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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1
下午两点,学校里的图书馆人很少。
好像从尘埃忽然走进了灵境,不论窗外如何喧嚣燥热,这里永远凉爽若初秋的天气。天鹅绒落地窗帘,深赭色高高的书架,陈旧得恰到好处,管理员表情沉着,仿佛守住了全世界。
纪得之微笑,嘴角的清浅弧度随即又隐没,在J类书架上仔细寻找着唐宋文学老师指定本周讨论要用到的《莺莺传》。
她家里是有这本书的,但是上周末回家居然只顾和父亲争执,忘了把它带回来。
早就知道免不了这么一场冲突,然而当它真的发生了,依然难免有些黯然。爸爸一定很失望,这个他们从来引以为傲的掌上明珠,也不过是个为了男朋友不惜顶撞父母的任性女子。
那天她和成韬庆祝相识一周年,到了一家比较高档的餐厅,居然那么巧,遇上爸爸和下属会餐。
虽然当场父亲表现得大方自若,然而回家后向她问遍他的祖上三代,最后得出结论:这样一个毛头小子怎么能配得上我的女儿。
连妈妈也忧心忡忡,“得之,你爸爸不是嫌贫爱富,但是你确信他不是那种想攀龙附凤的人?说不定他从什么地方知道了你是副市长的女儿,所以才——”
是啊,她是副市长的女儿。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知道了她的身份,成韬并没有任何刻意承迎,反倒有些冷淡。因为她没有告诉过他自己的家庭状况吧,可是,某种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并不完全是这个原因。
隔着一排书架,两个相伴而来的女生切切低语。嗓音清脆的那个连连追问:“你到底打算怎么办?”
另一个女生个子娇小声音也小小的,甜的像水果糖,“如果我知道怎么办还会来问你吗?”
清脆的声音又说,“要是有那么一个帅哥邀请我去看电影,我才不会像你这样犹豫不决。”
“我们现在只是普通朋友啦!”甜蜜的女孩连忙撇清自己,却欲盖弥彰。
得之不禁会心一笑,这样的烦忧,恐怕是天下最美好的苦恼。
“普通朋友?拿去骗鬼好了。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
“我也不是不喜欢他,可是——哎呀我也说不清楚啦,君安不太赞成啊。”
“祝君安只是你的青梅竹马,又不是你爸爸。就算是你爸爸反对,自己的心意才最重要,别人反对啊就让他们反对去,爱情是两个人的事。”
真的可以如此简单吗,两个人的事?
终于在最下一格中找到那本尘封已久、纸页有些泛黄的书,轻轻拍落封面上的浮灰,她心情一下子多云转晴,准备站起身。
“可是,听说他现在有女朋友,好像是中文系那个叫纪什么的。”
得之双腿僵硬,扶住前面的木质隔板,突然动也不能动。
“嗯,我也听说顾成韬挺花心的。”
“所以我才这么烦哪。不过他说就要跟她分手了。”
“管它的,现在谁还没有谈过几次恋爱啊,以后才最重要。”
两个女孩慢慢走远,交谈声渐不可闻。
真奇怪,怎么站起身这么难呢,自己从来没觉得,原来这样简单的一个动作,也要耗尽全身力气。
“得之,你也来借书?”
“是啊。”看到同宿舍的同学,她力持冷静的站起来,却还是差点摔倒,幸好曼琳手疾眼快,及时扯住了她右臂。
“我一定是刚才蹲得太久,脚有些麻。”
“纪大小姐,还是我来扶你吧。”何曼琳撇撇唇,认命的当起搀扶着太后走路的小宫女,“咦,你的手好凉哦!今天的气温足有三十四度呢。”
“是吗?我的手脚一向都比较凉,好像是微细血管不畅的缘故。”
“这大概就是《临江仙》里所说得‘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吧,好羡慕你哦。”
“我有什么好羡慕的?”她有什么可羡慕的?
2
冰肌玉骨的古典佳人也会生青春痘?对着镜子,纪得之用粉饼遮盖住自己鼻侧新芽绽放般长出的粉疮。她的皮肤雪白晶莹,唯一的问题就是偶尔会冒出粒粒青春痘。以前她也并不很介意,但是今天,她希望自己能看上去更完美一些。
那天在图书馆,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幻觉?或者仅是一个误会?
