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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评论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104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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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娱乐圈的某些规则

作者:522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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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娱乐圈嘛,其实当然是娱乐当先。每个圈子都有它自己的规则,或明或暗,只要只要参与其中,多少逃不掉。正所谓“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而娱乐圈最著名,或者说最昭著的,必须是潜规则。本文——《嫣然的娱乐圈》正是当下娱乐圈潜规则的一个缩影。文学嘛,都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
    所谓潜规则,其定义是:看不见、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但却又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
    个人觉得,这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的道理一样。正因为是“看不见却又实际起作用的”才最具有杀伤力。
    潜规则也分很多种。先说苏大神和卫嫣然吧。娱乐圈中有种潜规则叫做“伪潜规则”,它是借着双方自觉自愿的情感游戏为推手以获取人气或关注度。最初,卫嫣然只是为了和MARIO的一个赌,虽然是无意,但是却又是必然的。正是这个吻,打开了本文“潜规则”之门。最初的无意,到后来慢慢发展为刻意的借角度拍摄上报,再到后来苏大神腹黑的帮卫嫣然报了“道歉宴”上被骊可与范爷设计的掌掴之仇。这一路的情感从无到有,从厌恶排斥到砰然心动,就是“伪潜规则”的完全解释。虽然刚刚开始时确实是因为有着利用攀附的因素在里面,但却也正是男、女主角缘分纠葛的开始。能提高知名度又能得一人心,对卫嫣然来说,是成功了。其实倒很是佩服程莹莹的大胆,敢和卫嫣然一起捣腾出这样一出小闹剧。对于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多年的苏大神来说这些都只能是雕虫小计吧,但让我惊讶的是记者会上苏大神居然帮着卫嫣然。这难道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再看文中典型的第二种潜规则——“等价交换”。娱乐圈边缘或急待上位的女演员,都有自身的价码。往往潜规则者,上好诱饵,愿者上钩。只要被潜,基本上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完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开心。骊可是很有“实力”的演员。她的实力在于被潜的资质。当初试镜的时候她选择的题目和她骑在苏大神身上发嗲的姿态不可谓不诱人,或许那时她也是想着要是能以此诱惑苏大神,说不定能使既得利又得色。毕竟后来的范爷与苏大神完全不是一个等级。好吧,骊可在这里是内定了,以上的想法也可能是我想多了。不过骊可勾搭不上苏大神也是必然的,毕竟,“等价交换”的实质就在于卖主要对得起买主。骊可那样的女人大概也只能跟范爷之流勾搭成一丘之貉。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话:“想红你就脱,想成名你就在导演家床上脱。”虽然范爷并不是导演,但截至我看完的这一章,范爷还是有些人际关系与手腕的,否则骊可就算脱了,估计也得不到《乱世》的主角。
    本文在人物情感、关系发展和剧情展开的背后,还有许多关于娱乐圈“潜规则”的涉及,不得不说作者眼光犀利独到,笔触尖锐。若是有想要了解娱乐圈种种的受众,看此文,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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