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

作者:某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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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雏菊


      再次见到莫炀是在皇朝酒店三楼西餐厅外右侧过道口男厕所门口,当时我正在隔壁的女厕所洗完自己满是油污的手,半只脚刚踏出厕所,就看到前方五十米处有个人走过来,也亏我三年来无数次明地里暗地里偷窥,才练就这么一副好眼力。
      虽然现在他换了个马甲,穿了我平生最不齿的白西服黑西裤,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了。以前那幅运动阳光大男孩的形象多好啊,可比现在这副道貌岸然样好看多了!我讨厌西装,更讨厌穿西装的男人,我必须在他还没发现我的时候先躲起来。我才不信他是来找我的,他是什么人,他哪有美国时间来找我。他现在是投资界冉冉升起的一颗红星,而我呢?一个堕落的扫把星?
      我不自主的低头看看自己的工作装,一个服务生,现在和他相认太有抱大腿的嫌疑了。
      我不知道莫炀上厕所需要花多少时间,也猜不准他什么时候会从隔壁出来,我怕出去撞见他,那多尴尬啊。所以就只能乖乖躲起来,尽量避免和他产生正面冲突。后来还是原源找到的我,她说我出来洗手快半小时了还没回去,经理找不到我以为我又跑哪去偷懒了。
      连黄历都说了,今天我诸事不顺,碰到莫炀已经是悲剧的开始了,我千方百计的躲着他,却把重点忘了,有莫炀的地方肯定有林漓,这是国际惯例,我居然忘掉了。当我在电梯口看到穿着时髦的林漓时,我知道最终我还是输给了自己的愚蠢。
      有那么一秒我多么希望自己不存在这个世上!
      林漓显然没料到会在这里看到我,也吃了一惊,睁着眼睛看我。个人恩怨,不方便牵扯到第三人,我把原源支开,一场女人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而我已经完全做好阵亡的准备。
      “你怎么在这里?”是林漓先开的口,说完这话她又将我全身上下扫量一遍,语气有些惊讶,还带着点嘲讽:“你是这里的服务生?”
      我傻呵呵的笑笑,有些不自在的挠挠头,“是啊。”
      林漓收回在我身上的视线,轻声嗤笑一声:“夏小姐真是好兴致啊,怎么装穷装的不过瘾,又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做服务生?”
      四年下来我已经习惯了林漓对我的冷嘲热讽,这几句话对我来说也是不痛不痒的,我想速战速决,和她待久了就浑身不舒服,总有预感要出事。
      “不好意思,请问林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没有的话请让一下,我还要工作。”,和她多纠缠无益,说完我错开身想走,她却一下拉住了我,干嘛,想打架?你打得过我吗?
      “莫炀也来了,大家都是老朋友,打个招呼再走吧。”她笑着对我说,语气很温和,眼底却有着藏不尽的得意。
      我就知道碰到林漓准要出点幺蛾子,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莫炀在这里。我想开口拒绝,可又看到林漓朝某个方向招招手,笑着说:“莫炀,这里。”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脚有千斤重,怎么也不动了。我僵站着看着莫炀朝我们这边走来,刚才隔的远,我看的不太仔细,别的不说,他换上西装还是挺有范的,但我还是讨厌西装!
      莫炀看到我的反应液跟林漓一个样,先是一怔。他走到我面前,迟疑着说:“小许,你怎么在这里。”
      “我、我。”我支支吾吾,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觉得自己挺懦弱的,每次在莫炀面前都是这幅模样。
      “这还用问呀,小许在这里工作呢。”
      林漓这一声小许着实让我鸡皮疙瘩掉一地,莫炀看了我一眼,又说:“前阵子听人说你快要结婚了,怎么现在在这里当起了服务生?”
      “我在这里实习不行吗。”我随口胡诌了一句,可话出来怎么这么没有信服力?
      林漓又是一声嗤笑:“呵,未来的霍太太在酒店做服务生,真是有趣。”
      “有什么好笑的!”我脾气也上来了,管她是不是客人呢,“工作无贵贱之分,向你们这种资本主义接班人有什么好得意的!”
      “我们并没有那个意思。”莫炀看着我,语气里带着歉意。“难道……”
      “不好意思我要去忙了!”我打断他的话,和他们一起我感觉非常不自在,还是尽快撤退保命得好,“我们酒店的情侣套房不错,祝两位有个美好的夜晚!”我笑嘻嘻的和她们说道。
      莫炀没有再说话,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撒腿溜了。
      林漓这次没再拉我,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就是想在莫炀面前令我难堪嘛。我不怕林漓对我说什么样难听的话,可我怕面对莫炀。大学四年,我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暗恋他,他充斥了我四分之三的大学生活。我曾经不是没想过跟他坦白,只是当我鼓起勇气跟他表明心迹的时候他已经被我们学院的院花给拐跑了。那朵院花就是林漓,我的同班同学,我的舍友。
      林漓不喜欢我是人尽皆知的事,从大学开学第一天我一个人拖了个蛇皮袋,大包小包的进宿舍起她就看不起我。在她眼里,我穿着即贫民又廉价的衬衫和背带裤,一头齐肩的头发不长也不短,整的跟个鸡窝一样,脚上的帆布鞋洗的褪色,整个人不修边幅,在她的眼里,我完全就是一个耍着乡村非主流的土包子。
      其实从小到大我对穿着要求就不高,在我感觉衣服穿得舒服就行,没必要追求什么大牌子。我的大部分衣服都是网上买的,还有一些都是小店里淘来的,只有少部分是妈妈帮我买的,清一色的体恤衫外加各式各样的牛仔背带裤,每一件都看起来差不多,所以常被人取笑夏董许是不是一个星期都不换衣服。
      学校食堂的饭菜我基本上是不吃的,味道对我来说偏咸,每次吃完饭后我都要多喝三杯水。价格和质量根本不成正比,性价比太低。大学四年我的一日三餐基本上都在学校西门口的流动小吃车上解决的,既便宜又好吃。也许就是这种生活习性吧,在我看来没什么,可别人看来就觉得我节俭,在林漓看来就是我很贫穷。
      林漓家境富裕,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她出手阔绰,衣柜里装满了各式各样LOGO的名牌服装和手袋。学校食堂的饭菜她也基本不碰,三餐都是下馆子,她要是乐意就一个电话,家里的司机就会开车来接她回家。除了她以外我们宿舍的其她两个女生都是小康家庭,相比之下倒是我看起来最贫困。林漓和我们关系都不太好,平时也很少和我们一起玩,所以她和我们三个玩不起来。我不明白为什么相比其他人林漓会这么不喜欢我,即使后来她知道了我的家庭我的生活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落魄。
      而莫炀更是我心中难以言说的痛,他对我来说就像是瘟疫一样,沾染不得,一碰到他我就会得病,单相思病。明明是我比林漓更早认识莫炀,我把莫炀介绍给我的舍友,可莫炀最终选择的是林漓而不是我。我并不觉得自己和林漓相比有多差,可在外人看来,我就是很差。所有人都认为我没有林漓长得漂亮,我没有林漓聪明,我没有富裕的家庭,没有显赫的背景。跟林漓相比,我什么都没有。
      所以我输给了林漓,一败涂地。

