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种田文

作者:琉璃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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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返末日》BY萧十一狼
      (重生,难得的无空间无丧尸末世文)

      简介

      我们生活在名为【文明】的大厦里面;高楼层峦叠嶂,商夏、超市构建起的大都会如同毒瘤一般滋生在地球之上;
      人们享受着不出门即可坐拥千里之外的东西的便利,享受着衣食住行都可以用薄薄纸钞换来的简单快捷;
      于是,从未有人想过,若有一天,当这文明崩塌,人们四分五裂地被遗弃在这世界上,当赖以为安全感的方便快捷都消失不见,已经被都会养成的虚弱□□和脆弱的精神,应该怎样熬过这地球与人类共同的寒冬……

      末日文。但不是丧尸也不是空间。
      作者爱丧尸,但是因为觉得已经有非常赞的了,只是对末日传说实在是心痒痒,且脑内一直想写基因变异&大灾变的末日,SO…………
      应该偏向轻松向攻为帝王攻忠犬郎,受乃重生,最劣等变异基因,还要带着废柴哥哥和老爸老妈讨生活。
      总之,这就是一个受回到末日之前,努力准备想拯救全家顺便跟攻这样那样的故事……

      另:因为此文牵扯到大局啊啥的YY,所以名字虽然是地球,但其实其他都是架空。一切皆为YY,作者不负法律责任。

      01 重回末日

      闻到西红柿炒蛋的香味的时候,林语还以为自己又做梦了。

      自从被预言的末日踏着精准的步伐到达之后,整整三年的末日挣扎之路,林语就再也没有好好睡个囫囵觉。

      更别说是沉沉的一觉过后,唤醒他的还是食物的浓烈香气。

      虽然他是个变异者,但是因为只是变异之中,最为劣等的变异,只能全身变异到百分之十左右。就算这样的变异让他能够尽量锐化双手,一爪就能抓破大型动物的脑袋,但对于其他变异到更高境界的人或者动物来说,他还是弱的不能再弱了。

      就像林语所在的第三大陆后来给变异划分的等级一样,林语这种百分之十的身体变异程度,轻盈的身体,D-的攻击力和短暂的爆发力,被称为【鸟】。

      意思是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只能跟鸟类一样,匍匐很长的时间,谨慎挑选猎物,然后只有一击之力,不管成不成功,都必须就此住手,因为他们孱弱的体能不能支撑第二次能力的爆发。
      没有侮辱也没有刻意的轻视,只是在简单诉说一个事实罢了。

      在末世的时候,人们并没有太多的幽默感,弱者要么服从强者,要么离开强者的领地,甚至不需要多余的话语。

      而林语,就是因为无法放弃自己的家人……所以无法服从第三大陆的任何一个领袖。因为末世,没有一个领地的王者会愿意接收一对中年夫妻和一个没有任何变异能力的普通年轻人。于是林语就只能带着父母和哥哥一起流浪。

      流浪,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不能成为一个好的词汇。在末世,当然更是如此。
      三个平民,一个D级变异的【鸟】变异者,在流浪之中,肯定并不好过。
      具体的表现是,自末日以来,到现在闻到西红柿炒蛋的香味,林语甚至已经记不清楚,上一次吃到温热的食物,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而且,比起食物,更让林语觉得悲伤的是。

      末世之中,父母绝望的表情,哥哥羞愧的样子。

      想到这里,浅眠的意识挣扎了几下,似乎想避过一些不好的记忆。

      但是这只是徒劳,父亲留书出走,哥哥为了不当包袱引开追击的野兽。母亲发抖着抱着他嚎啕大哭的样子,一个完满的家的分崩离析,到最后一个人艰难地活下去的样子,如同一帧帧影像,飞速在他面前划过。

      林语觉得自己快要哭出来了。

      《末世掌上七星》作者:月下金狐

      简介

      张家祖上乃是道家正一派传人,到张书鹤这一代已经没落,

      末日来临,不明的吸血植物,不死的活死人,他凭着仅存的一点符术在邪物中残喘了十年,最后惨死于深渊的血藤之下。

      却没想到会重回到十年前,重生的那一刻,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进杂物间,寻找家中仅存的一件道家之物,那尊扔至角落,浑身布满灰尘的灵宝天尊之像……

