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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26
2012.4.26
『公寓』。
第三个闹钟响起了。
我慵懒地翻了个身,把右手从暖暖的被窝里伸出去,缓缓按掉了闹钟。半晌后,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重新伸手抓过闹钟,拿到眼前一看——八点零五分了!只剩25分钟了!
那一瞬间,脑袋立马清醒了过来。于是快速套上衣服和裤子,背上包,然后冲到洗手间边刷牙边扣上纽扣。从餐桌旁边跑过时,不忘伸手把桌上的面包塞进包里。
换好鞋,习惯性地喊了一声“我走了”,砰地一声关上门。
跑出了几步,才想起屋里面已没有人,便匆忙倒回来,掏出钥匙慌慌张张地锁好门,才继续向杂志社飞奔。
边跑着,我边思考着这个与众不同的早晨。
以往,莫芙总是起得比我早,尽管上班时间明明是9点,照理来说是可以比我晚起半个小时的。
每到冬天,便似有楞次定律在我和床之间起作用。每到晚上我想要睡觉时,它不让我睡;每到早上我想要起床时,它又不让我起床。(皮埃斯:楞次定律——感应电流会阻碍磁通量的变化,即磁通量增加时会阻碍其增加,磁通量减少时会阻碍其减少。)
所以我会定很多个闹钟,而且把音量调得很高。每个阳光温暖的冬日早晨,公寓里都会响起此起彼伏连绵不断震耳欲聋催人发指的闹铃声。
每当我正在赖床,而闹钟正在床头响个不停的时候,莫芙便会一边踹门一边愤怒地喊:“林苡白!你快点起床按掉闹钟!”
这么多个日子以来,我几乎把她当作人工智能闹钟了——虽然,性情比较残暴,但是不得不承认是效果最好的。我正有过一直让闹钟响,最后导致她破门而入的恐怖经历。
我每次急匆匆地出门,她都免不了坐在沙发上边看报纸,边对我说几句冷嘲热讽的话。我也总是会边绑鞋带边乐此不疲地回击。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像你这种鸟肯定迟早会被饿死。”
——“早起的虫子才会被鸟吃,我们属于不同的种群,你是不会理解我的。”
嗯,对,便是类似如此的话。现在想来,这些争执确实挺无意义,可是,难得的是,我们都不觉得无聊。
我嘴里不断哈出白气,脚不断向前迈出大步。而我只把自己心里不适的感觉归为习惯,而不是其他任何一种感觉。
『杂志社』。
“呼!安全上垒!”我气喘吁吁地趴在桌上,大口大口地深呼吸。
顾米滑着椅子到我旁边,有节奏地拍打我的背:“阿白,你又睡过头了吧。”
“去,”我虚弱地白她一眼,“什么叫又!别说的我好象经常踩点一样!”
她不以为意地嘿嘿笑着,把茶杯递给我。我便不客气地接过来,一股脑全部喝完,气也顺了不少。
“对了,阿白,总编好像有事找你,”她用手撑着下巴呈沉思状,笑眯眯地看我,“而且他是一副笑开了花的样子,搞不好是让你升职什么的噢。”
我眼睛顿时闪闪发光,唰地一声站起,心情大好地拍拍她的脑袋,连跑带跳地奔向总编办公室。
我礼貌地敲了敲门,再缓缓打开。
总编从一堆文件夹中抬起头,见到我便笑得合不拢嘴,立马起身快步走到我旁边:“阿白呀,莫总裁来电话,指明要找你呢。你就快点回他一个电话吧。”
我心里一沉,似有一道雷劈在我脑门上。顿时感觉面前一片灰暗,跌坐在沙发上,抬头虚弱地问:“莫先生?找我?”不会吧,他的消息未免也太灵通了,这么快就找上我。
连手机黑名单都阻止不了他了!我竟然忘了还有公司电话啊!
“对啊,”他兴奋地点头,眼神里充满了万丈光芒,“可能是商量下一次合作的事情喔,又有一大笔钱了!阿白你加油啦!”
我咽了一口口水,低头支吾着:“我、我晚点会给他回电话的。”
“不行!现在就回电话!做事就要干净利落,绝不能养成拖沓的毛病!”他目光尖锐,猛地拍着我的肩膀催促道。
我悄悄用手死命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眼眶中顿时涌出泪水,于是抬眸,眼中含泪微抖着嘴唇:“总编,我有点不舒服,想先去医院……”
他面带怀疑:“刚刚不是还好好的嘛!”
