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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唐思烟自白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唐思烟,是一个,嗯,这么说可能不大招你待见,是一只女鬼,一只在阴阳界飘荡了将近千年的女鬼。
我来自的那个时代,放在千年前那会儿,叫大宋;
而现在,你们的历史书,管它叫北宋,好像是为了与后来的偏安小朝廷作区别。
其实,在我看来,一个祖宗生出来的朝廷,连昏君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叫什么,都没差。
什么,你问我作为古人,为什么不开口闭口的之乎者也?
靠之,那是什么年代的事情,也就你们这些吃饱了饭、闲得没事的人喜欢把老祖宗的拿出来倒腾。
时代是在进步的,OK?
好吧,我知道你不懂。
我也知道你们这个时代这个地方没几个人真正懂得。
过去的辉煌与现在的发达一个毛线的关系也没有,那些创造世界第一、天下之最的牛人们,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灰飞烟灭。
So,让本姑娘以祖先的身份告诉你,不要跟我比见识,老娘再怎么逊,也比你多活了一千年。
你们的伟大领袖不是说过么,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我活了一万年的十分之一,而你呢,不要以为会几句文言文就了不起,比寿命,你连个零头都算不上。
另外,那边那个谁,这里是公共场合,请不要翻出随便你的三角吊睛眼。
实事求是,它一点也不好看,还不如广告里那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前凸后凹、吃嘛嘛灵吃嘛嘛香的白内障小姐。
该平的地方不凹凸,该凹凸的地方却很平。
这一点就足够表明立场,跟她比,你注定很失败。
好了,言归正传,我来,是想跟你好好介绍一下我们那个朝代。
这是阎王爷指派的年终任务,我不说不行,你不听更不行。
惟命是从是我们升斗小民在这个没有战争没有和平一无所有的年代该尽的唯一义务,这点,十几年前那个毁人不倦的小学老师应该好好地彻底地颠覆性地教过你。
提及北宋,别急着摇头,更别急着感叹扶不起的阿斗,你又没经历过,别瞎看,我根本就不打算给你发言权。
喂,说你呢,玩命儿摇头那个,你就是把辫子甩掉了隔壁那个帅哥哥也不可能看上你的,他喜欢的是五里之外那个打篮球很像流川枫踢足球很像江户川柯南的男生,不是你,我可以对着台灯发誓。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事关基友们的隐私,作为同时具有好奇心和透明人双重便利的好鬼一只,我得替当事人保密。
这是职业操守,uderstand?
老实说,我不明白你们这些人的世界观方法论怎么会跟你们的发型一样如此不堪一击一塌糊涂,知道什么叫客观决定主观么?我是那个时代的出来的人,由此可得,关于北宋的一切,我说的话,就是真理。
PS,不要告诉我你们这个酷毙的年代有什么苦逼的时光穿梭机,恋恋公主甜心宝贝之类的穿越女不是我的菜。如果你好的是这口,出门右拐慢走不送天雨地滑小心莫摔。
对了,忘记说一声,不好好听我讲话,阎王爷今晚亲自找你。
不要问我几时几分几秒,肯定是黑灯瞎火你钻进暖烘烘的被子以后。
或许你会在凌晨的某个时候,发现电热毯热水袋暖手宝集体失效也不一定。
你得相信,作为地府名正言顺的一把手,某些人绝对有那个本事把你的小被窝变得比冰水还凉。
看吧,你回来了,你马不停蹄地回来了。
我就知道你会回来,天地明鉴,良心作证,咱们这个topic是多么的妙趣横生妙不可言。
Now,回到之前的话题。
想当年,秉承新世纪五好新鬼的先进思想,刚刚翘辫子的我二话不说头也不回地踩上奈何桥,淌过黄泉水,喝下孟婆汤,一路毫无鸭梨地奔向森罗大殿,后面爬着滚着断头断脚断胳膊的各类老弱病残。
在此郑重宣布一下,那个时候,本姑娘是名副其实的第一名。
服毒自杀怎么也比兵荒马乱被人砍死的强。
可是,噩耗来了,连门板也挡不住——刚一见面,阎王那个老王八蛋就无比确定以及肯定地对我说,他不收我。
他说,我凡心未死、思念太重,孟婆汤无效,地府不受理。
我当场就晕。
是以一个美女该有的姿态晕的。
我想你个大男人总不能看着我弱女子一枚躺在冰天雪地里吹北风吧,不管抬进去扛进去拖进去,地府那旮旯,姐去定了。
事实证明,阎王那货,其实不是男人。
他是一只彻头彻尾、没心没肺的男鬼。
这个区别就在于,必要的时候男人会扮演一下绅士满足他的大男子主义,可是男鬼,对不起,死都死了,你还指望他有那个功夫那个心情去装逼?
