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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少女心事
哪个少女不怀春!不怀春的不是好少女!谁不想在最美好的年龄遇到对的人,谈一场心意相通的恋爱。如果暗恋也算,那么顾晓晓也是有的。
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到他的呢?我已经不太记得了。也许是他站在黑板前解题的的时候,也许是他长跑的时候,也许当那个穿着校服却依然俊朗显眼的少年——方宇第一次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就有点在意了。
第一次见到方宇,真是令人印象深刻。深刻到之后的每一次回忆起来都觉得美好,就像《情书》里白色窗帘飘起来后的少年看书的侧脸一样,惊鸿一瞥。
当时是开学第一天,早操后,大家陆陆续续进教室。我走进教室时,发现门边站着一个人,吓了一跳,差点叫出声。那个男生清瘦,轻笑的脸就这样晃进视线。他把手指放在嘴上,做了个噤声的示意。我下意识的捂住嘴,点点头,秒懂了他躲着准备吓人。
我走回座位,看向门口,不一会,一个小胖子进门时,果然被他吓到了。他高兴的搂过小胖子的肩膀,两个人勾肩搭背的走进来。我当时就觉得,那么多人,大家都穿着单调的校服,只有他,只有他那么好看!
我喜欢眉眼好看的男生,就是剑眉星目的那种,眉骨和山根连接的那个弧度恰到好处。方宇就是,总是给人潇洒的感觉,笑起来有一对小虎牙又有反差萌。
作为一个外貌协会的,我就是对帅哥无抵抗力嘛!
而且,第一次月考后重排座位,老师居然还把他安排在我的后座。这,这,这不是经典的桥段吗,某男猪脚坐在了女猪脚的后座,男猪脚望着女猪脚秀美的长发,帮女猪脚捡起不经意掉落的笔,然后一段姻缘就此展开。。。小说里不都这么写的么!
我深深地相信,一切都是姻缘天注定!一切都是缘分那!当天放学后,我就冲到了超市挑选了一瓶花香的伊卡璐,每次看广告都觉得好心动的。
第二天我就顶着香喷喷的头发上学去了,我不经意的掉落一支笔,怀揣着激动而又忐忑而又害羞的心情,直到有只手拍了拍我的后背——这个触感不太对劲,好像有点软、有点肉,是小胖!小胖拿起我的笔,“顾晓晓,是你的吧。”
我回过头,准备好的如花的笑靥激得小胖抖了抖,小胖颤抖的将笔递给我。肯定是没有扔好位置,我算准了位置,扔了第二次,就在方宇的脚下。我怀揣着激动而又忐忑而又害羞的心情,直到有只手拍了拍我的后背——是,还是小胖!
我愤怒了,我出离的愤怒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人家不就想扔只笔让方宇捡,然后娇羞的对他说声谢谢嘛!小胖颤巍巍的将笔放在我手上,“顾晓晓,我的老腰弯不起,你笔握握劳。”
这时,方宇居然抬头了,轻飘飘的看了我一眼,我激动得呀,朝着他甜甜地说了声“谢谢”。我感觉到方宇握笔的手抖了抖,我无限娇羞的转了过去。
还有点什么呢?让我想想,一直都很喜欢他的,但是今天认真回忆起来,却发现回忆少得可怜。唉,都怪我太害羞了,不够主动,错失了在高中就把住方宇美男的机会。(某缺:搞得好像你追了就追得到的样子。)
我有时候会问方宇数理化的题目。男生嘛,总是擅长理科。其实吧,那些题目我都懂,但是看了无数小言的我深谙女强人不讨喜,我想要表现的纯良而又可爱而又娇憨。
于是,看方宇不忙的时候,我就问他题目,心不在焉的听着,一边偷偷地数他的眼睫毛,长长的密密的,真像女孩子,不知道可不可以放上一根铅条。
方宇是个耐心很好的人,我总是拿一些过程很繁琐的问题问他,他细细地演算,我时不时的哼哼表示在听。最后他问“嗯,就是这样,你懂了吗?”我点点头,竟说出来了,“我在想,你的眼睫毛上可不可以放一根铅条?”说完,我自己就脸红起来了,我本质上还是个害羞的人,虽然大家都不承认,但是其实我还是很容易脸红的。
