,只因他的母亲闺名亦是明月!
明月,明月,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三人又是哪三人?
妇人却不再理会他,她冷冷地看了一眼在场所有的人,点头道:“将人的穴位点住,的确是省时又省力的法子。”她这么说时人已在飘动,众人眼前一花,仿佛只看到那只半月簪上的明珠流光,人已被她点中了穴道。
唯独李寻欢的穴道却是被解开了!
“你走吧,带着你的朋友离开——我与你们李家总还有点交情,不忍心你就这么死了。”她轻轻瞥了一眼阿飞后便不再看他,对他似无一点的兴趣。
李寻欢道了声谢,他虽有心向妇人询问她与自己父母的事情,可是一旁的阿飞却忽然昏倒——这少年竟是一直在强撑着,此时见他能够安然离开才松了口气,昏厥了过去!
不管李寻欢此时心中有多少疑问,他最先要做的便是要将阿飞带走,去找一个可靠的大夫,为他医治。
李寻欢走后,姚明月盯着他消失的方向,冷冷地笑出声。众人见她这般,心中更是惊疑不定,不知她究竟是何来历,又有着怎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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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地说是两个月又二十二天。”她本是豪商之女,拿着李寻欢留给林诗音的丰厚嫁妆,折腾出这些产业,倒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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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想这么写的,但是想想,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了~
重新撸了一遍原著,蛋疼地发现阿飞这时候已经二十岁,李寻欢已经三十八了……而我却在上章写了阿飞年仅17……顿觉对不住李大侠,嗷~古老先生喂猫要把二十岁的汉子叫做少年啊?!!(发散式联想就是,十年前林诗音已经二十几岁了,李寻欢还在吭吭唧唧地不肯娶她,他丫的果然是只想做人家的完美情人不想做老公啊!!!口胡,女人的青春等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