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平时喜欢看中央十二,最喜欢的节目就是《天网》,看了这么多期,其实很有感触。总有那么一些人为了得到一些东西而不择手段,但是其实他们也是很值得我们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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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 视角
刘扬吴明李苏张启竟薛峰
配角
其他

其它:虐恋畸形恋破案

一句话简介:短介绍

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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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7185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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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

作者:小龅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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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畸形的“爱”


      1
      响
      男警员:喂,你好,这里是110……(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报案者:尸体,我这……有……有一个被焚烧的尸体,好多的尸骨。你们快来呀。好恐怖。
      男警员:你慢慢说,具体情况,现在在什么位置?(声音渐渐变小)

      2
      办公室敲门声
      吴明:请进。
      开门声,脚步声
      刘扬:头,刚接到一个报案。我们看来又要忙了。
      吴明:什么情况?
      刘扬:根据报案人员描述的情况看,应该是一起杀人焚尸案。但是具体的还不是很清楚,现在我们要去现场看一下详细情况。
      吴明:好,一起去。哦,记得通知李苏
      刘扬:恩,好的。
      两个人走出办公室,关门。这个地方具体需要什么音效,后期自己斟酌。
      3
      拍照的声音,脚步声,
      刘扬:大法医,怎么样,有什么发现没有?
      李苏:从目前剩下的尸骨来看,每一段的截面都很整齐平整,像用利器砍过的,而且你看这个箱子这么小,一个完整的尸体是不可能放进去的,所以很可能这是一QI分尸、焚尸案。但是我这也是初步判断,准确详细的判断还是要等测检之后才能确定。(塑料袋的声音:把剩下的尸骨放进隔离袋)
      刘扬:啊?分尸?(惊讶)
      李苏:怎么,害怕了?
      刘扬:哪能。我可是刑侦警察。不过如果你的推测是正确的话,这确实是我第一次遇到分尸案件。
      李苏:这是?(突然发现一种不明物的疑惑)
      刘扬:什么?
      李苏:好像是钢片。
      刘扬:钢片?哪来的钢片?
      吴明:小刘。过来一下(在现场外围,所以距离比较远)
      刘扬:哎!
      刘扬:那大法医我先过去了哈。
      李苏:恩。
      脚步声跑远,在转近
      刘扬:头儿。
      吴明:怎么样?除了被烧毁的行李箱残骸和大、小腿骨之外,还发现了什么没有?
      刘扬:还在灰烬中发现了7块钢片。具体是什么材质,是干什么用的还要等回去了仔细看。
      吴明:这次看来我们是遇到棘手的了。凶手留下的线索真是少呀。
      刘扬:凶手真他妈的残忍。刚才李苏看到焚烧后剩下的骨骼截面,说很可能是先分尸再焚尸的。不过凶手真是干净利落,现场都没留下什么有力物证。
      吴明:你有没有想过这儿很可能这根本就不是案发第一现场,而是抛尸到这,然后进行的焚烧。所以一定要仔细检查,把现场留下的东西都带回警局,一个都不能落。
      刘扬:明白。
      音乐接上面
      4
      敲门声
      刘扬:法医大人,带回来的这些物证你有什么新的发现没有?我们可就指着你了。
      李苏:你这话让吴队听到肯定会受批评,怎么了?你们那卡住了。
      刘扬:能不卡住吗?现场你也看到了,留下的物证根本就没有多少。想要继续往下查很难呀。不过我们其他的警员还在外面分几路进行排查,哦,对了,今天我过来就是跟你反映个情况。我们发现现场带回来的7块钢片中有一块有问题。所以今天给你送过来,请你帮忙看一下。
      李苏:什么问题?
      刘扬:其中的六片从规格大小和材质上都是一样的,大约3公分长,0.2公分厚,每个上面又都有两个小孔,当我们在网上找到了跟现场留下的一样的行李箱,看了详细的说明,才知道这六块钢板就是行李箱拉杆地方的,对拉杆起固定作用的。但是剩下的那一块,比这六块长0.3公分,薄(bo)将近0.1公分,上面也有两个小孔,孔眼要小于其他六块,但是两个孔之间的距离要大于其他的六块。不知道是用在什么地方的。
      李苏:拿给我看看。
      刘扬:喏,给你,你看看。
      (李苏拿起小腿骨进行比对)
      李苏:原来是这样。
      刘扬:怎么了,你发现什么了吗?