      故人重逢,我整个人都不太好了,本来和原源约好下班后一起去吃冰饮的,现在哪里还吃得下东西,我奄奄的坐了公车回家,倒了两趟车,花了一个半小时。我现在住城中村,这片地方都是七八十年代的老房子,租在这里就是因为便宜。
      原源总是担心我住在这里不安全,这里群租又多,人口混杂,她总担心我一个人住不安全。其实她也不用过分担心,我从小就和我哥一起学跆拳道,后来大学为了在莫炀面前混脸熟,跟着他一起去学自由搏击。我以前还跟着社团一起去比赛为校争光呢。所以我胆子大,并不怕。
      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男生是不是都喜欢那种娇羞柔弱像林妹妹一样的女孩子,像我这样动不动就动粗,说话大大咧咧没分寸的泼辣王熙凤压根就入不了他们的法眼。
      命运对我会不会太苛刻了?!我躺在床上忍不住内心仰天长叹。工作了一天又累又困,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和命运较真,我得抓紧时间睡觉,明天又是忙碌的一天。
      昏昏沉沉不知道睡了多久,耳边铃声闹个不停。我迷迷糊糊的一顿乱摸,终于找了藏在枕头下的手机。
      “谁呀,知道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你们搞推销的都不用睡觉吗?”我语气很不好,自从我换了新号码,很少有人知道我的联系方式,每天找我的就是各种花式卖房。
      “涂涂……”电话那边是原源断断续续的抽噎声,我一下子就醒了,“怎么了,你别哭呀,发生什么事了快告诉我。”
      “我妈妈突然晕倒了,我叫了救护车送她去医院,医生说是心脏病发了,马上要手术。”
      我听了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用一手拿手机一手到处找衣服。
      “你别急,告诉我在哪家医院,我现在就过来。”
      我胡乱的套了间衣服,火急火燎一边手机打车一边跑下楼。
      黄历说我今天诸事不顺,看来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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