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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出走的吾王
“啊——”
女孩凄厉的尖叫声响彻兰卡斯特的波林布洛克城堡。
“出了什么事?”博福特夫人匆忙走过半条走廊,推开房门。
尖叫的是十四岁的布兰奇,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位标准的淑女,充分地继承了她的祖母——兰卡斯特的布兰奇的美貌与优雅,但现在,她一边尖叫,一边颤抖着用手指着对面的男孩。
那是十二岁的哈尔,一个狡猾的小东西,身体因为快速的生长看起来有些单薄,但依然显得精力充沛。
“没什么事,博福特夫人。”哈尔大声答道,明亮的眼睛坦然地看向她,同时迅速把手藏在了身后。
“就是哈尔干的!他拿进来一只青蛙。”十一岁的托马斯义愤填膺地指证说,他和哈尔只差了一岁,原本两个人几乎一模一样,但今年哈尔开始长个子,把自己的弟弟抛下了一截。
九岁的约翰安静地拉着哈尔的衣角,异常乖巧——叫约翰的都是好孩子。博福特夫人想起了自己在剑桥学习的小儿子。
“把那个可怕的东西扔出去!”布兰奇愤怒地哭叫道。
小小的汉弗莱和还不懂事菲丽帕大声的哭着,让场面更加混乱。
哈尔低头看了看手上的青蛙,半个巴掌大的碧绿生物眨巴眨巴凸起的大眼睛,无辜地看着他。
挺好玩的,哪里可怕啊?
“哈尔,你怎么能抓来这种邪恶的东西。”博福特夫人在胸口划了个十字,“只有巫师才会去抓蟾蜍。”
“这是青蛙。”
“都一样。看看你做了什么?”
“谁知道布兰奇这么胆小。”哈尔撇了撇嘴,“胆小鬼。”
“哈尔!”博福特夫人叫道,“居然用这个东西吓唬自己的姐姐,如果是爱德华,绝对不会这么做!”
孩子们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两个婴儿的抽噎声。
“爱德华哥哥去哪里了?”汉弗莱天真地问道。
“他去天堂了。”哈尔突然转身,一翻身从窗口跳了出去。
“天哪!”博福特夫人尖叫一声,冲到窗口,却只看到那小小的身影消失在橡树浓密的枝叶中。“等亨利大人回来,我会告诉他。”她无力地说道。
“父亲什么时候回来,博福特夫人?”约翰也天真的问道。
“快了吧,他就在伦敦。”
“那他为什么不会来?”
“因为国王需要他。”
博福特夫人头痛地安抚着这群孩子。她是兰卡斯特公爵约翰冈特的情妇,虽然为他生了四个孩子,把波林布洛克上下打理的井井有条,但因为出身不高,并没有资格冠以兰卡斯特公爵夫人的头衔。
赫里福德公爵亨利波林布洛克正是约翰冈特和布兰奇夫人的嫡子,常年征战在外,一年前他的长子和妻子先后过世,留下这一群还不懂事的孩子,真是令人头痛。
哈尔懒懒地斜坐在一根横枝上,抬手把青蛙扔进了护城河,小东西发了会呆,便一蹦一跳地逃走了。
爱德华曾经领他和托马斯抓过青蛙。不过他的确没有把青蛙给布兰奇看——女孩子真麻烦。
爱德华曾经说过,他是长兄,父亲不在,所以他会保护和照顾他们。
但他死了,哈尔知道自己应该接下他的责任,可是却总会惹布兰奇生气,和托马斯吵架。
马蹄声远远地传来,哈尔爬上树梢,认出骑马飞驰而来的是父亲的亲信勃朗特爵士。
他灵活地顺着树木和城堡外墙的凸起移动到到客厅外面,正好听到博福特夫人让女仆去给勃朗特爵士倒一杯甜酒。
“谢谢!博福特夫人!”勃朗特爵士气喘吁吁地说。
“出了什么事,爵士?”博福特夫人惊问,“难道是公爵他……”兰卡斯特公爵的身体在幼弟格罗斯特公爵身死后一直不太好,却又坚持留在宫廷为国王工作,令博福特夫人忧心忡忡。
“不,不是约翰公爵!”勃朗特爵士一口把一杯甜酒全喝进去,然后说,“是亨利大人。”
“他又要出征了吗?”
“如果那样也还是好事!”勃朗特爵士摇了摇头,“那该下地狱的莫布雷公爵居然污蔑亨利大人,理查王已经同意他们于圣兰勃特日在考文垂进行神圣的决斗……”
“决斗!?”博福特夫人尖叫一声,“为什么国王没有为亨利大人主持公道?他不是最信任亨利大人的吗?”
“咱们这位国王的心思谁又能猜得到。”勃朗特爵士苦笑着摇了摇头,“格罗斯特公爵是他的叔叔,当了这么多年辅政大臣,不是说死就死了?”
