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两边

作者:卡卡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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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9 章


      又是一个星期。在学校的生活虽然乏味,但其中也有乐趣。丁研喜欢在教室还没开门的时候、在校园里没什么人的时候一个人在双杠上坐着;她喜欢和朋友一边聊天一边在操场上晃啊晃啊;她喜欢用一个下午抄完一本练习题,写到手指发胀;她喜欢的东西很多,她最喜欢的是教室对面,10班那个男孩子。
      用一个星期,确定了她自己的感觉,是真正前所未有过的感情。丁研不敢相信,又是被称作冷血,又是被叫做没大脑,这样的自己也会喜欢别人么?况且这人和她一贯喜欢的美女一点关系都扯不上,因为事实显而易见,这是个男的。那么,这次的喜欢是和从前截然不同的一种喜欢了,丁研感觉有个人坐在她面前,指着她的鼻子对她说:“你完了,你没救了!”
      她走出教室,叫了10班一个女孩想出去聊聊,一个人影在她身旁一晃而过,直觉让她回头看,是他,就是他!心中大喜,随即定定心神,不让心脏有机会剧烈跳动,更不能让脸染上红霞,丁研的表情一如既往,眉毛上挑,摆出一副老大派头,问她身边的女孩:“他叫什么名字?”语气随意而自然,也不为打听做解释,让人听来以为这厮一时兴起随口问的。
      这女孩是她从前的同学叫方茹,也回头看了一眼告诉丁研:“他呀,他叫司阳。”
      丁研邪恶的笑,然后回到教室生平第一次写了日记。可惜的是她也平添了一个爱好——烧东西,烧什么相册、同学录、日记之类有珍藏价值的东西,所以之后有人或者自己想看看的时候,她才知道后悔。不过所兴是她还不至于太极端,没把钞票这么更有价值的东西给放把火烧了。
      言归正传,来看看吸引丁研的男孩是个怎么样的人物:个子不高、长相普通、有些腼腆。和丁研那帮子死皮赖脸的哥们儿不同,是个遇到问题会不好意思的小男孩。不像林伊凡的老成,不同程成的嚣张,不似李锦的无所谓……他身上有一种品学兼优学生特有的气质,不装帅、不耍酷、不学小说里的人物、不会因为别人多看他两眼大打出手,这就是学校传说中的“好学生”。也许到今天丁研遇见司阳,才真正明白好学生是什么意思。不会没有酒就没法子吃饭、不会在大庭广众几个人抢一包香烟、不会蹲在马路边上看美女、不会和老师父母顶嘴而被赶出家门、更加更加不会为了看一场球赛逃学几个礼拜……丁研向往而永远都不可能过的生活,她转过头看10班的方向,没头没脑的蹦出一句:“真是两个世界的人。”
      也许正是另一个世界的不同点吸引了她,某天她看见司阳站在学校门口,看见他的背影任夕阳勾勒出金黄,刹那间被那个轮廓迷住,非常迷人的金色背影。
      难得!稍显出众的女孩丁研都会将其称之为美女,大加称赞,这和某人的熏陶有关,而也同样因为此人的熏陶,丁研很少称赞男孩子,认为那是飞机场的原产地,尤其是身材稍显单薄、纤细的男孩,更和她的审美观产生了严重的冲突。加上李锦那竹竿一样的体形,此等男生便被丁研大为批评,细细说来,其实他们都是受李锦所累。而丁研所喜欢的这个男孩,确确实实很单薄,真是情人眼里出拳王。
      打从丁研喜欢上这个男孩子,就经常可以在学校的各个角落看到他,大概是由于过分关注的原因吧!然后丁研的喜欢也逐渐转变到崇拜多一点,这个转变的过程是因为李锦问丁研:“你喜欢他哪里?”
      丁研不假思索的回答:“不知道!”
      “那你是怎么喜欢他的,在生活中你有什么改变?”
      “我到处跑很希望能遇到他。”还是不假思索。
      “你这叫做盲目崇拜!”
      再然后丁研就把自己的感觉称之为崇拜。自己不明白的事情,别人的话很容易听进去,之后丁研了解了喜欢与崇拜的区别之后,才知道真正不懂的人是李锦,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因为他当时根本是不懂装懂。
      喜欢一个人,通常是没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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