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唔,这是一个送给某条鱼的抽风之作,木有逻辑的哈~
人物各种崩坏,各种凌乱有木有~~
心理承受能力好的亲,就点进来瞅瞅吧~捂脸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丑奴(迟暮) ┃ 配角: ┃ 其它:美人

一句话简介:短介绍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7862   总书评数:25 当前被收藏数:44 文章积分:21,251,404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随笔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没事抽抽风
    之 BG短篇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8123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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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如斯,笑之倾城

作者:醉笑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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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人,自当是要迟暮的


      我的娘亲是奴隶,所以我一生下来,便也就是奴隶。

      据说,娘亲有一张绝色的脸,世上少有人能及。岚烟说,只可惜她是个奴隶,否则,便是黎国的王上,也是愿意将她接回宫,纳为妃嫔的。

      为何不能是皇后?我问。

      岚烟便笑,然后用食指轻轻点我的额头,黎国是最强大的国家,黎国皇后便是国母。这么样一个尊贵的位置,普通女子怎敢去奢求?若无家世背景在身后撑腰,便是有你母亲那般好样貌,讨得个末等妃位,也算是上天恩赐来的了。

      我点头,似懂非懂。

      我喜欢岚烟的眼,那是我在岚烟身上唯一能够看清的地方,温温柔柔的,琉璃似的干净漂亮。我一辈子也别想有一双像她这么明澈好看的眼。

      我与绝色的娘亲不同,我生来就是有缺陷的。不仅样貌极丑,而且似乎永远看不清、也记不住别人的脸。但却也不是眼疾,至少,其他物件在我眼中一直是清晰的。

      不过这也无碍,能记住声音便不会将人认错,而且,如我一般,最是低等的奴隶,连自己是谁都不曾知晓,又须得记住谁呢?

      是了,因为貌丑,我从未有过被主人赐名的荣耀。久之,别人便唤我丑奴。我是没有资格介意的,毕竟这名字虽不中听,倒也应景儿。

      岚烟,你也定然极美。我看着她的眼,认真地道。

      岚烟便又笑了,轻轻浅浅的,让人觉得无比舒服。

      我又算得上什么美人呢,岚烟叹气,我呀,是见过真正的美人的,我的样貌,连她的一分也是及不上的。

      我好奇,那,是娘亲?

      不是。岚烟摸着我的发,声音有些怀念,你娘亲是世上少有的美人,但是她,却是只应出现在九天上的仙子。

      岚烟看着我,说,丑儿,红颜自古多薄命。美人的下场,也自来凄惨。有人曾道,女人最悲哀莫过美人迟暮,我却想,若是美人真的能够安然迟暮,倒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我笑,岚烟,我长得这般难看,你对我说美人迟暮做什么?便是我迟暮了,也不会是美人啊。

      岚烟握着我的手,不再说话,只是声声叹气。良久,她看我,琉璃样的眼里光华流转,丑儿啊丑儿,我若离去,你独自一人该如何是好?

      你怎会离去?我反握住她的手,却是不在意。岚烟是府内的奴婢,长我四岁,却是自小与我呆在一起。如今算来,她一十七岁,整整与我相处了十年。这般久了,便是能够出府,她又怎会舍得离去?

      岚烟摇摇头,只拿眼睛看着我,却不再言语。

      第二天的早上,岚烟未曾唤我起床。鸡鸣三声,我去岚烟房里寻她,却只见了岚烟已经全无气息的尸体。

      那尸体僵直地挂在悬梁之上,被一阵风恰巧吹过,便飘飘荡荡晃悠起来。

      岚烟是自尽死的,因为府中二公子几日前,醉酒后污了她的身子。二少夫人知道后,撒泼耍狠,硬要拉着岚烟进奴籍。奴籍,那与奴婢虽只差了一个字,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身份。入了奴籍,便是要将子子孙孙都拖下了地狱的。

      如我娘亲,亦如我。

      岚烟那么善良聪慧的女子,又怎会让自己落下如此狼狈的结局?人生在世,结局大抵不过一死。而岚烟,虽总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但最后,总能够选择让自己死的干净些的。

