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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犬
在网友的极力劝说下,他领养了一只名犬。
三火蓝眼的哈士奇,体型硕大,样貌冷峻。最近治安不大好,而他一个人住很久了,这种酷似雪狼的大型犬,似乎正是看家护院的首选品种。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着实被吓得不轻,硕大的犬挣脱了锁链,以一种迅猛惊人的速度扑到了他的身上,他躲闪不及几乎摔倒。
当感觉到犬类湿热的呼吸喷到脸颊的时候,他惊骇得心跳都停止了,送犬来的人连忙宽慰他,说哈士奇天性亲人,这是亲近的表现,果然被拉开的犬一幅温顺的模样,不住地蹭着他的腿,他却心有余悸,不肯再靠近半步了。
把这条犬送回家里也颇费了一些周折,一路上犬对他爱车里的一切都好奇万分,不住地用爪子和牙齿试探,他恼火不已,却又无暇阻止,好容易到了家,犬又在楼道里撒着欢四处奔跑,他好不容易把它赶进家门,已经是精疲力竭。
按照网友的指导,他给哈士奇喂了混合鸡肉的狗粮,草草洗漱后就睡下了。对于他们这些高级白领而言,睡眠是难得的奢侈品,睡饱了这一顿,下次合眼还不知道是何时呢。
睡到半夜时他被一阵异动吓醒了,那是一声狼嗥,常出现在恐怖电影配乐里的那种,配着黑沉沉的夜色格外恐怖。他战战兢兢地爬起来,紧紧攥着一根拖把,胆战心惊地推开客厅的门,又是一声狼嗥。
那只三火蓝眼的哈士奇,正伸长了脖子,对着月亮发出悠长凄凉的嗥叫,活像一匹月下的独狼。他恶狠狠地摔下拖把,哈士奇察觉到有人来,立刻停止了嗥叫,飞快地跑到他的脚边,蹭着他的腿。
他忍无可忍,打开电脑对着网友抱怨了半天,网友竟然在线,极耐心地安慰他,说哈士奇是北极狼的近亲,在没被照顾好的时候常常嗥叫,只要照顾得周详,总是极温顺可爱的。
果然,在他上网的期间,犬一直都乖顺地待在他身边,只不时地扑腾几下,蓝色的眼睛细看之下并不凶狠,那种湿润的眼神颇纯净而惹人爱怜,仿佛一个孩童期盼地看着你,说道,“和我玩吧。”
网友又给他讲解了许多关于哈士奇的知识,譬如这种犬极其好动,待人温顺,精力旺盛,要花许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料。
无论是在网络还是现实中,网友几乎是他唯一的朋友,他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底细性别,然而这并不妨碍他全心全意地信赖他。侃侃而谈的网友似乎对哈士奇的习性了如指掌,可当初撺掇它领养的时候,又完全没有提及这种犬的麻烦之处,这不禁让他有些懊恼。
凌晨四五点的时候,他迷迷糊糊地趴在电脑前睡着了,朦胧中有什么温热的东西正摩擦着他的脸,湿漉漉地十分难受,他睁开眼睛就看到放大了的犬的眼睛,有些糁人地直盯着他。
他惨叫一声——上班就要来不及了。
