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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没跟情人节绝缘
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另外一番天地,距离对今天来说,真的不是什么太难的东西。怕的是没有真心,很没有拉近这距离的俗气的金钱。
那年代流行的异地恋多半夭折,这样看的话,就觉得距离其实也很重要,你不可能说我没见到实实在在的这个人已经好几个月,甚至好几个月,却还能那么肯定这个人还是当初你喜欢或者疯狂爱着的人呢。
我感慨,因为西方的情人节就那么在还飘着雪的时候就来到了。本来我是应该对这个所谓的节日一如既往绝缘下去的,可是那天的情况有点出乎意料。
离开学也就几天的日子,窝在家里,享受着挺奢侈的残余假期。作业多的写不完,就干脆不写,毕竟写不写,意义都不大。大概写的意义是对老师的一种顺从,而不写呢,就是对自己的一种顺从了。我很高兴,我在自己可控范围内,还是顺着自己的。
其实,显而易见的,我可以用小脚趾想像老师那副为了维持美好形象而压抑着火气的脸。我一直觉得,那是一种快自焚的前兆。
那天早上依旧晚起,窗外依旧飘雪。只是手机没像从前那么安静,睡梦中响了很多次。只得从被子里伸出一只脚,将踢到床的那头的手机拨过来,这是我独有的方式。我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带点奇葩的娴熟。
电话那头是陌生的声音。
胡小么?
恩
我在你家外面呢,能出来一下么
恩
那你赶紧啊,我等你。
恩
我不确定我我是否听到了电话那头那种小男生的情窦初开的羞涩。只是那声音干干净净的,很好听。
实话说吧,我真心不知道我那时候是否还处于梦游状态以至于只会说那个字。等我反应过来那不是梦游,胡乱往身上套衣服的时候,已经是两小时后了。
我冲出门,以一种球的姿态。那雪地里一男生立着,瘦高的书生,长长的围巾,在风里飘得很带劲。而我几乎只漏了一双眼睛在外面,像个小孩,好奇的望过去。
那小子看到我,有一种深陷流沙被营救的感觉。抑制不住的欣喜,从弯弯的的眼睛和嘴角传达过来。
嘿,我叫顾新,我们同校。他的热情还没被这雪剿灭掉,真是难得。
我那时就很庆幸自己把脸遮的只剩一双眼,不然他肯定会看到我脸上条件反射现出的迷茫。
他把手里的一堆东西递过来,居然没有像我一样有等了好久之后的恼怒和烦躁。
我盯着他手里的玫瑰和一堆包的很好看的巧克力盒子,有点摸不到头脑的受宠若惊。然后看着巧克力咽了咽口水,这是睡完懒觉,饥肠辘辘,然后饥不择食的反映。
衣服实在是太厚重,而那堆东西又确实不小,我实在搬不动,就顺势坐到了雪地里,撕开一盒,拉下遮住脸的围巾,拿了一块扔进嘴里。那东西被冻得有点硬,放进嘴里狠狠的把牙齿给刺激了一下。之后那苦中带甜的味道开始传过来,然后我就开始不受控制的傻笑了。
然后只挤出了两字,谢谢。
对面的估计很少看到过这么范二的,裂开嘴笑的很开心。
我完全摒除了之前他的自我介绍,自我概念的把他定位了,送快递的。以至于我那天感动这快递真不错,人帅就不说了,还那么敬业,居然等了那么久。
我几乎是将那些个大小盒子连踢带拽的弄进屋子里去的。
只在胡迪混乱的往嘴里塞着巧克力,感慨说,自己选的就是不错,那小子果然实在的时候,脑子才恢复正常,胡迪说的,经常去那家伙家蹭饭,据说是一开餐厅的。。。。。。这世界真是神奇,所以连我都会还有人想起来,在这种时候——生活果然是充满奇迹的。
胡迪说那小子喜欢我很久了,这个很久我估计也就是我们转学过来开始,久不到哪里去。
他说人小子早就想找我表白了,苦于我为人实在太剽悍怕增加了医院急诊的负担,就留着这颗春心跳了很久,后来巧合得知胡迪这家伙易于收买,又刚好是同班同学,就盯上了他作为探子的存在。
然后终于等到这个飘着雪的情人节,人觉得这难得的浪漫,胡迪又说我就是没见过几次雪的孩子,对巧克力又没抵抗力,于是天时地利只欠人和,他们便出动了。
胡迪很不要脸的扯着嗓子说这些个的时候,说不出的猥琐和轻飘飘的骄傲,好像他就跟全民情敌里面那男主一样,是个稍稍帅得掉渣的感情专家。
胡迪这单纯的孩子,是个好吃好喝供着,有好游戏打着,别人给卖了都不知道的家伙,也不是一般的好收买,我都在替他高兴没生在抗战时期,不然他准跑不掉的一汉奸。看他笑的花枝乱颤的,我都不忍心告诉他,我纯粹是看在了巧克力的面子上。
我不是没人喜欢过,只是以前喜欢我的那些男生最后都变成我兄弟了。犹记得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栀子花开的季节,我们学校到处都是这种香气好闻的小百花,一朵朵的开的别提有多美好。然后就在这么一个午后,隔壁班一男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那时候都一个年级一起上体育课)从花坛里面抓了几朵栀子花,特牛X的走我面前来了。
胡小,我喜欢你。
我记得很清楚,他特别的直接。
为什么?