      我跪坐在岚烟的尸体旁边,整整一天。我记得我是哭了的。眼睛浮肿的厉害,虽然没有镜子,但该是更加难看了。

      一天之后,我便不再死守她的尸身。她虽丢下我独自离去,我却不能让她就这么狼狈地走。

      我从大少奶奶的贴身丫鬟那里偷来了上好的胭脂水粉,然后亲自为岚烟梳妆,为她送葬。岚烟有一件极美的衣裙。那是大老爷年前时候给府里奴婢们添置的。用的上好的绸缎布料,上面点缀着蓝色的碎花,岚烟那么温柔的人,穿上去定是好看极了。

      我该庆幸,我看不清岚烟现在的模样。如此,岚烟在我心里,便永远都是美的。

      似那双记忆里的琉璃瞳,美得令人心悸。

      岚烟的死在府里没有引起任何波澜,除了还有些不忿的二少奶奶会念叨几句狐狸精外,倒是风淡云轻地似是府中从未有过岚烟这个人一般。奴婢尚且如此,那如同我这样的奴隶,不是更加悲哀?

      我看着自己被冷水泡得冻裂红肿的手,愣愣出神。如此,便剩下自己一人了么?心下便莫名觉得伤感。

      啧啧,你长得可真难看。

      我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来,转过身去看,居然是一个穿着异常奇怪的男人。那料子不像是锦缎,也不同于粗麻。我从未见过那样的衣服。我也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却能看见他甚至比幼女还要短得多的头发。

      我问,你是谁?

      他似乎有些吃惊,用手指着自己的脸,问,你看得见我?

      你就站在我面前,只要我不瞎,我如何看不见你?

      他似乎不可置信,但又好像是欢喜的疯了,朝我走近了几步,犹豫地将手伸向我的肩膀。

      你要做什么!我被他的动作唬了一跳。就算我还只是个女奴隶,这般举动也算是失礼了。

      你做什么乱叫!他有些不高兴,手上动作干脆了很多,朝我胳膊抓过来,还未待我反应,我便见他失望地将手收了回去。

      我惊讶地看着他,他的手刚才,分明是穿透了我的身体。

      他看着我目瞪口呆的样子,口气一下子变得恶劣起来,喂,我不是人,我实话告诉你,我就是鬼。

      我不知该如何反应,半天,点了点头,心跳缓和了些,哦。

      他不满,我告诉你我是鬼,你怎么就这个反应?

      我有些不解,你会对我不利?我除了这条命,倒是半点身家也无了。便是这条命,也贱得很,怕是还不如一条看家的狗来得更加金贵。便是你真的杀了我,说不定,对我还算是一种解脱。

      他便不说话了,似乎是有些歉疚。

      歉疚?这种情绪至于我,倒是稀罕了。低贱如我,竟也能让旁人怜惜歉疚?岚烟或许会,但面前这只鬼,倒让我觉得自己更肖似一个笑话了。

      我不理他,自顾自做起自己的活儿,他却不走了。呆在我的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

      他说,他叫辉,是来自一千年以后的鬼。他说,他在这里飘荡了很久,但是没有遇见过同类,也没有人能看见他。我是第一个能与他交谈的人。他说,对不起,他不应该嘲笑我的样貌。

      他很啰嗦,许是太久没有同别人说过话了,遇见了我,就拼命在我耳边念叨。那絮絮叨叨的声音,害我花费了比平日里多一半得工夫才将事情做好。但是,那种热闹,却也莫名让我觉得欢喜。

      忽然,就感觉不是那么寂寞了。

      我是有自己独立的屋子的,倒不是因为我比别人特殊些,不过是这地段传说闹过鬼,下人们便不敢来住了,倒是便宜了我。

      只不过,我一直以为那话是杜撰出来的,如今才知道,其实是确有其事的。

      我偷偷地看了一眼还在不停说话的辉,微微地笑,只不过,不是什么恶鬼,而是一只,寂寞了太久的唠叨鬼而已。

      辉陪了我三年,他喜欢与我谈论他以前的那个世界。我觉得很新奇。居然会有在天上飞,能够装下几百人的大鸟?会有不用油就能亮的灯?居然有跑的比汗血宝马还快的,“宝马车”?