他只会头也不回,连个眼神都不屑于给你。
北风那个吹……
好死不死,我的凡心,阿呸,是思念,就来源于五个男人。
我生前所见的五个男人,五个很帅或者曾经很帅的男人。
我想这一点,是阎王那个地下第一的嫉妒分子抛下我不管不顾的首要原因。
那个谁,请不要用这种AA+X射线似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你丫在想什么东西。
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女人一提到男人就是你脑子里浮想联翩翩翩起舞的那种关系。
好吧,我明白,世界太龌龊,而你,始终太年轻。
怪不得你。
我能记起的第一个男人叫雷辰。
他是我的男人,文雅一点,叫丈夫或者相公,fashion一点,叫老公或者旦那,怎么都行。
我和他是私奔出来的。
知道私奔么?
铺盖儿一卷,撒丫子就跑的那种。
一边东奔西窜一边谈情说爱,刚开始的时候,满心欢喜以为这就是意淫已久的浪漫,后来才知道,但凡沦落私奔的两口子,从相如文君开始,都是异常的苦逼。
我们私奔的地方,是恭州,恭州的唐门。
对,就是你想的那个恭州,美女如云云雾缭绕的恭州,而唐门,也是那个毒药和暗器横行霸道了好多年的唐门。
所以,从私奔夜里左脚撞到门槛上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们这一对,只能是比寻常人更加的苦逼。
七年时间,居无定所,颠沛流离。
我们逃啊逃,他们追啊追,似乎所有人都对这个追追打打的游戏表现出无比的兴趣。
跑路的途中,吵架,指摘,对骂,所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悲哀我们都经历过。不是因为穷,更不可能是因为贱,只是逃跑过程真的太累太辛苦太费体力,不攥着力气发泄一通,保不准第二天,世上就多了两个如假包换假一罚十的神经病。
家丑不可外扬,我相信霹雳堂和唐门一致公决,也绝对认为我们丢不起这个人。
后来,我们不跑了。
不是唐门的杀手们不追了,而是因为,等着我们的,有更重要的事情。
报仇。
报雷家庄上百条人命的血海深仇。
若是大仇得报之前被唐门的人杀了,雷辰说,老天不长眼,我们认命。
我没意见。
那个时候的女人,是不允许有自己的意见的。
就算他没头没脑地把义兄死了娘的孩子送到我这个没经验没奶水没RP女人面前,我也只能毕恭毕敬地接到手里。
这是后话。
我们的仇人姓顾。
这个姓顾的人,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个男人。
其实,除了眼见为实那几百条横七竖八的尸体之外,我对他并不了解。
但,就第一眼印象来说,他很不错。
青衣卷发,不杀人或者下命令杀人的时候,像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很能吸引人的注意力。
不过,就本小姐浪迹江湖十几年的经验来说,顾惜朝此人,心气太高,萌属性藏得太深,傲娇属性表现得太过,寻常女子怕是无力掌控,小则委曲求全,大则连累性命,绝不是做丈夫的好人选。
我的经验之谈,在逆水寒事件的最后,得到了证明。
雷辰对顾惜朝的调查很全面,包括金銮殿上那一名从未相识的女子以身相询的故事。
我记得,佳人闺名,唤作晚晴。
权相千金、太后义女的傅晚晴。
山川满目泪沾衣,荣华富贵能几时?