      李苏:你看,在死者的小腿骨靠上的位置有两个洞,当时我还不知道是怎么造成的现在我想谜底可以解开了,你看,我把钢板放到上面比对,钢板上的两个眼儿和小腿骨上的正好重合,所以……
      刘扬:所以……这块钢板正好是放在小腿骨上的?
      李苏:恩,这就证明死者在生前是做过骨科手术的,可能骨折过,这块钢板就是用来固定的。
      刘扬:你确定吗?
      李苏:这个要看你们了,去医院进行走访调查,看看这种钢板是不是可以植入体内。
      还有,你看右小腿骨比左小腿骨长,将近4公分,所以这说明死者很可能是个跛脚。
      刘扬:好样的李苏,我这就向吴队去反映。等我们的好消息吧,
      李苏:恩,
      脚步声离开
      5
      电话铃声
      李苏:喂,你好。
      吴明:李苏,我吴队,我们在会议室,你过来一下。
      李苏:恩,好。
      开门,
      吴明:李苏,你来啦。坐吧。
      李苏:谢谢吴队
      拉开椅子的声音落座
      吴明:把你那情况详细的说一下。
      李苏:死者死亡时间大概在6号凌晨1点左右,死者为男性,根据对死者骨骼的比例判断,身高大概在1.75m左右,年龄大概在30-35岁。而且死者生前可能做过骨科手术,因为在找到的那7块钢片中有一块我判断是死者生前做骨科手术用的,用来固定死者的右小腿骨。而且根据他左右腿小腿骨的长度差来看,可以初步判断他是个跛脚。
      从现场找到的尸骨来看,截面都很平整,不可能是自然生长,很可能是凶手使用锋利的器具所为,比如菜刀或者小型砍刀等。所以我敢肯定这是分尸后再烧毁。所以尸骨被发现的地方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吴明:最后这个结论跟我的猜想不谋而合。不过,你说死者是个蹩脚,只是因为他的左右小腿骨长度有差距?其实在高温情况下,骨骼也会有收缩的,会改变原来的大小,所以这个不能作为排查的依据吧。

      警员A:对呀,之前我们也遇到过焚尸案,但是死者的大腿骨相差了3公分。
      李苏:我坚持那第七块钢板应该是在右小腿骨的,如果死者在生长期发生过过骨折的情况,并做过手术,那么没有手术的左腿会正常发育生长,而打有钢板的右腿会受到影响,随着时间的积累,那这个差距就会增大。
      吴明:对了,小刘你查出那个钢板的材质了吗?是不是现在可以在骨科手术中使用?
      刘扬:哦,我去了市里的各大医院,医生的都反映,没有见过这种材质的骨科手术小钢板,因为现在手术中用的不是这类的材质,所以他们也不是很确定这块小钢板是不是用来做骨科手术的,查看以前的病例做过骨科手术的人也不是用的这类钢板。不过有一个已经退休的骨科医生后来给我们提供里一条信息,说这种材质的小钢板虽然在现在没有使用,但是在7 8十年代的时候曾经用过,后来由于材质过硬,不适宜植入体内,渐渐就不再使用了。
      放幻灯片的声音,
      吴明:现在我们梳理一下整个案件:从现场留下的痕迹来看,这必定不是第一现场,因为在室外他不可能完成所有的事项。所以肯定是凶手在杀害被害人以后,抛尸到这里,为了销毁证据凶手选择了焚尸。还有,我们找到了和作案工具一样的行李箱,据我们了解本市里卖这种行李箱的不多,只是一些此类品牌的专卖店。据我们实地调查本市只有四家。所以我们可以先从这里入手,看看在案发这几天有没有行为异常的人来店里买过这样的行李箱,还有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死者的具体身份,所以我们还有继续走访排查。
      刘扬:头儿。我认为死者有很大几率是外地人,如果是本地人,死者消失的这几天肯定有家人报案。
      吴明:对,这个猜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们接下来要重点调查外地的、流动人口。旅店出租房什么的是主要排查点,散会。
      稀稀拉拉的脚步声和桌椅移动声
      6
      刘扬:头儿,有新发现。哈哈。
      吴明:什么?
