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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冥宫旧事
楔子
很多年前,我遇见过一个人,他和我说:“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容不得半点勉强。”
可惜那时候我年少任性,所以并不懂得这些。
1 传说
江湖有传说。江湖人说,北冥宫大弟子姬冰云一手落叶飞花剑,剑气所指,飞花落叶皆可伤人,连同那把饮水剑,姬冰云这三个字曾经惊艳了整个江湖,江湖人都说,什么叫人剑合一,什么叫剑心通明,看姬冰云用剑就会明白了。
我在飘渺峰的北冥宫生活了十九年,落叶飞花剑便被江湖传说了十九年,可我,从没见过。
因为后来,江湖人都闭口不再谈论姬冰云的事迹,那也许已经是一段湮没在尘嚣中的往事,他们只是说,后来,人亡剑失,江湖再没有谁看到过落叶飞花的缱绻美丽。
落叶飞花,又有多难?我在一丛花树下将剑挽得如行云流水,满树飞花扑簌簌坠在肩头,心里暗自得意:看,并不是很难办到,江湖人总是过于夸大其辞。
“侍剑,你是时候下山了。”师父在不远处叫我。
下山,去那红尘繁华处,去我不熟悉的地方,我是不太乐意的。我在北冥宫生活了十九年,这里远离人世,快乐逍遥,我下山做什么?
可是师父说,北冥宫的弟子将来都是要修成剑仙的,不下山历练,就不能堪破名利关,看透生死场。只有浮云过尽,曾经沧海,方能摒弃七情六欲,从此一心一意修道成仙。
若是堪不破,看不透呢?师父叹了口气,我知道她定是想起了师姐。
自幼,师姐于我只是个虚幻的影子。听年纪大些的师姐们说起她,都道是剑术高绝,冰雪聪明,是师父眼中最合适的掌门继承人。
然而传说毕竟只是传说,师姐的结局并不好——江湖人说,北冥宫姬冰云,遇人不淑,人亡剑失。
只是道听途说。并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也许师父知道,但师父并不愿意过多谈论她曾经的得意弟子。
2 朱砂痣
这次下山,师父要我杀一个人,杀人,也是修成剑仙的必经之路,我并不觉得奇怪。
只是没名没姓。临行前,师父指点,找一个身穿黄袍,眉心有痣的人。天大地大,没名没姓,这可如大海捞针呐。我站在师父面前想了又想,好生为难。师父看出我的心思,道:“你要找的人,在红尘繁华处。”
三千红尘,最繁华的地方莫过于京师重地。
于是下山,御剑飞行,日行千里,风尘仆仆赶到京师。起先是个和尚,穿着黄色袈裟走在街上化缘,被我盯上,和尚双手合十:“施主心有戾气,来路不正,可不像是修道之人。”
竟被一语道破来处,我心中一慌,再看和尚眉心光洁,不愿与他纠缠下去,遂放他而去。然后是个女童,粉妆玉琢,淡黄裙裳,我留神细看,眉心处殷红一点朱砂痣,鲜艳夺目。
“这一次断不会错了。”我面上浮起微笑,原以为自己定然笑得面慈貌美,谁料女童见着我的模样,吓得大哭。
“你对我家孩子做了什么?”紫衣妇人闻了哭声,见状一把拉过女童护在怀里,恶狠狠盯住我。
“姐姐扮鬼脸吓我。”女童脆生生替我回答了妇人的问题。
鬼脸?我疑惑地摸了摸脸,觉得十分委屈:呃……我没有扮鬼脸呀。环顾街上,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额头上渗出一层又一层的汗。
“你是谁家的姑娘,没事吓孩子玩?”有路人看不过遂大声质问。
“我要找人。”生平第一次被当众质问,我心生不快,“身穿黄袍,眉心有痣的人,我可有找错?”
