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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我跟蔡仲勋坐在紫藤萝花开的长廊台阶上。
客人早至,主人还未归来。
赫连随着周锦聚搬到加拿大,打电话邀请我前来做客。盛情难却,我改了行程,蔡仲勋尾随而至。
菲尔瑞小镇如同北美所有中产阶级习惯的郊区别墅群。错落有致的布局,盛放的花朵从街头招摇到街尾。骑自行车的小孩子倏然而过,衣衫闲适的男主人在修剪草坪。
蓝色,明黄,粉红的柔和色调,衬托清澈天空朵朵白云,令人心神安静。
我坐了半晌,问:“要不咱们破门而入怎么样?这样坐着等很无聊。”
他笑:“这里都有邻里守望条约,窗户后面不知道有多少人都看见了我们。说不定没等开门加拿大警方就会从天而降。”
我伸长腿,揉揉自己的肌肉:“唉,你这样英俊还会让人误会吗?不过这样的小房子,总让人生起家的感觉。”
蔡仲勋学我,坐的很没形象,笑:“你在英国的小屋建在海边。空气冷湿,礁石嶙峋。周围五里地都荒无人烟,典型的英式悬疑片场景。”
我也笑:“是啊,我性格这样,选择的地方也让人感觉偏冷。”
他靠住廊柱,忧伤说:“可是你还没有给我房门钥匙。主人的待遇我也没有。”
他穿一身休闲装,是我最爱的专业户外运动品牌。我掏出钥匙,将一柄长长的雕着一只胖鸟的复古钥匙塞进他鞋侧。
他晃晃鞋,忽然若有所失般笑了一笑,脸色更加难过。
我说:“豌豆王子,怎么过敏还没好吗?”
他穿我买的衣服,第一晚竟然起了一身红疹。我只好道歉,说委屈了他,他与我在一起,只能穿工业流水上制作的成衣。
蔡仲勋摇头:“早好了。我说的是另一件事。”
他从口袋掏出两枚戒指,摊在掌心。
是我的nassau。两枚一模一样,却是男款。
他说:“原先的一对早就卖掉。是我凭着记忆又做了两个。”
他口气落寞,微微苦笑:“钥匙都要我自己要才肯给。可能戒指也要我自己要,你才会跟我求婚。”
他眼皮半垂,眼珠斜瞥向右下角。每个人言不由衷时,都有下意识动作掩饰。
犹如蔡仲勋,犹如——蔡邵雍。
他擅长察言观色,更擅长打蛇随棍。
我笑着摸摸他的后脑勺,索性半跪在他面前,伸开左手。
他立刻将我左手无名指的戒指摘下,很是咬牙切齿了一番。他想扔,看看我又不敢,犹豫着戴在我右手尾指。
略有些大了。我笑了笑,将戒指摘下,装进兜里。
他将nassau沿着指节慢慢推过我手指。
我接过另一枚,笑着摇了摇。
越野车轰鸣的机动声骤停。我诧异回头,见赫连潇洒跳下车,见了我,陡然惊笑:“博仁!小凌!”
他伸开双臂向我扑来,几步跨过茵绿草坪。
我也大笑着向他扑去。
他穿猎装,长靴锃亮,胸前的墨镜咯了我一下,我搂着他:“见到你真好!”
他笑得十分开心,眼睛弯成月牙。
周锦聚提出两大包行李,稳稳提着,向我颔首,快步走向房门。
蔡仲勋站在门旁,与他微笑寒暄。
赫连放开我,环顾四周草坪,悲怆大喊:“我的草坪!我一定要杀掉隔壁那只沙皮多莱仕!”
他在草坪中来回巡查狗粑粑,我笑着走进屋。
蔡仲勋站在门侧,说:“我觉得你应该检点一点。”
我佯装没听见。
周锦聚也是一身猎装,打开冰箱递给我们橙汁,笑说:“路上有些事耽误了一会,不过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早。”
他向外看一眼,摇着橙汁瓶子走出去。
赫连端着粗长水管,四处旋转,悲愤的冲刷草坪。
半晌赫连气冲冲进来:“我就知道那条狗实在可恨,早晚干掉他。”
他的猎装有型有款,蔡仲勋坐在餐桌旁,问:“这像是德式军装。”
赫连昂首挺胸:“是,周锦聚的眼光。他喜欢我穿靴子——”
我咳嗽一声。
赫连嘿嘿笑。
我说:“怎么要跑到魁北克那么远去打猎?”
他喝橙汁:“上次跟你一起去,三个人都心不在焉。不过瘾,这次我推了一部戏,又等了他的休假时间,才来得及去原始大森林。只是当局规定猎物不得分割,所以都送给当地朋友。”
我笑得很邪恶,上下打量他。
赫连很坦然,说:“他很喜欢这个风格的。”他伸出两指做剪刀状,“咔嚓咔嚓。”
我笑得东倒西歪,见蔡仲勋一脸疑惑,说道:“韩国青春偶像金林智曾经到过云城。”
赫连想起了什么,笑得更邪恶。
我说:“那时候办完巡回演出,在后台跟他有一腿。”
赫连很得意:“他穿着二战美式陆军制服,我咔嚓咔嚓——”
蔡仲勋脸都扭曲,是真的惊恐。
我摇头:“是全身衣服都穿得好好的,只在后面位置剪开,十分淫.荡。”
赫连喝橙汁,笑而不语。
我说:“还记得你的台词么?”