      刘扬:刚才我们去排查旅店,其中有一家老板反应,在6号的时候,有两个人两个男子用一张身份证登记了一个标准间,而且其中一个走路还有点问题。当时用来登记的身份证就是这个人的,叫张启竟,奇怪的是这人自从进去了之后就再也没出来。而且在7
      号早上,另一个人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拉着一个行李箱还抱着有一个小纸箱。等到晚上12钟左右就又拉着行李箱出去,后来就一直没回来,等到昨天清洁阿姨去清理房间的时候发现人已经不在了,叫张启竟的人也没有拿走他的身份证,所以我从旅馆把张启竟的身份证拿回了警局。
      电话铃声
      吴明:喂。
      警察B:头儿,刚才我们在市区一家皮具专卖店发现了新线索,据营业员回忆 7号上午有名男子,一大早就急匆匆的买了一个很作案工具一摸一样的行李箱,营业员根本都顾不上找他钱,这人就走了。而且更可疑的是他带着一个鸭舌帽,一直低着头说话。明显就是不想让人看到他的脸。
      吴明:恩,好,做好笔录,然后回警局。
      刘扬:是不是,又有新发现了?
      吴明:是,我想我们离真相不远了。你跟我再去旅馆看一下。如果旅馆时第一案发现场的话,不可能没有血迹。我们来一次地毯式搜查。
      刘扬:好。
      7
      开门声,
      女服务人员:这件就是他们住过的房间。520
      吴明:那他们之后还有没有人再入住过?
      女服务员:没有,
      吴明:那在你们后来清扫房间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呢?比如发现血迹什么的?
      女服务员:异常?……那到没有。血迹也没有看到。
      吴明:好,谢谢你。
      女服务员:没事,那你们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再叫我。
      吴明:好。
      离开脚步,关门
      刘扬:头,你说这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呀,这么干净,一点都不像发生过凶杀案的,还是分尸案。
      吴明:这肯定是第一凶杀现场,如果第一凶杀现场不是这个地方,那他为什么在第二天还有拉着行李箱回到这个地方,这不是很怪吗?我们再仔细看看。
      刘扬:我都要佩服这个凶手了,这是厉害,在这件十平米左右的屋子里杀死人却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吴明:不可能没有,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我们每一个角落都不要放过。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优秀的猎手。
      刘扬:是,头儿。
      停顿几秒。翻物品的声音,轻轻的脚步声。
      刘扬:怎么一点痕迹都没有呀,厕所地面上一点血迹都没有,还有你看其他的家具,电视柜,电视,床头柜,哦,还有拖鞋上也都没有,再看看这墙,白的跟新粉刷的似的。
      吴明听到这儿,突然愣住,停止了手上的工作,抬起头四下看看了墙壁,然后用力吸了吸鼻子。
      刘扬:头儿,你怎么了?
      吴明:你仔细闻一下,这个屋里是不是有一股特别的味道。
      刘扬:(用力呼吸了几下)你还真别说,是有那么……一点点特别的味道。
      吴明蹲下仔细的看了地板的缝隙,
      吴明:你仔细看一下地板的缝隙,里面竟然有一些白色粉末状的东西,如果房间经常打扫的话,不可能在缝隙了还有白色的东西存在。所以证明这是最新留下来的东西,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
      吴明:你去把刚才那个小姑娘叫过来。
      刘扬:哦,好嘞。
      脚步声离去。
      再渐进
      刘扬:头儿,来了。
      吴明:哦,不好意思,又要麻烦你了。
      女服务员:没事,有什么需要请说。
      吴明:我想问一下,你们这家旅馆上次装修是什么时候?
      女服务员:上次装修?自从我来了还没有装修过,所以上一次装修是什么时间我也不清楚。
      刘扬:那你是什么时候来这工作的呢?
      女服务员:去年的五月份。
      吴明:你能带我们到隔壁的房间看一下吗?
      女服务员:恩,好的。
      三个人走出死者曾经住过的地方,来到到隔壁的房间
      开门,脚步声
      吴明:小刘,有没有感觉什么不同。
      刘扬:这间房里就没有刚才那间的异味。还有,墙壁也没有520的那么白。啊,难道是?
