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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顾清知的感悟
顾清知来月亮村好多天了,每天帮忙干家务,跟小希一起向流星学做菜,他才知道原来人除了诗词书画外还有这么多事情可以做,做饭也不比作诗容易啊,讲究营养色泽美味,流星的厨艺真的是好得没话说,花样还多,有些听都没听过。
每天吃完晚饭一家四口就绕着月亮村消食散步,顶着阿星舅舅的身份,顾清知在月亮村得到了最高规格的礼遇,走在路上不停的有村民和他打招呼问好,和以前那些人的巴结奉承完全不同,他们也许只是送几根地里长的萝卜蕃薯,或是鸡窝里刚下的鸡蛋。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流星的关系,更多的人愿意上山打猎讨活计,也越发的感激流星,流星遇到这种情况也只是淡淡笑一下,他对这些事都看得很淡,却很坚持做自己想做的事。
晚上四个人围坐在矮几边看流星煮茶讲故事,那是顾清知都没有听过的,精彩深刻寓意深远。有时小希唱歌流星伴奏,要不三个小孩子开始在家里演戏,与小孩的过家家不同。
流星受了伤不能上山打猎,顶天他们几个一天天赖在家里不走找流星练武,流星真的用一只手可以打趴他们一群,打累了就开始表演,也是十分精彩的,张顶天扮恶少特别像,付临和乔单两个总是演被调戏的良家妇女,乔双会演骗子,简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死的说成活的。
剧情都要自己编,角色自己定,两组打擂台,当然人人都想和流星一组,他演什么都像,他最拿手是的变脸,一刹那就可以换一个表情,惟妙惟肖,经常惹得他们捧腹大笑,他自己一脸事也没有,听他们说这就是流星的绝活——讲冷笑话,别人笑得要死,他一点表情没有。
小希,武功差到极点,被顶天和付临打击到死也能面不改色,生起气来手一挥大宝提刀就上,指哪砍哪,一副恶霸模样,流星在的时候就化成水一样,腻得人心里直发慌,他的身体柔韧,剑舞得极美,还能边唱歌边舞剑,流星在一边伴秦,两人默契天成,一个英俊潇洒,一个娇媚可人,也难怪会被说成是元山城最好看的兄弟。
大宝每天都会按流星教的方法练武,再拿顶天他们练手,那个时候他快乐张扬,让他练字算术的时候恨不得钻到桌下数蚂蚁,但还是会乖乖的完成作业。
经过顾清知的观察流星是在训练他们,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那些孩子都很有想法,不管是计划还是执行都极有效率,反应极快。听说这群孩子现在一点动向都会成为城里百姓的焦点。
这样的生活真的太精彩了,也让顾清知看到不同的人生,他决定先放逐自己,不再想那些风花雪月,因此他的创作的激情消失无影,但是他有一种感觉,什么东西在慢慢滋生,这种感觉来自平实的生活,他很想抓住这种感觉,却总是差之毫厘,不过他也不急,反正时间很多。
流星让大宝带着顾清知晨跑,这简直要了顾清知的命,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书生,从小礼仪教化清贵优雅,即使后来有些叛逆散漫也不曾像现在这样在山头上狂奔,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想法,人家大宝就是闲庭适步,漫步云端般轻松惬意。
起初听到流星的改造计划,顾清知当然抵死不从,一副没商量的样子,后来流星只是冷冷看了他一眼,扔下一段话就走了。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顾清知一边跑一边念,身体极度困乏,脑袋也空了,只是想着流星的话,心境突然就开了,感觉像是什么得到了升华。顾清知趴在石头上气喘如牛,发丝凌乱衣衫不整,这些他都不管,只知道现在软手软脚能有个地方靠一下就像神仙了。
休息了好一会儿,他站在石头上吹冷风,山谷深深,绿影沉沉,突然觉得这里风景很美,宁静得像一个忠实的朋友,他双手拢嘴,对着山沟大喊:“让那些虚伪的东西见鬼去吧。”
“见鬼去吧!”
“见鬼去吧!”
