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感

作者:7839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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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半月前偶然搜到了这样的一种题材,老实讲因为主角的关系对这类的文仍持保留态度,毕竟无论是大开金手指还是小打小闹在我眼里都无法将主角评述得当描写到位...自认为是腐女一枚,但总觉在JQ背后还应存在道德底线。这样说有些自欺欺人,不喜欢为什么还要追文。但,我想说,此文是个例外一直以来认为作者阿楚是雄性动物,因为自认为能将□□描述如此到位者必然接受过蛊惑仔的真传,身边有极少数女性朋友喜欢这类的题材,自然生出了这样的想法。将□□文写的大开大合,虽然仍能看出第一次写文的痕迹,但对于一个女性作者来说,仍然值得赞赏,由此不由期待作者能够真正尝试这类型的题材,毕竟搞基+□□=腐女们乐见之事。
    回过来说对这篇耽美的认识:就像我在上节中提到,因为主角的缘故对这样的文章一直心存复杂,看文时候的心情,就好像小时候第一次看成人题材一样,明知不对却仍然会做,有时候会阿Q精神安慰自己,情有可原,情有可原。既然是情,就一切说得通,只要不过分就能接受。即使不愿,但必须承认主角的一生对于现实中爱他之人有些遗憾,毕竟tragic的结尾在现实中来讲是谁也不愿看到的,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感觉愈加深刻,反而会让人有时难以自拔。现实中的意难平,难免就希望能从一些侧面找到平衡,哪怕是在故事中,哪怕是在梦境里,主角能够得到幸福,最终实现happy together 我想至少我是乐意看到的。我不想去评述文中另一位男主角与现实中的那一位谁好谁坏,毕竟故事只是故事,再美也终究是一个愿景。更何况生活中的那位多年来的做为大家看在眼中,我对于这样一个男人,内心除了钦佩之外别无二字。文中的那一位,林耀,评价起来便不会缩手缩脚。这是一个让我挑不出一点毛病的钻石级人物,虽然更喜欢后段中的他,尤其是被反攻成功后。。。(好吧,我承认我是恶趣味。。。)至情至性因为爱一个人所以任何事都愿为他努力说白了恋爱大过天这样的一个男人也只能让人赞叹是给予郑先生最好的安排。性格中有一些调皮有一些孩子气,却在大事上仍有一份计较,哪怕所发生的真要较起真来都是有待推敲。但真正深入人心的是一份执着和一份爱,一份小儿女一般的痴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才能让吃醋和醉酒都那么让人忍俊不禁。总觉得林耀就像一只大金毛一样,傻乎乎围着郑先生蹦来蹦去,恨不得尾巴都要摇断...这样的比喻可能很不恰当,毕竟人怎么能和动物比较...不过也是我能想象中最形象的说法了
    喜欢本文的另一原因,我想也与作者对郑先生人物性格的描述有关。虽然一直在提郑先生,但主角的原型连傻子都看得出。长话简说,郑先生的性格是最像原型的性格,很man的一个人,很明朗的性格,有一些文章,难免会把演员扮演的角色与他本人混为一谈,或是认为本色出演。这样的想法,是我万万不敢苟同的。虽然也可以从侧面证明原型本身演技的精湛,但人生和戏原本就是泾渭分明,如何能够混为一谈。他是什么样子的人,我想凭我的微末是不应更是不能揣度的。然而郑先生的性格描写,我只能说,已经很好。
    谁都知道写文的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而追文的也是跟着写文的一同哭哭笑笑,大喜大悲,一起经历文中人生的起起伏伏。我想其实这也是一种缘分。也不是没动过心思想亲身塑造一个有血有肉骨肉饱满的人物,但无奈于文笔的有限,然而这么些年来林林总总的故事却看过不少。过眼的多,留在脑海里的少,而自己又是常年潜伏不愿表白的那种,今天终究破例一次,洋洋洒洒说了满篇废话,其实还是想表达对作者的谢意,对郑先生林先生的爱意,以及希望看到有爱番外的心意。(至于用什么来定性“有爱”,我想作者身为亲妈比谁都清楚...)
    总而言之,希望作者能不忘亲妈的身份,也要有后妈的潜质,对于耀仔,当虐则虐,千万别惯坏了孩子。不过说来作者已经做到对郑生有如春风般温暖,对耀仔也没秋风般无情。

    其实记得在追文过半时看到作者曾经满地打滚求长评,当下就觉得其实作者也怪不容易,于是乎就有了要写这样一篇杂感的想法,虽然不知成文合不合作者的意,终究也是对自己追文这么多天的一点交待,都是一些自己的看法,杂乱无章,如果有曲解作者的心意,还望多多海涵,毕竟看您再接再厉继续开金手指,继续虐耀仔才是正事,不想逆了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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