那时他参演反战剧,有一句台词很有意思:太君,属下对你是忠心耿耿。
我说:“忠心耿耿。”
赫连坐在椅子上,腰胯耸动,慢慢做波浪起伏状,“忠——心——耿——耿——”
门开了,周锦聚脸色平静走进来。
赫连吓的笑容都僵硬,不敢回头。
三个人都立刻转移话题,谈论当地天气。
他缓步上楼。
赫连看他平常如昔,抚着胸口说:“吓了我一跳!以后这样事情不能再说。”
蔡仲勋将杯子在圆桌上打圈,目光灼灼盯着我看。
脚步声响起。是周锦聚。
蔡仲勋含笑抬头看了一眼。
周锦聚仍是脸色平和,嘴角甚至有些笑意。
长筒军靴一级一级踩过木头台阶。声音不疾不徐。
黑黝黝的猎枪逐渐露出,握在他右手。
我看见蔡仲勋神色巨变,诧异回头。
与此同时,周锦聚右臂倏然上扬,清脆响过咔嚓一声,子弹上了膛。
蔡仲勋猛虎扑食般向我扑来,连连撞到好几把餐椅。他拖着我胳膊,不管不顾向门外跑去。
我愣怔,与他连滚带爬窜出门外——不,是我自己连滚带爬,蔡仲勋躬身紧紧抓住我衣领,勒的我几乎不能呼吸。
我俩狼狈逃出门外,我瑟瑟发抖,紧紧拥抱他,两个人站在草坪中间。
房门关闭,少顷,劈啪!咔嚓!轰隆!各种家具坍塌巨响连成一片,震得房顶都在微微摇晃。
沉重的撞击声响起,像是椅子砸到什么物体。
这是刀具,这是玻璃破碎,这是——不知道是什么,是混合音响。
除了玻璃铁器木头之类物品的碎裂声,他两人没有半点声音。
我吓得不住颤抖:“别开枪千万别开枪!”
蔡仲勋轻拍我的背。
我说:“怎么都不出声?”
蔡仲勋回答:“家丑不可外扬。”
我听着屋中剧烈震响:“万一他火气太大,真的开枪怎么办?”
蔡仲勋事不关己,轻轻摇头。
我握住他胳膊:“加拿大是法制社会!”
蔡仲勋无所谓的表情,又说:“是我就会开枪。先崩了你再自杀。”
我惊恐扭转眼,见沙皮多莱仕三条腿站立,在他家枫树下姿势猥琐。
蔡仲勋拉着我向越野车走去:“不如我带你逛逛冰雪之城?现在没有下雪,但有几家好餐馆。我估计主人已经没有心情做晚餐,我们自己动手打包好了。”
我与蔡仲勋逛完小镇,几乎连城镇大超市都全盘观摩,带着琳琅满目的战利品回他家,果然仍是冷锅冷灶。
厨房中物品都已更换,焕然一新。下午我喝橙汁,十分喜欢的德式日耳曼水晶杯也不见了踪影。
好效率,好速度。
赫连鼻青脸肿坐在餐桌旁边喝咖啡,心平气和。
他起身帮我摆放盘碟,一条腿一瘸一拐。
我看他神态自若,只好低声问:“你们——没什么事情吧?”
他自嘲:“哪有夫夫不吵架。”
我狐疑打量他,“要是怕冷战,我们也可以带你去市区酒店,凑合一晚再道歉也好。”
他仍是一脸坦然:“打死我也不会离家出走,放心。”
周锦聚面色平静坐在桌前,慢慢擦拭银餐具。
赫连将专用咖啡杯端到他面前。
他见我一脸纳罕,笑着说:“他在这儿,我能去哪?”
我想起很遥远的过去,一些早已模糊的事情,有人也对我说过,心在哪,人就在哪儿。
四个人坐下来吃晚餐,气氛倒也安谧。
我试图打开话题:“车库旁边纸箱子中有项圈,是你们准备养狗么?”
周锦聚喝咖啡,回答:“就是给狗带的。”
赫连冷嘲:“狗带着干的你。”
周锦聚沉默一会,才说:“我愿意让狗干,是因为我爱那条狗。”
蔡仲勋一刀划出碟子,声音刺耳难听。
我:“噗……”
赫连说:“我就是狗,打死也会守在门口。”
我:“……”
电话响起,我几乎眼含热泪接起,是蔡邵雍的助理。
我勉强维持笑意听完,扣掉电话。
赫连注意到我的慌乱。
我说,“蔡邵雍病了。”
蔡仲勋将盘中的胡萝卜偷偷扔到我盘中。
我看他,说,“你到底跟他胡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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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即将终结。稍后过几天会写古风耽美文。请各位继续捧场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