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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忘记
结婚的那天,我不知自己怎样的心情,我虽然在外地工作,其实离家并不十分遥远,但是,我就这么悄悄的举办了婚礼。我的家人知道我要结婚了,却不知道我哪天举办仪式。当我们俩出现在他们面前,说我们请了客,就算结婚了,他们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惊讶。我已经29岁了,结婚似乎理所当然,更何况我们已经认识一年了,早已谈婚论嫁,好像一切都顺理成章吧。
我的朋友都来了,他们祝福我。他也来了,没有太多的客套,也没有来得及伤感一下,当然,这是对于我来说。其实想一想,他也并不是我那么无法忘却的人,只不过,在懵懂的年龄,他给了我一个男人的爱,我就放在了心里,可是,他在乎吗?呵呵。
走出校门7年了,我有时候还会想起这个男人,现在叫男人,当时,该叫他大男孩吧。他憨憨的样子,眼睛大大的。在班里也说不上是最帅的,却是很有味道的。他叫苏星,我后来就叫他苏醒。他有时候懒洋洋的样子,确实很像刚睡醒。
好像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明确了自己的性取向。中学时,因为这个,一度想自杀,我觉得,自己很可耻,讨厌一切对我暧昧的举动。有一次曾经因为同学的一句话和他打了起来,我就像要拼命的样子。他不过说了句:你真可爱啊!像个女孩子。
我讨厌人说我像女孩子,我努力粗犷,学会了抽烟喝酒。后来上了大学,就认识了他,苏醒,我的上铺。
我改变自己,试着和高中时不一样,我觉得自己是成功的,因为一直没有谁再说我可爱,甚至说我像女孩子。我甚至当了班长,在忙碌中充实着自己。可这种充实是虚假的。
即使是做好了准备写这篇小说,我还是不想写中学时代,那时的自己,卑微,渺小,性的成熟加重了内心的痛苦,暗恋,更加痛苦。但是一切都是那么遥远了,现在想来,好像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不要去揭开那些美好而酸涩的回忆了。
所以,我就从我和他开始吧。
大概是第一学期吧,我忙碌着,虚假的充实着。只有这样,我才不会感到空虚,不会觉得自己是被世界抛弃的人。
我依然喝酒,每个星期好像总有一天会带着酒气回到寝室。不过,我很少一个人喝酒。他,苏醒,在没人陪我喝酒的时候,总是主动跟着我,看着我,他是怕我喝多,我知道,从他的眼神就能看出来。后来,他开始和我一起喝。
苏醒比我大一岁,他总是默默地为我做着一切。有时候当我很忙的时候,误了吃饭的时间,回到寝室,他已经打好饭,一直在等着我。这些真的挺让我感动的。有一次喝酒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就开玩笑说:谁让你这这么招人喜欢呢?
我假装生气了。他就一本正经地说:“干吗老这么绷着自己,为什么不能放松一下呢?你这么瘦弱,看了让人心疼。”
我差点跳了起来,把他甩在那儿就回了学校。
但是,他一如既往地对我好。
好多事都忘了,却忘不了那个寒冷的冬夜。那是个周末,九十年代初,我们到了周末就是上街,当时正是录像厅开始走向末路的时候,进出这里的大部分是我们这些外地的学生,实在是很无聊啊!
