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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天刀笑十三少
笔使
今儿老天爷开眼,一下子让云梦泽见识到这么多的俊男靓女,一时消化不了,跟打了鸡血的疯狗似的,房前屋后撒欢儿,一会儿跟这个搭讪,一会儿跟那个寒暄,正不可开交,沈廷芳手里擎着扇把子敲敲疯狗的肩,一本正经道:“云公子,我们这些人算什么?也值得你那样?你还没看见我们少爷和我们家大姑娘呢!”
说道沈廷芳,云梦泽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接受了人家的真实身份,看起来斯斯文文一个人,竟然是名震江湖的“玉面陶朱”,天涯海阁的大老板。
红豆在一边添油加醋:“云少爷,你别看我们大当家的文弱书生似的手无缚鸡之力,做起买卖来厉害着呢,说句话不怕你见怪,像你这样呆头呆脑的,裤子不给你算计光了~~”
众人哈哈大笑,沈廷芳在一边摆手:“二姑娘,你别拿我取笑,我能有今天,还不都是仗着少爷抬爱?”
云梦泽道:“单单说你们少爷,你们少爷究竟是何方神圣?”
“咦?云梦泽君,你还不知道天涯海阁的少主人是谁么?”鹤子回来后换了一件乳白色的窄袖和服,染着大朵大朵天蓝色的樱花,素雅洁净,也是在中原呆惯了,一改平日里日本女人的拘谨,跟叶子和阿侬两个偎在湘妃软榻上嗑瓜子儿。
叶子看他一副云里雾里,笑着拿手指在脸上羞他:“亏你平日里面走街串巷的,连天涯海阁的少主人,天刀笑十三少都不知道,越来连咱们院儿的小孩子都不如!”
众人哄堂大笑,云梦泽平生头一次的面红耳赤,嚷道:“谁不知道来?我就是不知道他原来是天涯海阁的少主人!”
天都快亮了,大家都没有睡意,围在一起秉烛夜谈,虽然还不熟,但是同为江湖儿女都有一股子热肠,不多时便打成一片。
就听叶子问道:“这么说,原来是你们少爷要打官司,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此言一出,沈廷芳和红豆两个神色立刻暗淡下来,众人面面相觑,红豆叹了一声:“哎,偏偏好人没好命,少爷真是命苦,我看他平时云谈风情,心里不知道怎么煎熬?”
沈廷芳也点头道:“不错,不是万不得已,少爷无论如何也不愿走这一步棋。”
叶子奇道:“为什么?刀无极既然害得你们家破人亡,为什么不愿给自己讨个公道?”
沈廷芳苦笑一下:“哎,同室操戈,同根相煎,是什么值得炫耀的风光事么?”
云梦泽托着下巴:“听你这么一说,刀无极跟你们是有亲戚的?”
沈廷芳连连摇头:“罢,罢,此事说来话长,况且这里不方便讲,再过两日鬼开封,一切真相昭然若揭,”又道:“云公子,前些日自春风得意坊一别,捻指算算也有三五日了,丁大侠还没回来么?”
云梦泽立刻愁眉紧锁,长吁短叹:“哎,我这两日为了这块木头真是受尽了苦,实不相瞒,那日回来后,他就说要出去调查一件事,谁知一去就杳无音信,到现在也没回来,急得我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我原以为他是去调查公冶小楼的死因,也曾去春风得意坊找过你,可是伙计们都说你不在,也没有见过丁宇这个人,我乱了方寸,也没注意了,只好听天由命。”说罢又盯着沈廷芳看一会儿,仍不死心:“真的就没有公冶小楼这个人?”
沈廷芳一听,乐了,眨眨眼:“江湖上,人人知公冶小楼无所不知,却从未有人见过他,有没有呢?沈某也不得而知,不过我借着他的因由演了一出戏,逗你们开心,惭愧,惭愧。实话说了吧,丁大侠一早就看出了我的把戏,那一晚,他来找过我。”
“这么说,丁宇君不在京城?”鹤子对丁宇的事情格外揪心,听说情形不明朗,不禁把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来。
沈廷芳点点头,云梦泽气得够呛,絮絮叨叨念道:“好你个死木头!如此不把朋友放在眼里!这么大的事情,也不跟我商量商量!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说着竟眼圈红了,忙回过头去拭泪。
叶子道:“丁大哥不告诉你,自然有他的打算,他行走江湖这么多年,武艺高,胆又细,哪里就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也太婆婆妈妈了。”
众人都道有理,吉人自有天相,沈廷芳成竹在胸,点头称赞:“丁大侠得此知己,不枉费一世英名,你且放心,我沈某人在这里以性命做保,不出三日,你就能见到丁大侠。”
众人方宽了宽心,叶子问阿侬道:“还没问你们呢,怎么会在这里?”
