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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次日他们坐火车去了费城。
创建于1740年的宾夕法尼亚大学是位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著名大学,常春藤盟校之一,是美国第四古老的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美国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大学。由本杰明富兰克林创建。
听起来是一所相当古老的学校。校园是哥特式风格,槟榔觉得看起来有一种很浓重的、在历史与时间中沉淀下来的厚重的学术气息。这里盛产知名人士,而这里也是康爵的祖父母、康爵的父母以及康爵自己的大学。
刚来时,康爵先去见见自己当时的导师。他说当时就是那个瘦瘦的老头帮他确立了人生方向,听起来还真是位好老师。
接着,下午时两人携手漫步于菁菁校园,去看了“太阳系仪”,又仔细观察了那些漂亮典雅的建筑。
槟榔不知道现在是不是暑假,但还是会看到有大学生在这里往来穿梭,其中还有很多来留学的国际学生,这倒是个有意思的现象,全世界的精英居然如此之多。
“如果你姑姑和飖飖也是这里的,那就更有意思了。”她牵着康爵的手,笑说。
“我姑姑是这里的。她从前学的是医药,觉得没意思才去考法律的。飖飖不是,飖飖生下来姑姑就把她当律师培养。”
“天啊,干脆杀了我算了!为什么一家子都这样,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槟榔叹道。
“只是上个大学而已,你至于嘛?!”他好笑地道。
“以后小柔也会来这里吗?”
“我们家都在这里上过大学不是因为把它当做传统,而是这里刚好合适。”
“也许对小柔也很合适。如果她想接你的班,就要读商学院。”
“她喜欢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我没想过让她来接我。”
“听说凌冠玉也在这里读过本科,他和你是同学?”
“你怎么知道?”
“那天雷霆说的。他还说凌冠玉的未婚妻也在这里读过书,可后来为了和他在一起,就转伯克利去了。”
“你记得还真清楚。”
“他未婚妻还挺有意思的,居然做出那种事,难以理解。”
“也没什么,反正她自己高兴。”
“你和他未婚妻熟吗?”她拉他坐在草地上,问,“听说她是聂赏冬的表妹。也是加拿大人?”
“她不是,她是‘弘发银行’的大小姐。”
“啊,我好像听过,可我没去过那家银行。”
“程家和凌家是世交,她爸爸和冠玉他爸是同学兼好朋友。你应该见过程海。”
“是吗?我记不住人。”槟榔想了想,说,“可凌冠玉比你小三岁,他是天才生吧?”
“你总在我面前谈他干什么?”他不悦地问。
“我觉得你们这个圈子还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人是因为性格相像,才会在一起。无论是什么样的人,去除多余的外表,本质上都没什么区别,没有谁会比谁更高一些。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认为名校毕业就很了不起,这不是好习惯,这会让你被一个人的外在所迷惑。和人相处不能看这个人是哪里毕业的,而是要看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可我爱上你就是因为你念过宾夕法尼亚大学。”
“是吗?那你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她“哧”地笑了,将头靠在他肩上,沉默了一阵,说:
“在这种地方读过书,人就会变得不一样。”
“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
“被古老浓郁的文化熏陶过,人会沉淀下来。”她被他握住手,笑道,“如果我能在这么高级的地方读书,我一定不会退学。也许有一天,我真的会考上斯坦福。”
“这也没什么不可能。”
“只是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
“只要想做,什么时候都可以。”
“嗯。大概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我还不知道斯坦福是什么样子,以前只是听说而已。”
“我也没去过。”
“凌冠玉在那里读过书吧?”她想了想,歪头问。
“如果你再提他我就生气了,我们在一起总提他干什么?!”
她捏着他的鼻子,笑道:“小心眼!”
他拍开她的手。她又靠回他身上,笑问:
“哎,你在这儿谈过恋爱吗?”
“你问这个干吗?”
“大学时不谈恋爱就不算上过大学。”
“你以后不会是要和你那些小同学搞姐弟恋吧?”
“胡说!你到底谈过没有?”
“如果我说有,你肯定会打我一顿。”
“我哪有那么小气?!你谈过几个?”她巴着他,笑问。
他没回答,只是低头捏草坪里的草。她等了一会儿,奇道:
“你怎么不说话?”
“你急什么,我不是在数嘛!”