我反问他。
不知道
那你怎么知道你喜欢我?
我继续追问
我就是知道
你凭什么知道?
我就是有这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
反正我看你第一次就记住你了,还特别想跟你玩,他们都说你很凶,可我就是喜欢你。
我拽着胡迪,笑的那叫一个张扬,然后我兴奋了。
你说因为我凶,所以你喜欢我?
对
然后那边传来了一声惨叫,我很配合的往他的脚背上来了一脚。估计现在这年岁是找不出几个敢就因为别人凶就喜欢的人了。
我现在还拿这个嘲笑他,觉得他真是重口味。谁家小子不喜欢窈窕淑女,就他被野蛮女友毒害的深。
那家伙是超声波。
那天中午我们以巧克力为午餐,显得好像很奢侈。结果下午的时候就开始牙疼,巧克力是个上火的东西,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尤其是拿来当饭吃的时候。
老爹老妈的生活丝毫没有被这外来的节日影响,依旧是死水般的风平浪静,当然,那是从我的角度看过来的。
胡迪继续窝在沙发上打游戏,专注的让人有点心疼,都说专注的男人最有味了,专注的打游戏算是专注么?如果算,那么胡迪不知道该是多迷人的一物种。他的手机一直在震动,以一种无节奏的噪音发出来,真心伤肝伤胃。
胡迪连眼睛都不转一下,我捡过他手机瞄了一眼,奔三位数的未接,大多数还无备注的陌生号码。然后我很果断的关了机。我表示对连胡迪这种根本算不上是正常人类的家伙居然还有这么多的追求者很费解。这年头真是疯狂了,女的看人视力下降的太厉害了。
好不容易靠吃混到下午,实在是耐不住胡迪敲键盘太猛发出的塔塔声,我就是有这么种强迫的的变态心理,其实这种变态简单的庸俗点解释,就是无聊了。
于是挪回自个儿房间,把音乐开到最大,一遍遍的放林肯公园,小飞侠,披头士和阿姆。总觉得有时候听音乐的时候就是要把声音开到最大才有感觉,至于什么感觉,就我来说,大概就是投入,让你没有时间去想别的什么东西,因为你的耳朵,脑子里面已经都充斥着那个声音了,别无他选。
我是个简单的生物,我就是没办法三心二意。
然后披头士的hey jude 开始在我的上衣口袋伴随着震动唱的很欢快,而我忽视了其有半小时之久,然后在切歌喝水的空隙我才感觉到了这声音的不合群,抓起了手机,是鱼。
你知道我打了多久了么?
不知道。
在听歌?
恩
我就知道
你知道?然后你就一直打啊,万一我手机没电了就万幸了
没事的,那我就可以有理由来你家找你。
干嘛?
晚上有空么?