方宇愣了一下,用笔敲了敲我的脑袋,“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呀?我倒是惊讶,你平时好像很多不懂,每次考试怎么会考那么好。”我虔诚的看着他,“是因为你教得好!”他笑了,眉眼弯弯的,好看极了。
隔了几天,方宇叫我,“顾晓晓,你看我的眼睫毛上可以放一根铅条”我回过去,看见他长长的睫毛上稳稳的躺着一根短短的铅条,我噗嗤笑出来。我觉得方宇真是好可爱。他说“看到没,我眼皮都快抽搐了”我笑着说“看到了,你快拿下来吧”。小胖正好回到座位,凑热闹地“什么东西,我也要看看”方宇咳嗽一声,我也回过头装作无事发生。余光瞥见方宇拿起一本书,“没什么,快上课了。”
还有我有次做了寿司带到学校,其实只是想给方宇吃,因为有次聊天中方宇提起过他喜欢吃寿司,还兴致勃勃的和我们分享了醋和米的完美比例,我当时偷偷记下来了。考虑到不能做的太明显,所以特意做满了三层的保温便当盒。大概是做的太好了,问我要的人很多,最后一层的最后两个还是小胖拿走的。
没错,就是小胖!小胖真真是一点点眼力也没有!我给了他多少眼神暗示,他依然不为所动,肉嘟嘟的手一手抓了一个,笑眯眯的冲我点头,好像在说,“我懂得,晓晓你这是在报答我平日里对你的友爱和关照。”
你懂个屁呀!我是想让你留下一个给方宇!你就是不明白呀!
所以最后留给方宇的只有空空的三层便当盒了。方宇摸摸我的头,“很热销嘛,都不给我留一个。”我只有傻笑着嘟哝一声,“嘿嘿,也不看是谁做的。”
离方宇最近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是毕业时留念拍照。我拿着新到手的微单到处找人合照留念。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谁在乎其他人呀,我只在乎方宇。
我找到方宇的时候,他正在和一群男生讲着话。我觉得方宇的眼睛真好看呀,亮晶晶的,黑白分明,一看就是很正直的好青年。
我故作淡定的走过去,“可以合个照吗?”方宇很爽快地答应了。我们那一刻很近,我的肩膀有碰到他的手臂。合照时,我比出了剪刀手,唉,只会这个pose啊。真蠢,当时真应该趁机要个爱的抱抱什么的!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打印出相片,在有时候一个人的夜里,从皮夹子里拿出来,看着照片,觉得好喜欢他又觉得好心酸。
高考后,我其实想过告白来着。但是听说方宇考的不太好,我在□□上戳他,他也不回复,头像一直灰的。那年暑假也真的好忙碌,好几场谢师宴还要考驾照。我晒得好黑,也不好意思约他出来。
后来我上大学的有次,方宇突然微信上问我明天有没有空,他之前去日本给我买了个小礼物。我收到微信,立马一个激灵坐起来,马上狗腿的回复“有有有!”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就化了妆,挑了一件好看的小裙子。到了临近约定的时间,我就开始紧张起来。结果收到一条微信“我和朋友想在xx场这边逛一下,下午再来”。我有点失落的回了一声好的。
到了下午,他打电话给我“我到楼下了,下来吧”。我兴冲冲地冲下楼,竟然看到他和一个女生,我万万没想到他说的“朋友”竟然是个女生。他送给我一个制作寿司的工具,说看到这个的时候就想到我了,便买来送我了。我笑着接了过来,然后有一句没一句的寒暄了几句,我便匆匆上楼了。跑的飞快,生怕眼泪就掉下来。
之后再听到方宇的消息就是,听说他和女友一起出国了,还养了一只木偶猫。祝他们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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