她闻言,立刻瞪着他。他就指着她,笑说:
“看吧,我就说你会生气,你现在的表情就想打我一顿!”
她扑上来拍他,他伶俐地躲开,爬起来就跑。她在后面追,他绕着一棵树转圈,哈哈笑。她笑道:
“你给我过来!”
她最终一把揪住他,但他却在回身时将她的腰身圈住。他们对视着,然后在恬静典雅的校园的绿树下,他俯身亲吻她的唇瓣,浅浅的吻,吻出对她的爱恋。她慢慢地睁开眼,他的吻令她心神驰荡。他微微一笑,他的笑容总能令她着魔。
她旋即挽住他,信步走在林荫小路上,笑问:
“奇怪,你在这儿上过学,怎么没人认识你?”
“都十多年前的事了,哪还有认识的人了?!”
一个人与他们擦身而过,槟榔觉得他好像在看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只听那人忽然在后面叫起来,她没听清那含糊不清的声音,但他似乎是在喊“Hey,Alvin!”。
二人回头,一名西装革履的外国人面部表情很高兴,康爵怔愣后立刻笑起来:
“Sean!”
他们看起来很熟,热烈地拥抱,说什么倒没听明白,不过看起来他们大概是许久未见的朋友。
招呼过后,叫“肖恩”的男人将目光投向槟榔。康爵搂过她,对朋友笑着介绍,说着英文,说她是他女朋友。她虽然不会生气,但她觉得他应该称她为他的未婚妻才对。
Sean笑着与她握手,幸好她还会以“How do you do”回应,但还是很紧张。不过那人没和她讲太多,接下来又与康爵叽哩哇啦说了一大堆,临别时又对她说句话。她尴尬得要死,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好傻笑。男人对康爵又说句话,这才走开。
“他说什么?”槟榔的脸又有些发红,“他是谁?”
“他原来是我同学,现在正读博士。他结婚了,有两个孩子,邀请我们明晚去他家做客。”
“去他家?”她吃惊地问,“请我们?他太太是外国人吧?”
“是啊。”
“你可以自己去吧?”
“他请我们两个,当然是我们一起去。”
“可我根本听不懂他说什么。”
“那有什么?你听得懂才奇怪。”
“早知道,我就不该问为什么没人认识你。”槟榔说,心里紧张起来。陪他去做客,她可不想给他丢脸。于是之后她的心一直悬着。
他还带她去看他上学时曾住过的公寓,公寓的房东是个大肚子老头,居然还认识他,破例让他们上去看看,那里又小又旧。
“你为什么不住在学校宿舍里?”她问。
“宿舍的费用贵,而且时间也不自由。”
“你还会在乎钱?”
“你以为呢?我大学时的所有费用都来自于打工和奖学金。”
“真的?”她很不可思议,但转念一想他那时已和康进断绝关系了,当然不会有人供他,“好可怜,这里比我从前住的地方还糟。”
她真的突然觉得他很可怜,然而他只是笑笑:
“我说过,有些经历是用多少钱也无法买到的财富,年轻时经历的所有事都是在为未来铺路。”
“我才不需要财富,我宁可当个有钱的傻瓜。”
“傻瓜不可能有钱。”
“但至少傻瓜可以有个有钱的爸爸。”
“你不会想说你想做白痴千金小姐吧?”
“如果可能,我还真想那么干。”
“可如果真那样,那也只能是一事无成又自以为是地走完人生,有意思吗?”
“你现在有钱,你才会这么想。如果你去纽约的结果是失败的,你就不会这么说了,你会后悔你退学失去了有金饭碗的机会。”
“也许吧。但如果我不去纽约,我现在顶多也就是个替别人工作的打工一族,绝不会想休假就休假,想否定谁就否定谁,公司破产裁员也许就会被扫地出门。”
槟榔倒没话反驳,想了想,问:
“难道你给自己工作,就是为了不会被扫地出门吗?”
“总之我有选择怎样工作的自由。”
“这可是我听过最奇怪的创业理由。”
“奇怪吗?可我觉得很有创意!”他笑说,让她哭笑不得。
他们来到这里后,就一直住在小旅馆。槟榔开始喜欢旅馆,因为那里有一种平凡的感觉。
因为次日要去Sean家做客,槟榔一夜没睡好。她不会英文,也不知该如何表现得体大方。她怕会给他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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