不见只今汾水上,唯有年年秋雁飞。
高官皇族,将军神捕,没有人做到于乱世飘零中保全这个善良而无辜的女子。
而她与顾惜朝,从头开始,就是一场美丽和错误并存的相遇。
多少年前的某一天,我和我的丈夫,手牵手,隔着一个山头,看顾惜朝满手鲜血淋漓地给晚晴小姐封棺埋葬,他们的周围,是白日烟花燃烧过后,大片的余烬。
绚烂而冰冷。
那个时候,文艺小青年的文艺劲儿犯了,很想问雷辰一句,若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不会跟他一样,用双手和鲜血,一寸一寸地把我埋进土里?
可我不好意思开口,我们旁边还站着一个人,神通侯方应看。
妇道人家,怎能当着陌生男子的面,说些闺房密语、床帏私话听?
哪怕丈夫在场也不行。
这个叫方应看的,是我要说起的第三个男人。
他很帅,而且很多金,也很有权利,完全符合现代社会所构造的钻石王老五形象。
可是,我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
至于为什么,把你放在冷风机旁边哆嗦个一天一夜,你就明白为什么了。
他的笑,太过阴冷,让人不寒而栗。
他是来找雷辰商量事情的。
雷辰脖子一扬,我理所当然地回避。
远远看丈夫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和方应看面带桃花的洋洋得意,突然觉得,生活其实冷感,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活得太不切实际。
雷辰和顾惜朝合作了,合作劫下运往边关的十万石粮食。
顾惜朝出药出计谋,雷辰出人出兵器,天衣无缝。
我一点也不意外。
为了报仇,雷辰可以做任何的事情。
从他自毁容貌的那一天开始,我就知道,我们的生命里,只留下了仇恨铺天盖地的阴影。
至于顾惜朝,我不懂他,我也不想懂,那种脑子九曲十八弯的人,总会有人治得了。
我叫他一天到晚也不知道捣鼓些什么笑得跟奸计得逞的狐狸似的洋洋得意。
他们的计划里,有个不可或缺的人物,这些年对雷辰和我都照顾有加的结拜大哥,周义。
周义是个老实人,是个特别容易相信人的老实人,也是我要提起的第四个男人。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外表男子汉内心无比少女的人能够把我和一个老实人的风流韵事传的神乎其神,那些个风花雪月穷摇瞎得瑟的故事,我听见了,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真不好意思不去相信。
But,如果故事的男主角还叫周义的话,我就敢百分之两百地肯定,三次元现实生活中,他绝对不敢打我的主意。
因为,我是他兄弟的女人。
我笑,爱信不信。
这是个人自由,N18或者N25,谁也没办法拦着别人脑子里YY出来的情境不是?
至于雷辰信不信,我没问他。
我知道他不在乎,他的眼里只看得见报仇,他根本不记得还有我这样一个女人。
无所谓。
他不在乎,我也没必要在乎。
周义?
我不知道,他什么也没说,他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我感谢他所有的好,我甚至不介意帮他抚养带大他死了娘的孩子,却从来没有过那种心思。
一点也没有,天地为证。
可是,你知道的,我是个女人,还是个处于被丈夫半抛弃状态的女人。
但凡女人,总会有那么一点小幻想,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在耳濡目染的江湖故事里。
我的幻想,是一条龙,白色的龙,很温柔,也很帅气。
你们萌不萌这类带酒窝笑起来孩子气十足的男人我不知道,反正他绝对是本姑娘心水的那种type,很口耐很想扑上去咬一口有木有啊?