      吴明:回520。
      这时候两个人是奔回到520
      吴明:一个人的血液大约占体重的百分之八,凶手对被害人就行分尸时,肯定会有大量的血迹喷溅。凶手为了掩盖现象对房价进行了粉刷和清理。刘扬,有没有带小刀或者棉签之类东西。
      刘扬:带了,就想着可能会有新发现,所以就带了点工具。喏,给你。
      吴明:让咱们看看白色的墙壁下面藏了什么。
      吴明用工具轻轻的刮点墙上的一片,隐约看到了暗红色的血迹。
      吴明:刘扬,你看,发现了暗红色的东西,如果没猜错这就是被害人的血迹,看来,咱们的猜想是对的。
      刘扬:头,你真是厉害。
      吴明:少罗嗦,提取回去,给李苏,让他跟死者DNA比对一下,确认一下,看看是不是死者的血迹。
      刘扬:好的。
      8
      敲门
      刘扬:李苏。
      李苏:怎么,有事?
      刘扬:当然,我们又去死者居住过的旅馆勘察了一次。在墙壁上发现了血迹,所以提取回来让你DNA比对一下,看看是不是跟死者的一样。
      李苏:好。交给我吧。
      刘扬:不知道死者和被害人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用这么残忍的方法。
      李苏:你怎么这么感慨?
      刘扬:哎,就是想知道到底为什么?
      9
      鉴定出来后,李苏给刘扬打了电话
      刘扬:喂。
      李苏:鉴定结果出来了,你带回来的血样提出出的DNA跟死者的DNA是一样的。所以可以确定那个房间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了。
      刘扬:好,终于快柳暗花明了。谢谢你,李苏。
      李苏:不客气,对我说谢谢可不像你的风格。
      刘扬:滚你的。
      李苏:希望你们快点把犯罪嫌疑人抓到。
      刘扬:没问题。
      这最好插入一段音乐
      10
      电话响
      刘扬:头,犯罪嫌疑人已经抓到了。
      吴明:好,马上进行审问。
      (这两句最好如那种混响的场景)
      11
      下面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审问,所以会有开门声,脚步声,落座
      刘扬:姓名
      薛峰:薛峰
      刘扬:性别
      薛峰:你看不出来?
      刘扬:哪这么多废话,问你你就答。
      薛峰:男。
      刘扬:出生年月
      薛峰:78年6月21日
      刘扬:哪里人?
      薛峰:喏,把我身份证给你们。
      薛峰掏出身份证放到了桌上。
      刘扬:重庆人呀。
      刘扬:这个月6号你在哪里?都做了些什么?
      薛峰:警察同志,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找我,你们不用一个一个问了,我都告诉你们,我都说。六号那天我杀了张启竟。
      刘扬:为什么杀他,怎么杀的,详细点。
      薛峰:我跟张启竟在五年前就认识了。当时我刚到这个城市,想迫切的找到一份工作。所以什么都去尝试,想多挣点钱。想就是因为这样,我被人骗进了传销组织,就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张启竟。他也是被骗到传销组织的。在那里面我们总一起被安排上课、洗脑,后来并一起被解救出来。从此我们就真的成了好朋友,不管遇到什么我们都一起分享。慢慢的我对他产生了一冲超乎寻常的感情。我明白那不是友情,那是爱情。后来我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了,但是遭到了他的拒绝。
      刘扬:然后你就杀了他?
      薛峰:怎么可能。后来为了得到他,让他不离开我,我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开始在他的食物里放□□。慢慢的让他上瘾,最后,他真的变得没有我不行了。我也就顺理成章的得到了他。
      吴明:你这手有一点绝。那案发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下面这段用回忆。
      薛峰:那天我们在旅馆开了房间(以这一句拉开回忆的序幕)
      张启竟:快点,快点给我,我忍不住了。(颤抖着说,因为这段是有点毒瘾发作)
      薛峰:我就知道你没有他不行。
      张启竟:快点,快……快点。
      薛峰:等等,你知道规矩的。
      张启竟走到薛峰的跟前亲了他一下
      张启竟:“知道”
      薛峰把毒品给了张启竟,张启竟一边吸着鼻涕一边抖着把小塑料袋打开
      放到锡纸上,打开打火机,发出呲呲声。张启竟用力吸着鼻子。
      张启竟:啊,(这个是舒服的感觉)
      薛峰:好了,那我们也要开始了。
      薛峰扒开张启竟的衣服,然后就霸王硬上弓了。
      薛峰:小竟你真美。喘息
      张启竟:疼,你弄疼我了。
      薛峰:你能感觉到疼。你不是刚吸了那玩意嘛?应该□□的呀!