“突然肚子很痛,可能是阑尾炎!”我作势捂住肚子下方,微眯着眼,紧紧咬着嘴唇,在沙发上缩成一团装出一副痛得要晕厥的样子。
“那、那你赶快去,去医院!”总编被我吓得不清,惊慌失措。
我正想站起身溜走,门被狠狠踢开,发出巨大的声响。
“莫总裁,怎么好意思劳烦您亲自来呢!”总编喜出望外地迎上去。
我急忙捂住肚子后退到办公室最里面的墙角,惊恐地望着来人。
孔子站在门口,斜眼看着我,又冷冷对总编说道:“没事。我送她去医院。”
说罢,不顾我的摆手拒绝,大步走到我面前,钳制住我的手腕,将我拖出办公室。
总编在后面欢送我们离开,我则是边挣扎边尖叫。
整个办公室的人都站起来望着我们,却没人上前阻拦。我想向顾米求救,却发现她不在!
怎么能挑这种关乎我的生死存亡的时刻消失!我几欲泪奔。
『杂志社楼下』。
他终于将我拖出写字楼,不懂丝毫何为怜香惜玉地把我丢进一辆轿车里,然后一屁股坐到我旁边,大力地关上车门。
“芙妹去哪了?”
“我怎么知道!”我理直气壮地答,又大声抗议,“我阑尾痛要去医院。”
他打量了我一下,淡淡道:“林小姐,阑尾是在右下腹。”
我窘迫地把捂在左腹的手收了起来,依旧死鸭子嘴硬,“我突然不痛了。”
“芙妹去哪了?”
“小芙就坐在那个椅子上!”我突然用手指向他身后。
他一扭头,我便转身想要推开身旁的车门。连撞带踹地拉扯好半天,车门都纹丝不动。原来他丫的早有防备!把门锁了!
他回头,冷冷地看着我。
我只好尴尬地干笑几声:“看、看错了吧。”
“芙妹去哪了?” 若我没记错,这句话他已经说了三次了,并且一个字也没有删改。
“我真的不知道。”我弱弱地答。
他深呼吸一口气,紧握着拳头,似乎在强忍着怒气。我小心翼翼地缩着身子,生怕他下一秒就爆发。
“她没有告诉我她计划中的任何一个字,就连我也是昨天晚上才发现的。真的!我从不说谎!”我特意加重语气,强调最后两句话。
他冷哼一声,定定地盯着我。
好吧,我也知道我的话可信度不高,我默默低下头不语。
“今天开始,把你的手机交给我。”他终于开口打破可怕的沉默。
“欸?凭什么?!”我不满地抗议着。
“因为她可能会和你联系,”他一副我说了算的样子,“还有,我住莫芙的房间。”
“啊?!”我惊恐万分,眼珠都快掉出来了。我一定是听错了!一定!
“有可能她会回去。有意见?”他淡淡地瞟我一眼。
我张大了嘴想要再次抗议,又不甘心地闭上了,低声咕哝:“那我岂不是跟你同居……”
“我对我的品位有信心。”他嘴角浮现出了可怕的笑意。
我嘴角抽搐着,心里狠狠地骂,脸上却是毕恭毕敬的狗腿样。
他伸手。
我不情愿地掏出手机,恋恋不舍地凝视着它,好不情愿地放进他的掌心。
他满意地收起来,从口袋里拿出另一部手机递给我:“回去吧。”
我疑惑地看看手机,又看看他。
“这是我的手机,拿着。”他的语气很不耐。
“噢。”我讷讷地点头,秉承着不要白不要地原则接过手机。
他帮我开了车门,我便机械地走了出去。然后,他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伸手拉上车门。它刚发动,我便抬脚对着车尾狠狠一踹,虽然还是不能解心头之憋屈。
我握着手机,看着绝尘而去的车影,恍然,原来,前座上还有个存在感为零的司机啊。
『杂志社』。
回到杂志社,顾米惊讶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无力地啜一口茶,对着她的耳朵悄悄告诉了她。
“跟帅哥住一起啊!好幸福!”顾米双手合十,满脸向往。
唉,她完全不懂,这绝对是有生命危险的。
我盯着办公桌上那部黑色触屏手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下了班走到楼下,没看到那个微笑的身影,才陡然想起孔子今天接受采访,不能来接我。
我便一个人到快餐店吃了盒饭。回到冷清的公寓,又立马躲回房间,倒头就睡。
莫芙,你私奔的第一天,一切好象都不太一样了。
莫芙你个麻烦鬼,快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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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突然明白我爱日记形式了=W=
因为可以很简略地描写片段
而且不用考虑过渡之类的(摊手
><果然是懒人必备写作方法
多少有点进入正题了
莫先生的出场次数终于多了起来
情敌也快出现了恩(阴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