恩,闲的发霉
请你吃饭
乐意奉陪
到时候来接你
哈哈哈哈,我跟你讲,我今天吃巧克力都迟到撑了,你别再带我去吃什么巧克力啥的,我要吃肉
额?谁那么好,活雷锋啊,居然送你巧克力吃
谁知道,人家估计随他妈姓的,都不姓雷。
我感受到了电话那头有强忍住的笑声,于是得寸进尺。
喂,鱼,电视上说,今天可是情人节。你看呢?
放心,我会送你礼物的。。。。。。。不是巧克力
嘿嘿,既然这样,我可以虚伪的说句我已经开始期待了。
额?那我也实在的说句,我好像开始后悔了。
你信不信我见面第一件事就是先踹你两脚?
不信,你穿的那么厚,脚都提不起来的估计。
那边终于忍不住了,放肆的开始大笑,颇有些李太白仰天长啸出门去的豪情。鱼,我还是读不懂你。
别挂电话,把音乐开着,我跟着你听听歌。
干嘛不自己听你家小树屋音响效果可好了。
哈,你介意我奉承你一句么?我就喜欢跟你一起听。
哇塞,鱼 ,你说话真肉麻。还好我是有机甲防身的,不然都被融掉了。
别啊,我还没说完呢,我就喜欢你开那么大的声,然后我想试试我们俩谁的耳朵先聋掉。
然后我丢掉手机,开始跟着鬼哭狼嚎,有种河东狮吼不信嚎不死你的抗日精神。
然后有人在敲门。有节奏的,跟在弹琴一样,挺好听。我奔过去开门,披头散发,蓬头垢面,衣冠不整。。。总之什么不好的词都往上填就行了。
鱼,立在门口,倚着墙,继续装着他的忧郁。只甩给我个孺子不可教的眼神,和安静得带点讽刺的美好侧脸。
鱼,我这里可没有水给你喝啊。
我眯着眼睛看他,其实我是真没睁开,虽然醒了小半天了,还是属于昏沉状态。
你来了多久了?
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就到了。
那你还打毛线的电话。。。你那么热爱中国的通讯事业?
我想测试一下,你要多久,才会听到电话响,我跟胡迪赌了下,他输了。
你这也太水了,他从小到大打赌就没赢过。你不说晚上么?
我看你闲得很啊。
我忙死了,忙着怎么才不闲。
穿好衣服,楼下等你。
他说完当真就优雅的走下楼了。大哥你这外表真有欺骗性,不说话的时候跟个忧郁王子似的,混熟了才知道,这是个面具,您真实的身份是吸血鬼里的铁齿铜牙。
我依旧是裹得无比厚实的往门外挪动,用胡迪的话来说,就是颇有些小偷进服装城的味道。他说他一直都在担心哪天我穿这样逛商场的时候被人给截下来。但很好,我还没有遇到过那种遭遇,但每次摆明这个事实的时候,胡迪都会鄙夷的扔过来一句,那是人觉得小偷没您这么没品位。
胡迪和鱼果然是一个世界的人,总是可以用一句话就伤的人体无完肤的。
只是习惯这东西,成形了就难得改的掉了。就像是喝惯了白开水的人,有一天你告诉他有一种叫可口可乐的黑色饮料,味道很好,他也不会去轻易尝试的。改变这词语真好写,可实践起来就是另一番感受了。
鱼果真在门口等我,这飘着雪的日子里,他居然戴了顶浅咖色毛线帽子,让我联想到那时候看日版流星花园时,有一次花泽类戴的那帽子,真是风情万种。
我在微博上看到有说大脸不宜戴帽,小头不宜包巾的理论,一直觉得那个大脸应该换成大头。而我意识到自己头大是初中时候的事情,那时候同学戏称我这是大头妹子。于是我开始对帽子敬而远之。看到鱼这厮能把帽子戴的这么迷人的,实在有点不好受。
我使劲往鱼跟前挪,有摘下他帽子,揉乱他头发的预谋。只是苦于身高对比太明显,我又穿的过于臃肿,仔细思量之后还是作罢——我在潜伏。。。
鱼还是一如既往的台词,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在想哪一天他把能带我去的地方都逛遍了会换一句什么话,会不会是,我带你去个我带你去过的地方,这话可真拗口。
鱼伸手过来拽我,我懂他意思,不就是想我走快一点。我真心不介意他拽我手,因为跟拽我衣领那么猥琐的姿势相比,拽我手显得温柔简朴了许多。我从来都没有男女拉个手就有什么不寻常关系的那种想法。
我觉得鱼也是。
因为他果然过来拉我手。他戴着厚厚的毛线手套,暖暖和和的,让我有把另一只手也伸过来,把这当炉子用的冲动。可我这冲动还属于萌芽状态都没实践的时候。他就干脆的破换掉这气氛了。
胡小,你的武装真不到位,怎么会把手露在外面迎接风雪啊?你看看,假如你能挪出一件衣服来裹住你的手的话。你的手可真冰。
我不喜欢。
我就爱死鸭子嘴硬,我会说出我忘了戴之类的蠢话么,用小拇指想想都知道啊,不会。
好啊,那从今天起就开始喜欢吧。
他剥下他的手套给我戴上。大大的,还带着一点他的体温,那场景真是暧昧,不知情的准会以为他是我男朋友之类。管他的,我就喜欢来者不拒。
我戴着手套,努力的大踏步向前,我小人的想他不会会后悔,然后要回去。然后果真他就从后面拽住了我大衣帽子。大哥,你说学校里面能有几个人知道你其实是这么粗鲁的一主?