      这一切简直让我不敢想象。

      然后,有一天,辉问我,丑儿,若是能够,你愿意和我走吗?

      走,去哪里?我问。

      去我的世界。辉伸出手,像是要去抓住月亮,去我们那个平等的世界。

      我摇头,不,我不走。

      为什么?

      辉,你不属于这里,同样,我也不属于你的那个未来世界。所以,你不能停留下来,我也不能走。我微笑。

      辉看着我,眼里流露出伤悲,丑儿,可是,我要走了。时空的隧道会在子时开启,我的身体在那边还没有死,我必须回去。丑儿,你同我一起走吧。

      我依旧摇头,轻轻后退,我向往你的世界,但是,我在你的世界里,活不下去。我已经无法脱离这个地方,即便它已经是畸形的。

      丑儿,丑儿。他喊着我的名字,伸出手,却够不到我的衣角,我看见他的身影在月光下一点点的变淡,他说,丑儿,我知道你记不住我的脸,但不要忘记我,丑儿,求求你不要忘记我。我爱你,丑儿,丑儿。

      至始至终,我想,我都是微笑着的。我是微笑着送他离去的,直到他的身影在月华下,也不再见丝毫,终于泪如雨下。

      他要回到他那个世界。这是好事。那个世界里,他有家人,有朋友,有地位。甚至,他也许都不会记得在异世的这些年月。

      他的选择是对他最好的。我拼命对自己说,难道你想要他以这幅模样伴你一生么?你不过是个丑奴,你何德何能?

      我扪心自问,于是,终于释怀。只不过,依旧遗憾,我竟然忘记告诉他,其实,我就早能够看清他的脸了。竟是一张极俊朗的样貌。

      我想起他最后说的爱我,低头拭泪,我竟不知,我竟然是爱他的。

      原来这双眼,生来只是为了让我看清自己的心么?对于我这样的一个奴隶,倒像是天大的嘲讽。

      十五那天,府上来了贵客。据说是一位什么侯爷,左右是个连大老爷都是得罪不起的人物。

      我样子虽然难看,但好在手巧,上不得前殿,便在厨房里帮帮忙,也是使得的。

      宴席一直持续到深夜才停,待我收拾好厨房,早已过了子时。路过花园的时候,我被隐在暗处的人绊了一跤,低头去看,却是一个衣着华丽的男人。

      他眼神有些飘忽,抱着我,嘴里说着些什么,我却一字未曾听清,只觉呼吸之间,全被酒气所萦绕。

      我的挣扎仿佛在他的面前,都成了徒劳。当剧烈的疼痛从下身传来的时候,我已经只能睁大着眼睛,去看着天上的月亮。

      月色很美,温柔得让我想起了岚烟的那一双琉璃似的眼。

      岚烟说,若我离去,你该如何是好。

      岚烟,当初你便也是这样的疼痛与屈辱么?我倒是懂了。所以,岚烟,我也会得到如你一般的结局么?我没有想过流泪,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然后,模糊视线,朦胧了世界。

      第二日,我是被一阵颠簸给震醒过来的。我在马车上,周围的配置豪华地令人心惊。

      啧啧,这么丑的一张脸,倒是看不出来,身子竟是美得如玉。传来的男人声音倒是好听的,我听着却无端觉得心冷。

      我这是,被大老爷送给了这个男人?我看着男人身上象征着身份的锦缎,明白了他的身份。

      是了,我自然是听岚烟说过,老爷们喜好去交换奴隶的,但那多半是美貌之极的年轻女奴,倒不曾想,丑陋如我,竟也有这样的一天。

      怎么不说话?他抬起我的脸,半天,又像是嫌弃一样松开了手,你叫什么名字?

