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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病记事
听瞿嫂说,方鸣宇在厨房里熬粥,唐瑞卿心中一阵烦躁:“有必要亲自动手吗?没听说过表哥还会做饭,难道还能比你做得好?”瞿嫂呵呵笑:“这可不好说,别的不提,就说这一片心意,怎么着也比我强不是,沈小姐要是知道先生亲自下厨给她做吃的,还不得心花怒放,人一高兴,身上的伤不是也得好的快。”
唐瑞卿不耐烦地摆摆手:“你哪儿那么多话说,快去给我准备洗澡水。”瞿嫂诺诺应声,掉过脸去撇嘴翻白眼,心道:暴发户就是暴发户,贪花好色不说,一点礼数都没有。
唐瑞卿也老大的不高兴,俗语说,美人乡是英雄冢,竹叶青对沈林的一系列表现真让他满腹疑虑、心惊不已。从他到特务科就跟着竹叶青,一点一滴地认识到这个人有多么的聪明绝顶,冷静睿智,又有多么的心狠手辣,拥有枭雄的能力和魄力,却选择成为领袖的一把暗剑,不但见不得光,名声还很臭。
这样的竹叶青让他除了畏惧之外,更多的是钦佩和崇拜,这也是他在为什么坚定地追随竹叶青的同时,也格外关注和他有关的所有事情,甚至比竹叶青对自己还关注。
像他们这些人,躲在暗中阴人,见不得光,为了消遣、为了任务需要,有几个甚至几十个情人都不在话下,跟其中的某个人、某些人有了感情,甚至有了孩子,也不是什么大事,前提是不要和工作于任务相冲突,虽然不清楚他一心想要掩盖的什么,可是竹叶青为了一个女人不但以公谋私、杀人灭口,还要违反党纪军纪,只为了让她养伤的时候舒服点。
唐瑞卿在想,是不是有必要让沈林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
他想了一会,依然犹疑不定,向厨房走过去。
推门进去,方鸣宇头也不会地说,“把门关好。”唐瑞卿依言关好门。晃晃悠悠地走过去,方鸣宇拿着一只木勺正在沙煲里徐徐地搅拌着,平静而专注,唐瑞卿突然就语塞了。
过了片刻,他看到地上的碎碗瓷片儿,连忙拿过厨房门边儿的簸箕和笤帚,一丝不苟地收拾干净了,又跑回来呆着:“表哥。”方鸣宇“嗯”了一声,放下勺子,盖上锅盖,“顺利吗?”唐瑞卿点点头。方鸣宇顿了一下:“那些东西你帮我处理了吧,沈林她害怕那些。”唐瑞卿愣了一下,“害怕?”方鸣宇点点头:“她害怕变成瘾君子,害怕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唐瑞卿沉默地点头。
中午的时候,沈林睡醒了,她静静地躺着。
有些想不通为什么,便是那一次胸背中枪,也不想这次这样难以忍受。
她细细地回想功法的内容,羊皮纸卷引言有云:功力愈进,五感愈明敏,酸甜苦辣,痛痒冷热,觉察遂深,此利弊相辅之症状,善加利用,受益无穷,若不能,则受害无穷,切记,功力愈高,更忌损伤筋脉、骨骼、脏腑,历年有功力高深者因剜痛至极而毙命者。
这个她早知道了,因此一直她很注意不让自己受伤。
对了,她记起后面的戒慎篇里有一句话:元力耗损、噬心伤体;如耗元力过半,则伤病之时、剜痛倍增。
元力?她一直以为元力和灵力不是一回事,如今想来多少有关系的吧,那几天为了跟踪躲避敌人,连连催用灵力来维持扶风步和隐身法,想来消耗有些过度了;不然为何如此痛苦,与羊皮里说的一样,噬心伤体,剜痛倍增。
她才练到第三层就如此痛苦,再想到有人被活活痛死,不禁心生退缩之意。
思来想去,又忍不住回转心思,既然时常有这样的负面教材,为什么纸卷上一笔带过的神话时空,还是有人前赴后继地修炼此功法呢?每个人都有想要变得强大、不受人欺凌的愿望,说到底,在争斗中死于非命总比让人像一个蝼蚁一样直接捻死,让人欣慰的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沈林也不能例外,稍一畏怯之后,沈林决定继续修炼此法。
一声轻响,房门被推开了,来人脚步很轻,走到床边才停下,沈林扭过脸去看,方鸣宇立刻对她展开一朵灿烂的笑花,“你醒来多久了?伤口还疼吗?”