      第一章活着

      无数死而复活的人,以各种正常人无法做出的动作涌出,麻木的行走爬行着。

      血腥的黑洞之中不断渗出了殷红干涸的腐藤,一瞬间,铺天盖地,耳边充斥着同伴惊恐尖厉的惨叫声,阴冷潮湿的地面逐渐被血色覆盖。

      手中最后一张黄纸已经燃成了灰烬,唯一的保命符也不复存在,不,要逃……

      在转身的那一刻,他听到了毛骨悚然的尖刺钻入血肉的声音,剧痛使他眼眶睁裂,续而被刺破了心脏,撕裂了的血管,血液喷涌,生不如死……

      ***

      张书鹤大汗淋漓的睁开眼,没有闻到血腥味,也没有看到暗红的腐藤,身体更没有之前的巨痛感,刚才发生的事仿佛只是一场噩梦般……

      当他的目光看到旁边桌上亮着屏保的二手笔记本,顿时“呼”的坐了起来,不对,就算是噩梦,他也不应该是在这里……

      随即警惕的环视四周,但是一看之下,却又渐渐疑惑起来,眼前这四十多坪米的两室一厅,此时看来是即陌生又熟悉,他的目光迟疑的在每一处觉得眼熟的地方停留。

      对面墙上贴的是他十几年前最爱的某明星歌手大张海报,屋里老旧的桌椅,低头看身上穿着的是旧棉T恤和沙滩裤,身下坐着的是洗得有点发白的橘色棉布沙发套,右边是阳台,看过去阳光满脸,阳台外还晒着两双刷干净的半旧白球鞋。

      如果没记错……这里应该是他十几年前生活的住所,那时自己还是个刚毕业的实习生,一个月拿着几百块的工资,窝在父母留给自己的这一间快要拆迁的旧楼里日日叫苦。

      随即视线又移向桌上那半碗未吃完的康师傅香辣筒面,喉咙顿时饥渴的吞咽了下,十几年前这是垃圾食品,但是在末世,却是连这么一块毫无营养可言的油炸泡面也是奢侈的食物,甚至要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

      目光近乎炽热的胶在那半碗泡得有些发涨的面条上,口水不受控制的开始大量分泌,不过他并没有贸然伸手去取,而是突然闭目牙咬舌尖位置,尖锐的疼痛顿时让他精神一振,口里传来熟悉的血腥味,但并没有麻木的感觉,也没有头晕现象。

      也就是说,现在面前的景物不是血藤毒素刺入身体产生的幻境,而是真实存在的,换句话理解就是,他……回到了自己十年前?

      这个想法实在有些不可思夷……

      为了确定,张书鹤的目光艰难的从那碗泡面上移开,慢慢起身走到窗口处,犹豫的伸手,最后打开窗户,扑面而来的不是阴冷,不是幻境,也不是黑暗,更不是让人窒息的尖叫恐慌,而是带着暖意的阳光照射在脸上,及空气中一丝丝干爽的清风,耳边听到楼下小市场里人来人往的嘈杂声,还一如十几年前繁闹的模样。

      张书鹤的心跳慢慢的由缓慢变得急促起来,整个人瞬间如活了一般,当他缓缓的稍退后一小步,镇定的关上窗户后,胸腔里的心脏已是狂跳不止,眼中也迸发出了神彩。

      停顿半分钟后,才转过身再次回到了沙发上,然后颤抖着手打开电脑上的日期,目光反复确认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三分钟过去,才松开了鼠标,心下也渐渐冷静了下来。

      若这一切是真的,若时间是对的,那么,自己的的确确回到了末世开始的前一年,他不清楚这是上天设置的一个BUG,还是一次可以重新洗牌的机会。

      但无论如何,对他而言,能重生都是个巨大的惊喜……

      震惊的心情还未待平复,想到一事,便直接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向旁边放杂物的屋子。

      说是杂物,都是一些平日用不上的旧物件,凭着有些模糊的记忆,终于从角落的一处厚纸箱底翻出了一尊灵宝天尊之像,高约一尺半,入手极沉,通体是用石头雕成,外刷铜漆,缝隙里塞满了油渍灰尘,显得有些脏乎乎,此时就算是将它扔到路边,恐怕也没人会多加留意。

      张书鹤却是惊喜之色溢于言表,石雕像拿在手中颇沉,以前他一直以为是实心像,直到后来偶然才发现原来其中有一处如手掌大小的中空之地,只可惜当年找到它时,已被砸烂,中空之物大多烧毁,只在一处完整碎块里抠出一颗拇指大小的桃核来。

      也正是这枚桃核,让他幸运的存活了数年之久。

      手中这尊灵宝天尊之像,张书鹤小时便见父亲时常供奉,据父亲所说,张家祖上属古灵宝一派,擅长符术,只是传至他这一代,已是大多荒废,到张书鹤这一代更是符头符脚不分,至此古灵宝一派遗留之物就只剩这一尊石像。

      张书鹤收了收神,将这尊石像放到地上,周身寻了一遍,却是找不出能打开中空之地的出口,若是没有取口,那当中的东西怎么能放进去?想到这点,又不放弃的寻了两遍,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此时若是强硬砸开石像,恐怕砸坏了里面的东西,而找人帮忙的念头他更是连想都没想。

      正伸手不断的在尊像手势及表情寻找端倪时,突然发现底座有几处黑点,看着极为眼熟,数一数正好七处,乍一看像是搬动时磕碰出来的小坑点,细看之下每一个坑点边角极为相似。

      《高长与大黄》BY报纸糊墙(重生种田,修真连载)

      简介

      先,这是一篇末世文。

      主角一蚁族,在遭遇了末世袭击之后,奄奄一息躺在床上,默默忏悔自己这一生中最最愧疚的一件事,那就是在他高中的时候,见死不救,遗弃了一只生病的小狗。
      重生后他没有再次放弃那只小狗,而是做了不同的选择,然后有一天,这只叫大黄的狗狗说,它是犬神后裔。
      巴上犬神后裔有什么好处,那自然是修真了。不过大黄说,犬族的修行之道不传外人,想修真,嫁过去就是自己人了。

      攻受不定,也许是人攻,也许是犬受,也许,只是也许,不排除互攻的可能。绝对是会变身的,这个可以放心。

      第 1 章...