      张启竟:啊,恩……薛峰我恨你。
      薛峰:我不在乎。只要你不离开我就好了。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H我是真不知怎么写。吐血)
      完事之后。张启竟开始穿衣服
      薛峰:你要去哪里?
      张启竟:我要走了。
      薛峰:你就这么急着走,我是不是就是你的一个工具。
      张启竟:……
      薛峰:你只有需要毒品的时候才会听话。一得到你就立马冷眼相对。
      张启竟:我成这样不都是你一手造成的吗?(爆发)
      薛峰:因为我爱你。
      张启竟:你爱我?哈哈哈,好可笑,这个借口真是好呀。你以为你就能用这个借口为所欲为。薛峰,我们结束吧。我以后也不会来找你了。
      薛峰:不来找我?什么意思?
      张启竟:我要去戒毒所。这也是最后一次,我来找你。以后我们还是不要见了,我不想再这样。我不想再被人牵制束缚。我不想,我不想这样。
      张启竟:你休息吧,我走了。
      薛峰:我不让你走(薛峰从床上跳到地下拽住了张)我不让你去戒毒所。你不能离开我。
      张启竟:薛峰,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用这样的手段有意思吗?
      薛峰:我不管。我不管。
      张启竟:你放开。
      薛峰:我不放。
      张启竟开始挣扎。
      张启竟:你放开。
      薛峰:张启竟,如果你敢再往前走一步,我不会让你活着出这间屋子的。
      拉回到现在
      薛峰:也许他根本不明白我对他的占有欲是多么强,也许他没有想到我真的会下手。他真的迈出了那一步。
      转到回忆
      薛峰抓着张启竟的头发,把他的头用力的在桌角的地方磕,
      薛峰:是你非要走的,我告诉你了,你还要这么做。
      张启竟:(虚弱的)我终于解脱了。
      薛峰:是你不对在先,我是爱你的,可是你不明白,你不明白。(恐惧,害怕,难过)
      拉回到现在
      吴明:那就是说张启竟是由于头部受到重创致死的。
      薛峰:是。后来,我意识到大错已铸成,不能再挽回。所以为了把他的尸体运出来,我去买了行李箱,把他的身体一块一块的分解了。只有这样带出来我才不会引起旅店人员的怀疑。
      刘扬:你当时就能下得去手?毕竟你爱过他呀。
      薛峰:当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了。
      刘扬:人渣,你有什么资格说爱他。
      吴明:刘扬。
      薛峰:是呀,我有什么资格说爱他。
      吴明:那后来呢?
      薛峰:后来我在附近买了粉刷墙壁的油漆。粉刷了旅馆的墙壁。把他的血一点一点的掩藏在墙壁里。当时我觉得他根本没有死,而是随着血迹一点一点的掩埋也一点一点的深刻在我心里。接着我把地板也清理了。然后把他的尸体放到行李箱里带了出去,在你们发现尸骨的地方焚烧了。当看着他的尸体在我面前一点点燃烧时,我感觉我是幸福的。因为他最终还是属于我了。
      刘扬:你变态。
      吴明:刘扬,注意你的态度。
      薛峰:你说的对,我是变态,即使他是瘸子我也喜欢上了他,就算他不爱我,我也用卑鄙的手段得到了他,他要走我就杀死他,我是变态,哈哈哈哈。
      吴明:把他带下去吧。
      警察C:是。

      11场
      敲门:
      刘扬:李苏。
      李苏:怎么了?愁眉苦脸的?又有新案子了?
      刘扬:哪有,每次有新案子我都很兴奋好不好。
      李苏:那是什么?
      刘扬:就是这个案子让我挺感慨的。
      李苏:感慨什么?
      刘扬:很多,感情上的,生活上的。
      李苏:其实很多时候爱并不是占有。反而是放手。不要太执念于某个东西。尽管人们都说成功的人是偏执狂。
      刘扬:是呀。但是对于这两个人的感情我还是很震撼的。
      李苏:以后你会遇到各种各样你想不到的情况,慢慢的去适应吧。
      刘扬: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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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畸形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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