顾清知的喊声在山间回荡,激起飞鸟无数,林间窸窸窣窣小动物纷纷逃蹿,太阳照在积雪上,顾清知心里的某些东西也在瓦解,阳光就这样照进他的心,柔光一片。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呈现一片动人的光晕,他转头对着无聊得拿棍子在雪地戳窟窿的大宝说:“我想通了,我们回去吧。”
大宝抬头看着上山的时候还愁眉苦脸现在笑得像骗子的顾清知,扔下手中的木棍,拍了拍手,认真道:“舅舅,你这么大个人居然耍这种小心眼,少爷说了,你要跑到对面山头才行,你要是再这么偷懒,晨间早跑就变成月下散步啦。”
顾清知脸色变得十分古怪,万分精彩。如果张顶天他们在一定会说论表情变幻天下第一的是阿星的舅舅不是阿星。惊讶——尴尬——佩服——迷茫——恐惧——无奈,最后只有妥协,几秒前光芒灿烂得有如春日里的阳光,现在看着遥遥在望的对面山头顾清知仿佛被冰雹袭击的幼苗了,大宝太高估他了,别说月下散步了,年后收尸还差不多。
凤准已经知道清知到了月亮村,避开了朋友的询问这才到了流星家里,月亮村果然是个好地方,冬天都这么美,春天来临的时候,那个人一定会好过些吧,他最喜欢春天了。
流星坐在院子里赏雪煮茶,对面坐着凤准,说不来是一种什么感觉,顾清知现在受到这样的打压,如果凤准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他会好过一些,至少不会人人喊打,可是他却到处参加各种宴会,结交达官贵人。
同是大儒,在流星眼里顾清知像是热血青年,年轻冲动不计后果,他出身高贵如温室里的花朵,一切都美好得不现实。十三岁成名后就一直处于云端,干净得像天上洁白的云彩,看似美好实则脆弱,在梦想与现实相悖的时候他就迷失了,这样的人真实容易接近,让人怜惜。
而凤准是一个优雅成熟的男人,像是一汪清澈的温泉,即使是看一眼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却更像是急流下的顽石,圆滑世故却坚强激进,他出身贫贱,靠自己的真才实学一步步走向文学的颠峰,他写的书深沉意境深远,令人深思,也是流星欣赏的类型,但这样的人也同样让人防备。
当年三十一岁的他与二十二岁的顾清知在龙轩才子大赛中相遇,龙轩王打破惯例将同样出色的二人一评为大儒成为天下美谈,九年了,顾清知奉他为偶像般崇拜,在众多作品中甚至直言佩服,分明就是把自己放在了比他低的位置,还有传言说他们关系暧昧,可是在顾清知人生最低迷最落魄的时候他却让顾清知来找自己这个半调子熟人,说好听了是对自己的信任,何尝不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
凤准只是慢条斯理地品着茶,流星家里的茶似乎与外面不同,入口有些苦涩咽下之后却口舌留香。“他还有多久回来?”不知为什么凤准不太喜欢流星的眼光在自己身上探视,与别人崇拜的欣赏不懂,他似乎可以看透人心。
“不好说,说是晨跑,你看都快晌午了,连个音儿都没有。”流星饮了一小口茶,有点苦,失败。
“他就是个书生,怎么能去那种地方呢?他一定完成不了。”凤准太了解清知了,即使三十一岁却还没有长大,在他看来,清知还不如流星成熟,至少在人情世故方面。
“你小瞧他啦,他身体是差了些,意志却坚强,岂不闻‘有志者事竟成’?晨跑只是一个说法,是为他让他认识自己罢了,人生有太多痛苦,他现在还没有糟到那种地步,不过就是一点点小挫折。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
流星不是故意说出这番话的,只是不喜欢凤准在说起顾清知的时候像是在说一个孩子一样,顾清知可是他在这个时空的偶像。
凤准一愣,很意外流星居然有这样的见解,嘴角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道:“好一个‘有志者事竞成’,如你所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凤准对流星举了举茶杯,意思是以茶代酒。
流星看他云淡风轻的作派,心里不爽,还有点酸,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就像陈年的酒一样,越老越香,一个表情一个动作都极具风雅之能事,上次在梅园被笑话似乎对他也没有影响,这就是境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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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很懒,不喜欢日更,喜欢大餐,但这样似乎很难混下去,我试一下日更。虽然没想出名,但点击率高一点,嘿嘿,亲,你们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