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玉的茶餐厅&十二宫

作者:吴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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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宫第3画(执笔:伍夏秋)


      十二宫·第三章

      大学四年漫长的时光结成了我和老大铁打的友谊,这是建立在他请我吃了无数顿饭和挡了无数子弹的基础上的。我这人说好听点叫自由奔放,说难听点就是口无遮拦不靠谱,没少惹麻烦。

      老大在思想上明显比我成熟十年以上,将来的生活都已经安排好似的,在别的大学生忙于通宵达旦电脑游戏和恋爱的时候,有条不紊的从班干部一点一点爬到了校优青,反正一看就是个将来当领导的料。所以他才能利用他的职权和人际关系,帮我这个闯祸精排了不少忧解了不少难。

      我们那个学校文科教学楼每天晚上都会放映一场电影,票价低廉,除了太过火的,几乎什么电影都放。其实也就是在一个小会议室里放上一排排折叠凳子,屏幕就是面白墙,放映机就是台投影仪。
      老大平时唯一的爱好和消遣就是每个礼拜去看一两场。那些电影导演他如数家珍,常对着我劈头盖脸就滔滔大论侃侃而谈,什么侯麦、特吕弗、法斯宾德、小津安二郎、侯孝贤、李安等等等等,我只有心不在焉着装作很崇拜地看着他。他则不管我听不听得懂感不感兴趣。
      除了说这些,他基本上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
      每次想看电影前,他都会问我。“老马,今天放映那个啥啥啥,和我一起去看不?”我闲得无聊时会和他一起去看,但是一开始每次看完都有点后悔,一是他基本上带我去看的都是奇闷无比的文艺片,二是在折叠凳上睡着极不舒服脖子生疼。

      “这破电影院就不能放点好莱坞大片吗!!!”
      “有是有,你要看?”老大一脸为难地看着我。
      “要睡觉我还不如回自己寝室,软床垫!!!热被子!!!”
      “你忍心拆散你们寝室的那对野鸳鸯吗!”
      哦对了,那段时间寝室里白羊座的哥们刚找了个狮子座的女朋友,那个干柴烈火啊,在寝室如入无人之境,我们其他三虽然常年接受日本爱情动作片的洗礼,也各自经历了几次不大不小的恋爱,但保持着中国传统文化中非礼勿视观念的脆弱小心灵还是对那两个火象星座的熊熊烈火无法直视,都默默地硬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掩面而逃,只要不在这两团火旁边呆着就行。
      “好吧,下次挑一部看就是了,其实这里也放那些大片。只不过比起电影院的速度总是要慢一些。因为盗版商的枪版这里是不放的——那个实在是没法看,效果太打折扣了。所以只能等电影公司发行DVD才会有咯。”

      在我强烈要求改革的呼吁下,后来我俩一起观摩了《泰坦尼克》,《异形》,《蝙蝠侠》等数部大片。我发现在大部分好莱坞时间里,老大的口水常会在放映到一半时,顺着他打着呼噜的嘴角晶莹剔透地慢慢流下来,我只好善解人意的每次都带着纸巾。这是什么异于常人的属性啊。“好莱坞口水综合症”吗?
      “老大,太感人了。”我假装擦着眼角的泪水,“你要吗?”我故意不看着他,伸出手递出纸巾。
      “啊?”老大被我惊醒,“嗯…”然后就很配合的拿过纸巾做着善后工作。
      而在文艺片时段,他总是在影片结束会议室灯亮起的时候轻拍我的肩膀:“天亮了嘿老马。”
      心照不宣。
      关于我和老大一起看电影的记忆中,有那么一个特别的存在,这种情况之前从未发生,之后也再无重演。
      那部电影叫《心灵捕手》,讲的是两个死党和一个导师间的励志故事。看的时候,老大突然间有一点异样,黑暗中我却看不清楚。他的身体似乎在微微颤抖,双眼在光的反射下似乎微微发亮满含泪水,但没有丝毫声响。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看任何电影都喜怒不形于色的文艺电影爱好者吗?但那时我不出意外地处于昏昏欲睡模式,无法仔细去辨认。老大看了我一眼,以为我还睡着,蹑手蹑脚地起身离开了一会。我当时想,大概,他是尿急憋得慌到忍无可忍了才颤抖的吧。
      不过对于看电影中的他来说,尿点从来都是不知为何物的啊。