“你找何人?姓谁名谁,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男是女,家住何处?”妇人口舌凌厉,我惶然不能答,面红耳赤,嗫嚅道:“师父未和我说过。”
人群中传来窃窃私语:“长这么漂亮,原来是个傻的。”
妇人叹口气,伸手抹干净女童的额头:“看清楚了,这是胭脂。”
周围又传来一阵窃笑,我恼羞成怒,身体一点一点变得僵硬,眉目凝霜,正要发作——
“姑娘,你要找的人,在下碰巧认识。”锦衣男子越众而出,俊眉修目,声如温玉。
“身穿黄袍,眉心有痣,你确定认识么?”我扬一扬眉。
男子唇角浮起一丝寡淡的笑意,对我点头。
我冷硬的心,瞬间融化。
很多年以后,我被囚在北冥宫的剑室,依旧记得容洛一袭藕色锦衣,站在人群里,唇角一丝寡淡的笑意,周身仿佛有灼目的光华,星辰皆失色。
他说:“你随我来。”
我果真就随他而去。
3 龙血珠
据说西域极寒之地产一种怪草,每六十年开花一次,六十年结果一次,结出的果实遍体通红,鸽蛋大小,活血通气,是疗伤圣药,名为龙血珠,极为难得,便是天下极富的皇宫,也未必有此物。
我幼时常气血不顺,手足僵冷,严重时身躯沉滞不能动,师父便嘱我吞服龙血珠。我道:“这般珍贵的药材,徒儿……”师父傲然答道:“天下人眼里珍贵之物,在北冥宫其实未必。”我艰难吞一口口水,接过师父手中的玉瓶,那瓶子里一颗颗珠子推搡拥挤,宛似糖豆,惹人垂涎欲滴。
而眼下,我摸了摸脸,定是下山后未及时吞服龙血珠,才导致面部僵硬,想起扮鬼脸一说,顿时郁闷万分,趁前面那人不注意,偷偷吞下一颗,吞得急了,忍不住咳嗽数声,他转身以目光询问,我环顾左右:“世人真是奇怪,脸上没痣偏要画一个出来。”
他稀奇看我:“姑娘从何而来,竟不知世俗女子以描眉点绛为美么?”
我对自己的孤陋寡闻表示惭愧:“侍剑久居深山,不通俗务,见笑了。”
紧走几步,赶上他,并肩同行,才知他是当今圣上的胞弟,封号豫王。
眼见街角出现一座府邸,巍峨朱门,门前两座石狮,目光炯炯,口含石珠,神态威严,又见门上牌匾,以篆体上书 “豫王府” 三字。
真是富丽奢华。
我尚未发出一句感叹,便见廊下有青衣仆人,见了他,几乎哭着扑倒:“小姐病重,求王爷去看看我家小姐吧。”
“走。”
他神情焦急,再无多话,跃上马车,一鞭下去,主仆二人绝尘而去,只剩我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儿呆:“是谁家小姐,蒙他如此看重?”
以致把我这个眼前的大活人都视为无物。
但他认识我要找的人!此念一起,脚下生力,竟追赶而上,心道:“绝不能把人跟丢了。”还好轻身功夫不错,马车在街道上疾奔,我倒也能不远不近紧随在后,时有路人侧目,我尚有余力报之以微笑。
如此,行了约盏茶功夫,抵达将军府。他下车,进府,我跟随在后,并未有人拦我。
府中一人,年约四旬,戎装在身,面有憔悴,见了他欲上前行礼,被他制止:“将军不必多礼。”
问身旁婢女:“你家小姐是什么病?”答是先天不足,气血不顺。
他命下人速去煎药,又前往小姐闺房探望,亲自接过婢女手里的药碗,殷勤喂药,直忙到月上中天,看着少女安静睡去,转头对将军道:“普通药材疗效甚微,不如让本王亲自前往西域一趟。”
“据说龙血珠生长在西域极寒之地,又是人迹罕至之处,末将自己都没有把握能找到,王爷何必……”
咦,龙血珠?
“劳驾,让让。”我努力拨开小姐床前站着的一大拨人,“你们要找的,可是这个?”
“啊,你?”他仿佛才想起我还在,低声惊叹。
我摊开手掌,掌心里扣着一枚鸽蛋大小的珠子,赤红如血,色艳欲滴。然后,我看到在场所有人震惊的表情。
4 饮水剑
告辞的时候,将军向我道谢:“姑娘仗义相救,老夫不胜感激。”又说:“老夫常年刀剑不离手,姑娘身带兵刃气息,想必是将门之后,又或者是江湖儿女?”