昨晚的睡眠不足让他一整天都没有精神,傍晚的时候他回到家,原本指望着好好休息一下,打开门时暴风骤雨后的景象几乎刺激得他心脏病发作。电话、花瓶、餐具、衣服……所有能掉在地上的东西无一遗漏全部调到了地上,而真皮沙发上留着清晰的几个齿印,红木茶几的脚也被啃得一塌糊涂,罪魁祸首却毫不知耻地飞奔过来,几乎又要把他扑倒在地。
他气得双手都颤抖了,抬起脚来就冲着温顺的犬狠狠踢了一脚,犬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似的短促鸣叫,掉过头来迅速地朝屋子里跑去,他紧追其后,却在踏上地毯时感觉到了脚下的异样。他带着“不会吧”的想法地下了头,果然就看到了价值数万的新疆长毛地毯上清清楚楚的几大坨狗屎。
被雷劈中了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他这辈子从来没这样暴怒过,随手抄起一跟晾衣杆,他打定主意就算这是只狼也要打得它脑袋开花,然而当他真的走近了,几乎手起棍落的时候,又狼一样凶悍外表的犬却突然停下来,好了伤疤忘了疼似的凑到他身边,一双湛蓝的眼睛看着他,湿润而无辜地,仿佛在说着,“和我玩吧。”
棍子终究还是没有落下去,他忍着怒气把犬赶紧卫生间,一个人收拾着散落一地的东西,把摔碎的买了新的。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把一切易跌落、易碎的东西都仔细收进壁柜,然而下班的时候仍然是一片狼藉——犬不知怎么打开了壁柜,饶有兴致地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件丢下来,又用牙齿和爪子充分地研究了它们。
然而麻烦远不止于此,犬在破坏方面的聪明才智并没有体现在其他方面,他花了很久时间还没有教会它该在厕所大小便,而夜半的狼嗥也夜复一夜地上演着。他几次下定决心要把它送走,但总在最后关头犹豫了——毕竟这是一只十分昂贵的名犬啊。
他在MSN上像网友桩桩件件地数落着犬的恶行,网友一如既往地耐心听他说话,劝慰他,“哈士奇是工作犬,精力很旺盛,每天不保持一定运动量的话,会焦躁不安的。”
果然,在他家里闷了一个月,哈士奇似乎有些精神萎靡,连破坏都显得不那么兴致勃勃。这原本对他是好事,可在网友的劝说之下,他到底还是不情不愿地带着犬出门了。
一出房门犬就兴奋起来,那种奔跑的劲头无法形容,如果它能笑,此刻肯定在纵情欢笑了。他看着犬兴高采烈的劲头,突然觉得有些愧疚——爱好自由、喜欢奔跑是犬的天性,他明知道这个竟然还硬生生地关了它这么久,这和把人关进监狱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正想着,犬奔跑的路线却有些不大对了,一眨眼的功夫,矫健如狼的犬已经拐了个弯,跳过小区的减震带跑到了马路上,他愣了一愣才追上去,张口想喊它回来,却猛然想起他竟然忘了给犬取一个名字。
犬跑得快极了,完全无视他“回来”的叫喊,他气喘吁吁地在后面追着,眼看着犬在视野里缩成越来越小的一个点,心里懊恼得无以复加。迎面开来一辆TAXI,他赶忙拦下来,车还没停稳就跳了进去,指着哈士奇逃跑的方向吼道,“快追!”
司机大约是肥皂剧看得太多,自动带入了丈夫捉奸的桥段,充满同情而不知死活地问道,“您这是追老婆去?”