阿侬莞尔一笑:“这事还要去问端木君。”说着看向他,目光里柔情款款全是依恋。
端木离从头到尾坐在角落里未发一言,手抱着断头刀闭目养神,众人攒足了好奇心,只是他一副拒人千里之外,没人敢造次开口。
他是不羁的猎鹰,大漠里的孤狼,这里雕梁画栋,是金丝雀的翡翠窝,画眉鸟的白玉笼,他缓缓睁开眼,慢声道:“我只是受天刀之托。” 那目光却灼灼,穿过众人,只看向那人。
天大地大,他只服一个人:天刀笑十三少。弱水三千,他的眼界里也只装得下一个女人。
阿侬满腔热忱顿时冷了大半,平日里的满腹狐疑得到了诠释,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片刻之前,她们还不相仲伯,片刻之后,一个越发光彩照人,一个枯萎憔悴,黯然失色。
她低头看看和服上的梅花冰纹,所有精心搭配的妆容,都成了没有嚼头的笑话,什么意思?
所幸众人肉眼凡胎,看不出这么微妙的剧情,只顾着自说自话,只允许当局者迷,红豆站起来张罗,越发百伶百俐:“大家一夜没睡,也该休息休息了。”说着吩咐人备了几个精致小菜,各色小粥和点心,让大家吃完早餐,各自休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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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玉竹十五岁上患了头风,从他杀了第一个人。
冰冷的寒器从那个人的左颈拔出,立刻鲜血迸流,雾一样的血珠四溅。
血雾迷离了他的双眼,至今也没有消失,每每午夜梦回之时,索命惊魂。
他背负前世沉重的业障,无论如何请医吃药,总不见好。胡惟庸无奈,将他移居到琅叹拥纳钐吨希娇缮陨哉蜃≌庑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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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晚风清抚,送来一曲箫管,他便以琴声和之,稍解忧愁。
谁知好景不长,一夜之间,梨春院更名成了杀手楼,那十二个小戏子也变成了十二个杀手,个个赋绝顶武功,心狠手辣,且都直接听令于胡惟庸的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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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楼里第一号杀手名叫鬼爪张七,此人不用刀,不用剑,只用一双手,就能活生生将昆仑派掌门人当场撕成碎片,他是个真正的恶魔,专以杀人为乐,便是这个人,一夜之间,将梨春院的十二个小戏子杀光,没有什么原因,也没有什么目的,但是过后,却好像从没发生过一样,这十二个小戏子,也似乎从未存在过一样,胡惟庸不闻不问,不提一言。
杀手楼夜夜笙箫,不时传出男人女人的极乐的笑声,然而,一切人间的欢乐似乎与唐玉竹无缘,别人越是高兴,他就越痛苦。
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太师府的杀手,欢乐的方式无非是吃喝嫖赌。
食物,唐玉竹吃多了就会吐。
酒,不喝的时候尚有三分醉,喝多了,竟然连今天早上新长了几根头发都数的清。
女人,在他十五岁生日时,胡惟庸因嫌他身上太干净,没有烟火气,便带他去京城最大的勾栏院天香楼,点了名满京城的红牌,那女人确实很美,也很风骚,但是当她脱光了衣服站在灯下,那油光光的奶白色肌肤,竟然令他想起砧板上花白的肥猪肉,遂吐了一地。
至于赌,提不起兴趣。
不过他也没闲着,每每杀了人,便躲在自己的竹屋里犯病,苦不堪言。
“其实你本不用如此痛苦,要想快乐很容易。”
对他说这话的,也是杀手楼的人,名字叫飞天玉狐,他是个色鬼,善使毒,太师府上上下下所有的女人和一半以上的男人都和他有过关系,他有一张漂亮的脸,甚至漂亮得不像个男人,在他执行任务的时候,常化装成一个女人的样子,很美很风骚的女人,而且,不论多难对付的猎物,总能被他得手。
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就蹲在唐玉竹的床上,眼里喷出□□,他在这房间里下过了迷药,唐玉竹全身瘫软,头昏脑胀,那人的气息喷在他的脸上,令人作呕,他咬紧牙,将全部的力气都集中在两指之上,摸索到床沿下机关,用力一拉,“扑”地一声,飞天玉狐当即倒地不起,再也飞不起来了。
