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生-孟旭

作者:飞飞飞非常美丽的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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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虽然只写了六章,但是所有人中改变最突出的是狼生,一个荒野山村的弃婴,被母狼收养长大,对世界文明的缺乏和被世人厌恶的环境下苟且偷生,一次的偶遇让他与念兮结伴同行到了长平,所有的一切都将在长平拉开序幕。到了寒医馆,狼生感受到了一技傍身的重要性,所以他学习的非常快,连念兮都不禁夸他聪明,有毅力。甚至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狼生学会了认字,这种进步的速度和欲望是如此强大。在酒楼与慕容小姐相遇,偷藏了玉簪,在慕容家门口给看守塞银子,这些的做为都超乎了一个山野男孩该有的。我深表赞同大家对狼生的看法,妖儿解释说狼生的聪明造就了他现在的模样,我想小小表达一下我的看法:小时候看过一个动画片(汗,为毛都是小时候),老鼠吃了小孩晚上剪下的指甲,结果变生成这个孩子,虽然行动上还带有老鼠的特征,但是已经可以以假乱真,故事是要告诫小孩子睡前不要剪指甲(感觉很无聊啊,这种故事骗小孩的吧),其实用在狼生的身上也很贴切,狼带大的孩子,无论野性是否能消除,但是他还能保留狼的聪慧,狡猾和凶残。狼生既然能在那种环境下活下来,怎么说对人类其实应该带有某种憎恨的,我感觉啊,念兮的出现可能给了他想要争夺更好生活的希望,为何用争夺这个词,我觉得还是他身上的狼性使然。再加上长平这个城市繁华,机会多,自然狼生会表现出符合这个城市人的特征。妖儿在文中是有铺垫的,他很积极的帮助念兮挨家挨户寻找穆姓人家,帮着念兮寻找父亲,在这中间受过失败、奚落、轻视,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文中没有重墨描写,只在念兮与改名的孟旭到慕容府门口受了白眼,才能体会出来。狼生的聪明也就在这里体现了,他能很快适应了这个社会的模样,如何才能用最经济实惠的方法到达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择手段。如果狼生没有好人在身边的话,变成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也是有可能的。唉,这种太有可塑的人,其实是危险的。不过我还是挺欣赏他的,至少这个世界需要他这样的人,不用去分辨他的真善伪,办事有效就行。进入慕容家的时候,念兮和狼生就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反应。念兮觉得这个家好复杂,好混乱哦,走的路又多,景色虽美她还是小孩子心性,不在乎这些虚华的外表,狼生则有种向往的神情,曾经的苦难和潦倒,直到看到慕容家小姐的排场和慕容府邸的繁华,让他这颗年轻的心一下子变得热烈起来,渴望、羡慕、嫉妒,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但是狼生一定是沸腾了。与其说狼生的转变有些快,不如说是必然,如果一个聪明如他的男人,想在长平这样的繁华地留下一丝名声,必须比平常凡人要更加刻苦与坚毅。好期待狼生--孟旭的后期发展,他会不会是潜力股呢?妖儿,看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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