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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章
我从M市出发,要回到阔别了十年的故乡去。
说是“阔别”,听起来似乎有些言过其实。然而这对我来说是确实的:“十年”在我生命里占了二分之一的位置。十年前,我还是个时时需抬头仰望别人的小孩,收拾起书包,到M市去求学;这十年里,我从未离开过M市一步。
前些年的我还对长途电话情有独钟,而后也因为经济上的可笑原因而渐渐淡忘了。最近一次往“家里”打电话,应该就是临出发前的这一通——
“我要回来了。什么?不是回来一次,是真的回来了。”
真的“回来”了……
“回到”我记忆中的故乡。
天很阴。天空是纸一样的苍白,仿佛撑开的不见伞骨的雨伞,随时都有可能被我的头顶碰着;太阳光则像是节能灯般均匀地在球面的天空各处涂抹着。还没有下雨。我是个夏天从来不打伞的人,所以此时也只是略微眯起近视眼镜片背后的眼睛,迈开比较均匀的大步走在路上罢了。
途中,我发现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城。
“十分”也好,“可爱”也罢,都不过是我临时抓来修饰它的用语,唯有“小”这一个字是原原本本就客观存在的。
——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小,因而又非常非常精致的,像是沙盘一样的小城。
用我的手来测量,应该能轻易抱在臂弯里。
用千度近视的眼神来测量,则是只有一张地图大。
在我的脚边,是一片散落着稀疏民房的荒地。荒地的一边似乎是火车站,另一边则有个飞机场,都是人来人往,却又显得粗糙。荒地往里有几片绿色,再往里,则是一条细得像铂金项链般的小河,呈巧妙的不规则状环绕着小小的城区。
有高速路、城铁、立交桥。
有山上的细细的缆车,有河边鱼骨般的护栏。
城市的中心区域,有密集得让人吃惊的高楼大厦,融合了世界各地风格的饭店、公园和广场,还有在复杂得像块集成电路的公路上行驶着的和拥堵着的汽车。红色的汽车尾灯连成华丽的红珊瑚链子。
我看得目眩神迷。
我忍不住蹲下来了——即使蹲下来,也不用担心碰到最高的高塔上那一闪一闪的小灯。不过,如果再往左一点,也许会碰到从飞机场飞起的、蚊虫似的小小飞机也说不定呢。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小小的城市。它的基调是灰色的——岂非所有的城市都如此?——然而在这灰色之中包含着无数的彩色小小碎片,像是婚礼上撒的彩色碎纸。我就像正从显微镜里观察一个陌生的王国。宏观,微观。不过此时此刻,我眼前的可不是一个被盖玻片压扁了的、液体中的细菌世界,而是一个和我们呼吸着相同空气、有着相类似构造的人类城市。
我看到人了。
小小的、几乎会被我的鼻息吹跑的人,从城市的各个点上涌现出来,在城市的各个点上来回穿梭。穿着黑、灰、褐色衣服的男人,皮鞋闪闪发亮。染着深深浅浅金色头发的女人,踏着高跟鞋,腰杆挺得笔直。小孩子精神气十足地到处奔跑。老年人悠闲地甩着手散步。
从前学到的“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的理论,一瞬间在我心中觉醒了。
这一个个的人,真的就像一个一个的小点,在这小小的城市里不断地运动。
我发现我忍不住要捏起一个小人来仔细地看看,不禁为这念头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太像个孩子了。
一般的成年人是不会相信,我们脚边的尘埃中,高跟鞋与地面的空隙里,存在着一个小小的城市吧?
这火柴盒似的楼房,甲壳虫似的汽车,该不会只是我眼镜片上的污渍吧?
如果我再不捏起这小小城市的某部分、放到眼皮底下好好看看,我就要被这可怕的想法逼疯了。
可是,我要真的捏起什么来——
我不就成了电影里那种大怪物了吗?
这看起来小小的楼房,也都是这些小小的人们一砖一瓦地建起来的呀。
我站起来,摇着头苦笑。
如果我的眼泪落下去,这小小的城市就要遭水灾了吧。
可是——为什么我会流泪?这再怎么看,也是一个奇妙的、繁华的小城,不应该令我悲伤的呀。
可是……
这城市的某处,好像真的藏着足以让我哭泣的东西。
催人泪下的东西。
我不明白——这细带子似的小河,这错综复杂的城区,这麻花似的立交桥,对于我这个对地理很不敏感的人来说,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呢?难道说,这小城竟是许许多多沙子建的,风一吹,就迷住了我的眼睛么?
我真的不明白——
我是怎么就停住脚步的?我为什么会知道,那里就是城的边缘?为什么会知道左边是个飞机场?为什么会联想到地图?明明是这么立体的、鲜活的城市——
是不是因为我以前曾看过这城市的地图的缘故呢?
是不是因为……
我十年前、十几年前,曾抱着玩耍的心态,翻看过这个城市的地图——
是不是因为这个城市就是我的故乡——
啊。
原来不是城市变小了,而是我变大了。
在M市的学校里,我接受到奇异的辐射,而使身体产生了变化。十年来,我早已习惯了这个变化,而遗忘了以前的我了。
如果不是走路看着脚下,肯定会大踏步地走过去吧。
本来想回到故乡的我——
现在,故乡它虽然近在眼前,我却已不认得了。虽然能够把它捧在手里,却再也无法融入它了。
我之所以想掉眼泪,是因为“乡愁”呀。
可笑我正俯瞰着整个故乡,像是摘掉玻璃罩子看沙盘,却偏偏不识得它,偏偏开玩笑地观测它,偏偏以陌生人的脚步接近它。
接近之后——就到此为止了。
我再也不是十年前的我,再也无法回到十年前的、记忆中的故乡去了。
直到今天,我仍旧强忍着眼泪,看夕阳在细细的小河上反射出波光。我不害怕,因为我知道外面还有一个很大的世界。一个对于我这么庞大的身体来说足够大的世界,一个大得能够把我包裹在其中,而非让我用掌心包裹住的世界。
我将走向,也只好走向那样的世界,而把我的故乡留在原地。我背着包,掸掸手,把故乡旁边的尘土,连同十年前的我,一齐掸掉。
永别了——
也许十年后,另有某个地方,能给我类似的乡愁吧。
那时候的我,是否也会掸掉今天的我?
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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