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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这种相遇难免有些尴尬。我不曾想过乐乐竟然带了她的亲亲男友过来。后来我就后悔了,这种场合实在多来不宜,就是这一次就够我悔恨终生的。不过这次他得表情还算融洽,看到我的刹那眸色突然亮了许多,这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这表明我的装扮实在有魅力,让他这样不羁的男人也为之一震。当然,这个“震”是震撼的意思,不能说是自恋,而是自信的我自信的相信我的水平还是不差的,自己改了裙子倒也还不懒。我想,还好。上次他说我是从北极过来的。我就差点没找上门要一个解释,就算是不解释也该给我辩论的机会。可是上次那还很遥远,他和乐乐初相亲,虽然两人一拍即合,我只是个陪同者,谈不上电灯泡,因为那时我简直是乐乐的救世主。初次见面就算再怎么不矜持的乐乐也要表现得很小女人了。就是这样,算是我在身旁时不时的提醒,她才没有本性暴露,否则今日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然后有一次吃饭,那是他们已经私下里好得不得了的时候她说:“程杰让我问你是不是从北极过来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到我又重新审视了一圈后才想起那日正好很冷,穿了很厚的毛衣,外面罩上很厚的棉袄,还有很厚的手套,还有留长了的头发。我轻轻的“哦”了声。问:“那次之后你是怎么搞定他得?”她被我问的不知东南西北。我说:“我怎么听你们聊天都是你骂他,你他妈都用上了他怎么就受得了你?”我是想发泄,但苦于那个找死的远在千里,只好移驾到他最在意的人身上了。不过也是实话,在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只有我能受得了她,没想到还真是一物降一物了。终于知道,一个萝卜一个坑的道理。如果不是这件事,我一定会说两个萝卜也可以在一个坑里面的。你看,家里养一个,外面包一个简直是最完美的反驳了。后来的后来也就是现在,我不得不说他们好上了,也是在我不知情的状况下偷鸡摸狗的好上了。他就那样玩世不恭的吹了声口哨打散了我的回忆。“呦,一一,这是今年流行的新潮装束?”我无视他,转头看向乐乐,乐乐却好像是还没有从我的大作中回过神来。只听得一声:“还好吧。”我皱眉:“什么是还好吧,还好就是还好,为什么加个语气词?”看我又要争辩这个“吧”字的重要意义,她也收了眼光。忙道:“恩恩,很好。”可是我怎么越听越像是再敷衍,算了,敷衍也好,本来我对表面的东西的看法是如果评价的让心情好,倒不如不要实质。只是心里还是打了退堂鼓,想回去了。倒也不是对我的作品失了信心,虽然我将裙子上半部分给扯了去,用衬衫在下面稍稍做了修饰。关键在于我身上穿的毕竟是男人的衬衫,虽然一般人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妥,可万一让那个衣服的主人发现了,那怎么办?再退一步想,这个男人看见不打紧,可如果男人的情人看见了,我就惨了。那退两步想呢,万一老婆也在,我就不光是惨了,外加百口莫辩。那才是惨中之惨,我最怕的就是吃了黄连,也怕跳了黄河。我扯了扯乐乐的衣服道:“乐乐,你觉不觉的我的装扮有些太抢眼了,那个,公平起见,我想还是换上你一件衣服的好。”乐乐抿嘴偷笑。正要拉着我走却听见程杰叫道:“嗳,等等。”说着便招了招手,迎面而来的先是一袭红裙子,我还没抬头心里想:我不会那么倒霉吧,都说说曹操曹操到,怎么我没说,只是想想就到了。还在低头想办法,怎么逃离,程杰那个死对头就引见了来:”来,我妹,程俞飞,这个,是阳阳的好朋友,林一。”我用手中的包包遮了遮眼前的衣服小心的笑了笑:“你好,我是林一。”说完便又整理一下阻挡物。“咦,林一,你的衣服好新潮啊,在哪买的,我怎么没见过?”她又看了看,自言自语道:“恩,挺好看的,我怎么没有想到呢?”我欣喜着她没有发现终于大胆的望向她:“额,就是很普通的衣服。”乐乐偷偷笑着:“好了,好了,也别换了,走,带你玩去。”这一玩不打紧,玩出了我一生中到后来我才知道很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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