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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评论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2255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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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偏执枉少年

作者:风明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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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人不偏执枉少年

      高中的时候每天拿着手机P4文曲星半夜藏被窝里看小说,每天看到三四点钟那是很平常的事情。现在不行了,熬夜两天这眼圈儿黑的,BOSS看见我第一句就是:早上没洗脸吧?

      我当时就虎躯一震,预感今天的讲课不会太顺利。果然,熬夜赶出来的教学设计被BOSS轻描淡写的否定,这是个什么概念?就是说从来再来,从第一页开始改,擦我下周就要拿着玩意去四川比赛你现在告诉我大方向错了你是要闹哪样啊?再说我觉得我设计的完全没有问题啊?跟BOSS据理力争死活不肯改,BOSS很不耐烦的打发我:你怎么这么偏执呢?

      瞬间一行大字就飘过我的脑海,人不XX枉少年,可以任意代换,我偏执,我就是偏执了,那又怎么了?
      索性扔了今天给自己放一天假,锦瑟据说也过半了,人气最高的当属那只胖兔子和斑斓的鸟,喔还有那个咕嘟咕嘟冒泡的纸片人,反正没有猪脚们。其中,无端的人气貌似稍高那么一点,不过现在越来越有平齐的趋势。可惜我的口味总是和大众有差距啊,我就是待见白离啊,你不爱我,好啊,那我就杀了你,星期一糖醋排骨,星期二火爆腰花,星期三青椒爆肚,星期四干菜蒸肉,星期五骨汤弹面,星期六红烧大肠。星期天....星期天我终于把你吃完了,亲爱的,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你再也躲不了我了,你变成我的骨血,注定要陪我纠缠生生世世。瞧,多浪漫。

      高中的时候我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杀人不犯法,我觉得我一定会把那个我暗恋的男生的头割下来,这样就可以随时看到我最爱看的长睫毛,挺直的鼻梁,笑起来有浅浅梨涡的嘴角,和闪亮的白牙,我会每天把人头放在身边,想念就放在手心端详,他是我的,一辈子只属于我。这算是偏执么?那么或许我真的是一个偏执的人。

      追文到现在,单位时间内看到文字数最少的作者小P当之无愧,然而我却是从来没有催文的念头。无端白离也是要过日子的,作者也是要过日子的,抱怨文铺开这么大后面收不回来猪脚们还在相爱相杀的孩子们要学会淡定,小P其实是个心很大的作者,几乎所有的文——《光泽》里一统山河的两人,《七爷》里死是大庆的鬼的七爷,《蓝印》里拯救世界的苏小轻,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每一个人都试图在改变着什么。

      这次在《锦瑟》里我不止一次找到当年看乱世同盟的感觉,铁甲依然在。那种乱世中轰轰烈烈的,不会只有爱情,甚至爱情在乱世中根本算不得主旋律。所以有人觉得蓝印慢热,我想说,锦瑟只会比蓝印热的更慢。因为作者想通过这几个人去描述一个她想描述的世界,那个世界民不聊生,路有冻死骨,那个世界有一群不甘心被命运压垮的人,默默地在反抗。这样的初衷下,感情只是顺其自然,绝不会刻意。

      何况这两个人的性子说是不搭,其实都已经很含蓄了。
      无端这孩子心太深,当然,P的笔下所有的男一们几乎都有这样的通病。敏感,多心,洞悉世间百态,套用时下的词来概括,有些傲娇。天然呆的小浆糊心底其实是不大看得起别人的,除了他那位疯子老师;京城第一纨绔的七爷一开始也确实只当巫童是个小孩子,虽然他的心里年龄确实要大了那么一点;苏轻还好,算不上自卑,就是不信任,除了自己谁也不信,肉麻闷骚的胡队是有多努力才撬开个缝把自己塞进苏公子的心里去。

      无端呢,心比天高,纵有通天之才,然而注定要不快乐。我想,如果可以乱搭CP的话,我会把小寇配给无端,虽然说受受文可能会相当不招人待见,可是有个知音,无端会快活那么一点吧。白离注定理解不了无端的世界,不要指望一个偏执的人会为了某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改变他根深蒂固的想法。你觉得你可以接受他的80%,另外接受不了的部分他会由于爱而为了你改变。那么不要妄想了,接触久了,他不用那20%把你逼到跳脚糟心让你完全无法忍受就不错了。所以我也在想,无端和白离在一起,真的可以幸福么?男人间的感情本就脆弱,因为他不会小鸟依人把自己藏在某个宽厚的肩膀之后,而是要用同样宽厚的肩膀,与你站在一起,并肩看着这个喧嚣的世间。不要缠绕,不要束缚,男女间的爱情法则在这里完全不适用。

      无端需要一个懂他的人,白离也一样。纵然活了一千年,纵然他已经舍了狐身,纵然他现在是令人闻之丧胆的魔君,在我心里他也依然是那个狐耳尖尖、心思简单的小狐狸。他也会委屈,也会难过。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那就要很多很多的钱。不记得这是哪里的话了。人总是想要安全感,不是身在何处,而是心之归属。无端,给不了白离想要的心底的安宁。

      这章里看到无端说,若是愿意多给他三载五载的,想开了,能给的东西,哪怕是不愿意呢,也没什么不可以的。这话透着一股浓浓的委屈的味道,然而我却想为白离叫屈。你的表现,哪里是能让人看出来你愿意给呢。一个姑娘对一个男孩说,你要是连着送我100天的玫瑰花,我就考虑和你交往。前99天男孩风雨不误的送到,女孩子没有任何行动和表示。第100天,男孩出现了,却没有带花,而是转身离开。有时候感情的事,不仅事关爱情,同时也事关尊严。
      那样一个单纯的人,不会费尽心思陪你走街串巷,吃东西看杂耍,他把一颗心完完整整暴露在你面前,对于一个骄傲的人来说,已经是极限。

      所以姑娘们也许看出来了,我喜欢白离胜过无端,谁的心疼谁自个儿知道,哪个人没这样勇敢的去爱过,哪个人没心心念念恨不能把那人生吞活剥,哪个人不偏执。不偏执、不热烈,还能叫做青春么。

      这是个字数很多其实功能叫做吐槽的一段字,明天该给BOSS讲课还是要讲的,大不了今晚继续奋战到凌晨三点半就是了,等小P更文也是继续要等的,虽然流光已经久不相见了游医变成新欢了,然而新的毕竟是“欢”,旧的才是“爱”。爱白离,就像爱曾经傻得噗嗤噗嗤冒白气的自己,所以请小P,温柔的对待小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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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mpire手册
    颜凉雨大神的现耽~



    锦瑟
    priest的古耽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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