他悲从中来,没好气地说,“我追祖宗去。”
半个小时以后,他终于在一条胡同里截住了犬,塞给司机两张钞票,他怒气冲冲地走下车,打定主意要剥掉犬的皮做一条狗皮褥子。死到临头的犬却像一点不知道危险似的,看见他就欢叫一声扑过来,几乎又把它扑倒,那兴高采烈的样子简直就是撒娇,“你怎么才追上来啊。”
他举起了手,又放下了。然后他抬起了脚,也放下了。在车上酝酿的无数个虐杀计划全部流产,犬用那双眼睛看着他,孩子似地无辜单纯,他无论如何竟下不去手了。最后,他只得郁闷地牵起绳子,拦了辆车返回寓所,一路上犬都兴致勃勃,仿佛正做着什么有趣的游戏。
真是蠢哪,在车上他愤愤地想,狗也好,我也好,全都蠢透了。
有了这次的教训,第二天再带犬散步时他就格外小心,无论走到哪都紧紧地拉着绳子,生怕犬再飞奔而去。然而这样做似乎更加的凄惨——犬用不可思议的力气拖着他狼狈不已地奔跑,他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不能给犬制造一点有效的阻力,最后的结果就是,精疲力竭的他一头栽进了花丛里,手里还紧紧地拉着绳子,等到他好容易跑出来,在众人的哄笑声里羞愧得想自杀时,犬却突然温顺地坐在它脚边,蓝眼睛兴奋地看着他,仿佛在说,“很有趣吧。”
他终于有些受不了了,恶狠狠地把犬关进了洗手间,打开电脑对着网友大发牢骚。网友耐心听他说了一会,又准备对他展开哈士奇饲养教育,被他反感地拦住了。
“我受够了那只狗,”他大力敲着键盘,仿佛正敲着犬的头,“要不是看他笨成那个样子,在外面活不下去,我肯定马上把它送走。”
网友沉默了一会,才又发了消息过来,“其实你需要它。”
他哭笑不得——需要那个只会闯祸、麻烦不断的畜生?
对话框又闪烁起来,“你很寂寞。”
他坐在电脑前,呆呆地望着那句话,突然有些迷惘起来了。寂寞么?是的,然而这没有什么,所有人都寂寞。
只是自从这只犬来到,每天都有忙不玩的事情要做,精疲力竭里一天很快就过去了,不再有大把的时间让他感到迷惘,或是空虚。
卫生间里有轻微的响动,像是一两声低低的吠叫,这也是新添的——从前这栋房子里,除了他的脚步声什么都没有。他尝试过把电视机开到最大声,然而那在空荡的屋子里引起了回声,更烘托出自己摇摇晃晃的心慌。
他站起来,打开了卫生间的门,犬老老实实的在冰凉的地砖上坐着,一见到他就兴高采烈地站了起来,伸出两只前爪抱紧他的大腿,撒娇似地去轻咬他的手。他有些恍惚地蹲下身来,第一次抱住犬温暖的身体,那看似凶悍的动物高兴得不得了,在他怀里不住地蹭着他,几乎把尾巴都摇断了。
它信赖他,就算他对它照顾粗疏,对它心存不满,它也还是全心全意地依赖着他,把他当作一个很好的主人,一个很好的人。当一个生命这样毫无保留地依赖着你时,你又还能苛求些什么呢?
他把手指插进那些柔软的被毛里去,轻柔地抚摸着它们,“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FRIDAY。”
它是星期五,他是鲁宾逊,这个世界是一个孤岛,周围都是未知的危险,唯有他和它彼此信赖,彼此温暖。
多么伟大的安慰。
他拎着犬的脖子,强迫它从身上下来,犬就温顺地让他拎着,只在喉咙里不舒服地呜咽几声。他试探着叫了一声,“FRIDAY”
犬蹲坐在地上,乖巧地望着他,一双蓝眼睛是多情而湿润的,天真如孩童,仿佛在说着,“和我玩吧。”
或许是他终于习惯,又或许是犬终于在有限的范围内学会了规矩,他渐渐开始不再为犬带来的麻烦而苦恼。他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收拾好易碎易坏的物品再去上班,出门前准备好一天的食物和水,傍晚被犬带着出门散步,天黑时回家,看一会电视或上网。有些时候,犬会安分地坐或趴在他脚边,带着一副专注地神色盯着屏幕,仿佛它也看得懂似的,更多的时候则想出各种花样来阻挠他,试图让他自己玩耍。
每当犬把他扑倒在地,用湿漉温热的舌头骚扰他的时候,他总是很快投降,陪着犬玩上那么一小会。犬那股天真活泼的劲头让他觉得喜爱——谁又能拒绝这种狼一样美丽、孩童一样可爱的生物呢?