我完全的不能再往前,只能在原地踏步,同时把手背到身后,装无辜的转过头去。接着一坨大红色的东西被栓到了我的脖子上。请原谅我用那么粗俗的语言描写这东西,实在是我看的不完全。
搞清楚状况之后才知道,那坨红色的是一条围巾,是上次见的那个麦田里的那个用背影就把我给震到了的女孩子织的。她织了两条,一红一绿,一大一小。绿的给了鱼,红的给我。我真吃惊她居然还记得我,更吃惊的是,她是如何在眼睛都看不见的情况下还把围巾织成了的。
鱼解释说,她很喜欢我,天真无邪跟个小孩一样。
世界上就是有很多奇迹。
我真是爱死了这围巾的颜色。热烈张扬的,很像我的性格。鱼的那条是偏深的绿,墨墨的颜色,给人一种很深沉的感觉。很配他。那女孩真是迷一样的人物。
只是一直有红配绿丑到不行的说法,明显是颜色搭配界真理样的格言。可是今天真算是逆袭了,我明显觉得这红配绿好看到不行。所以说,有时候,就是要学会跳出圈圈来。
我们围着这围巾,鱼又拉着我手,好像就有那么点情侣的感觉了。我的低帮雪地靴故意的往雪里面跺,而我在幻想,这么微妙的场景,假如鱼经不住诱惑,一时不理智的跟人韩剧里面一样,来一句我喜欢你,那该怎么办。
最后的结局会不会就像当初超声波跟我一样?
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东西,但我知道我不讨厌鱼,非常清楚的知道。
初中时候让我很讨厌的一人是那时候我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是个矮个子,肥胖的而且还长着奇丑无比的一张脸的男生,偏偏还自我感觉特别的良好。我尤其的反感一个人不自知。要拽也得要有拽的资本,没有这资本的话就喜剧了。
就像我每次看鱼那么拽的样子,只会觉得有点欠扁,并不会讨厌。大概讨厌这东西跟喜欢那东西一样,也是看感觉的。
当然,我的担心是多虑的。鱼那家伙不是一般的家伙。他何时都理智又淡定。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组近义词。
那时候我表姐说我是外貌协会,之所以讨厌那学生会主席多半是因为人家长得丑。我当然不承认,今天换位思考一下,觉得大概我表姐的话是对的,人多少是有点外貌协会的。你说假如今天把鱼换成了一跟主席那样的货色,我必定不会让他拉我手。而且我还相信,大半的女的都不会。
鱼带我去了一酒吧,叫的挺个性,叫解药。我知道必定有许多饶雪漫阿姨的粉会说这有点山寨,因为阿姨小说里面时常会见到一叫毒药的酒吧。
毒药,世界上就是有很多人明明知道有毒却还要义无反顾的往下灌。像吸烟一样,我倒是很小时候就在烟盒上看到了吸烟有害健康这样的宣传标语,可我老爹还是把这当成了生活必须。酒也是吧,谁都说喝酒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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