第一次见面,远远一眼,看不真切。
我只记得那天的月亮,又圆又大又美丽,很应景。
那天是中秋,他是来陪人过节的。
他陪的那个人,是顾惜朝,我们的死敌。
又圆又大又美丽的月亮下,他们自然而然地站在一起,好像很合拍很登对也很开心。
至少,做邻居这么久了,我从未看到顾惜朝有过这样的笑容。
他给旁人的表情超不出两种,熟视无睹的冷漠,桀骜狷狂的冷笑,再无其他。
而戚少商,是至今为止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让他露出第三种表情的人。
或许,不止第三种而已。
又圆又大又美丽的月亮下,瞥一眼雷辰压抑着愤怒和怨恨的眼神,我知道,戚少商戚大侠,很光荣地被迁怒了。
我无所谓,甚至很高兴,心中偷偷划过一个念头,哪怕是仇恨,我也想要跟那个人联系在一起。
哪怕这种联系,你死我活,不为人知。
可是很快地,凭着女人敏锐如神来之笔的第六感,我发现我错了,错的非常之离谱,十万八千里。
跟他有这种联系的,不是我,不可能是我,而是顾惜朝,小雷门和连云寨共同的仇敌。
我很恨,恨得咬牙切齿,就跟你知道你最爱的男明星即将属于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时候,同一种心情。
顾惜朝不老,也不丑,甚至很俊朗很年轻,可这并不妨碍我的恨意。
老实说,他的年轻和俊朗,只会火上浇油而已。
至于是哪种恨意,我想你已经很清楚,无需赘述。
所以,当雷辰要我去杀戚少商的时候,我无比高兴。
哪怕要装柔弱装可怜去应付一群老色狼,我也非常乐意。
我想戚大侠你的报应终于来了,叫你没事去跟个男人搅基,到最后,你还不是要死在我一个不会武功只研究研究毒药连跑几步路都会大喘气的小女子手里?
可是,他救了我。
尽管他的出现是计划内必然而然的,我还是想说,他救了我。
这个世上,说的和做的永远都是两回事。
我拍胸脯发毒誓绝对消灭戚少商的时候根本就想不到,披着薄纱缠着缎带独自面对一群不能反抗不能扇耳光连不满都不能表露一点点的色狼时,我无法高兴,更无法得意。
看着那群那人如狼似虎的眼神,我只是觉着,喝的那些酒,冷冰冰地灌进了心里,全身上下筛子一样透着风儿的凉。
那个时候,我最盼望的,只是有人可以来救我。
我的男人不会来,他正埋伏在适当的地方等待合适的时机,他要杀人,他要栽赃陷害,他不会管我,哪怕我真的被这些人扒光了,他也不会管。
但是,戚少商救了我,在我最绝望最无助的时候。
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
比较RP的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的毒药下到了每一杯酒里,戚少商不来,我只能一杯接着一杯地喝,只等着某一个时候他忍不住了将我手中的酒盏夺过去。
雷辰说的很对,这人是真正的君子,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跟任何人撕破脸皮。
后来,我们如愿以偿,他把那杯属于我的毒酒喝了下去,一滴不剩。
环月霁是这个世界上最冷的毒药,若无高明的纯阳内力相抗,发作的时候,中毒者会发现自己就是十足的苦逼。个人认为很适合戚少商的一种毒,仗着铁手传授的混元一气功横行体内,这光明磊落的大侠压根就发现不了什么,潜伏期如此之长很方便我神不知鬼不觉把其他毒药一起给他弄过去。
但对于我这种不知内力为何物的小清新小透明来说,这毒太霸道,之后悄悄吞了几嗓子解药,身体还一个劲儿不听使唤地哆嗦,这正好,我是无知少女我瑟瑟发抖我风中凌乱我害怕,不行么?