这是想打探我身世么?不知怎的,我又想起了和尚的话,和尚说我“心有戾气,来路不正”,想到这,我忽然有些被人看穿的慌乱,于是答道:“我是孤儿。”
“是孤儿么……”将军端详了我一会儿,将我们送到门口。
出府,坐上马车,一路披星戴月。颠簸的路途并未让心情变坏,至少,这一次我有了坐马车的待遇,而不是追在马车后头,毫无形象可言。
“你对那小姐很是关心。”我试探着问,有点酸溜溜,但那时我并不明白这种感觉代表了什么。
他于是和我讲,李云深半生戎马,常年奔波在外,膝下只李菁一个独女,爱若掌上明珠。
“何况,我们青梅竹马。”他俊朗的眉目此时舒展开来,看得我怔了片刻。
“青梅竹马……”我重复一遍,“所以两情相悦?”
这是多么美好的缘分,而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真正的心思,于是就信了他的话,并且为他和李家小姐的“青梅竹马”纠结不已。
要到很久,久到我差不多忘了所有的往事,却依旧记得,他真正关心的,在乎的,其实只是辅国大将军李云深背后的三十万兵马。
无关风月。
回到王府,安顿好我,便很少见他踪影,每日不是忙着上朝,便是去将军府探望李小姐。王府的人待我是极客气的,但那客气里又生生透出一股疏离,教人好生无趣。
无趣的人喜欢喝酒解闷,王府后花园的亭子里,我把玫瑰色的樱桃酒在桌上一溜排开,痛饮三杯,顿觉神清气爽。
有求于人,又寄人篱下,瞧眼下这情形,是不便催促吧。可是日日苦等,总不是办法。我又干掉几杯,醉眼朦胧摸回自己的住处,常说酒后乱性,喝醉酒的人也是很容易走岔路的。
推开一扇幽静的小门,入眼处,有刀光凌冽。
满室刀剑,或名赤霄,或名鱼肠,皆是历朝名剑,中有一剑,剑柄处墨绿色小楷,名:饮水。生生灼痛我双眼。
是师姐姬冰云的成名之剑,剑在人在,剑失人亡。师姐故去,为何她的随身佩剑却在此处?
未加多想,倒提长剑而出,许是面目不善,府中有人闪避,有人惊讶,又有胆大婢女拦我:“姑娘这是要去哪,一切等王爷回府再做打算。”
“容洛何在?”我大声喝问。
婢女小声答我:“王爷去了将军府。”
“何事如此喧哗?”有人站在檐下,目光清冷,我回首,惊喜道:“师父。”上前扯住那人衣袖:“徒儿好生难过。”
“因何难过?”
“徒儿喜欢上一个人。”可是这个人可能和师姐的死有关,如果是这样,我为了师门不能不杀他,可我又舍不得他死,因而难过。
“因何喜欢?”
“因他长得好看。”我如实相告。
“唉……”面前那人依稀叹了一口气,伸手扶住我,“你醉了。”
我怎么会醉?师父曾说我体质异于常人,畅饮千杯而不醉,如今却醉了,是何道理?
定是心中相思郁结。
这样的身份,这样的风华,心中再明白不过,他是我喜欢不起的人,无论是为着他的亲王身份,还是为着师姐的死。
我抬头,看见夜幕低垂,明月高悬。
5 镜子
次日清晨,有粉衣婢女在花厅打扫,见了我,“嘻”的一声轻笑,我狐疑地问:“我可有做鬼脸?”答:“未。”我怒:“那你为何发笑?”
“昨晚侍剑姑娘喝醉了酒,大概是错把王爷当成了师父。”婢女顿了顿,道,“侍剑姑娘好生有趣,连王爷都拿你没办法……”
是这样么?我被她揶揄的神态惊得回想,再回想——昨夜有人探佳人而归,有人提剑横眉怒目,昨夜有明月如水……
终于,我站到了他面前,这里是豫王府的书房,房间内壁挂名家书画,案摆笔墨纸砚,端的整洁雅致。
“昨天我师父可有来过?”