      我半跪在地上,轻轻地答,丑奴。

      他一愣,便哈哈地笑,半天,道,倒真是合了你这张脸。

      我依旧低眉顺眼,不再会为这话动一分情绪。

      他带我住进了他的封城,那里是个很美的地方,像是辉曾同我描述过的桃源。我住在他府中的西苑一隅里,地方不算大,但也不用再去做活。却比之前,算是云泥之别。

      想来,他待我该是极好的。既然是侯爷,是一城之主,合该是异常忙的。但每到夜间,他却喜欢到我这里来歇息。每次来时,不忘讽刺一番,但我却奇怪,竟然他如此不喜我的样貌,何苦当初要将我要回来?平白添堵。

      我虽疑惑,却也不曾问过。我喜欢这里,这比之大老爷那里,好上百倍。我不愿再去那里做奴,于是,我越发乖巧,不再出庭院一步。

      他却是不高兴的。他问,你不喜欢这里?

      我摇头,轻轻为他按摩,答,奴喜欢。

      他皱眉。我以为他是嫌我手重了,却不曾想是因为我的自称。他说,你是本侯的妾侍,便早已脱了奴籍,怎么还留着这么个自称的习惯?

      脱了奴籍?我这次倒是真的惊住了。自出生起,我便知道自己是奴隶,最下等的奴隶。便是低等的猪狗,也是比我们值钱许多的。但现在,居然有人对我说,我不再是奴了?

      便是说,若是我有了后代,也不会再受这无妄之灾了么?

      在这里住了一年,第一次,我见着他,只觉欢喜。我想,我开始有些喜欢他了。即便起因是因为,他帮我做了一件旁人做不到的事。

      但是,这又如何?即便脱了奴籍,我也依旧是丑奴。便是因着这幅样貌,怕是就算我捧上了真心,也是没有人会愿意接受的吧?除了某个不小心掉到异时空的灵魂。

      我又想到了辉,面孔居然还是清晰的。

      看,辉,我没有忘记你。便是你忘记了我,忘记了这个世界,我想,我还是会记住你的。

      他吻住我,霸道的吮吸带上了鲜血的铁锈味儿。

      你在想谁?他看着我,声音竟然是有些凶狠的。与他在一起这些日子,我从未听过他用这种语气同我说话。

      我不能说谎,所以我只能沉默,于是他的怒气越发高涨,看着我似乎想要动手,却最终没有。只是冷哼一声,将我紧紧抱在了怀里。

      身子似乎要被勒断,却挣扎不开。我闭上眼,强迫自己入睡,却听到耳边他的呢喃,喂,为本侯生个孩子吧。

      我感觉到了他心跳的频率,突然就安心了。然后,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轻轻说,好。

      我便感觉他的气息柔和了下来,环着我的手臂松了松,却依旧贴在我的腰身上。我是极怕冷的,而那种温暖的温度,恰好熨烫了我的心。
      忽然就感觉,全身都暖和了起来。

      然而,命运终究不曾眷顾我。

      我站在樱花树下,数着地下散落的花瓣。当最后一瓣樱花从树上凋零的时候,我感觉到了被人从身后紧紧地抱了起来。

      丑儿,城池丢了。他贴着我的耳鬓,轻轻呢喃。

      丢了便丢了,倒是安生些。乱世已经到来,与其在这里苦苦挣扎,不如我们另寻一处桃源安家?我握住他的手,微笑道。

      他痴痴地抚着我的脸,笑,丑儿,若我能答应你,多好。

      我拉住他的手,我们现在就走。

      他依旧笑,丑儿,我走不了了,但你要走。

      我摇头,你同我走。

      他摸着我的发,道,丑儿,活下去。我从出生以来,从未求过别人一次,这一次,我求你,丑儿,你要活下去。

      我看着他朝我倒来,我用力去扶他,却看到他的背脊,早已经被鲜血濡湿。一箭没入胸口,几乎对穿。

      丑儿,丑儿,他喃喃着伸手抚我的脸,叫我的名字,叫一次我的名字吧。

      我抓住他的手,在自己脸上摩擦,轻轻地唤,子桑,子桑。

      他便笑了,若是早知与你如此缘浅,以前便该对你好些。我总以为时间还多,足够你来爱上我。到底是糟了报应了。

      他说,丑儿,丑儿,若有来生,许给我可好?

