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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逃
Chapter.1 夏天被饿醒了。
“离开是因为失望吧。那么找到的希望,也就意味着将会回来,可是你知道吗。所有的希望,到最后,也还会变成失望的。”——祭念。
[一]
曹宁躲在沙发后面,躲这个字埋藏着浓如花汁的恐惧与感伤。
小乐还没回来。小乐还没回来。
她开了电视,无法理解电视里的奇怪对白。曹宁正在码字,趴在地上,睡裙翻起来乖巧地弄成一簇堆在右脚边。啃过的苹果坑坑洼洼,一下掉在地上,沉闷的响声被空调的声音淹没,连衣襟吹起的声音都比它明亮。
这是个幸福的午后,等待像一根小丑脚下的细钢丝,晃啊晃,晃啊晃,仿佛永远不会断。
小乐还没回来。小乐还没被找到。
晴雨表上的数字让人发冷,装满空调气体的室内冷冰冰,透过窗帘是外面一群被纱窗挡住的虫子和敲敲打打的工地。很热,炎热是一种粘稠而反复的记忆。
那个智商有障碍的孩子又跑出去了,她会沿着哪条路走看到什么风景她都清楚。可是在这个幸福的午后,曹宁想的只是如何给自己的小说一个结尾。小乐那么不懂事,她小时候被人拐骗过她却从没有觉悟。
一个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是一只爬出了壳的蜗牛,它等待生命慢慢耗尽。而我们只是旁观者。清如白开水。
鱼缸里的鱼吐出气泡,你和我,我们神魂颠倒。
艾久想停止寻找了。曹小乐又闹失踪,又是他来找。
艾久想自己是很忙的,来这里出个差开个会,还要“顺便”在将近40度的城市里寻觅一个他找不到的人。不可否认是因为曹宁,曹宁是她小妹妹啊,他那么疼她。
艾久满眼望去都是白昼,阳光鸡汤一样倒下来压住眼皮,昭示着所有的普通和特别,那些隐埋在同样脸色下的波澜。那一年那户养鸽子的人家依然还在,他们的鸽子在几年前飞成一半一半破碎的弧,直到今日,仍然镶嵌在某个夏日以及某个失踪的女孩身上。曹小乐。
曹小乐。曹宁的妹妹。一半的血缘关系,没有爱。最后,是个可怜的弱智儿。
他第一次见她,就在安平街的小广场。曹宁约他见面,甩不掉这个小拖油瓶就带来了。那时候。曹宁背对她穿好看的棉麻衣裤和凉鞋,曹小乐就待在喷水池旁边,嘴里含着五毛一根的棒棒糖,手伸进水里一脸纯真。而曹宁转过来的时候抱着一叠的书,别人的文字,看上去那么美好。
他记得她抬起头叫一声哥哥,然后小乐看着他笑得糖掉进了水池里。谁也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她的思维永远不会有人弄懂。
曹宁说她想出本书,艾久看着她温柔地说,你真是个好女孩儿。
小乐又把手伸进水里,把棒棒糖捞起来,拿在手上想舔。曹宁叫一声过去把小乐的棒棒糖丢到很远的地方去,轻轻地打了她的头,小乐就哭起来了,湿漉漉的手搭在鹅黄色和明黄色相间的连衣裙上,下摆几乎要湿透。那时候的小乐就像一颗向日葵,在明晃晃地简单而发亮。艾久只想曹宁的力气还真大,艾久看着小乐想买一块巧克力给她。
现在还在想。
记忆里从前家门口的树已经褪成黑白,是残忍和平静的回望,就像完全浸在水里的宣纸,拿起来晒得再干也是皱巴巴的,而且变得僵硬,变得冷漠,能够轻而易举地划破耳膜,令怀念的人刹时失聪。
曹宁试图赶走所有无关的记忆回到小说里。曹小乐和她的温顺,她的简单和她的棒棒糖,她的眉眼和她的向日葵裙子。记忆里穿过一个巷子给她看一只金龟子的美好,伴随蚊子块和风油精的怪味注入了她的眼睛。
一个人的二人对白含在口里,吃了一半苹果立在桌子上,阳光变着角度拉出一条胶卷,绵薄而有力的徘徊与凝望,仿佛是一个京剧演员在台上忘了唱词,底下的大碗茶就泛起了泡沫。
记忆里。神色不宁与安然自若。这一切应该要有一个人念念不忘的。
记忆里曹小乐几乎是崇拜她,记忆里她问小乐是你漂亮还是我漂亮,记忆里小乐抓疼她的手,遭了骂仅仅拽着一根手指头,说姐姐漂亮。
记忆里她被拐骗的那几天没人恭维的孤单,记忆里她怕自己走丢在两个人手里绑上的红色毛线,因为堵着血管,她的上端手指几乎成了暧昧的紫色,整根手指麻木,一整夜一整夜地痛到天亮。
曹小乐,和她的不代表爱情的红线。缠绕,勒紧,疼痛,是累赘,也已经生在了肉里。
曹小乐是后妈的女儿,后妈是一个花2000块在农村买来的女人,现在是这个城市鼎鼎有名的一家企业的老板娘,会去参加舞会会去购物会嫌弃小乐会想再生一个。她难道没有想过吗,曹宁想,她自己也就值2000块。而且依她想,这已经够多了。
我记得所有夏天。曹宁想。
我忘了保存好她的红线,以至它褪色。曹宁想。
手机突兀地响了几下,她茫然起身找不到手机,也忘了她把手机到底放在哪里。你看,记得住时光不代表记得住时光里的所有碎片。起来四处走动和寻找,被开关线拌到小心跳开,没有摔倒,摔在地上的是自己充着电的手机,还有对从前残忍的隔岸观火。