隆冬时节,寒风刺骨,我要杀的人,给了我一星久违且难得的温暖。
造化弄人,莫测天意,可惜,我不信命。
跑路,又见跑路。
不知道本姑娘是不是哪辈子或者哪个平行世界的八百米考试没及格还是怎么着,体育大神卯足了劲让我这一世生命不止、奔跑不停。
小胳膊细腿,三寸金莲,跟着男子汉们大步流星的步伐,我也觉得自己挺不容易。
不过这很值得,不只是因为跟偶像一起跑路的机会你们谁也没有经历过我骄傲我自豪,还有,在这个途中,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很有趣十分有趣——名动江湖大名鼎鼎的戚大侠,原来也是会发呆的。
戚大侠在想人,没猜错的话,是在想他家刚分别不久的小情人顾惜朝。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运而生一个“我在吃醋”的表情,江湖第一美人息红泪他都可以说放弃就放弃,我想起我家里那些没出息的耗子,苦笑,用一大堆鲍参翅肚撑死它们,怕也长不出一对半对又美丽又漂亮的双眼皮,指望它们,跟指望我一样,压根没戏。
对他们之间的感情,我不置可否。
靠着女人对情敌或者假想情敌非同寻常的判断力,这段基情我发现得早,可能比他们本人还早,但我只是个不相干的外人,没资格评头论足,再者,那两个一说起话来连空气都插不进去一脚的人之间,根本腾不出我的容身之地。
虽然,我灰常想过去插一杠子,单纯很校园很朦胧地搞搞破坏也行。
但显然,这很不现实。
霁虹玄弄了我一身的土,不过跌到之后马上有偶像过来搀扶的命运,我知道,你羡慕得掉光一口小白牙也羡慕不来,有功夫想这些有的没的,还不如含几颗乌梅一边儿去老老实实地酸死自己。
玄冥风本身很美丽很奇幻,那些个梅花谷儿清冷冷的香让人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这玩意儿竟是某些干柴烈火擦枪走火天雷地火时候有助于运动和谐的辅助药品。
总体来说,我们的计划很成功,风花解已经被那些黑衣杀手放在了圆阵里。
但是,他们杀不死九现神龙,这点我闭着眼睛都敢保证。
这六个蠢货的唯一作用就是帮我下好最后一味毒药,不过很明显,他们来之前并不知道这一场看上去万无一失的刺杀行动会反过头来要了他们的命。
对此,我只能很遗憾地表示,炮灰也是角色的一种,遮头盖脸不算,还出场就倒,好吧,你们在来摄影棚之前绝对没有给导演送礼。
回到正题,我恨顾惜朝,这是肯定的。
但说是由于雷家庄几百条人命,我承认,这很微妙。
我对他的恨意,更有实感地来说,前半段来自他害得雷辰甘心自毁容貌去接近,后半段不用多说,该知道的大家心知肚明。
我得不到,自然也不甘心留给顾惜朝,江湖上摸爬滚打过来的,没有人会是什么善男信女。
他顾惜朝第一个就不是。
所以,我的毒药一样没落地下在了戚少商的身上,与此同时,我的刀子毫不犹豫捅进了他的小腹。
是腹腔里血先流干净,还是刀锋上的解连环先起作用,我懒得做主,我交给上天决定。
我也想看看,上帝耶稣阿拉老天爷如来佛祖,你们是不是真的都不长眼睛。
看着那个白衣男子神色痛苦地倒在一滩鲜红色的血泊中,我略表遗憾地耸耸肩,提起虚浮的脚步踉踉跄跄地往回走去。
我也中了毒,但我不是主角不是外挂,我没有九条命,我只能自己珍惜自己。
雷辰那边也差不多该完事了,拿下顾惜朝,所有的步骤大功告成,潜伏三年的时间,我们也算是小有成绩。
等这里一切结束了,我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地归隐。有生之年,再也不要踏足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江湖,已经够了,这么多年,看过这么多腥风血雨。
那些或热血或旖旎的梦,我会把它们牢牢地藏在心里,直到死去的那一天。
说是死去活来搞得泪眼婆娑很煽情很感动似的,我却真的没有料到,这一世,本姑娘会如此的短命。
我是服毒自杀的,是不是听上去又狼狈又没出息?