“未。”他自顾书写,低眉垂目以致我瞧不清他此刻的表情。
“那我可有说过什么胡话?”
“胡话?”他终于抬头看我,目光中三分诧异,七分疑惑,直看得我心虚不已。
“好像说过。” 他不确定道。
“我、我说什么了?”我激动万分,扑过去,双手按住桌沿,目光与他对视。
“侍剑——”他叫我,语气出奇的温和,“你喜欢上了谁?”
这个……我惊愕半响,分明看到他眼里一丝戏谑,于是悔不当初:师父,您不该夸我千杯不醉……
书房中一时气氛异常安静,我正愁没台阶可下,便有人通报李家小姐到访,说是要亲自登门答谢侍剑姑娘救命之恩。
我借机下台,随仆人去见李家小姐。
花厅里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礼盒,将门千金出手大方,性情也很是直爽,见了我,亲昵拉住:“听容大哥说,姐姐久居深山,妹妹猜想,姐姐素面朝天,定是未曾体会过女子梳妆打扮的乐趣。”
打开一个礼盒,脂粉钗环,琳琅满目。不由分说,便将我按坐在桌前,梳头盘髻,画眉点绛,一炷香工夫,大功告成。
“取一面镜子来。”
“不要。”我才要阻止,已然不及,她的丫鬟手脚麻利,递来一面铜镜,李家小姐只看了一眼,惊叫一声,昏倒在地。
“将门之女,如此胆色。”我无奈叹气。
镜子,可以照见一个人的本来面目。师父不喜我照镜,我每每从镜子中看见自己的真身,冰冷刚硬,也甚觉无趣。久而久之,我竟很久不照镜子了,原来我是长这么个模样么?
“你对菁儿都做了什么!”李家小姐突然昏倒,豫王府自然忙得人仰马翻,又是请医诊脉,又是备马车送人回府,待一切安定后,他找到我,怒不可遏。
“菁儿?”我冷笑,“我能对你的‘菁儿’做什么?”替我梳妆的是她,拿上古宝镜照我真身的也是她,我可什么都没做,是她自己禁不住吓,怨得了谁?
李菁带来的那面镜子,可不是普通的镜子,而是上古宝镜。李云深掌天下兵权,阅尽神兵利器,我的来历,想必他已猜到七八分,故遣李菁前来试探。
是了,我本是江湖上闻名色变的魔剑。数百年前,昆仑妖道凌霄子采西方玄铁所铸。剑邪,嗜血,魔剑出世,一度搅得江湖血雨腥风,后有北冥宫高人出面,收服此剑,将之困于北冥宫剑室,还复江湖安宁。
事隔多年,北冥宫现任宫主,即我师父,重新召唤魔剑,将我幻化成人,这才有了我下山后的际遇。
“侍剑姑娘可有去处?本王大婚在即,不便留姑娘久居府上,还请海涵。”他容色平静地下逐客令。
“不劳费心。”我微笑答他。我吓昏他心上人,或许还是他的未婚妻,他逐我出府,是情理之中的事,只是师姐的饮水剑出现在豫王府,我必须弄清此事。
“昨晚你疯疯癫癫,就是为那把饮水剑?”他若有所思看我一眼。
疯疯癫癫?他是这么看我的么?我嘴角一抽。
“你是姬冰云什么人?”
