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记

作者:陈顾青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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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持续到下午四点半才结束,责编甩过来会议记录,等会议室的人走的差不多了,她才悠悠点起一根烟,我大致翻了翻,没什么新花样,便收在文件夹里。
      “什么时候的飞机?”
      “晚上八点的,回程票订了,但是可以改签一次。”
      “呵呵,你们总编大人啥时变得这么大方?”

      责编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闻言笑着扎眼,
      “他老人家哪次对您不大方啊?”
      “助理和我一起走?”
      “哦,不行啊,助理要晚三天到,不过那边的模特公司都谈好了,也会有人接您。其实熟门熟路了,你说是吧?”
      “助理不到位,我很难开工的。”
      我说完站起身往门口走,责编追过来,和我挤着出门,神秘兮兮的问,
      “说真的,你几时梅开二度呢?知道你离婚后,听说老板家的大母猫都提前闹春了。”

      我抬手在她脑门上弹了一下,算做道别。

      我叫郑允浩,职业摄影师,受雇于全国性的几家大媒体,不过只签作品约,不卖身,这样生活的好处是自由,自由但是也落寞。几年前匆匆的婚姻没有拯救我,结的很低调,所以离婚的事情也是最近几日才在圈子里传开的。

      我坐在大厅的小咖啡厅里,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对面的写字楼,算时间,差不多他也要下班了,最近他不怎么准时,应该是有大的企划或者设计项目在进行。
      五点一刻的时候,他从转门里走出来,歪着头正在讲电话,一只手将灰色的呢子大衣拢了拢,不过我还是看见了他穿在里面的明黄色的高领毛衣,这和他昨天的行头一模一样,看来最近真的是忙惨了。

      等到他钻进出租车里,没了影踪,我才拿起电话拨出去,很快那边有了响应,
      “允浩哥。”
      “有天,我今晚要出差,可能半个月才回来。”
      “哦,又接了大活?”
      “例行公事。”
      沉默了一下,我忍不住问,
      “他最近怎么样?”
      “还好,刚拿下高铁11标段的项目,投资方比较苛刻,设计稿改了几次。”
      “还是少让他熬夜,他那身体,累不得。”
      “我知道,他刚刚跟我请了假,说出去旅游散心。”

      我不信祈祷这回事,特别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后,我根本不可能有那样单纯的心思,但是当他提着行李走到我跟前,挨着我的膝盖蹭到了靠窗的座位上时,我不禁怀疑,也许真的是上帝感动于我每晚的痴想。

      他上了飞机很快睡着了,黑色的毛线帽子绷在白净的脸上,闭起的眼睛是一条细长的线,我记得小时候外婆告诉我,眼角长的人上辈子眼泪多,那眼角都是泪水淌出来的痕迹。
      我们最终失散在出港的人流中,模特公司的同事在出站处等着我,晚上是照例的酒宴,乏味的不值一提,本来说要选模特,我没有心情,只等着助理到了再谈。
      第二天一早,我独自坐上长途汽车,去往目的地。

      这个边陲小镇远离城市,还没有被完全的开发出来,风景极美,被山面湖,湿地成片。不过七个小时的长途车程后,人最想的不是欣赏美景,而是来一碗热乎乎的米粉垫肚子。因为是当地的小吃,所以每家铺子里都有得卖,我站在吧台口,刚想要位子,突然有人的行李包重重的砸在脚上,我扭过头去,只一眼满腔的火气就扑灭了。

      这小子正撅着屁股理行李,大衣扔在一旁,棕色的紧身T恤也凑上去老高,露出一截腰上白腻的肉,尾椎骨一节一节都看的清楚,我差别忍不住要摸上去,久违的手感,是不是还那么滑嫩?
      他丝毫没有察觉,费劲的整理行李包,像是在找什么,我压抑住内心的汹涌,沉着声音说,
      “哎呀,看着点人呐!”
      他果然扭过头来,脸上红扑扑的,想开口又不知说什么,自己别扭了半天,突然伸腿在行李包上踢了一脚就往店里走,我不免有些失望,对着他的背影说,
      “起码道个歉吧。”
      他忽的一下转过身,
      “谁眼睛长后脑勺上啊!自己不会躲着点!活该!”

