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朝

作者:笑*******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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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让你悲伤



      叶永昼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到的只是一片荒凉的土地,一片望不到边的荒城。
      摸了摸身边的洞箫,还有腰间系着的一个小小的布袋。拿起来,那是他的入世启动资金,托在手上,望着蓝色的天空,叶永昼知道,他现在已经是历南星,而不是叶永昼了。
      默默地收起装着银子的口袋,小心放入怀里。叶永昼望着天边那一抹炽热的阳光,脑子里却回想着他在离开前看到的那一抹背影。
      “顾惜朝,等着我,一定,一定不会让你见到那个让你伤心的人。”叶永昼咬了咬牙,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要想见到顾惜朝,就要去到京城,只怕最先做到的就是先离开这里。
      望着满眼的黄土,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地方,要想走出去,是要走向什么方位。
      叶永昼摇了摇头,按住了太阳穴的地方:“请问,我现在要向哪里走?”
      没有回音,好像,于子之前和他说过的,可以和那边的人联系的事,骗他的吗?
      叶永昼不太相信,可是看看眼前的情形,他不得不做出了要自己走出去的想法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他终于看到了绿色和村庄。只是这时候的叶永昼已经有说不出来的疲倦了。
      在没有人烟的土地上,他身上有的只是水袋。若不是这个水袋,只怕他连那个地方都走不出来的。
      找到了一户渔民,问明了自己现在所在的地方,才知道,原来,自己离那个京城还是要好远好远的。
      要真的去那里,他就要骑马才成,不然的话。
      叶永昼真的不知道,若是骑马去的话。那马是要买的吧?生活在现代的他,冷不丁的来到了古代,真的要好好地适应一下啊。
      想想自己口袋里的那一百两银子,他不知道这一百两银子够不够买一匹马的。他当然知道,顾惜朝也是一个没有钱的人啊。
      “请问,这边有没有马卖的?”叶永昼问向渔村的村民,招待他吃饭,他多给了几个铜板,所以,人家好热情的。
      “小伙子要去哪里?村里好像没有听说过谁家要卖马的。不过,再向南走半天的路程就会到镇上,那里就有马卖了。”渔民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
      “大叔,一匹马大概要多少钱呢?”叶永昼小心地问,他可不想被人家骗到。
      汉子呵呵地憨笑道:“一般好一些的,十五两银子左右也就够了,若是再好的,咱们这里也没有。”
      “那么大叔,离京城还要多远?我们这里是什么地方啊?”
      “京城,那是要好远的啊,从这边镇上过去,是扬州,再过去走要走好多天才能到过北京城的。”(以后的城市,咱们文里都用现代的城市称呼,请见谅。)
      “不是。”叶永昼摇了摇头,他记得,顾惜朝的那个京城,应该是汴京城的吧,怎么会是北京城呢?
      难道说:叶永昼突然间想起来,他现在处的时代是明代啊,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个大阉贼了。自然也不会出现他――历南星。
      “那请问一下,临国是哪一国,可是宋朝吗?”叶永昼担心地看着汉子,若是没有宋国,那么,他来干嘛呀。
      “宋朝?到是没有听说,你说是宋国吧,那到是有啊,就在咱们大明的北面啊,那更遥远了。”
      “那,宋国的国都是不是汴京呢?”有就好办了,不然他不是白来了呢。
      “对啊,对啊。听说,那里比咱们这边可是繁华多了呢。咱们这边的人都多有去那边做生意的呢。”
      “那个,去那边要不要什么路条的啊?”
      “这个到没听说,不过,听说那边在打仗啊,不是很太平的样子。”
      “谢谢你,大叔,请帮我包一些吃食,我要赶路。”
      叶永昼放心了,看起来,虽然离汴京不是很近的距离,只要有就好。没想到,这两个朝代竟然成了相临的两国,只是别像现在代一样要什么出国的护照就好了。
      付了钱,叶永昼也顾不得汉子的挽留,雇了汉子家的马车,向镇上而去。
      到镇上的时候已经黑天了,匆忙地找了一间便宜的客店,准备好好地睡一觉,明天他还要买马,还要赶路的。
      要了点吃食,要了一点酒。古代的酒听说度数很低的,既然来了,条件暂时还允许,他自然是要尝一下了。
      要了酒菜,店老板和小二待之热情多了,这样便宜的小店,多半都是要吃食,一点小酒,一碟花生米也就罢了。很少有人要菜吃的,毕竟穷人多些。
      叶永昼为了打听一些消息,自然是要下一番功夫。
      看看人不多,叶永昼叫来了小二,问起了买马的事情。
      小二到是个会说的,见叶永昼长得顺眼,还点了酒菜,自然也就多了些话:“咱们这里可是离荒甸子不远的,这马自然是不少。不知道客人要什么样的马?我们这里的马有好多啊,客人是要走远路的,还是要走近路呢?”小二的热情,让叶永昼的心情很高兴。
      古代的人真的好淳朴噢,叶永昼在心里想:“我想去宋国的京城,所以,请麻烦你帮忙买一匹马,我会酬谢你的。”
      “谢谢客人,那客人什么时候走?”
      “最好明天就走。”叶永昼现在是心急如焚啊,也不知道现在的顾惜朝在哪里,有没有去京城赶考啊,若是去了,那就晚了。
      “那好办,明天一早小人就去,定会让客人你满意的。”
      “还有,小二哥,打听一下。知不知道,宋国的科考是什么时候?”
      “宋国的科考啊,那可快了啊,大概也不到二个月了,听说,这次弄的很大,他们全国的考生都去考了。想来那里不知道有多热闹呢。”
      “是啊,我有一个朋友,他也是要去考的,我想去为他加油。”叶永昼的心颤抖了一下,还好,还好,时间差不多还赶得及,不然的话。