我没有办法。
顾惜朝凭着简单一句话就惹起了冯永瑞和方应看怀疑,他们使用各种手段向我刑讯逼供,死,或许是我唯一的解脱。
说真的,如果就这么死了,我无怨无悔,不至于滞留人间界和阴曹地府的夹缝里上千年,为那些没相干的人,绝无必要。
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雷辰站在他们那边,他跟那些人一样,他怀疑我。
跟我一起风里来雨里去同生共死这么许多年的丈夫,因为一些莫须有的流言蜚语,他怀疑我。
我无话可说。
周义确实是我通风报信放走的,但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有时候,半真半假的事实比雄辩还要雄辩,所以,轮到当事人发言,我百口莫辩。
雷辰很生气,他问我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放走周义还不算现在连戚少商的尸体都找不到算是怎么回事?
我没告诉他,其实我也很生气。
我懒得跟他对话,甚至萌生了就这么死了一了百了的心情。
当想要甩这顶绿帽子的雷辰气急败坏地摔死了周义寄养在我们家那个大胖小子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地吞下了兜里仅剩的毒药,幸好,它属于一沾到唾沫星子就可以置人于死地的那种类型。
我脸皮其实很薄,等着周大哥回来找孩子的时候我肯定哑口无言,而对于把一具七零八落的婴儿尸体拼凑成原本的形状这类技术活,我只能表示真的无能为力。
我到底只是个女人,我没办法狠到决绝。
死的时候像一次灵魂出窍,百花时把我的意识一点点地从身体里拉出来,扯着大大小小的伤口,龇牙咧嘴的疼。
我咧着嘴,想笑,笑不出来。
其实,我不想死得太快,我还想好好看看这个世界。风霜雨露,花鸟虫鱼,二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勾心斗角,你死我活,我从来没有好好感受过离得最近最廉价也最真实的这些。
我的人生很失败。
没想到,作为一只初来乍到HP值巨低无比的女鬼,我的做鬼生涯跟我的人生失败程度成正比。
阎王那老混蛋说,天地这么大,你随便飘。
站在地府门口,跟两只看门的小鬼玩了一会儿大眼瞪小眼,我铩羽而归,背景音乐一片愁云惨淡呜呼哀哉哀鸿遍野。
我没地方可去。
我只好不远不近地跟着雷辰。
我不敢靠得太近。
据说女鬼要靠吸那什么玩意儿才能维持这幅飘啊飘的状态,我不能百分比保证万一饥渴极了是不是真的会奔过去扑倒我在阳间的丈夫,我得承认自从死了之后,本人RP全面爆发,变得相当之没有节操。
但是,说实话,我的心底还保留着中国女人延续了几千年的悲哀和善良,无论他做的怎样,作为妻子,虽然是前任的,我到底是舍不得他死。
所以,他被人灌下百花时的时候,我的小心肝还是不小心颤抖了那么一下,虽然,你近视远视弱视斜视加在一起,很可能看不到。
他们对外宣布,雷辰是自杀的,自杀的理由是,我已经死了。
我仗着自己百无禁忌,笑得很大声,若真是因我而死,他的灵体又怎会看不见我?
百世修的共枕眠的夫妻,做了鬼,也只能擦肩而过。
我不知道这叫有缘还是没缘。
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现在文艺兼职2B小青年的最爱,虐身虐心虐读者外加45度仰望天空时候逆流成河的悲伤。
我是那种丢在人群里注定炮灰的小角色,我的大脑构造不允许我随意揣测导演和编剧的智商。
错肩的刹那,感觉有水状物体静静地落到了胳膊上,一半滚烫一般冰凉,我条件反射似地抬头看窗外长相跟钩子没差几分的月亮粑粑,红得跟兔子先生可以一拼的眼睛里突然冒出一特文艺的词儿——泣月成珠。
原来,你丫就是那条internet世界发布通缉令已久、喜欢长时间玩潜水、一年半载难得冒次泡的鲛人啊,怪不得。
没前世,无来生,这唯一的一世还被剥夺了所有的亲人朋友,很可怕吧?
我明白,其实我是个很不称职也很失败的妻子。
我应该从一开始就告诉你,远离主角,珍爱生命。
好吧,我知道就算是again一次,你也不会听。
没有人承认自己自己游戏里的角色,生不由己,死也不由己;更没有人承认自己是上帝的玩具,黑也是棋,白也是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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