      关于这件事,我后来,也没有问他。

      老大组织过几次群体卡拉OK活动,每次都有我、吴沉水、罗利腾和高绚亮。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吴沉水每次都会带上她的同寝室好姐妹李莉莉,金牛座的女孩子,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上去老实巴交默不作声,不解风情得很。我每次见到她都喜欢掐着嗓子喊“李~”,然后把那个“噫”的音故意拖得很长且声调时高时低。她只是笑笑,也不生气。吴沉水对她很信赖以及依赖,两个人就像并蒂莲双生花,同时出现同时消失。
      在一片喧哗和欢腾的KTV里,她俩总是互相低声地间断交流着,也不怎么和别人说话。别人搭讪时,她们一般都同时回以客气的淡淡微笑。怎么说呢,她俩像制造了一个独立安静的小天地。

      卡拉OK这种东西,基本上是一两个麦霸是称霸全场,剩下的那些多是算账时为分母数字添砖加瓦。每个麦霸都以为自己在唱歌时,旁人会报以不无艳羡的眼光或者赞赏有加的掌声,从而在这些幻想的东西里得到莫大的心理满足和自恋动力。但事实是,当时别人的注意力大多在手上的手机和身旁聊天的人身上。
      我属于麦霸派,老大和吴沉水属于分母派。在我唱歌的时候,老大总是保持着沉默坐在我身边。吴沉水和李莉莉总是小心翼翼地坐在离我们两一两个人远的地方。吴沉水看似漫不经心,但我知道,其实她仔细地在听我唱每一首歌。
      吴沉水每次都会唱上一两首,她很喜欢刘若英。《很爱很爱你》、《后来》这些。老大则极少开口唱歌,因为他的音准实在堪忧,连国歌的调子都要跑。以前在高中的时候,每次升旗仪式,我们几个在他周围的哥们儿都会故意挤到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唱着根本不在调上的义勇军进行曲,对此老大只有苦笑的份。

      所以有一次老大突然拿起麦克风走到屏幕前的时候吓到我了,歌是莫文蔚的《爱情》。
      “爱是折磨人的东西,却又舍不得这样放弃。不停揣测你的心里,可有我姓名。爱是我唯一的秘密,让人心碎却又着迷,无论是用什么言语,只会思念你。”
      老大两眼盯着屏幕身体僵硬地唱完了,一额汗,脸通红。KTV几乎所有的人都憋笑憋的好辛苦——只有我大声笑了出来。
      吴沉水没有笑。老大唱的时候,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她不知道,其实我也一直看着她。

      四年时间一瞬间就过去了,我和老大都顺利的毕了业。关于吴沉水的事,我刻意地一直没有问他,他也没再主动提起。关于那段时间他俩所发生的事,都是后来吴沉水告诉我的。
      老大按照他的计划进了事业单位,继续慢慢爬他的领导之路。我找了份进出口贸易公司跑销售的工作。交完毕业论文,尘埃落定,到正式上班前还有一段空闲。
      “一起毕业旅行去吧?”老大说。
      “去哪儿呢?”
      “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么?”
      “随便啊,跟着你混呗。”
      “我想过了,云南似乎不错,最主要的是我在昆明还有个很久没见的亲戚,顺便去拜访下,还能照应照应。”
      “行啊。那我跟着你走就行了。”
      旅行的计划是我们先飞到昆明,坐长途车到丽江中转,继续搭车到香格里拉后原路返回昆明,最后飞回来。老大定的,反正我只管跟着就行。
      旅程一切都很顺利,昆明四季如春生活悠闲,丽江也还没如今这么商业化到极致,小资且文艺着,去香格里拉的路上风景如画,天蓝的有点不可置信,厚厚的云压得很低,似乎伸手就能摸到,阳光透过缝隙照下来,就像上帝之光,对于刚大学毕业的城里土包子马奔鸣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嘛。
      然而在到达香格里拉之后的第二天,我和老大却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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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伍说吴】新的一章老吴又干掉一个,老大的下落不明和死也差不了多少了囧。老吴就是个来自未来的破坏之神,似乎想把我们两共同要构架的世界崩离解析。而我只能做一个来自过去的创造之神,鉴于我的主角已死,只能以那个文章开头的奇妙分水岭为中心,回到过去来一窥这个世界的全貌了。我们两的文里有很多细节呼应,都是在没有商量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非常的有意思,很多灵感和世界的缺失部分神奇的被对方补完了。所以这次写作相当的过瘾。
    【写作者吴沉水的题外话】现实中我大学时代是真的会唱刘若英那首什么《后来》,但不会唱《很爱很爱你》。因为《后来》的歌词被我改成“后来,我终于发现了你是傻叉”……好吧,我当年很毒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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