在他造下的种种杀业中,这个人是最该死的一个,唐玉竹冷冷看着那人扭曲的面孔,不但没有痛苦,反而觉得畅快淋漓。
然而他为此受到了胡惟庸严厉的责罚,几乎送了半条性命,于是他方知,人命比之人命的价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而究竟如何衡量,聪明如他,也有些糊涂。
天已近黄昏,他缓缓睁开眼,窗外的余晖恰恰照在脸上,令人一阵晕眩,他举起手臂遮挡,只稍稍一动,体内便是一阵抽搐。
他将手臂放在眼睛上,定定地出神,一只树皮一样苍老的手飞快抄了过来,掐住他细瘦的手腕,老头把了把脉,点点头,自怀里掏出一枚药丸,塞在他嘴里,不由分说,将人周了起来,在他背后运功推拿,将那药性化开。
“好了,既然醒了,就坐起来吃饭吧。”
不多时,那老头便端着一桌饭菜进来,横在炕上,唐玉竹支起身子,只是腰以下似乎全不是自己,不听使唤。
他原想对那老头说一两句感激的话,可是整件事情,似乎都难以启齿,又见那老头子昏黄的眼珠子正呆呆地盯着他看,脸上红了一圈,却没敢动,也怔怔地盯着老头子。
老头摇摇头:“知道我为什么帮你么?”
“”
“只因你长的很像我一位故人。”
“真,真的么?”
两人都低下头去嚼饭。
“你要去迷阵里,将那人带出来。”
唐玉竹浑身一滞,惊讶地抬起头来。
老头抄起腰间的烟袋,点燃,吸了两口,道:“你不用这样看着我,此局原不是为他而设,然而他却因你入了迷局,解铃还须系铃人,除了你,谁也没办法救他。”
唐玉竹怔了片刻,顿地把碗放在桌上:“我去!”
老头低下头,从怀里掏出一串红珠,和那满手纵横交错的老筋毫不搭配,递了给他:“戴上这个,你就不会被幻象所迷惑。”
********************九门迷蝶踪*********************
众人尽皆散去,仿佛瞬间消失,那酷似唐玉竹的少年向丁宇走了过来,口里喃喃自语,好像是在唱着一首歌,声音低沉,有点沙哑,接着身体像蛇一样,随着歌声律动起来,他的腰肢柔韧而坚实,他的臀又紧又翘,那似乎是一只舞蹈,也似乎只是单纯的引诱,他的双手在他自己的身体间游走,微微张开红艳艳的双唇,发出一连串意味深长的叹息,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冲击着丁宇的神经,他已经没办法呼吸,他蒸腾起来,整个人不能自已地颤抖,连他的手臂,以及他拿剑的手都抖动起来,甚至他的剑也抖动起来,而他的剑仿佛被注入了新的生命,突然之间,有了脱离主人的意志。
此时此刻,他的剑,就是他的意志;而他的意志,也是他的剑。
受到欲望的指使,丁宇向那少年伸出手去,就在他马上要触碰到他的时候,手中的剑也向那少年冲去,却抢先主人一步,“扑”地一声,直没入少年的心脏。
“啊——”“啊——”
一声声惨绝人寰的尖声,顷刻,眼前的宫殿瞬时崩塌,巨大的梁柱向丁宇的头上砸了下来
周围随即陷入一片黑暗,等他慢慢有了知觉,却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沙漠之中,周围没有人,没有树,没有鸟,砂子连绵起伏,燥热的空气里布满尘埃,很快便吸干了身体中的水分,望不见一丝儿绿洲的影子,虽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幻觉,但还是十分强烈地想喝水,但是没有水。太阳无止无休地普照,他的皮肤开始脱屑,嘴唇也失去了知觉,这真的是幻觉么?他脱下来一件外衣,罩在头上,用以抵挡炙热的太阳。
他向前走去,走走停停,到处是纵横的沙脊,到底过了多久,那太阳没有一丝一毫移动的意思,他将手里的剑插在砂子里,注视着他的影子,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一天,两天到底过了过久?时光凝固了,热啊,他不习惯绝望,只是感到意识在一点一点流失,他的唇舌已经干裂,忘记了饥渴,耳边响起嗡嗡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的某部分正在脱离,眼前的沙海幻化成鲜花遍地,这里到处可能是进入轮回的大门,无论推开那一扇,只要走出这片沙漠,他视线开始模糊,骸骨披裹着白色的袍衣无声地在眼前走过,一个声音开始细细道来:“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
那声音嘎金断玉,铮铮作响,仿佛有高僧登台讲法,为八方众生开示:“我称之为非来,非去,非静,非动,非死,非生;无有依持,既非进步,亦非停滞,视为烦恼终结。”
他似乎面对面坐在丁宇身前,鼻子对着鼻子,脸对着脸。
同一时间,却不在同一个空间。
“你是谁?”他的舌尖已发不出声音,似乎在自己同自己说话:“这是哪里?”