      我心里像一下塞进了大大的棉花球,说不出的柔软充实,我就愣愣的看着他,时光在刹那间流转,耳边响起操场上的喧闹,眼前是学校里整齐的教学楼,他推着自行车,穿着宽大的校服,冲我瞪眼,只那一眼我就举手投降了。已经过去多少年,我都不敢计算,内心被隔出两个世界,他单独住在那个堆满杂乱记忆的地方,静静的等着我闭起眼睛相会。
      我们是另个世界里,永远没有分开的恋人。

      他骂完人,便气呼呼的坐在桌边吃饭,我却心情大好,隔着来往的游客有一眼没一眼的瞄他,经过长途旅行,他有些疲惫,但眼中很有神采。每次隔着那条街看他上班下班,都是神采奕奕的样子,让我安心。

      这顿饭吃的格外香甜,我对自己说,也许这是老天给我的机会,错过了就不会再有,每一分每一秒都要好好珍惜。
      他吃完饭,便背起行李开始逛街,街面上那些手工小玩意很多,看得出他很喜欢,这个摸摸,那个带带,最后拿起一个钥匙扣,玩了半天舍不得放下,我知道他是喜欢,不然不会看那么久,然后他开始翻口袋,翻啊翻啊,翻了很久。

      我心里叹气,慢慢的往过走,他看见我,眼睛瞪得更圆了,好像是因为我他才摸不到钱包一样,那个可爱的样子,让我笑了出来,
      “你是背包族?”
      他点头,神情有些委顿,
      “我也一个人,有没兴趣搭个伴?”
      他有些发愣,半天没说话。我在心里责怪自己太莽撞,我的自私想让我靠他更近,但是也许对他,这并不是好事,其实事情过去这么久,我已经认命了,只要他好好的,其实比什么都重要,
      “那就算了,祝你玩得开心!”

      走了几步,突然被人拉住了胳膊,扭头看见他小猫一样可怜巴巴的瞅着我,
      “我……咱们搭伴走吧……”
      我努力装作平静的样子,
      “太好了。”
      他眨巴眨巴眼,又说,
      “……其实是……我钱包丢了……”

      我愣了一下,心里顿时埋怨自己粗心,怎么没看出他刚才抓耳挠腮是丢了钱包,还好他拉住了我,如果我就撇下他这样走了,那他一个人要怎么办?

      “那个……能不能先借我2000块钱,或者告诉我你的银行卡号,我叫我朋友打钱过来。”
      我真想伸手摸摸他毛茸茸的脑袋,
      “那就是说你答应了?”
      “什么?”
      显然小家伙还没缓过神来,
      “结伴而行。”

      放学时分,学校门口的小巷总是很拥挤,我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他已经在街口了,回头冲我一笑,露出一嘴的白牙,
      “郑允浩,以后咱俩一块回家吧,结伴而行嘛。”

      在小街上转了一会儿,两人都觉得有些疲惫,找了间还不错的小旅馆,因为他的身份证也丢了,所以只好同住一间。
      进了房间,我选了靠墙的床,因为他是喜欢窗边的,无论坐车坐飞机还是住宿,他都喜欢有窗子的位置。
      洗澡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下巴上已经起了层胡茬,拿着剃刀的手有些颤抖,我不想承认自己老了,三十出头的年纪该是男人的黄金时代,可是这越来越密,越来越硬的胡茬,却在告诉我,那有着高温和汗液的青春,已经渐行渐远,看不清楚了,唯一能留下的记忆,却是灵魂深处挥不去的噩梦。

      他洗澡洗了很长时间,出来时我正在调试相机,
      “你很喜欢摄影?”
      “嗯,很喜欢!”
      “那你应该也经常旅行了?”
      “我只是喜欢看不同的景色。”

