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六年半目睹之不可思议怪现状系列之二
一个都不认识。
内容标签: 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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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六年半目睹之不可思议怪现状系列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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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评论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六年半目睹之不可思议怪现状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2327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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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都不认识

作者:天生我柴要我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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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给别人的回复里面最常出现以下十二个字。
      “如果你去写原创,我一定会支持。”
      不管那人写的好坏。
      ……虽然说事实是越是糟糕的文章越容易得到这样的评语。
      原因?原因很简单拉……总好过看他/她如此糟蹋别人家孩子……
      当然我也极其期待某些写文一级棒的大人去写原创,因为我想她会给我一个惊喜和感动。
      ……好吧我承认,写同人和写原创完全两码事,因为同人里面早就有了一个世界以及所有的设定,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按照这个已有的世界的规矩去办事不要太离谱,而原创,则是要自己来处理一切。
      能对已有的事物进行丰富的人很多,但是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开创一个全新的世界。
      并非每个人,都能成为开拓者。
      ……当然,卫道士,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当。
      所以我才极力去怂恿某些人写原创。
      原因越发的简单,他/她笔下的那些人,只是同名同姓的陌生人。
      我不认识他/她笔下的那些家伙。
      所以我希望他/她去写原创--至少不会雷到别人(而且,越是文笔好的文,雷到我的时候状况就越严重…………黑线)。
      一个都不认识。
      这写的算是什么同人。
      每天脑袋里想的全部是怎么把霍格沃兹的美少年美青年美中年拐上床OOXX的邓布利多(大人啊恕我多嘴,您写的真的不是HP版的琉璃仙?);坐在窗框上揪着非洲菊花瓣算那只白老鼠这么久不见人影是生气了还是有事来不了的猫(…………这算什么猫?波斯猫?此外……看天,如果我没记错,非洲菊的引进应该是近几十年的事情……黑线);笑嘻嘻说什么天狼星我如今有钱了以后天天请你喝咖啡加方糖的莱姆斯(恕我再次多嘴,就算教母阁下再怎么贫困也不至于连咖啡都喝不起,毕竟欧洲人喝咖啡相当于老北京喝大碗茶,更何况巫师们更喜欢的是茶……再此外,为什么这个语气那么接近木佐贯慎同学……);在背后偷手偷脚捂别人眼睛然后说猜猜我是谁猜对了就给你一个吻的杨(喷血ing……已经无法评价了……)
      等等等等。
      那些人……我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捂着耳朵抱头乱窜中,一头撞上墙……满天小鸟飞飞ing……)
      咳咳,其实某些文,真的让我感觉那作者不写原创可惜了。
      很久之前看过一篇团长同人,因为是太久以前看的,所以已经不记得内容,作者姓甚名谁更加是不记得,只记得里面伊尔迷似乎是个吉他手。
      再此外我还记得当时我家里没有电脑,我是在网吧。
      ……于是那天那家网吧里面本来在举行CS大赛,可是我的声音硬生生把一群大男生的咆哮盖了个没影。
      “TMD你这种文笔写什么同人啊!!!丫挺的你这还写什么团长啊!!!你他妈的就算是叫他赵大钱二孙三李四周五郑六吴七王八我也照看不误啊!!!”
      ……说是这么说,如果真的叫王八,我想我会考虑考虑再说……
      那位,不去写原创实在太可惜。
      她是用原著人物的眼,在说自己的故事,然而,却不会让人觉得突兀。
      虽然说写的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却让人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这就是我们知道的那个人。
      只是这样的文实在不多。
      而且,遇见这种文的时候,我却往往会为作者悲哀。
      因为再怎么说,同人,也只能是同人。
      再怎样也只是原作者掌上的引线木偶,无论如何也不能脱出原著的氛围环境和身份。
      否则,一些原本会很打动我们的东西,立马就变成天字头号大笑话。
      没办法的事。
      但是有时候……完全的不发生应该不会发生的事情……也是个问题。
      比如说某些人眼里莱因哈特就是雄心勃勃天天号叫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永不知伤心沮丧为何物,可是莫忘了他也有威斯塔特朗之后的脆弱与无助;有些人心中樱木流川永远互相称呼对方为狐狸和白痴只会用拳头交流一辈子是仇敌,可你要知道,那是两个大男孩欣赏彼此却不知表示的方式(于是推荐迷叶大的《我是白痴我怕谁》,超级经典的一篇文);有些人心里毛利小五郎永远猪哥一个见到美女就找不着北,可是你知不知道他为了给瑛理找戒指而弄得满膝盖是沙;有些人笔下天狼星永远意气风发嚣张跋扈脾气暴躁的仿佛吃了一吨TNT,但是莫忘了阿兹卡班的十二年。
      那些性格苍白单薄公式的如同脸谱的人,我也不认识。
      明明是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可是现在,成了完全不认识的,真正的陌生人。
      那不是那个人啊……
      而且,我甚至,连当成同名同姓的家伙,也做不到。
      只是一说到这些我就又想起原创和同人的问题。
      那在我而言,是一种悲哀。
      虽然说很多时候是同人作者成全了原著作者,但是,再怎么说,也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再怎么疼爱再怎么喜欢,也毕竟,是别人的孩子。要打要骂都是随着别人喜欢,再怎么心疼也没办法。
      同人里面是可以自己做主,然而原著里,你却无力回天。
      差距就在这里。
      原著里是越深刻越经典,同人里却是越深刻越悲哀。
      我在哈爱的签名里面借用了李煜和李白各自一句诗词。
      “梦里不知身是客,但愿长醉不复醒。”(--不过扭曲文纯属噩梦,还是早早的醒了的好……)
      然而哪儿有那样的好处,只要是梦,就一定得醒来。
      写同人,是在做一个梦,因为别人的梦太美,所以想要自己把它做下去,希望可以永远继续下去,永远不会醒来,但是,毕竟,那只是一个梦。
      那些人,只是梦里过客,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可是,只是在梦里相见也可以啊。
      我只希望,那个梦--不管是幸福还是悲伤,那个梦里的人,我,认识。
      不是,不认识的陌生人。

      后记……
      扳手指数了数总共是十二度易稿,于是这次写完了我实在没了再次改动的力气…………
      所以,我知道写的很烂……但是饶了我吧…………

      此外……最终还是漏了一个内容。
      本小姐一向自认看文生冷不忌除了太RP的东西没有看不了的,可是前些日子还是遇到了麻烦。
      某同人(坑)…………目前写了十几章大概是不到十万字内容,已经发展到了我拿着人物关系表都不明白现在这个OC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什么来头……黑线。
      这个……的确也是“一个都不认识”啊……
      爬走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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