那声音轻笑起来,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我是情僧若虚,以情悟色,以色悟空,又以空悟色,以色悟情,是以称做情僧,这里是九门迷蝶踪”
“在薄伽梵歌里,将人的□□称作九门城:两眼,两耳,一鼻,一口,一脐,两阴。你刚刚从脐门进入,经历饿鬼界,然后又进入阴门,历经欲界,现在你进入眼门,正历经□□”
“告诉我,要怎么走出去?”
那声音似乎感到匪夷所思,理所当然地说:“从哪里进来,就从哪里出去。”
丁宇沉默。
那声音又轻笑道:“门就在那里,你为什么不走?”
丁宇再次沉默。
“用你的剑。”那声音慈祥和蔼,不厌其烦:“你的意志,已在你的剑中,不过,此剑,也并非你的剑,亦并非不是你的剑”
丁宇伸出手去,不觉惊呆:那手枯瘦,苍老、老筋纵横,无休无止地颤抖,已不复活力。
“若把铁块放在黄金旁边,就显不出光辉。现在的黄金,若跟佛时代的黄金比若把铁块放在黄金旁边,就显不出光辉。佛时代的黄金,若跟阎牟那河的金子比较,也显不出光辉。阎牟那河的金块,若与海里转轮圣王道上的砂金比较,也显不出光辉。如将砂金与金山比较时,也显现不出光辉。如将金山与须弥山比较时,也显不出光辉。若把须弥山的金块,跟三十三天的璎珞金子相比,也显不出光辉。若将三十三天的璎珞金,跟炎摩天的金子相比,也显不出光辉。若把炎摩天的金子与兜率陀天的金子相比,也显不出光辉。若把兜率陀天的金子,跟化自在天的金子相比,也显不出光辉。若把化自在天的金子,跟他化自在天的金子比较,也显不出光辉。若把他化自在天的金子,跟菩萨身上的金色比较时,也显不出光辉。(截自唐晋的《玄奘》)□□啊,这原本第一舍弃的东西,却令人执着于他的兴衰成败! ”
丁宇醍醐灌顶,眼前现出万道毫光,忽然将剑锋一转,反手一劈,竟然照自己的大腿割去!
一片腿肉掉落,粘稠的鲜血汩汩散发松脂的清香,悬在两条弦中,依依呀呀地流淌下来,但是他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疼痛,他只感觉到快乐,无上的快乐!
身上的重量越来越轻,他一片一片切割着臀肌、胸肌、腹肌及头、劲、背,他是如此的轻松,仿佛在做着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脱下陈年已久的破旧的铁衣。
沉重的肉身舍弃,白色的骨骼立在沙上,又一扇通向轮回的大门树立起来。
他是否还是丁宇?或许只是一副骸骨?又或许他只可以称作是“他”,而不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
“他”仰起头!抚摸着泛着淡淡玉光的脊柱,这岂不是比世界上最宝贵的玉石还要莹润光洁?“他”张开嘴,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再一次,挥起利器,轰然一声,倒塌在那废弃的残骸中。
周遭又暗了下来,一切都渐渐远去,模糊
一道剑光,倏然而逝,照亮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黄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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