      不同的景色,不同的人物,来来去去,其中稍有生趣能够安抚已经千疮百孔的心,不用在那个城市里,想起什么人,想起他说过的话。
      他看着我,神情认真,我突然紧张起来,我曾经那么深刻的幻想他会记起我,然而这一刻,我害怕了,我害怕他突然叫出我的名字,我已经不是当年的郑允浩,他却仍旧是当年的……
      “金在中。”

      对的,他是金在中,顽皮可爱,古怪任性的金在中,会冲我又嚷又叫,又给我白眼的金在中。
      好多年,我都不敢叫出这个名字,每次和有天打电话,也只是他啊他啊的,他,已经是固定的代称了。

      夜深了,我坐在床边默默的抽烟,红色的火光明明灭灭,我身侧的人睡得香甜,偶尔砸吧一下嘴巴,一定是梦见了什么开心的事情。我迟疑了很久,伸出手,隔着被子轻轻拍了拍他的腿,他立即侧过身,向我这边蜷了过来。
      这是多年的习惯,他怕冷,夜里我只要稍微一动,他就要偎过来,缠手缠脚的搂在一处才罢休。

      眼泪突然而至,我没有防备,差别哭出声,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在这么靠近他,我还能这样抚摸着他,吻着他的眉头,
      “在中,我们还能重新开始吗?”
      我附在他耳边轻轻的问,他温暖的呼气喷在我脸上,我们脸对着脸,一如多年前共枕般恩爱,他还是我的在在,我还是他的耗子。
      “可以吗?在中,原谅我,我们重新开始,可以吗?”

      可以吗?可以吗?我问的那么绝望,这不是个可不可以的问题,而关乎可不可能,他……已经不记得我了,关于我的那一段日子,已经被上了锁,埋在连在中都找不到的地方。如今,我只是他偶遇的陌生人,只是这一段短暂旅行的伴侣。

      这小镇我不是第一次来了,我知道哪里的日出最好看。凌晨四点半,我拉着昏昏欲睡的在中来到湖边,湖面静谧,雾气昭昭,在中有些冷,站的离我很近。
      水天交接的地方,一点点红色霞光透了出来,在中一下来了精神,一把拉住我,指着远处喊,
      “太阳!太阳出来了!允浩!”
      我看着他的笑脸,对自己说,
      “够了,郑允浩,这样就够了,不要再把他揪回到痛苦当中。你们的际遇,就像一段旅程,无论它多么精彩,多么绚烂,都已经结束了。作为旅伴,他不可能陪着你一辈子。”

      其实,我们本来是可以一直在一起的,如果不是因为在中的车祸,我永远忘不了他浑身鲜血淋漓的样子,那是他送给我的结婚礼物,他说过,他离开我没有办法活下去,他要证明给我看,他做到了,却没给我一个挽救的机会。

      “患者头部受了严重的创伤,从脑部CT的结果来看,还无法完全排查清楚血块的具体位置,所以目前不适合做开颅手术,我们的意见是保守治疗,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转院。造成的后遗症有可能是失明,也有可能是神经系统紊乱,这个要看恢复的情况而定,完全恢复的可能性非常小。”

      那时我就想,只要他活着比什么都强,只要他活着,哪怕只是一口气在都行,我只要他活着就好。

      再之后,我每天的乐趣就是坐在咖啡厅里,看他下班,其实在那个城市里,我们经常会遇见,只是他不认得我,我们那么多次擦肩而过,完全是两个陌生人。可是经过这一次以后,我想以后连擦身而过都不能再有了。
      这像初识,也是离别。

      看着他在我身边快乐的跑来跑去,像个兴奋的孩子,我终于还是不能多说什么,我害怕过多言语会泄露我的心事,我怕我会忍不住突然搂住他,狠狠的吻他,然后跪下来求他,我知道我不能,我已经不配再爱他了。

      好吧,就让我成为他一段旅行的伴侣,这样,起码他还是知道我的,也许以后会淡忘,那么我已经知足了。

      送走在中,我的助理也刚好到达,接踵而来的是繁杂的工作。离开的时候,我又独自去小街上逛,找到了当时在中看中的钥匙扣,那是一对小脚丫,上面写着‘知足常乐’。
      是啊,知足常乐,我早该明白它的意思,现在已经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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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我的下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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