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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槟榔啼笑皆非,这时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
“Alvin,好久不见了,人家好想你!”
一名黑礼服美人已站在槟榔身前,挡住康爵的视线,对他卖弄风情,靠近他,就像是一只软体章鱼随时准备用触角吸住墙壁一样。她不停地眨动涂满睫毛膏的大眼睛,希望长睫毛可以像只手,勾住面前这个男人的灵魂。槟榔微微一笑,赶紧闪,不做不识相的电灯泡。
她穿过人群,与在和美女搭讪的孟辙和慕靖文打过招呼,最后来到餐台前。反正也没事,吃点东西正好。她将一只适口的蓝莓蛋糕放进嘴里品尝,味道不错!
“再尝尝小牛肉,你会喜欢的。”康爵挤过来,把小牛肉夹到她的盘子里。
“咦,你过来干吗?刚刚不是有美女搭讪吗,你没把她拿下?”
“那也算美女?”
“我觉得她很漂亮,你太挑剔了。”
“她还不如你的一半。”
她望着他,扑哧一笑:
“你别拿我作比较行不行?我在吃东西!”
“怎么,说你漂亮你也不高兴吗?”
“谢谢你的恭维,我今天的虚荣心已经收摊下班了。”她笑着,回头继续吃蛋糕,“今晚的吃的做得挺不错的。”
“知道我最喜欢派对的什么吗?就是这些吃的。来一次可以免费吃一次晚餐。”他将一块寿司放进嘴里。
她嗤笑道:“你那么有钱,还贪这种便宜!”
“这是两回事。”他笑着喝饮料。
她瞅着他,过了一会儿,好奇地问:“你那么早就当富翁了,你一直都是一帆风顺吗?你从前就没遇到过什么很艰难的时期?”
“有啊。刚创业那会儿,曾经有段时间我住在地下室里,买一块面包分成两半,早上吃一半晚上吃一半。”
“是吗?”她很惊讶。
“你以为一个人会像坐电梯一样直接往上升吗,就算真的是直接上升,中途也会有眩晕反应。”他看着她笑道。
她想了想,莞尔一笑:“这么说你还挺厉害的,至少你现在可以吃蛋糕而不用一天只吃一块面包了。”
“是啊。”他扬眉笑说,又把一块蛋糕放进她的盘子。
“不用了,够了!”她急忙道,觉得他把她当饭桶一样,“我只是随便吃两口,不用这么多。”
“没关系,你慢慢吃。等你吃够了,我们就去花园吹吹风。”
“啊?”槟榔看着他,不明白他想干吗。
“这里人这么多太吵,既然你不想跳舞,那就去外面吹风。”
她望着他,犹豫了片刻,觉得有必要说明:“其实我觉得我们两个不能总在公共场合呆在一起,那样太奇怪。”
“为什么?会损害你的名声吗?”他像是在嘲笑。
“如果别人乱说话,会损害你的名声。”
“真会说话。不过你明明是为自己,却还装好心说是为我着想,虚伪。但如果你真是为我着想,那么你不用担心,我从来不管别人怎么看。再不然我先去花园,然后你再来,接着我们假装碰见好了。”
她望着他演戏似的正经样子,觉得他似乎在耍她,哭笑不得,于是放下盘子说:
“我要走了。”
“你去哪儿,去花园吗?”他跟着她笑问。
“你真无聊,这种玩笑一点不好笑。我要去看看飖飖的小狗。”她说着奔下楼,不想却在楼梯上看到一对正在接吻的情侣,人家没怎么样,还很专注,她却落个大红脸,赶紧快步跑下去。
“你跑什么?”康爵见她跑,只好也加快脚步跑下去,“人家没不好意思,你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我才没不好意思!”槟榔尴尬地说,来到写着“内有狗狗”牌子的客厅里,推门进去。果见飖飖的猫和狗都卧在沙发上,见她到来立刻表示欢迎,摇晃着尾巴来迎接她,“绿茶,有没有想姐姐?”她蹲下来搂住狗狗们,狗狗们则用长舌头争相舔她的脸。
“你喜欢狗?”他站在她身后,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看着她和一群狗亲热,笑问。
“嗯,你不喜欢狗吗?”她坐在沙发上,反问,让狗把头放在她的膝盖上趴着。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巴吉度猎犬,叫‘Spike(斯派克)’。”他坐在她身边,笑说,摸摸山药(一只混血博美)的头。
“外国的狗好像很喜欢叫‘Spike’。”
“是啊,我认识很多叫‘Spike’的狗。”
“真的?那你的狗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它太老了,病得很重,只能安乐死。它很听话,我走到哪儿它都愿意跟着我,它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康爵有些落寞地微笑,还在摸山药。
“哦。”她垂下头,接着笑说,“我小时候也养过一只狗,它又馋又不听我的话,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它。后来它出了车祸,从此我就再也没养过狗。”
“我把Spike埋在我家的后院里,给它建了一个墓。现在想想,一转眼已经二十年了。”
“在加州吗?”