我没有回答,于是听他说道:“世所罕见的龙血珠,踏雪无痕的轻身功夫,我早该猜到,你与姬冰云师出同门。”
他于是和我说起一件往事——
6 往事
当今天子登基前并不是太子,北冥宫姬冰云曾帮他杀过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当时的太子。太子死在自己的寝宫,胸口数道爪伤,心脏不知去处,现场又无任何脚印,当时朝野秘传,是狐妖杀人,因此案过于诡异,最终定为无头悬案,不了了之。
我却心知肚明,姬冰云无非是用了北冥宫两项绝学,一是名为踏雪无痕的轻功,二是名为美人抓痒的爪功。
之后容洛的皇兄顺利成为太子,不久后登基为帝。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容不得半点勉强,可惜你师姐不懂这个道理,她来自江湖,并不懂得何谓天家无情。皇兄不肯立她为后,她偏要勉强,逼到这一步,皇兄已容不下她。”
容洛没有再说下去,但我已然明白,师姐武功高强,冰雪聪明,她不是死于他人之手,而是死于自己的执着。
容洛说的对,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容不得半点勉强,可惜当我们年少任性的时候,并不懂得这些。
天子知道豫王素喜收藏名剑,便将姬冰云的饮水剑转手赠了他,这才有了我机缘巧合下重遇饮水剑的一幕。
“你还不走么?”他再次下逐客令。
“你答应要帮我找的人,现在还没找到。”我小声提醒他。
身穿黄袍,眉心有痣的人。
他神色讶异,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块笨到无可救药的顽石:“你要找的人,是我皇兄,当今天子。”他宽袖一甩,转身而去,走得太急,便没有看见我怔怔地瞧着他的背影,眼中寂寞成海,相思成灾。
7 大婚
自那日后,我便离开王府,混迹江湖,若说餐风露宿,天为被,地为席,也绝不夸张,反正我是钢铁所铸,身躯亦刚硬如铁,不必担心挨饿受冻。
只是皇宫,并不是我可以轻易接近的地方,尚未靠近宫门,便已被门口的麒麟兽拦住去路。
我唯有等,等一个皇帝出宫的机会,终于等来豫王大婚,届时,皇帝会亲临豫王府,为这对新人祝福。
那一天,鼓乐笙箫,十里红妆,送亲的队伍浩浩荡荡,我挤在人群里,看李家小姐盛装华服,看他和她参拜天地,看贵宾席上坐着一人,身穿明黄色龙服,容颜俊美,眉心处一粒朱砂痣,凄艳动人。
“呔,难怪师姐失心疯,看花看月看上他。”我低叹一声,已经出手。
身形跃起,剑气如虹,一众大内高手阻我不住,眼见着剑尖就要划上皇帝的脸——
忽有一人斜刺里冲出,徒手抓我长剑。是身穿吉服的新郎官,他目光沉静如水,低声道:“快走。”
我不明就里,又不忍伤他,眼见着他双手紧贴剑刃的地方已有血迹,细细流下,我索性丢开长剑,飞上半空。
那一天,所有人都看见,霍霍剑光笼罩了整个豫王府,有来历不明的女子,变身为剑,人剑合一。
这一次,再无人力挽狂澜。
而待我落地,却有天罗地网兜头而下。
是天蚕丝。
“妖孽!”李云深黄雀在后,金刚怒目,又隐隐面露得意之色。
我被薄如蝉翼的天蚕丝紧紧束缚,哀叹时运不济,命苦至此。他既懂得用天下至柔之物天蚕丝克天下至刚之物魔剑,显然是早有准备。
原本喜庆的婚宴,以天子遇刺血腥收场。
国不可一日无君,大婚不久,容洛便在辅国大将军李云深的拥戴下,迅速登基为帝,以安抚天下臣民。李菁,他的新婚妻子,顺理成章,成为这个王朝的新皇后。
“你可有爱过我?”一个月后,他来看我,身着黑色龙纹朝服。彼时我被关在天牢,牢房四周罩着密密一层天蚕丝,以防我逃匿。我对天蚕丝是束手无措的,也无处可逃。
他用沉默回答了我的问题。
“不爱就不爱,有什么稀罕。”我对他的沉默表示不屑,“那么,你爱李家小姐吗?”
“我不爱你,也不爱李菁,我只爱自己的江山。”这一次他坦诚相告。
然,下一刻,他就后悔了。顺着我的目光回头看,新皇后站在天牢门外,脸色苍白,身旁是一脸愠色的李将军。
我笑了。
即便我死,也要变成一根刺,此生此世扎在他和她心上。我要他们,两个人,一辈子,彼此猜忌,互生嫌隙,如此,我才可死而瞑目。
“祝你江山永固,世世代代,寂寞如斯。”我惨烈一笑,跳入剑炉。
8 告别
李云深在天牢内筑了剑炉,直到最后,我才知道他的用意,他并不希望世上有我这么一个人存在。
我在火中,七七四十九日,最后一日,我重新变回一把剑,容洛出现,将我从剑炉中取出,摊在掌心细细端详,我却忽然跃起,剑尖朝他当心刺去,他向后倒纵,闪避不及,右臂已被剑刃刺伤,血流不止。我欲再接再厉,有人长风盈袖,已将我卷入袖中。
是师父。
“你已坠入魔道。”师父说,“为师不能放纵你,被有心人利用,重新成为魔剑,若此,天下将再起杀戮。”
师父将我强行带回北冥宫,封印在剑匣内,囚在剑室。
我夜夜悲鸣,因我恨他——
这世上所有的人,所有的感情,他都可以拿来利用,包括“萍水相逢”的我,“青梅竹马”的李家小姐。
利用我除去他的皇兄,利用李菁的婚姻得到李云深的拥戴,这世上还有谁比他更凉薄?还有谁比他更心狠?
