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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凡是有钱的巫师,都得结婚,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样的巫师,只要尚未婚娶,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周围邻居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人们便总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孩子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
有一天,卢平对他的丈夫说,“西弗勒斯,陋居终于租出去了,你听说没有?”
“你说那幢建筑史上最失败的建筑物?”
“其实没那么糟,如果一幢房子用那种角度扭曲着仍旧可以立着不倒,那必须得有某一种过人的本事。”
斯内普没有理睬他。
“你难道就没兴趣知道是谁租去的吗?”卢平失望地道。
“既然你非得告诉我那个没眼光的倒霉蛋是谁,我听听也不碍事。”
对敢于同斯内普结婚的人来说,这句话不啻于巨大的鼓励了。
“喔,亲爱的,你得知道,听说租陋居的是个阔少爷,这可出乎意料是吗?他是马尔福庄园来的,听说他星期一那天,乘着一辆由鹰头狮身兽拉的车来看房子,十分中意,当场就谈妥了,朵拉原本以为他看不上这样的房子,又贵又难看,冬天的时候风从石头缝里呼啦呼啦的,她以为这房子一辈子都租不出去了,那些阔少爷的爱好真叫人吃不准是吗?他要在‘米迦勒节’以前搬进来。”
“这人叫什么名字?”
“韦斯莱,罗恩·韦斯莱。”
“结婚的呢,还是单身?”
“是个单身汉!真的,亲爱的,确确实实是个单身汉,我已经打听得清清楚楚!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加隆的收入,这真是孩子们的福气!”
“这又关孩子们什么事?”
卢平拉下脸来,“你一定得这么讨人厌吗,西弗勒斯?你就一点都不盼望着孩子们找个好人家嫁出去吗?”
“他搬到这儿来就是为了这个吗?”
“那倒不是,可谁知道呢?哈利那么英俊,而赫敏又那么聪明,作兴他就看中了一个呢?他一搬来,你就得去拜访拜访他。”
“我才不去,你带着孩子们去就行了,要不你干脆打发他们自己去,那或许倒更好些,因为你跟孩子们比起来,他们哪一个也胜不过你,你去了,韦斯莱先生倒可能挑中你呢?”
要是卢平跟斯内普每一句讽刺计较不休的话,他们早就有一个躺倒在阿瓦达索命咒之下而另一个在阿兹卡班度过余生了,所以卢平用一贯的乐观忽视了斯内普的话。
“要是他早个二十年搬来,我兴许真会去拜访,可是说真的,西弗勒斯,你该去拜访一下新邻居,就算不是为了孩子们,也至少应该表达一下邻里友好。”
“老实说吧,这不是我份内的事,我倒是记得我听你的话向海格表达了邻里友好,结果呢?他的龙把我们的房顶都烧了,我可看不出里面有一丁点儿友好的地方。”斯内普冷冰冰地道。
“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就去一下吧,你知道纳威有多想认识新的朋友。”
“你实在过分多礼啦,韦斯莱先生一定很高兴看到你的,我可以写封信给你带过去,就说随便他挑中我哪个孩子,我都心甘情愿答应把他或者她送过去,我早就想把纳威送走了,真的,他今天早上又打碎我一个坩埚,我已经特地把它锁到地下室去了。”
“你真是故意让我气恼,好让你自己得意,半点儿也不体谅我的神经衰弱。”
“别这么说,莱姆斯,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关于一个狼人的神经能有多么脆弱的论文甚至为我赢得了一个学位。”
“你不知道我每天都有多担心,我都开始掉毛了。”卢平说着从袍子里掏出一块巧克力,神经质地嚼了起来。
“我希望你快点好起来,这样,像这样每年都有四千加隆收入的阔少爷会源源不断地搬来的。”
“要是你不肯去拜访他们,即使有二百个搬来了又有什么用!”
“放心吧,莱姆斯,要是真有二百个搬来了,我一定一个个去拜访到位。”
西弗勒斯·斯内普是个挺古怪的人,他是个食死徒,爱挖苦人,不苟言笑同时又变幻莫测,卢平与他认识二十五年也未曾摸透他的性格,只是凭着一股勇往直前的愚蠢精神与他结了婚。卢平的性格相较而言就容易分析多了,他所做的一切就是喝茶、啃巧克力、为孩子们的婚事操心、关心一切有用没用的八卦还有自己衰弱的神经,顺便一提,他还是个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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