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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只是迫不得已
有人来了~是一个蓝发的小姑娘~她撑着伞,走到他面前蹲下说“可以的话就吃这个吧”。呐一瞬间我感觉看到了玛利亚!
我们找到一个避雨的地方,他拿着面包,我盯着他,敢吃独食就跟你拼了!(作者:你怎么不跑了?)也许是我的眼神起了作用,他看了我一下,分了一半给我,一半耶!~(观众:原来这就是为什么小不点会吃面包的原因)吃完后,在我凶恶眼神的威胁下(作者:这是自我感觉很像凶恶的眼神吧?),他决定跟着这个姑娘走,跟着她,有面包吃!
我们进了一个山洞,又是山洞!不过这个山洞有光,有食物,还有另一个橘色头发的男孩。“小楠,你怎么把他带回来了啊?本来食物就不够!”他一开口就是抱怨!以至于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算了算了,你叫什么?”他很不屑的问,“小不点”我主人回答了。(作者:典型的有奶就是娘!给块破面包就认主人了!)“这是小狗的名字,小不点。我叫长门”主人把我放第一位么,呜呜呜,感动!这时我知道了橘色头发男孩的名字弥彦。
弥彦告诉我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偷!这个战乱的年代,就三个小朋友外加一条狗,要养活自己不容易,而且还没钱!只能偷东西!我们四个经常分工合作,来到摊子前,小楠负责吸引摊主的注意力,然后长门和小楠负责搜罗食物,我则负责关键时刻咬摊主,争取时间让他们撤退!
我们偷的食物大概都能吃上半年了,但是也有被发现的时候,我很努力的想证明自己也是他们的一份子,可是苦主们总是忽略我而只揍他们三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是不幸的。(作者:你不幸个P啊!)。
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快乐。终于有一天,弥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难道我们就这样过一辈子么?我决定了!我要学习忍术!”这一感想提醒了我前些天发生的事,三忍大战半藏。原著中小不点应该被起爆符炸死的,咱可是穿来的,咱会作弊!所以我活了下来。
“昨天我去看了下,没有发现那三个人的尸体,这证明了他们还活着,我要去向他们学习忍术!”弥彦是老大,小楠和长门都没意见,我的意见可以忽略--。于是三人一狗告别了住了半年的山洞,向雨隐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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