开始的时候,犬都谁在客厅昂贵的地毯上,然而某一天晚上雷雨交加,犬像被雷声吓到了似地在客厅里没头没脑地乱窜,他一时心软,让犬在他的床上过了一夜,犬就再也不肯睡在他卧室以外的地方。
然而犬亲人的习性倒开始让他觉得烦恼了,不管是路人还是邻居,犬对一切人类都表现出亲近和善意。照这个情形看来,不要说指望它看见护院,就连随便被哪个陌生人轻易带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他照例像网友抱怨,网友也一如既往地耐心,“哈士奇的天性就是这样,亲人又喜欢乱跑,所以走失的几率是很大的,你要小心照顾了。”
一想起他领养犬的初衷,就觉得现在的情形绝对是南辕北辙,他有好几次想要呵斥这只看似聪明的大型动物,然而一看到犬湿漉漉的蓝眼睛,他立刻又觉得,自己有什么道理去这样苛求它呢。
犬最近学会了许多花样,比如在他回家时会给他叼来拖鞋,会随着他的指令起立坐下,其实也不算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偏偏就让他觉得无比骄傲,仿佛是个培养出优秀子女的蠢爸爸。他变成了宠物商店的常客,每隔几天就要带回些新鲜可爱的小玩意——不宜翻倒的大型犬专用食盆,漂亮的新项圈,各种磨牙棒和小玩具,等等等等。
在众多小物件里,犬最喜欢的是一根骨头形状的磨牙棒,他时常把磨牙棒藏起来,然后突然大吼一声“骨头呢”,犬就会立刻紧张地站起来,在屋子里拼命寻找着,等它找到,他又假意来和它抢夺,一人一狗沉溺于这游戏不能自拔,且每次都以他被狼狈扑倒而告终。
在不知第几百次玩这个游戏时,犬又一次成功夺回了自己的宝藏,兴奋得不能自已,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满地转圈。他坐起来,理了理一团糟的头发,突然伸出手来,充满温情地把犬抱在自己的胸前。
犬乖顺地任他抱着,只是嘴里还紧紧叼着磨牙棒,眼神闪亮。他无奈地又宠溺地摸摸犬柔软的毛发,低声说道,“怎么这么笨啊。”
犬像是得到夸奖似地摇摇尾巴,他哑然失笑,“指望你看家是不可能了,不过……算了。”
他照顾它,已经不再是为了它的用处,甚至和它是一只名犬也不再有关系。不知不觉中,犬已经成为他家庭里的第二个成员,他已经没办法离开它带来的那一点生气。他越来越理解那些沉迷于宠物的人的心理了——被一个生命用它的全部来爱着、相信着,没有欺骗和算计,在成人的世界里,简直是童话一般的存在了。
而犬就是这样一个长久的童话,他和它,鲁宾逊和礼拜五,将长久地在小小而温馨的孤岛上生存下去,直到海平线上出现一条船。
或是一个人。
这个女人或许不够漂亮,但她显赫的家世另她的外表不再那么重要,更何况她除了娇纵任性,也没有什么其他不好的地方。在交往了几个月后,他开始认真把她当作结婚的对象,于是他邀她来他的家。
犬依旧热情地扑向她表示亲热,完全不懂得自己硕大的体型和冷峻凶狠的外表对这个女人来说有多么可怖,女人几乎哭花了妆,两个人第一次争吵起来。女人坚持要结婚就要把犬送走,他则谴责她的无理取闹,然后就上升到了永恒的争吵主题——你不爱我,不然你不会这样。
他和她都这样想,或许他们都对了,女人在争吵中夺门而出,他则砸碎了两三只盘子来发泄心里的怒火。盘子碎了,他的怒气也消失无踪,于是他开始认真考虑她的话——毕竟他是真的想要和她结婚啊。
越想就越沮丧,他索性倒在床上去,试图好好地睡上一觉,却意料之中地失眠了。犬第一次表现出难得的敏感,安静地蜷缩在墙角,在半夜的时候才悄无声息地凑到他床边,把温热的气息喷到他的手上。他把手搁在犬温暖的身体上,抚摸着那些柔软的毛发,终于沉入了睡眠。