我第一次去看录像是刚来这城市的那年冬天。寝室里一个人也没有了,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我百无聊赖地看了会儿书,不知道该怎么打发剩下的时间。这时,苏醒探进了脑袋,然后就是他憨憨的笑。“走吧,和我上街。”
反正没事,就去吧,虽然我最不喜欢逛街,更何况这个北方的破城市,西北风呼呼的刮,干燥寒冷,到处都飘荡着荒凉的空气。他却兴致很好,带着我不停地走啊走,给我介绍哪里哪里有好的小吃,哪里有这座城市最好的建筑,好像他就是这儿的主人。
中午,我跟着他随便进了一家小饭馆。那时我们都没有钱,他是农村来的,我家里条件也一般,将就吃一口就得了。吃过午饭,他还是没有回去的意思,看我有点疲倦,就上来拍拍我的脸。我下意识地往旁边躲了一下,他憨憨的笑,但是眼睛里却充满了狡黠。
“冬林,我们去看录像吧。”
“我不想去。”我确实不想去那个地方。
“那就看电影吧,可是四点才有呢,还得等两个多小时。哎呀,就当陪我了好吗?”他嬉皮笑脸地凑上来。
“好吧,那就牺牲一下吧。”我也不想打击他的好兴致。
“你看你,就好像让你上刑场一样。给,这个犒劳你。”这家伙,竟然变戏法一样变出一根糖葫芦来。我喜欢吃糖葫芦,可是这样子,我的脸不由的红了,没伸手去接,却紧张地又往旁边退了一步,好像害怕他什么似的。
他举着糖葫芦有点尴尬地笑着,竟然伸着舌头在上面舔了一下,然后说:“这个是我的,那就这个是你的吧。”说完,从身后又变出一个来。我嘻嘻的乐了,这小子,总是想着逗我开心。他不会说什么道理,但是却能看透我的内心,知道我表里不一的硬撑着,就想方设法让我放松。可是我总在最后时刻固守着,不愿意把自己本来的面目显露出来。
他善解人意地带着我走了很远,就是为了去一家正规的、干净的录像厅。现在真的不敢想啊,那会儿,我们两个人,两元钱,整整看了一下午。周末循环演,你想看到什么时候都行,中间有一段时间,诺大个录像厅就剩了我们俩。他凑过来低声说:“这是我们俩的时间,这个录像就是为我们放的,嘿嘿。”他说这话时,正放着男女主人公深情对望的镜头,我的脸肯定是通红了,还好,黑暗中他看不到。
看完录像出来,天已经擦黑了。他说:“我请你吃面吧。”
“为什么要吃面?”
“我想吃了。”他的眼睛里还是狡黠的笑意。
我举起手里的竹签子假装刺他,他嘻嘻哈哈躲着跑远了。在录像厅的黑暗中我匆忙吃完了糖葫芦,竹签却没有扔,而他的早不知扔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个垃圾箱扔了进去。现在想,我的这种中规中矩的性格究竟好还是不好呢?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我一直觉得脱离正常人生活轨迹的的事情对于我来说就是犯罪,就是可耻。而我却偏偏就已经不能走进正常人的生活了。可能在很多同志眼中这算不得什么,但是我却不能容忍自己,甚至为此想自杀。
那家面馆的面确实很好吃,浓浓的汤汁上面铺满了碎肉,我吃得很香。他吃了一碗,又点了一碗,然后分给我一半,他吃另一半。我没有拒绝,突然觉得这样很温馨。
快吃完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从兜里掏出一个盒子,缓缓递给我。我惊讶地看着他。他笑着说:“打开啊,看看我给你的生日礼物。”
什么?我的生日!啊!我自己都忘记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是生在冬天,所以叫周冬林。
“生日快乐。”他笑眯眯地看着我,他的脸逐渐模糊起来,哦,是我的眼里涌出了泪水。我的生日,从来没有谁这么郑重地对我说过一句生日快乐,他是第一个。
“苏醒······”我低下头,不敢看他,怕自己的眼泪控制不住。
“瞧瞧,一个大男人,好了好了啊。”他伸过手来,又拍了我的脸一下,这次我没有躲。他说:“没有给你买蛋糕,主要是怕被你提前发现,明年一定补上。嘿嘿,快看看我给你的礼物啊!”
我把盒子紧紧住在手里,心里是酸酸的,还带着幸福,对,那一刻,我真的很幸福。
那是一个很小的能挂在脖子上的玉佩。玉的质地不是很好,价钱不会太贵,就这估计也花了他半个月的生活费,要知道,我们那时一个月生活费最多也就一百多元钱。但是我非常满足,晚上睡觉前把它挂在脖子上,那一晚睡得是那么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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