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陪你走到生命尽头

作者:紫藤络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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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


      小镇的生活是平静的,连锅勺相撞的声音、老头老太太拌嘴的声音都显出温馨的味道。新的一天,叶凌夙是在旅店老板的大嗓门中被惊醒的。
      “船都给你们准备好了,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去啊?”老板的嗓音很是中气十足。
      唐爵把老板挡在了屋外,小心地半掩上门,压低了声音:“你小点声,等他醒了,我们吃过早饭就去。”
      “行行行,你们快点吧,小心船老大等急了。”老板不耐烦地挥挥手,下楼去了。
      叶凌夙闭着眼睛思索,今天早上自己又是从唐爵的被窝钻回自己的被窝去的,然后,就又睡着了?在被子里蹭蹭,看来自己不但有梦游的嫌疑,也有贪睡的症状啊。
      唐爵关好门,就看到在被子里蠕动的那一团,倒了杯水慢慢喝着,看那一团仍旧没有出来的打算:“起来了,我们今天划船去。”
      叶凌夙打了个滚,从被子里滚了出来,乖乖洗漱好了,等他的爵爷带他出去玩。
      唐爵在小吃店买了白面做的饼子,和两碗麻辣豆腐脑,让老板打包了,就往河边上走,船老大看见他,龇牙一笑:“你就是包我船的小子?怎么才来。”
      唐爵不理他,自己先上了船,又抓了叶凌夙的手,让他也跳到了船上。
      “师傅,带我们在这河上转转。”唐爵等叶凌夙坐好,给了他一碗豆腐脑,一张白面饼。
      “这河上有什么好转的?”船老大觉得奇怪了,这两人雇船不为了运货,在河面上转悠有什么意思?
      叶凌夙咬了一口面饼,除了有点几乎尝不出来的咸味,根本就是一点味道也没有,皱着脸,直观地表达了不满,对船老大的话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我朋友第一次来,想在船上看看这里的风光。”唐爵将手里的面饼撕碎了,泡在豆腐脑里,细细地搅拌了。
      “你以前来过这吧,这饼就该这么吃才好吃。”船老大笑呵呵的,“不过,我们这里有什么好玩的,说起来是个镇,其实也没多少户人家,基本上家里都是种田的,说是个村庄都不为过,你们居然跑到这里来看风光。”
      唐爵将自己的那碗豆腐脑给了叶凌夙,将叶凌夙手里的接了过去。
      叶凌夙终于心满意足的吃到美味的早餐,嘴巴里塞满了食物,含糊不清地说:“刚刚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只是让你拿一下,没让你吃。”唐爵心里好笑,却不看他,又转向船老大,“这里虽然玩的地方不多,但空气好,人也好,到这来玩两天,当做放松。”
      船老大将船摇得很平稳,叶凌夙和唐爵两人边惬意地吃着早饭,边看两岸风景流逝而过。
      站在房间里虽能感觉到这里的房顶比较高,但坐在船上才真正看得分明,小镇的房屋是青灰相间的颜色,青色的是砖,灰色的是瓦,暗红色的是支撑着廊桥和屋基的圆柱。飞檐陡峭,大气而沉稳,设计简洁而特色,两层楼的高度及得上现代建筑的三层楼高,廊桥只到一层楼的高度,因而显得房屋的一楼和二楼像是来自两个世界,又仿佛天生就该如此,将含蓄静雅和俊逸明晰两种风格完美得融合到了一处。
      船在河道中缓缓前行,像是穿梭在一个古老的故事中。相传是神仙下凡游历时留下的石桥,坐在船上看来,半圆形的桥洞竟像是环环相套,别有一番的深邃,似乎将河道拉得更长也更幽深,仿佛这个古老的故事,长得不会有尽头。
      船老大带着他们在小镇里兜了两圈,又在原处让两个人上了岸,自己将船往木桩上一栓,就扬长而去,叶凌夙对他这份洒脱感到无比惊讶。
      “嘴巴张这么大,小心苍蝇飞进去。”唐爵倚在廊柱上。
      “我发现了,这里的人都太洒脱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吗?”
      “没到那个地步,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熟悉的生活,这里要单纯得多。”唐爵的目光不知落到了什么地方,“当我觉得自己的心不再清净的时候,我会回到这里走走。”
      叶凌夙也学着唐爵的样子,倚在廊柱上:“心灵的净土,灵魂深处最不愿割舍的地方。”
      “今天成诗人了?”