“如果是决斗的话,亨利大人应该没问题吧?”博福特夫人不安地说,“他从来没有输过。”
“事情没那么简单。”勃朗特爵士叹了口气,“国王已经开始亲政了,上一次是格罗斯特公爵和白金汉公爵,这一次就有可能是兰卡斯特公爵和赫里福德公爵。”
“上帝啊!国王和亨利大人可是一起长大的,他为他打了这么多年仗,连家都没回几次……”
勃朗特爵士打断了她,说:“这只是猜测,但亨利大人觉得我们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他让我回来做些准备。你只要照顾好孩子们就行。”
“我知道了。”博福特夫人颤颤巍巍地点了点头。
哈尔愣愣地坐在橡树的枝杈上。
决斗……
若是一年前,哈尔绝对不会担心,天下无敌的父亲肯定会赢,但他原本也以为爱德华也是无敌的,可是爱德华却因为格罗斯特公爵的事和别人进行了一场决斗,虽然杀死了对手,但他自己也受了伤,又淋了雨,回家后便发烧倒下了,祈祷和放血都不管用,不到一个星期,他的意气风发的兄长就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然后母亲悲伤过度,早产,也去世了,只留下他的小妹妹菲丽帕。
接下来——会是父亲吗?
哈尔有些不安。
说真的,他和父亲相处的时间并不长。
亨利波林布洛克大多时候都征战在外,征讨苏格兰,征讨威尔士,征讨法兰西,还曾经率领十字军去收复圣地,哈尔从小是听着父亲的英雄事迹长大的。即使父亲回到英格兰,大部分的时间也是在伦敦辅佐国王理查,爱德华因为年长的缘故还可以一同前往伦敦,哈尔却只是偶尔才能够见到父亲——他高贵英武的父亲。
可能……他再也见不到父亲了。
因为这个消息,哈尔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直仄仄的,没什么精神。他的剑术老师高厄爵士和勃朗特爵士似乎有什么事情,整天在一起嘀嘀咕咕地商量着什么,偶尔还失踪几天,也不再关注他的练习。博福特夫人同样没有心情进行每日一次的例行教训。
倒是拉丁文老师凯普莱特先生对一切一无所觉,这天凯撒的《内战记》讲完了,兴致起来便讲起了凯撒遇刺的那一段。
“……凯撒看到了布鲁图斯,无力地垂下了手,悲哀地说:‘我的孩子?也有你吗?’”凯普莱特先生泫然欲泣地说道。
托马斯扑哧一声笑出声。
凯普莱特先生倒是挺投入的,缓缓地挥动着双手:“然后,他倒了下去,正躺在庞培的脚下……”
哈尔莫名地有了悲哀之感,亲如父子的两人,最后却兵戎相见,即使伟大如凯撒,也会死于刀剑之下。
托马斯注意到了他的脸色,出言讥讽:“怎么?被吓到了,哈尔?”
“闭上你的嘴!”哈尔冷冷地瞪了他一眼。
托马斯不自觉地想要向后退,椅子咯噔一声,他脸一红,恼羞成怒地再次说:“你不是胆子挺大的吗?上次爱德华死的时候也是,你吓得睡不着觉,我都听到了……”
“你给我闭嘴!”哈尔心头火起,扑上去把托马斯一下子推到了地上,两人扭打在一起。
“亨利大人!托马斯大人!请克制!”凯普莱特先生无奈地叫道。
“你们两个都停下。”布兰奇带着哭腔叫道。
约翰蹬蹬蹬地跑到门口,探头朝外看去,等了一下,低声叫道:“哈尔,博福特夫人过来了。”
这时哈尔已经占了上风,他冷哼一声,松开了托马斯,坐了回去。
很快博福特夫人就走了进来。
“现在已经没事了,博福特夫人。”布兰奇庄重地说道,既然她的兄弟们已经停手,就没有必要再多生事端了。
托马斯自然不会承认自己被哈尔按在地上揍了一顿,抿着嘴,一声不吭。
约翰一脸无辜,隐蔽地捅了一下想说什么的汉弗莱,让他闭嘴。
哈尔的样子比约翰更无辜,解释说:“凯普莱特先生在跟我们演示凯撒之死,动静大了点。你要知道,博福特夫人,当时有六十几个人呢。”
“凯撒?那个异教徒皇帝?”
“凯撒不是皇帝,不过他是想要当皇帝才被别人杀死的。”
“反正他是个异教徒,你们就不能学习些圣徒的美德吗?”
博福特夫人转向一头雾水的学者,凯普莱特先生优雅地施了一礼,用拉丁文赞颂了一番她的美貌和贤淑,可惜博福特夫人不会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凯普莱特先生也不会英语。两人鸡同鸭讲了几句,博福特夫人便无奈地离开了。
下课后托马斯继续找哈尔的麻烦,哈尔很干脆地又揍了他一顿,从他那里抢走了爱德华留下来的长剑——那本来就应该是他的,只不过是被托马斯那个讨厌鬼偷走了,他还没有剑高呢。
圣兰勃特日渐渐临近,勃朗特爵士和高厄爵士离开了,同时消失的还有其他几位骑士,哈尔的精神越来越差,和爱德华身死的那一次一样,死亡的梦魇挥之不去,每一晚他都会梦见盛开的金雀花和凋零的红玫瑰,然后是他的父亲,一支长枪贯穿了他的身体。殷红的血涌了出来,好像是红玫瑰散落的花瓣。
哈尔睁开眼睛,抬手抹了抹发涩的双眼——他必须去见父亲,否则……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那么就去见吧!