      我点头,他该是看见了,抓着我的手,像是得到了世界。

      我抱着他的身体,直到手中体温一点点散去。于是,似乎整个世界里,便又只剩下了我一人。

      我记得他的话,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

      我站起身,摇摇晃晃地朝前走。我想,我应该是爱他的。因为在最后一刹那,我居然看清了他的脸。虽然已经被血渍污了面容,我却奇怪地觉得很好看。

      我沾了血的手轻轻揉搓下颌,然后慢慢退下一张面具。

      我自有记忆起,就被娘亲带上了面具。我想,也许我面具下的脸,比这面具更加不堪。娘亲曾让我发誓,无论如何,都不许摘下面具,但岚烟却对我说,若是真的难逃一死,便将这面具摘了吧。

      我想,既然答应了子桑,我便只能一搏。

      从城中走出的时候,我穿了一身红衣,染着血,竟是妖异夺目。我对着坐在最好的战马上,威风凛凛的男人,露出一个微笑,如同当初岚烟教我的那般微笑,然后低低柔柔地开口,你赢了城池,还有我。

      我听到周围的窃窃私语,他们说,得到如斯美人,便是屠戮全城,也是值得的。

      他抬起我的脸,声音里似乎带了些痴迷,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现在才知道,我面具下的脸,居然是好看的。也许比起有着琉璃样漂亮眼睛的岚烟,我的这张脸,还要来得更加美丽些,美丽到,甚至有人愿意为了这么一张脸而屠戮苍生。

      我曾经对“倾国倾城”这个词语感到过好奇。一个人,究竟要有怎样的美貌才能倾倒一个国家的人?

      娘亲和岚烟是美的,但若是真有人愿意用一个国家来换取她们的倾心,她们又怎会有那般下场?究竟有没有人,能够倾国倾城?

      但我现在站在这里,看着满城尸首,和为我痴迷的将士们,我恍然大悟。

      哦,原来我的样貌,竟是配的上那传说中的倾国倾城的。

      我笑容越发妩媚,看着他,低低在他耳侧道,奴家名唤迟暮。

      于是,世上不再有丑奴,有的,是迟暮。那个美到不似凡间所有,蛊惑了世间俊雄争相夺之的祸水迟暮。

      我静静地坐在寝室梳妆,用最美的妆容等待着下一个拥有我的君王。

      他问我,你是迟暮?

      我便笑,眉眼弯弯,福身一拜,妾身迟暮。

      倒真是世间绝色。黎王抱住我,语气轻嘲。

      我自然知晓如今的迟暮是个什么角色。那是祸害英才的祸水,祸国殃民的妖姬。像我这种人,若不是次次被君王所护,怕是早被那些激愤的老臣拖出去用火烧死了。

      迟暮只选强者。我靠在黎王身上,声音低柔蛊惑,只要黎王是强者,迟暮不会走,黎国亦不会亡。

      黎王嗤笑,拥着我,大步离开。我知道,不管黎王之后待我如何,至少这一次,我又赢了。

      我本以为,黎王要我只为了彰显自己的强者地位,根本不屑与接近我,但我却料错了。他给了我妃位,也同样给了我宠爱。不过,我知道,他的眼里,没有对我样貌的痴迷。

      听闻民间关于又一明主即将陨落的谣言时,作为传言的主角之一,我只能大笑。

      这次显然,他们都错了。

      如他们所说,黎王可是真的明主。那么如我这般的狐媚子,自然是动摇不了他分毫的。他们该多信任他们的黎王一些。

      黎国自来子息不多,这一代,除却黎王,也不过只有一位皇子和一位公主。就算加上郡主,也只有三位。在这其中,那黎桥郡主倒也算是名气颇大的,天生个离经叛道的,若不是黎王护着,不知要惹出多少麻烦。

      当我与黎桥相识后,说起这段,黎桥一脸鄙夷地看我。

      市井流言你也能信?黎桥一身男装,却自有一股女子的逼人灵气,他们还说你祸国殃民,妲己转世呢。我那皇兄,见我犯了事儿,不教训我就算是上天积德了。

      我摇头轻笑。

      我是喜欢黎桥这样的女子的,敢作敢当,我永远也不能如此洒脱。

      黎桥说,迟暮,你这名字未免太不吉祥。好好一个美人,怎么就起了这么个名儿?