      “有感而发。人总要有个依托心灵的地方,不是吗?”
      “行了,我们别在这文绉绉的了,走走吧。”
      再次徜徉在廊桥之上,叶凌夙忽然有了和前一天不一样的感觉,仿佛在这里可以看见唐爵内心深处最干净最纯粹的一面,自然而然地就想起一句话——哪里有你,哪里就是我的故乡。叶凌夙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惊到了,耳朵尖悄悄地透出诱人的粉红色。
      “想什么那么出神?”唐爵凑到叶凌夙耳朵边轻声说,看着那变得更加粉红可爱的耳朵尖,感到满意异常。
      叶凌夙捂着耳朵,蹦蹦跳跳地躲开:“什么也没想。”
      唐爵也不继续逗弄他,指着不远处的一间屋子:“那家好像是卖手工艺品的店,昨天我们逛的时候没开门,要不要进去看看。”
      叶凌夙点点头,率先进了小店里去。
      小店里有一排长长的玻璃柜台,柜台里打着浅黄色的灯光,映照在陈列的一排排戒指、耳环、项链上,显出点优雅和脆弱的气息。柜台对面的墙上是满满一面的木质挂钩,挂钩上挂着手工编织的手链和项链,还有一些钥匙扣、手机绳等等小玩意儿,显得古朴而可爱。
      叶凌夙素来喜欢各式的首饰,一下子就被那些手工制品吸引住了,看看这个,摸摸那个,有像是用小核桃刻成的项链坠子,有木头雕成各种小动物,有散发着香味的小珠子,都是不常见的样子,也许放在城市里就会被不小心忽略掉,但在这里,则恰到好处的散发出引人瞩目的魅力,就好像是,这样的饰物,就该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集天地之精华,展现出随着悠久历史积淀下来的底蕴。相较之下,放在柜台里的首饰就显得平凡得多,或许是因为,它们更具有城市的现代气息,和这古朴的小镇有些格格不入。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从柜台后面抬起了头:“客人,你想要什么样的首饰?”
      因为女孩子一直埋头在柜台下面不知道在做着什么,叶凌夙从进门起就没有注意到她,她突然出声,倒把叶凌夙吓了一跳。
      叶凌夙僵硬地回过头去,看见柜台后面一个模样清秀的女孩子,带着甜甜的笑容看着自己,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小说里常常会提到的神秘古朴的小镇里,有一间神秘的小店,漂亮的老板娘整日坐在店里,等待着自己的客人上门,诱惑他们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交换小店出售的商品。
      由于叶凌夙在走神,不仅好半天都没有回答女孩子的问题,而且眼神看起来像是直勾勾地在盯着女孩子,女孩子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恼怒地跺跺脚:“你盯着我看什么看,不买东西就出去。”
      唐爵将手伸到叶凌夙眼前晃了晃,叶凌夙依旧没有反应,唐爵无奈地摇摇头,向女孩子示意:“他走神了。”
      女孩子扑哧一下就笑了:“那客人你想买什么呢?”
      唐爵看着女孩子手上正在编织的手链,问:“你可以教我编手链吗?我想亲手编一条送给我的朋友。”
      “你一个大男人居然要学编织?肯定笨手笨脚学不会。”
      唐爵挑挑眉:“不试试怎么知道我不可以?”
      叶凌夙走完神,居然又回过头,继续看墙上挂着的手工制品。
      女孩子看看叶凌夙,突然凑到唐爵身边:“想讨小帅哥的欢心?”
      唐爵诡异地看了女孩子一眼,现在的女孩子怎么什么都敢说?表面上依旧很严肃的样子:“你教不教就直接说,哪来那么多话。”
      女孩子撇撇嘴,怎么这么不诚实,你以为你不承认我就看不出来?看我一会儿不把真相给诈出来。这么想着,立刻就露出甜美的笑容:“教你就是了,凶什么凶,只要你不要太笨学不会就行了。”
      因为考虑到是初学,唐爵又是个男人,女孩子还是选择了比较简单的来教他,黑色的丝线编织,穿上蓝色的珠子,十分的简洁大方,也适合男生佩戴。
      唐爵的手链刚编了一半,叶凌夙也挑好了十几条手链、项链、挂绳之类的东西,先是好奇地看唐爵编了会手链,随后又不争气地被柜台里的首饰吸引了过去。虽然回去不是买不到,可是叶凌夙就是喜欢那些有着漂亮花纹和造型的亮闪闪的东西,这怪得了谁呢?