我被囚在剑室,整整六十年,从最初的心浮气躁到最后的心静如水。忽有一日,门开了。
“侍剑,你魔性已除。”师父说,“他这一世尚有心愿未了,你去看一看他吧。”
我伏地跪谢师父,下山去见他。一路听他的万千子民谈论他,说他如何是个好皇帝,如何心系万民,如何厚待皇后,又如何为国事操劳,积劳成疾,以致病入膏肓,药石无治。
这一次,皇宫门口的麒麟兽并未拦我,许是我魔性已除,又或者我太过悲伤,连灵兽都生了恻隐之心。
富贵奢华的寝宫,绕过燃着熏香的铜香炉,一步步走近龙榻,他的苍老还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尽管师父已经提前告知我,他是凡人,比不得我有不死之身。
但我仍唏嘘,曾经近在眼前,转眼咫尺天涯的人,终究要永远离我而去了。
“你是哪里当差的宫女?竟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他从病中苏醒,看见了我,面上浮起微笑,自顾自说下去——
“朕年轻时,曾遇见过一个奇怪的姑娘。她是魔剑所化,不通人情世故,因而闹了不少笑话。”
“然后呢?”我问他。
“后来,她要杀我皇兄替她师姐报仇。我有想过,她杀了我皇兄后,就放她走,当什么都不知道,可是李云深不肯。”他说到激动处,又不再当我是宫女,仿佛已知道是我,休息片刻,续道,“他只有李菁一个女儿,他要做慈父,保障自己女儿的幸福,就必须对你残忍。”
“这是为何?”我忍不住问。
“因为所有人都看出了我对你的情意,只我不知,只你不知。”其间隔了六十年的光阴,无数千回百转的心意,到此时由他口中说来,说者淡然,听者平静,并无想象中的惊天动地,室内静得能听见沙漏的声音。
“你救过他女儿,他却恩将仇报,故我恨他,恨了一辈子。他死的时候,恳请我善待李菁,我答应了他,果真对我的这个皇后很好。然,如你跳入剑炉前所说,祝我江山永固,世世代代,寂寞如斯。”
“我果真江山永固,寂寞如斯!”他大笑,又如呜咽,神情惨烈。
“那么,你可有什么心愿未了?”想起师父的话,我柔声问他。
“朕想见她最后一面,告诉她,朕爱她……”他沉沉睡去,再没有醒来。
我伸手抚上他冰冷面容,六十年来,首次落泪。爱过的,恨过的,就这么结束了吧?
尾声:
又过去了很多年。
江湖又有了新的传说。江湖人说,北冥宫大弟子姬冰云的佩剑重现江湖,有人亲眼看见有面慈貌美的女子,凭一柄饮水剑斩奸除恶,匡扶正义。更令人惊喜的是,曾经惊艳了整个江湖的落叶飞花,再次重现人间。
落叶飞花,又有多难?有白衣少年在一丛花树下将剑挽得如行云流水,满树飞花扑簌簌坠在肩头,得意道:“看,并不是很难办到,江湖人总是过于夸大其辞。”
是么?虽然我已是几百岁高龄,但童心未泯,好胜心又起,于是——
倒提饮水剑,用踏雪无痕的轻功飞过树顶,自然尚有余力向目瞪口呆的少年报之以微笑。
“好轻功!”少年叹为观止,“江湖人其实……也未必…过于夸大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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