打定主意,哈尔便冷静了下来,开始制定行动计划。
他从小在波林布洛克长大,没去过考文垂,但也经常听大人们说起旅行的事情。
从这里到伦敦,走路大概要一周,坐马车的话顶多要三四天,像勃朗特爵士那样快马赶路,一两天就可以到,考文垂在去伦敦的半路上,现在离圣兰勃特日还有三天,一定赶得及。
旅费的话,他日常得到的先令和便士基本都花在了兰卡斯特和普雷斯顿的商贩身上,但他偶尔会从长辈得到几枚金镑,其他国家的金币——马克、弗洛林、古尔登和杜卡特等——也有不少,加起来有沉甸甸的一袋。
然后是衣服和武器,哈尔翻出一套爱德华的旧猎装,他从来没有穿过这一件,其他装备因为日常训练的缘故,都在手头,稍微整理一番就好。
白天的时候,哈尔故意引着托马斯去厨房打了一架,顺便藏起了一串香肠和几个面包。
吃过晚饭,他又跑去马厩给自己的爱马墨丘利刷毛。
墨丘利是亨利从东方带回来的阿拉伯马的后裔,一年多以前还是一匹小马驹,现在已经比哈尔还高了,浑身漆黑,只有额头上有一点白星,灵性十足,看到哈尔过来便亲热地蹭过来,没头没脸地舔着他。
“快停下,墨丘利!”哈尔咯咯地笑着,努力地躲避这热情的迎接。
“您这几天没有出去骑马,它可憋坏了。”老马夫笑着说道。
“我明天就带它出去遛遛。”哈尔笑着说道,同时扔给马夫几个硬币,“这两天多亏你照顾它了,去酒馆喝一杯吧。”
“太谢谢你了!哈尔小少爷!”马夫连忙上前接住钱币,数了数,却是一愣,然后递回了两个银币,“哈尔少爷,您拿错了。这是两个先令。四个便士就够我喝到饱了。”
哈尔摆了摆手:“没关系,去替我为你的诚实干一杯吧。”
“您真是慷慨。”老马夫眉开眼笑地收起先令,然后说,“但我还是要说,哈尔少爷,几个便士是让人开心用的,先令的话就是让人给你办事用的了。”
“很有道理。”哈尔问道,“那金镑呢?”
“那是老爷们用的,要是给了我们这些穷哈哈的可怜虫……”老人的表情萧索了下来,“我儿子跟着亨利爵爷去圣地,再也没有回来。老爷们倒是给了我两个金镑——那是买命的钱啊。”
“去好好喝一杯吧。”
入夜后,哈利兴奋地睡不着,又不敢做什么事让别人发现,一直捱到后半夜,城堡里彻底安静了下来,才拎着包裹,溜进了马厩,老马夫的呼噜震天响,就算是踢他两脚大概都不会醒来。
哈尔用墨水把墨丘利头上的白星涂掉,又在它的蹄子上绑了些稻草,悄无声息地牵出了马厩。
路过马夫的住处时,哈尔突然想起来,如果早上发现他骑着马走了,马夫会有麻烦吧。他掏出一个金镑塞进了老马夫惯常藏酒的角落里——但愿这补偿足够。
月色明亮,哈尔顺着大路走了许久后,回头望去,深蓝色的夜空下,波林布洛克城堡好像是一块黑色的剪影。
哈尔并没有想到,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称这座城堡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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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关于名字:
(这玩意是一些相关的知识,但我也只是从书本和网络了解到的,不是专门学西方历史的,所以可能会有遗漏或错误,欢迎指正)
中世纪贵族的姓名十分令人抓狂的说,他们喜欢给孩子起长辈的名字,所以这一家子里好几个爱德华亨利约翰之类的,一不小心就搞混了。
亨利四世和五世都叫亨利,但现在他们还不是国王,所以这里把爹叫做亨利,儿子叫哈尔——事实上哈利也可以,不过,你们懂的——另外,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区别名字也是很痛苦的事,所以会想办法给名字上加一些修饰,如果是有爵位的话,通常用爵位来称呼。但像哈尔这种王室成员,爵位一大把,还隔三差五换一个尝尝鲜,比如亨利四世当过赫里福德公爵,兰卡斯特伯爵,德比伯爵,林肯伯爵,莱斯特伯爵……所以通常人们会用绰号或者出生地来称呼某人,前者比如“黑太子”爱德华,后者比如莎翁的《理查二世》中称亨利四世是亨利波林布洛克,事实上,波林布洛克不是亨利四世的姓,只是他的出生地——波林布洛克城堡,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波林布洛克的亨利,而哈尔则出生在威尔士的蒙穆斯,所以通称哈尔蒙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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