站在衣柜前挑挑拣拣,竟没有一套衣服是合心意的,她坐在床边将脸埋在双手间,终于承认,这是害怕不被关注的忐忑。
最后,她还是穿上原来那套衣服。
走进北区校园里的咖啡馆,顾成韬正襟危坐,是反常的严肃,她有些莞尔,但是看到他的眼神,她禁不住一凛,开始觉得自己一切都想错了。
开始只是含糊其辞,两人说着漫无边际的废话,然而他的双眼始终犹豫犹疑,不愿与她对视。
“听说这是以前的开水房改建的,居然装修还不错------”
她低下头,将方糖放入杯中轻轻搅拌,“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好了。”
顾成韬先是讶然,而后沉默良久,终于开口,“得之,我们分手吧。”
虽然早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但当亲耳听到这句话时,她还是忍不住心跳一停,手掌沁出冷汗,“分手?”
“对。”他的语气很坚定,却手足无措的别过脸去,不敢看她有没有落泪,“我已经考虑了很久,得之,我——”
“你真的想清楚了?”她打断他的话。
我真的想清楚了吗?他茫然自问,竟一时问不出答案,我真的想清楚了吗?真的要放弃她吗?因为一个和她同样美丽的女生?
然而她已先开口,“那好,我们就分手吧。” 眉目静定唇角轻扬,虽然那笑意淡若不可见,但终究还是在笑,她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你没什么事吧?”
“当然没有,”她拢拢耳边的碎发,“我下午还有课,先走一步。”
他未及思索,抓住她欲离去的手腕。
“怎么了?”
“——你的咖啡还没喝。”
“我不渴。”她尽力保持语气平淡,分了手当然还是可以在一起喝咖啡,望着彼此的眼睛探讨天文学,但不是现在。她没把握端起杯子不会把咖啡洒出来,还是不要丢丑的好。
裙裾飘扬,高跟鞋敲地的声响不带一丝迟疑,望着她远去的娉婷背影,顾成韬坐在椅子上,觉得倒好像是自己被人突然抛弃。
3
五月风六月雨,年年春回,这个梅雨季节什么时候才能过去?
“得之,是伯母打来的电话!”同宿舍的女生轻敲她的肩膀,“你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我都叫你好几声了。”
走失的心神拉回,她歉意的低头一笑,转身走过去接电话。
“——你不是说他是外地生,毕业后会不会留在本市还不一定,现在可不兴鸿雁传情那套了。妈妈相信你喜欢的男生一定很优秀,但不管怎样,最重要的是要找一个真正对你好的人。”
纱窗日落渐黄昏,她久久无语,听妈妈在话筒那边漫长的叮咛嘱咐,最后很无奈的妥协说,“得之,如果你真那么喜欢他,就找个机会带他回家让我看看。”
她终于开口,“妈,你别担心,我们已经分手了。”
分手了。没有痛哭一场,没有神魂颠倒,比起先前的烦躁难安,现在反倒一下子就接受了现实。
失恋并不是世界末日,仍然要一样吃饭睡觉逛街看电影,对于失恋的事实,她也并不否认。
她这样回应大家的关心:“没恋爱之前,我一个人过得轻松愉快,现在分手无非也就是回到了轻松愉快的时光。有什么好伤心的,大不了一切从头开始罢了。”
“就是就是那些臭男生都是须眉浊物,我们清清爽爽的女儿家才不要理他们。”曼琳也在一边信誓旦旦,只不过每当她男朋友打电话来,她还是和那个须眉浊物情话绵绵欲罢不能就是了。每每还要左右端详一番得之的脸,然后忿忿然地说,“简直没天理,你为什么失恋了反而更漂亮,不是说恋爱中的女人才最美吗?”