第二天早上他醒的晚了些,每天早上都闹腾不休的犬不知道为什么异常的安静,他爬起来洗漱,发现犬不在卧室里,他有些疑惑地打开客厅的门,里面空空如也。
犬失踪了。
那一天他没有去上班,开着车找遍了小区和附近的街道、公园,向每一个人打听,然而竟然没有人见过一只走失的哈士奇。他花了许多钱在报上登启示、在电视上发广告,在本地的网站上发帖子……能想的办法都想了,犬却还是毫无下落,而随着犬的消失,原本每天在线的网友也失踪了似地,再也没有出现。连唯一一个可以倾诉的人都失去后,他在一个月里瘦了十斤,每天独自承担着都焦灼,四处寻找着。
三个月过去,仍然没有一丝音讯,他渐渐的开始死心了。家里又恢复了干净而整洁,他每天早上都可以睡到七点再起床,下了班也不用赶回家,可以和朋友尽情地玩乐——然而归根结底,他竟是没有朋友的,职场上的友谊比天气预报还要不可靠,他从不做这样无用的感情投资。习惯是可怕的,他逐渐习惯了家里死寂的安静,习惯了一个人看电视,习惯睡眠时卧室里沉寂的凉意。
时钟的发条被反方向拧动,他劝慰自己,不过是回到了领养犬之前的日子,有什么的呢。然而某一个晚上,在整理东西时,一只骨头状的磨牙棒掉了出来,上面还清晰地留着四五个牙印。
他把那个小东西握在手里,回忆着和犬抢夺它时的情景,突然觉得屋子十分的大和空旷,森森地透着凄凉的冷意。
他从未觉得如此寂寞。
他和那个女人最终还是分手了,她发现他这样那样的不好,桩桩件件多到她直接打消了嫁给他的念头。她离开以后,他的日子越发孤单,然而这毕竟不算什么,每个人都很孤单。
只是夜半醒来的时候,他偶尔也会想,或许他该试着去爱某个人——毕竟他知道自己还有着耐心、毅力和温柔。
然而那些耐心、毅力和温柔,又能够给谁呢?不顾一切、盲目热情的年代离他实在太远了,爱情在猜疑的土地上步步为营,难以生根。百无聊赖之中,他甚至开始相亲,然而不管对象是什么样的女人,一旦她们开门见山或拐弯抹角地探问他的收入,他就立刻觉得乏味极了。
他很快停止了这种犯傻的行为,安分守己地继续孤单着,时间一天天流逝,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复制,他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报表和数字里枯萎,而心脏上开着一个巨大的黑洞,将那些柔软、温柔、希望,缓慢地逐一吞噬干净。
但说来可笑,他竟然还抱着这样幻想——说不定哪一天,他的犬会突然出现在路边,再次气势汹汹地把他扑道,然后——跟他回家。他时常想象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不自觉地微笑起来,接着再次可悲地意识到自己的孤单。
一年终于过去了。
圣诞节那天他留在公司加班,驱车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一进入小区,老远地他就看到一个男人正站在自己家楼下,寒冷的天气里只穿着单薄的西装外套,在寒风里瑟瑟发抖。他停下车,那个男人就站到他面前来,结结巴巴地用英语讲着些什么。
这是个很高大的男人,皮肤白得仿佛刚落地的雪,黑发,英俊得就如同北欧神话里的天神或王子。男人身上带着冬天的味道,一望而知自北欧、俄罗斯,或者其他在极光照耀下的地方,他仔细地打量着男人,看到了一双独特的蓝眼睛。
和男人冷峻的气质不符,这双眼睛显得稚嫩清澈,那种蓝色是湿润而多情的,眼神柔软,仿佛一个孩童正望着你,期盼地说道,“和我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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