沈林蹙眉嘟起嘴,她略动了一下自己的右小腿,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有些嗔怒:“你不问还好,一问它又开始疼了。”方鸣宇好脾气地笑,沈林愿意跟他耍小脾气撒娇,他的心情终于不再沉甸甸的了:“好,是我的错,我本不该问的。饿了吧,我去把粥端上来。”
沈林觉得手上无力,怕拿不稳勺子,出了丑,更显得自己像个废人,便理直气壮地使唤人:“你喂我吧。”他欣然接下这个差事,挖了一小勺送到沈林嘴边,沈林张大嘴将粥卷入口中,慢吞吞地叫了许久才咽下去,“你们家厨子手艺不怎么样啊!”方鸣宇低下头干咳了两声,“你这么长时间没有进食,味觉可能有些迟钝了,吃不出来好坏,乖,不要挑三拣四了,这个很补的,吃了,你的腿能好的快些。”
沈林狐疑地看他,只好继续吃下去,吃了大半碗,她疲惫地叹口气:“好累啊,我歇会再吃行吗?”他摇头失笑:“你才吃了十口,有什么可累的,快点吃吧,吃完了,我带你出去晒太阳,中午的阳光正好。”
沈林摇头:“外面肯定特别冷,我不想去,呆在被窝里挺暖和的。”他空出一只手抓住她的手腕:“外面不冷,太阳很好,你要多晒晒太阳才能好的快。”沈林不情愿地摆头:“你不要忽悠我,有太阳就把雪都晒得融化了,下雪不冷化雪冷,还不把人冻死了。”
他愣了一下:“到昨天为止,你一共昏睡了九天,雪早几天就化干净了,花园里的泥地,也快晒干了。”沈林错愕:“我怎么会睡那么久,你不怕我变成植物人吗?”他温热的手抹上她的脑袋:“你又没伤着脑袋,怎么会变植物人,医生说,你体质敏感,痛觉很强烈,昏睡只是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你很怕变成植物人吗?不要胡思乱想,就算你成了植物人,我也会永远守着你的。”
沈林沉默了一会儿,摇头低声说:“我不怕死,也不怕变成植物人,但是我很怕,直到我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尚没有一个人能我全心全意地信任依赖,如此,我会孤独的死去。”
方鸣宇似乎化成一座玉做的雕像,岿然不动,温润清雅,一双毫无杂质的黑眸,看似清澈、倏忽深邃,他缓缓地开启唇瓣:“ 如何才能得到你的信任和你的依赖?”
沈林不温不火地看着他,似要把他看个透彻,“很简单,除了我的爱情和信任,你不能指望从我这里得到任何东西。”方鸣宇纹丝不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挑了挑眉,笑得如沐春风,“这两样已经弥足珍贵,我不会再奢求其他。”沈林面无表情,“是吗?”太阳终于没有晒成,他们算是不欢而散了。
方鸣宇一下午都没有来看她,她平躺在床上有意识地运行功法,这样的方法这让感觉好了许多。
晚饭的时候,方鸣宇端着一碗粥进来了,沈林气急败坏地叫:“快点,快点抱我去卫生间。”方鸣宇愣了一下,眼神里就带了戏谑的光彩,沈林恶狠狠地看她。
解决了生理问题,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瘦弱苍白、眼神清幽,不禁自失地笑一笑,有了这一次的受伤,没有十足把握,她是不会轻易地逃走的,她很怕自己被活活疼死。既如此俯仰皆由人,连上个厕所都要人抱着才能行动,她郑重其事地跟人家挑衅不但很没有必要,而且很有些可笑。
上了厕所,喝了聊作晚饭的粥,再洗个漱就把自己累得七荤八素,伤口暂时不疼了,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她要方鸣宇给念小说听,方鸣宇果真找了一本,名叫金钗记。
《金钗记》讲的是一个阴谋与爱情的故事。
男主角是位志向远大的书生,他天资聪颖,又勤学好思,人品才学都超凡卓异,可是他家境贫寒,没有钱财贿赂考官,又无有名望资历的老师举荐,从十八岁考到三十岁,屡屡名落孙山,家徒四壁、人欺狗嫌,穷极生变,一夜之间,他的思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获得成功。
女主角是位孀居的年轻妇人,温柔美丽、明悟通达,娘家婆家都是世家大族,就算成了寡妇,求娶的人依然络绎不绝。
男主偶然拾得女主掉落的金钗,想方设法地换了回去,却不居功挟报,依然做着默默无闻地公府小吏,清高自守,女主对他产生好感,又数次见到此人扶老爱幼、正直善良的表现,一颗芳心便寄托在他身上。
她本是个通达爽利的人,喜欢了就要勇敢地追求,跟父亲说了自己的想法,父亲应允,去男主家里提亲,男主以婉辞拒绝了,女主便女扮男装去接近他......
沈林打了个呵欠,方鸣宇便不再念下去。
两人相拥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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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脑过度了,存稿也不多了,所以,后天起不再双更了。
亲门有点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