她实在不像一个失恋的人,冷静地连自己也不敢相信。可不这样又能怎样?情爱波澜投入岁月长河里毫不起眼,无论多么刻骨铭心,最终都要平淡收场。
看着窗外,她只是万般渴望着这个闷热的梅雨季节快些过去,这个夏季快些过去。
第一次见到成韬,就是在去年的梅雨季节。
大雨如瀑中,他和一群男生踢球,凌空飞起的足球在她的浅色裙子上溅出一片墨迹。他笑着跑过来道歉,要付她洗衣费。那时她并不以为意,只是笑笑就走开了。
很久之后,她才真正的认识顾成韬。
是个夏日的午后,她站在银行门口的自动柜员机前想买饮料,刚拿出钱包就被人夺下,条件反射的想要追出去,然而高跟凉鞋并不合作,她只能傻傻的当街大喊,“抓小偷。”
那个见义勇为帮她追上去的人,就是顾成韬。
然而,并没有追上。扒手显然早有预谋,同伙的摩托车很快将他载上离开。是她拦住还想再追出去的他,“算了,人力怎么能追得过摩托车。”
“这种扮演屠龙英雄的机会多么少,我竟然都没抓住。”他有些忿忿不平。
纪得之差点没笑出声,“虽然没抓住小偷,我还是一样的感谢你。”
那抹笑容勾起他的记忆,“我好像见过你——对了,我们一个学校的吧,我是不是曾经把足球踢到你身上?真可惜,本来今天帮你抓住小偷,就算是将功赎罪了。”
“没关系的。”
“你刚才是准备买饮料吧?来,我请你。”他在投币处放进去一把硬币,咔咔两声掉出两易拉罐啤酒。
“这个——我不喝啤酒。”
“喝一罐啤酒不会醉。而且已经买了,自动贩售机可不能退货。”
盛情难却,虽然迟疑,她还是真的接过来喝了一口,“你喜欢喝啤酒?”
“我爸爸就在这家啤酒公司工作,也算是我进一片孝心吧。怎么样,喝啤酒比饮料解暑多了吧。对了你的钱包丢了,怎么回学校?”
“打辆出租车回去就行了。”
“那多浪费,我请你坐地铁回去吧,只要三块钱就搞定了。”
“这么斤斤计较,你是学会计的吗?”她打趣。
“我不是,不过我猜你一定是学中文的。除了未来的大作家,谁还会这么阳春白雪的视金钱为粪土?”
她摇摇头,“其实我的理想并不是做作家。”看着不远处高耸的新闻中心大楼,“我想做记者。小时候看过一本关于法拉奇的传记,从此很神往。学文学是高中的保送名额,我也就顺理成章的作了逃兵。”
“很多记者都不是科班出身,学中文的也很多。只要想就没什么不行的。”他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只银白色的录音笔,按下按键,“来当一回记者采访我吧?”
她一时不知该如何措辞,愣了半天。
“这样冷场可不行,还是我来问你吧。我是顾成韬,小姐可以透漏一下你的姓名吗?”
她久久才回答,“纪得之。”
学生会主席顾成韬,空手道社长顾成韬,英俊到女生说起就会脸红的顾成韬,原来就是他。
“请问你对刚才的钱包被抢事件向发表什么见解?”
“呃,我觉得很幸运,没有把身份证放到钱夹里,否则要去挂失就麻烦了。”
“很少有人像你这么乐观。”
“也很少有人会像你这样随身带着采访笔吧?”
“专业需要,我就是学你的理想的。这只采访笔刚买的,还没用过呢。”
热情的花开满一路,她手中的啤酒渐温。居然和一个几乎是陌生的人这样毫无戒备的交谈,她不记得自己多久没有这样做了。然而成韬身上确实有一种令人倾倒的,强有力的东西,让她难以抗拒。
“我记得刚上大学的第一堂课,导师让我们对着摄像机镜头做自我介绍。我们大家都以为自己发挥出色,镇静自若,但是看到录像时,差点没笑到崩溃,每个人都面目可憎表情呆滞,有个同学两分钟居然没有眨一次眼。”幸好他中学时就是校电视台的台长,对镜头还是有点经验,“我们班表现最好的就是我。”
“你太骄傲了。”
“骄傲不一定是坏处。怎么,你想教导我如何学会谦虚谦恭谦卑?”
“不用我,时间自然会教会你。”
下了地铁,他随口哼着一首旋律轻扬的歌,穿越光线暗淡的长长通道。
“你在唱什么歌?”