“嗯。从旧金山转机,然后下飞机再坐一个小时汽车就到了。”
“听起来很远。”
“那是没被开发的小镇,依山傍海,风景很美,就是和外界连通不太方便,人也很少。虽然不是很方便,但环境好,我从那里走出来后,就再也没感受过在那里时的那种很干净很自然的感觉了。”
“说不定也是因为你的心境变了。”她摸着狗脑袋说。
他咧开嘴笑了:“也许吧。”
“经历过很多事后再回忆从前,就会发现得到很多东西以后,其实也失去了很多东西。”
“你这么想?”他笑看着她。
“人不可能平白无故就会得到什么。人生就像一只瓶子,得到的东西就像一些水。一生中不停地加满水,等水满之后,想再继续加就要先倒掉一些留出空间,因为你不可能拥有两个瓶子。而那些回忆和经验就是在你倒掉水的过程中残留在瓶壁上的水珠。”
“这比喻听起来很有意思。”
“不过关键不是会不会失去,而是要看能得到的东西值不值得让人甘愿失去那些会失去的东西。”
“人总是不想失去就想得到。”
“不想失去就想得到是最贪婪的,也不太可能会做到。人的得失都是平衡的,如果不想失去就要得到,那人就会向某一方面倾斜。当人变得不再平衡,不平衡就会在心理上得不到宁静,得不到宁静就容易感到暴躁、不安、绝望、甚至还会歇斯底里。而当人的心理得不到宁静,就会总去想要那些没有的,而不会去珍惜已经拥有的。到最后没有的也许没得到,得到的也许也失去了,就什么都没了。如果总是不知满足,到最后人即使不是在慢性自杀,也会把自己逼进精神病院里。平衡是一种生活态度。”
“说得没错。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凡人都很情绪化,人也都是因为不平衡导致情绪化,所以才会面临精神崩溃的。”
“说得没错,这就需要自我调节了。你看过《飘》吗?英文翻译应该是《Gone with the wind》。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小说。里面的斯嘉丽是我最喜欢的女人,她有个很有意思的方法,在面临能让她发疯的事情时,她总会告诉自己明天再想。她懂得放慢思想进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她才能一直撑到最后,因为她永远不会把自己逼疯。人疯了不是被别人逼出来的,是被自己逼出来的。那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也是我最欣赏的女人,一种典范。”
“但她疯狂地迷恋阿什利,这也是一种发疯。”
“每个女人在年轻时都应该疯狂地迷恋一个男人,那会给人生增加很多绚烂的色彩。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如果年轻时不犯点迷糊,不做点错事,等到老了,回忆就会像清教徒一样无聊。只要错误不是致命的,其实也没什么。”
“那么你迷恋过谁?”他笑问。
“没有。所以我说应该,但应该的事未必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生活是不可计划的。” 她耸耸肩,笑说。
“我也很喜欢斯嘉丽,像阳光一样耀眼的女人。”他微笑道,“所以,这么说你是很满意你现在的生活了?”
“我觉得现在很好,有房有车,而且房子和车都写在我的名下。我也有很不错的工作,我会努力让这份工作有前途,至少比成天端盘子洗碗强多了。你端过盘子吗?”
“没有。不过上学时我做过销售,卖家具。”
“真是个不错的工作。那是你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大概是给邻居家除草。”
“那时候多大?”
“上小学吧。”
“那你的学生生活一定很丰富。”
“你的第一份工作是什么?”
“卖衣服。在小店里。虽然是卖衣服,不过所有事都要做,但很有意思。我在那里做了两个星期,来的客人都很喜欢我。那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卖出东西的时候很有成就感。”
“那怎么做那么短就不干了?”
“不是我不想干,是商店关门了,到现在还欠我半个月工钱。”
“是吗?你没向她要?”
“人不见了,手机关机,到哪儿去要?”
“你可以去告她。”
“我那时十六岁,没用工合同,什么都没有。再说就算是现在我也不知道被欠薪以后该去哪儿讨说法。我以前最怕打官司,我没钱请律师,也不知道诉讼费该怎么付。再说那时我们家就一百块钱,还有外债,三个月以后还要交租金。我妈没找到工作,我的工作又吹了,如果不马上继续找,我们就要等着饿死。”
他望着她,过了一会儿,笑说:
“所以那时你就不会满心想着你该对人生感到满意了吧?”
她“哧”地笑了,看着他道:
“其实在我工作的时候,我是很满意的。我每天都想把工作做得好一点,然后想多赚一点钱,想让生活安稳一点。当然也有绝望的时候,但当我再次找到工作时,我就又很满意了。绝望的时候,我曾经想过自杀。但我真的很不甘心,我不甘心我的结局居然是自己把自己弄死,我想知道我的结局到底是怎么样的。开始我也没意识到,或许我这么说你会不太高兴,但康进的确改变了我的一生。就算也有不好的,但其实我该感激他,他给了我我一辈子都拥有不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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