      我笑,你觉得我美?那便是了。有人对我说过,自古美人的结局,多半薄命。若是我能应了这个名儿,倒也能算个好归宿不是?美人终归是要迟暮的。

      黎桥便皱了眉,深深看我。我自顾自喝着酒,倒是也觉得欢喜。

      我知道,黎桥喜欢喝酒,却极少醉。有一次,却奇怪,竟然似乎真的是醉了。她拉着我,不住地说话,指着我的脸,便就吃吃地笑:迟暮啊迟暮,你这样好的人,怎就偏偏是迟暮呢?

      我失笑。这世上有多少人恨我入骨,这般说我好的人,倒不多见。而且,我不是迟暮,又能是谁呢?

      黎桥,你醉了。我说。

      迟暮,我怎么会醉呢,你这话说的可不中听!黎桥抬起头,依旧疯疯癫癫的样子,眼里却果真存了三分清明。迟暮,若你不是迟暮,该有多好。

      我用手指绕着她的发,笑得肆意,怎么,若我不是迟暮,若你是个男子,待你功成名就后,便会八抬大轿行至门前,光明正大娶我过门?

      黎桥笑嘻嘻地摇头,我即便是个男人,也决计不会找你做妻子的。

      怎么,我不够美,配不上你?

      黎桥又摇头,不,迟暮,是你太耀眼了。迟暮,你的心藏得太深,没有人能够找得到,跟你在一起,会很累的。迟暮,我若能选择,我必定只找一个能与我安乐过日子的人,平淡一生。

      黎桥说,迟暮,你性子看似浓烈,实则什么也不肯在乎。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有人能够得到你的爱情。

      我除了微笑,还能说什么呢?

      谁都不会知道了,当迟暮还不是迟暮的时候,其实,是爱过的。

      我记得那悲切地说着不要忘了我的面孔,和那张沾满了血污的脸。

      我爱过一个灵魂还有一个男人,但那份感情终究只属于丑奴。而我现在,是迟暮,美的倾国倾城的迟暮。

      自此我再也没有见过黎桥。我后来才知道,那一天,黎桥被指婚和亲。所嫁之地,极度贫苦。那么一个如花美貌,自在洒脱的女子,终究也开始在我的生命里淡去。

      黎王对我的宠爱日日渐胜,甚至为我与几个周边小国短兵相接。

      我明白他的算计,却也愿意成全他的计谋。我知道,他的心,在于统一天下。不过区区一个祸水名头,只要黎王愿意护我,我便是刀枪不入的。

      冬日的午后,我喜欢伏在黎王腿上,双手抱着黎王的颈项,娇嗔,王,又有大臣让你选妃。

      我是王。黎王淡淡道,你难道想让我为你废了后宫?

      这个臣妾自然不曾想过,我眨眼,不过,臣妾想做皇后。

      黎王看着我,嗤笑,你可知,黎王的皇后是怎样的身份?

      我笑,我自然是知道的。

      黎王沉默良久,说,我愿意为你不再娶妃。

      王,臣妾欢喜极了。我抱着黎王,笑眯眯地说,虽然臣妾想要皇后之位,但有了王的保证,臣妾也不会再有怨言。

      黎王抚了抚我的发,眼里看不出情绪。

      几日前,得到了黎桥的死讯。这个记忆里洒脱肆意的女子,终于退出了我的生命。

      王,你爱我么?懒懒地眯起眼睛,声音如呓语。

      黎王沉默,良久,用手绕着我的发,说,也许,该是喜欢的。

      喜欢?这边就够了。爱我的人,自来没有好下场,我不再爱人,也不再奢求别人的爱情。

      黎桥死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哭,却终究没有。心里有些空,却不再有当初看见岚烟尸体时的那种悲痛。

      到底是习惯了见证死亡,不会再去无谓地伤心。

      美人迟暮,现在的我,只愿能够等待迟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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