“不知道?这是现在最流行的,连续三周的排行榜top one。”
顾成韬很受不了的摇摇头。从背包中拿出CD随身听,插上耳机,将右耳线塞到她的手上。他的手指有力而温暖,其实是很正常的碰触,她却不自觉地缩了缩手。
她很想专心听那支歌,然而耳畔回响的却尽是自己心跳的声音,是初萌生的喜悦,又似害怕破裂的不安,如夏蝉开始第一声鸣叫,如蝴蝶振翅破茧而出,如地铁进站时,大而温柔的气流迎面而来。
“你有没有听过西方有首诗,大意是说乘坐高贵马车和出租车的女孩都能面带笑容;但若你们同乘一辆公共汽车,她还能对你微笑,那么她就值得你去追求。”
她不自在的撇过脸,“那么你要去追求的人可多了,我们坐的那辆车上就不只一个人在笑。”
“可是我只看见了你的笑容。”
快步走出地铁站口,黄昏弥漫着灿烂的落日金辉,一天一地的阳光耀眼刺目,绿树荫浓,满目青春。可是,她却也只看见他的笑容。
“纪得之,我想追你。”
晴朗微风暖融融的掠过,她说不出内心的确切感受,只觉得生命从此和过去不同。
4
“成韬,我现在在你宿舍楼底,能下来一会儿吗?”
几分钟后,他看到了香樟树下笑容清浅的纪得之,右手拎着一个纸袋。
“你——找我什么事?”
“嗯,我来把这个还给你。”她将纸袋递过来。
他莫名紧张起来,“这是什么?”
“你以前借给我用的CD和耳机,完璧归赵。”她笑语盈然,这副森海塞尔的周年纪念版耳机价值六百大洋,花了他整整一个月打工的薪水,向来珍之重之。既然分了手,自己总不能一直霸占着,“放心,这里面经过安检绝对没有装置定时炸弹。”
“我当然相信。”得之是个真正的大家闺秀,不可能作出那么愚蠢的事情。他不好意思看着丝质提绳,素色纸袋,是得之一贯喜欢用的礼物包装,然而面对一个把她无理由抛却的前男友,她不觉得浪费吗?“我下楼时,猜想你会不会把我以前送的礼物统统打包再扔回来。”
“你的想象力真丰富。”她俏皮的眨眨眼,态度轻松而自然,仿佛什么都能忘记、什么都不必当真,“我才没傻到和东西过不去。”
他仔细打量她,看到气色颇佳的莹白面孔后放心的说,“你好像越来越漂亮了。”
“是吗?”她下意识抚抚自己脸颊,“大概是因为不生痘痘了吧。”
侧着头,无法遏制回忆的蔓延。从前她为脸上的青春痘而烦恼的时候,他只是笑着打趣“太阳上都有黑子,你这几颗痘算什么?”
爱情很美,回忆很甜蜜,现实很伤感。
纪得之知道自己再也不必为此忧心,霎那青春已去,她再也不可能会生青春痘。
他低下头,诚心诚意地说,“得之,对不起。”
“你并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情,何必抱歉。” 雨过了天色已晴,她站在蝉声摇曳的樟树下,遥望远处女生宿舍的红色屋顶,仿佛自言自语,“我早知道你就是这样的人。”
是征服欲作祟吧,越是难追的女生,他越要追求,太年轻了,只有在感情中寻求快感。不过是一场游戏,她却当了真。
“那你为什么——”
他倏地停口,她却已懂得了那未竟之意。为什么呢?明知是痛苦却依然奋不顾身,这大概就是爱情了吧。
“你听说过吗,蝉在黑暗泥土中度过了七年,只为站在树上鸣唱一个夏季,这又是为了什么?”
“我倒是不知道中文系学生的必读书目里还有《昆虫记》。”他故作轻快的调侃,“果然是博学多才。”
“这篇文章中学语文课本里就有啊。”
“我一向在语文课上实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努力达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的标准。”
她失笑,“成韬,和你做朋友比做恋人要好得多。”
“你——还愿意当我是朋友吗?”
“当然。”像是怕误会,她又补上一句,“凡是欣赏我的长处,了解我的弱点,并且随时准备原谅我的错处的人,就都是我的朋友。”
“这么说来恐怕我还真的做不成你的朋友。”他状甚苦恼的摸摸头发,“我觉得你根本不会有弱点和错处。”
“你把我夸得快要飘起来了。”她并不完全相信这番赞扬,如果我真得这么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这风起风落的校园里,此时正有多少这样的故事正在上演?而大多数的恋爱都只是无疾而终。听说这是大学里的选修课之一,她微微笑,我总算也读过了这门课,虽然成绩一败涂地,至少拿到了结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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