      在阴暗潮湿的房间里,高长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左脚裹着一些破烂的布条,放在被子外面,前几天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他不小心一脚踩在尖锐的钢筋上,差点没把脚板捅穿。

      这要是在平时也不是什么大伤,上一趟医院,然后在床上养个把月就差不多该好了,可眼下,别说医院了,连消炎药都没地方找去。

      几个月以前,天生异象,千百万年来一直照耀着地球的金黄色阳光中,突然夹杂了一些蓝色的光线。被这种光线长时间的照射,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动物,都会变得异常狂躁,破坏力极强,而且会一直保持狂躁状态直到自己的生命被消耗殆尽。

      以目前的医学水平,根本无法解释这种想象,更别说是寻找解决之道。于是,只要被蓝色阳光照射而产生病变,基本上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了。

      为了避免被阳光照射,大家只好昼伏夜出,没有办法展开生产,市场经济很快就陷入瘫痪,原本繁华热闹的大城市,也俨然变成了一座座死城。

      很多城市人口都涌向乡村,能投奔亲戚的都投奔亲戚去了,就算这一路上危机重重。他们不仅要避开阳光,每天夜里赶路,必须在天亮前找到藏身的场所,而且还要时时躲避来自于同类和狂躁的动物的攻击,世道开始越来越乱,没有几个成年男人结伴同行的话,女人和小孩根本不敢在夜间行走。

      高长从前倒是农村人,但是他命硬,所有亲戚都死光了,村里人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他们村,高考完之后,卖了土地房屋,大学毕业后就在城市里加入了蚁族大军。

      现在的城市倒也不是完全不能活人,在蓝色阳光的照耀下,城市的绿化带开始疯长,很快攻占了道路和天桥,像高长他们小区前面的那几颗榕树,就几乎要把树根都穿遍了他们整个居民区。

      不过这样一来倒也有个好处,那就是阳光不怎么能照到他们的房子了,从前在窗户上阳台上挂着的那些竹席毛毯,也都渐渐取下来了。

      这些植物就是他们的食物,他们吃树根吃树叶还吃树皮,有时候还会在地里挖几条蚯蚓,又大又肥营养丰富,就是吃起来的时候挺恶心的。

      但是觅食也存在一定的危险,城市里有些猫狗老鼠,被阳光照射之后变得异常凶猛,而且不知道怎么的,有些好像还以狂躁状态活了下来。他们穿梭在大街小巷,攻击所有能动的生命体,发展到后来,有些甚至学会了吃人肉。

      所以现在很少有人会独自出去觅食,一个居民区里总共也没剩下多少人了,大伙儿都熟得很,约好时间和地点,每天碰头之后才一起走出小区大门,收集食物的时候也要轮流放风,避免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受野兽的攻击。从前那些宠物猫狗什么的,现在绝对比野兽还凶猛。

      高长就是在前几天和大伙一块儿出去觅食的时候,被几只老鼠围攻,一路从外面跑回来的,途中不小心踩到一根断裂的钢筋,伤口很快就开始发炎。

      身体好像又开始发烧了,这两天他总是反反复复地发高烧,这一次感觉尤其不好,高长觉得自己大概是要死了。

      他们说人临死之前都会想起自己的生平往事,就跟放电影似地,高长倒是想看看传说中的电影,只可惜他的情况和别人不太一样,没有免费的电影可以看,只好自己运转起已经不太清醒的大脑,想想这一辈子都经历了些啥。

      高长生出来的时候他娘就难产死了,长到三岁那年他爹也死了,他们老高家人丁本来就单薄,好几代都是单传,这会儿到了高长这儿,还是单传,不过他爹娘死得不好,太早了,让高长落了个命硬的名头,顶着个克死爹娘的大帽子好容易才活到十七岁,唯一的奶奶也死了。

      这下他扫把星的名头算是坐实了,村里没一个人愿意跟他打交道,生怕一个不小心沾上晦气,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别的扫把星也就是散播散播霉运,高长这扫把散播的可是死气,跟阎王爷身边的勾魂小鬼似地。

      高长也不喜欢他们村的人,一个个的欺软怕硬,他小时候没少被村里的孩子欺负,他们大人也不管,后来高长才弄明白了,原来那些大人是怕他,巴不得他在村里呆不下去了赶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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