      女孩子看唐爵已经掌握了技巧,不需要自己在一旁指导了,就过去招呼叶凌夙。
      女孩子一边拿叶凌夙看中的饰品给他试,一边和他搭话:“你们到这里来是做什么的?”
      “旅游啊。你们这里挺好的。”
      “很少有人到我们这里玩呢,主要这里交通不方便,周围也没有别的什么景点。”
      “他小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要不我也不知道要到这里来的。”
      “是嘛,我没什么印象了,我前年才回这里的。”
      “这里没什么游客,有人来买你的东西吗?”
      “基本上没什么人,不过我开网店的,网上订我的手工品的人还是挺多的。”
      “那很好啊,你做的东西很漂亮。”
      “那是,要不然也不会吸引那个帅哥和我学编手链。你知道他要送给谁吗?”女孩子明知故问。
      “肯定是他女朋友呗。”叶凌夙毫不在意地接口。
      “哎?不是送给你的吗?”女孩子有点失望。
      “你开什么玩笑。”叶凌夙又指着一条项链,“把那个拿给我看看。”
      “这是女款的呀。”
      “我要送我女朋友的。”叶凌夙仔细打量项坠的花纹,点点头,对自己的品味很满意,“这条给我包得漂亮点啊。”
      女孩子带着受了打击的表情,给叶凌夙包装了礼品盒。
      结果,喜欢闪光事物的叶凌夙又挑了三条项链,五个戒指,一条手链。叶凌夙在买东西方面的大方,安抚了女孩子八卦不成的失落的心情。
      女孩子将叶凌夙买的东西都包好给了他,叶凌夙终于安下心来看唐爵编手链。相对于男人而言仍略显粗大的指节竟是异常地灵活,细细的丝线在他的驯服下异常地乖顺。叶凌夙忍不住赞叹:“爵爷,你真是心灵手巧啊,和小姑娘似的。”
      唐爵头也不抬:“我可没觉得这是夸奖。”
      叶凌夙嘻嘻笑,趴在柜台上看唐爵编手链。唐爵编好了手链,就一把抓过叶凌夙的右手,将手链系在了叶凌夙的手腕上。黑蓝相见的手链在洁白皮肤的映衬下,显得大气又好看。
      “喂,”叶凌夙小小声地说,“我刚刚和老板娘说了,你是编给你女朋友的。”
      “你难道不是我女朋友吗?”
      “滚,我是你男朋友。”叶凌夙轻轻踢了唐爵一脚。
      女孩子虽然没听清两个人究竟说了什么,但看他们的动作倒也猜到了一二,尽力收敛了自己八卦的笑容:“这条链子就不算你们的钱了,毕竟是你们自己编的。”
      唐爵也不和他客气:“那就谢谢你了。”
      叶凌夙尴尬地和她挥挥手,哪知更明显地将蓝珠手链暴露在对方的视线中,女孩子又意味深长地一笑,叶凌夙嘿嘿笑了两声,急匆匆跑出店去。
      唐爵跟在叶凌夙的身后:“刚刚你说买项链是送给女朋友的,你哪来的女朋友啊?”
      “没有没有,送给云络的。她以前出去玩还给我们带礼物了,不是吗?”
      “那你也不能说是你女朋友。”
      “女性朋友也是女朋友。”叶凌夙强词夺理。
      “那你说你是我男朋友,也是指你是我男性朋友吗?”
      “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厌,非要和我咬文嚼字吗?”
      “这么快就觉得我讨厌了?”
      “好啦,我知道你吃醋了好不好?”叶凌夙笑嘻嘻地从装饰品的袋子里掏出一条手机挂绳,红色绳子编的链子上拴着一只木雕的小猴子,木料上刷了一层清漆,显得十分有光泽,高高举起到唐爵的眼前,“是不是很可爱?我特地给你挑的哦。”
      唐爵努力压抑住脸上的笑意,将小猴子捏在掌心里:“还算你有良心。”
      “哼,你这个别扭脾气的家伙。”叶凌夙咯咯笑着往前跑。
      “你说谁呢。”唐爵在后面作势要抓他。
      这一刻,两个大男人玩闹起来,像是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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