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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
“不…不要,不可以死…嗯…”病榻上女子呻吟着翻滚,似乎在承受着极度可怕的事,不断的梦语挣扎,“不能死…我不要死…不要!啊!”
“啊~~啊…我死了!我死了!”她惊坐起来,却看到一个美丽的三十多岁的女子端着水杯开门冲进来,瞪大眼睛看着自己,似乎确定自己无事,轻吁了一口气,放下水杯,轻笑着大量自己。
“哈哈,你鬼叫什么呢?呵呵呵,放心~只是小小的感冒而已,不会死人的,明天的面试你还是要去的,”说着伸出手来试了试她的额头,“嗯,烧也退了,不错不错,看来我这药还是很管用的,上次我家乐乐病的可比你严重,还不是吃了一粒就好了。”
“你……你是谁啊?你怎么会在这里?”说着,环顾了一下房间,发现,这并不是病房,也不是她的家,可以确定,这是个陌生人的房间,估计极有可能是眼前这位美女的,“呃……那个,是你救了我?”
“哈哈,是啊,多亏了我,要不是我给你个安身的地方,还给把我家宝贝乐乐的药喂了粒给你,你就死跷蹊啦~怎么样,晓晓,你该怎么报答我的救命之恩啊?”
“晓晓?我?”她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不是你还是谁,”美女嗤之以鼻,说完又觉得有点不对劲,凑近了她细看。
“不对,你刚才好像问我是谁,你不知道我是谁?”她如愿的看到对方摇头后,很是深吸了一口气,“你不知道我是谁,也忘记自己是谁了?完了完了,难道那药把你吃傻了?可是……”
“你给我吃了什么药?”她有种不好的预感,果然。
“呃,乐乐吃的,当时你烧的利害,药店又关门,我搬不动,所以……”
“乐乐是谁?”
“它,它,唔……”美女顾左右而言他。
(喵~~喵……)
“该不会……”
“呵呵……呵呵……你不会真不认识我了吧?”
美女的这个间接的回答太过震撼,好久她才喘过气来。
“洗手间,洗手间在哪?”她匆匆翻身爬下床,感觉翻滚的胃马上就要喷出来了。
“那边……”
“恶……恶……”
“喂,晓晓,你没事吧,我不是故意地,你好点没有啊,要不要水?”
她开了门,刚好看到美女端着杯子站到门口。
“美女,我恐怕不认识你,我叫林月”
“咦?晓晓,你又要玩什么花招?我都已经道歉了,你就原谅我嘛,你姐姐我也不容易啊,昨天要不是我去替你救场,就你那臭脾气,肯定要被那个陈老板给吃了。”
“我想你真是认错人了,我谢谢你救了我,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我确实不是什么晓晓。”
“晓晓,你这个玩笑有意思,嗯,有新意,不过,你不是晓晓,那你倒说说,嗯,你说的这个林月,住哪,干什么的?”
“我住在崇安小区9栋602号,在振华集团行政部,昨天早晨我赶车太匆忙,所以才被车子撞到……”
“喂喂,晓晓,你演的倒是很一本正经阿,不过,你这个故事有个大漏洞阿——呐,你这哪里像是被车子撞到嘛,一点伤也没有,你可不要跟我说,你是内伤啊。”
林月一震,对啊,她不是被车子撞了么?怎么会一点擦伤什么的也没有,浑身除了头有点痛……
“我……我可能是撞到脑袋了。”
“哈?撞到脑袋?哈,哈哈,哈哈哈……晓晓,真有你的,好,就算你是林月,那么,林月小姐,既然你没事了,那接下来,你是不是该回到你的那个‘崇安小区’?本小姐我累了,现在想休息了。”
“我这就走,多谢你,不知道,我该怎么称呼你?”
“江湖儿女,行侠仗义,何须留名,你走吧~”说着,伸手将她往门口推。
行到门口,那位美女随手将一个银色手机和大红色的风衣扔给她,吧嗒一声关了门。
林月站在门口,愣神了半天,挠挠头,这位美女还真是热情,她穿好风衣,衣服正合身,唔,没想到她一百二十多斤的体重,竟然能够穿上这么瘦的衣服。
慢!不对,这,这,这手,这身体,这是怎么回事?
“喂,你还在那自我欣赏什么,知道你最美啦,你再在那欣赏下去,我可就真要把你关在门外啦~”
“我,我的手,我,我这是怎么了?这不是我的手,这,这也不是我的身子,怎么回事?”
“噗…晓晓,演技见长啊,得啦,知道你是**,你这不是车祸了么,所以,借了晓晓的身了呗,我是真的困了,照顾了你一夜,你现在休息好了,有精神,可我没精力陪你啊,明天你自己去面试会上好好演,啊?”
说着,不由分说,将她拉进了房间,关了门,踢踏着拖鞋进了左边的卧室,关了门睡觉去了。
“晓晓”、“面试会”她独自在客厅里踱来踱去,嘀嘀咕咕,一面觉得是过于真实的梦罢了,一面又极度恐慌,这也太真实了,真实到她找不到一点可以证明这是个梦.
她跌坐在沙发上静想,这是哪里出了错什么晓晓她怎么会成为这个人?她明明是不小心被车撞
了,要么生要么死,怎么会……
或者,她这是,借尸……
这样的胡思乱想让她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过去看恐怖片,什么咒怨,午夜凶铃,都没有这么的让她觉得恐怖。
难道她真的是……借尸还魂?!
她惊坐直了身体,哆嗦着死咬着嘴唇,才没有惊叫出声,幸好客厅的灯很亮,不然她要被这样的想法吓死。
鼓起勇气,进了另一间房,打开灯,走到镜子前,镜子里的人,满脸惊恐,瞪大了眼,虽然貌美,但……
等等!这,这不是,不是那个什么什么选秀里季军的那个韩晓晓么,怎么会跑到她身体里了?
天,难道真的是她?
林月一边揉搓着娇嫩的脸蛋,一边瞪着镜子唠叨,不要,她不能变成这个人,这是她最讨厌的选手了,记得当年暑假,她和好友每天在网上讨论那一届选秀,当时,她最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韩晓晓,矫揉造作,又过于自信,还敢说自己将来会是超越李琴的天后级歌手,一个才出道的黄毛丫头,竟敢出此狂言,还说比她的偶像李琴还红,真是够大言不惭的了。
虽然她本人很不喜欢这个韩晓晓,但实在是无力阻止千千万万个疯狂的年轻人去喜欢她,她的衣着要模仿,她的发型要学,连她说话走路的样子都要学,说她的歌是天籁之音,说她的审美是最时尚,说她的“狂放”性格很有古才子风范……
尤其最近一年,她的绯闻更是从不间断,今日某某新锐导演和她共进晚餐,明日又有记者跟
踪拍到她和当红影星出双入对,总之,一面常常被拍到像交际花一样的处处留情,一面又有无数媒体捧她,说是什么清纯玉女。
上个月好像还听说,她和实力明星岳川搞在了一起。
害得她,本来还挺喜欢岳川的,下班了常常上网看他的电影,听他的歌,但最近也开始厌烦了。你想啊,会和这么个烂女人鬼混到一起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什么好东西?
唉……
可是,现在她自己成了这个烂人了。
她正时来运转的接到暗恋数年的学长的邀请,以为可以从此与白马王子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没想到,竟然让她少年英逝,又上了这么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身上。
苦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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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的时候没时间,不忙的时候又贪玩,所以,一点进展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