      “那好。”叶永昼拿出二十两银子给了小二,“如果有剩下的,就算你的了。不过。马要是不好,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叶永昼握住手里的茶杯,暗自用上内力,不想吓唬小二,可却想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样的能力。内心的那种淡淡的孤寂感,随着他在这个世界的时间越来越长,他越觉得,自己越来越要丢失自己了,而被厉南星取代了。
      那种淡淡的忧郁的感觉,越来越强了。而且,在他的内心深处,有一种只想过一种平淡的生活的想法。叶永昼不知道,这是他的想法还是厉南星的想法。不管上谁的想法,他都喜欢这种与世无争的感觉。
      坐在小店的二楼,他不知道自己内心的那种想法是自己的还是历南星的。望着天上的星星,他现在只想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地清静一下。
      看看小店里,还可以听到客人们之间的喧哗,他讨厌这种生活,很不安定。突然想离开这里,叶永昼翻身走出屋子。看了看楼下大堂里还在喧闹的人,再看看窗子后面的黑暗。
      如果离开,不一定要走大堂的吧?
      想都没想,叶永昼飞身从二楼的窗子出去,身子轻得就像鸿毛一样,轻轻飘飘的落在那黑暗的后巷里。
      黑暗中,叶永昼仍旧可以看得到眼前的事物,虽然不如白天一样清晰,却还是不会被绊到。比起现代生活的他,还真是觉得自己的眼睛有夜视功能了。
      凭着自己的直觉,叶永昼直接向北快步而去。距离北城门不远的时候,他终于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了。
      城外。
      那里是郊外,安静,空旷,是个难得安静的地方。
      不会有人打搅到他,也不会被人窥视他的心事。
      城门已关,要想出去,看来只好走城墙了。看着足有六米高的城墙,叶永昼惦量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实力。要不要试试,毕竟,他只是学会了历南星的武功,还没有实践。
      叶永昼脚下一用力,只觉得身子一轻,人已经飞了起来。足有四米左右高,眼看力量用尽,叶永昼左脚地城墙上一点,再次借力已经越过了城墙。站在城墙的垛口,看了一眼城外黑暗的一片,叶永昼真的只是一点就落到了城外。
      回身看看高高的城墙,心里不禁也有些感叹。原来,古代的轻功就是这个样子的。
      找了一处土坡,坐了下来。取出身边的洞箫,不管他会不会,可历南星一定是会的。
      放在唇边,呜呜咽咽之声,忽高忽低,若隐若现,从那支箫管里流出来。带着他的心情:“又到绿杨曾折处,不语垂鞭,踏遍清秋路。衰草连天无意绪,雁声远向萧关去。   不恨天涯行役苦,只恨西风,吹梦成今古。明日客程还几许,沾衣况是新寒雨。”
      叶永昼的眼里,黑暗没有尽头,有的只是他内心里那的说不清楚的思念。是对纳兰还是他曾经有过的生活。这首词虽然不能表达他那种穿越时空的思念,可还是记得这般的清晰。
      “谁?”尽管是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叶永昼还是听到了身后那不同寻常的呼吸声。身体上的警觉,立即告诉他,身后有人,“出来吧。”当他问出那个谁字,叶永昼就知道,身后的人非敌。
      而作为历南星的他也只是刚刚入世,并不存在有什么敌人,想来是和他一样喜欢安静的人吧。
      温柔的声音,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感觉,史红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一下子不再慌张了呢。
      抿了抿唇,史红英从她藏身的地方走出来,被人追杀的感觉已经不在有了,有的只是想坐在那个人的身边,看看这个能吹出这么忧伤的曲子,这么悲凉动人心悸的词,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对不住,打扰到你了,我没想到,这里会有人在的。”史红英轻声地道歉,看向面前的这个少年。
      长发随着夜风飞舞,长发在脸颊边如柳丝般轻拂,忧郁的双眸微眯着,望着黑暗中的远方。头微微扬起,手里握着那管洞箫,正是方才那个吹箫的人。
      “没关系。”叶永昼几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难道,这么空旷的地方,找一个相对安静的地方都很难吗?收回自己有些失神的目光,“我已经要离开了。”既然这里已经不再安静,那自己再找就是。
      叶永昼站起身来,把洞箫收好,转身离开。
      史红英看着那个有些瘦削却挺直的背影,想说出口的话,还是吞了回去。慢慢坐下来,身体左边的位置,就是那个忧郁的少年。闭上眼睛,耳边仿佛仍旧可以听得方才那忧伤的曲子和那首词。
      史红英压了压身体涌上来的不适,以她现在的功力,想要过那道城墙,已经不可能了。看来,今天晚上,也只能在这城外过一夜了。希望明天早上进城的时候,她的身体还受得住。

      叶永昼再回身的时候,已经站在了城墙下面。城墙那边,才是他的希望。
      回到小店的时候,店里已经多半黑了灯,只有柜台处一盏孤灯,照得小店,飘摇不定。
      没有惊动店里守夜的小二,叶永昼回到了房间。
      简单洗了一下,这才躺了下来。想到明天要赶路,叶永昼强迫自己放下心事,他要赶在赶考之前见到顾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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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他的忧伤,喜欢他的淡然,更喜欢的是,他的那种与世无争的态度。
    PS:俺更喜欢,喜欢他们两个人亲们留下你们美好的祝福!
    再啰嗦一句,偶已存稿了噢。放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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