不想曹小乐,想她总是要让自己不舒坦的。
艾久想自己要走了,会早开完了今天下午他得回到自己的城市里去。
现在走还赶得上到那个城市的最后一班火车。他拦了的士,像所有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用优雅地姿势走进车子里去,衣摆甚至没有折痕。副驾驶座的座位很烫。女司机朝他瞟了一眼他很想转过去优雅地笑结果没有。
他看到对面的楼房上有株植物在烈日里萎蔫了,他拿出自己的Zippo打火机,摆弄几下又放了回去。曹宁和她的城市,宁静祥和,城市西边的西海,城市某处无辜而天真的曹小乐。曹宁说过小乐被拐骗过,后来又找回来了,和她妈妈一样被买了回来,仅仅500块。这个惹人心疼的孩子仅仅值500块。
而曹宁也说,她觉得,这已经够多了。那时候窗帘飘起来,艾久第二次看到揪着白色纱制窗帘的曹小乐,并且知道这个仿佛把窗帘的纱穿在身上的女孩的名字。他看她笑颜粲然,身上的纱制窗帘上有花,花瓣是白色,蕊是黄色。他感到曹宁在拽他的衣服,他转过去敷衍地安抚她,他感觉到的东西他不会说。
曹宁是她的妹妹,很多年了,当他打开邮箱看见她的信她叫的哥哥的时候他都会感激。但他知道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在曹小乐身上的,小乐是活在围城外的没有思维的女孩子,小乐没念过书因为学校不让,小乐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她不知道艾久的“艾”是哪一个,但艾久希望她相信那个“艾”和爱是一样的。
他希望她同样需要,因为她太缺乏。
艾久很心疼,他心疼一切脆弱的物品尤其是孩子。
艾久叫司机绕城市一圈再开去火车站,他想要小憩一下但要睁大眼睛找他的曹小乐,找曹宁爸爸的500块和血肉。
城市里很多乞丐小孩,艾久想利用孩子乞讨真是无耻的,那些乞丐小孩们,和小乐一样有着过于繁多的纯洁因子,好像从来没被玷污过,可是脏得一塌糊涂,好象是被反复浸染之后呈现出来的,他们和黑心棉的枕头是不一样的,相反的。
艾久抓紧口袋里的巧克力,巧克力似乎有融化的趋势,并且很快软下来,随着他无心的摆弄成了不伦不类的样子。
小乐,我想给你。
上火车的时候艾久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提上去,然后坐在卧铺的床上往外吐口水。他感觉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实际上它还在半山腰苟延残喘,天空被烧成橘子色,看上去很舒服。然而艾久的眼睛很疼,似乎是有只小蛾子在眼睛里面张开翅膀。
飞蛾飞走他就看见小乐,在火车站的一个柱子后面。她的小腿结实地露出来,身上依旧是向日葵蓬蓬裙,温驯地贴在膝盖下面一点。她伸出脑袋,眼神明亮,像是星星,又像是太阳。艾久想了好一会儿,觉得更像是午夜的华灯。她笑,安稳,干净,好像一尘不染的漂流瓶。
然后幻觉中听见隔壁或是更远的地方,玻璃器皿清脆的破碎声音,零零散散钻进每一个细胞。他深呼吸,驱走可怜的幻觉,尽力地对着小乐微笑。他叫小乐的名字。小乐看到他笑起来,跑近火车。
她的双手拽着裙子的下摆,望向他。
艾久把手伸进口袋,却怎么也找不到巧克力。
然后火车开走了。他转过去想看她,发现她似乎没有发现火车开了,似乎她只是在惊异,艾久温暖的笑容被绿色的流动的车厢淹没,在海藻的延绵里任何追寻都是多余。她往前走一小步,然后往开车方向的反方向奔跑,艾久继续宠溺地笑。
那是小乐回家的方向,以及她即将的路。
[二]
曹宁来找我的时候我并不打算接待她。
她偏一个身进来按我家客厅的电灯,电灯“啪”地一下烧坏了,她右手抓着自己左手的小拇指对我尴尬地笑。
我不喜欢曹宁这个女孩。但当她坐到我的沙发上要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已经打开了我的电脑,我知道我会写下来。曹宁和她的故事,以及我主观上黑白的删改,请相信我并不想这么做,然而我必须,否则会伤害到更多人。
包括已经不知身在何处的曹小乐。
我和艾久一样爱着这个女孩。并且都相信她在某一个地方一定过得好,非常。
现在曹宁坐在我家的沙发上,手上是褪了色的手带,是一种暗红,好象完全凝结的血,我从手指开始颤,细微的让任何人无法感知,而我的感受亦是一种猜测,非常盲目。然而她十分平静,就像一种我看不到的华丽的鸠毒,温柔而安然地逼近。
我的花瓶突然从橱子上打下来,水洒了一地,伴随着曹宁的声音和几个人的哀伤,慢慢地袭击我的地毯。而花枝,她们俯倒在地上,凌乱并沾有宁谧,像是被砍断了头颅,妥协而温暖地躺在地上。
四周是温暖的。我的手心里沁出同样温暖的汗。
我想安慰曹宁。让我们开出花朵。
让我们接着回到故事里。
曹宁一直相信自己一是很好的女孩子。世界上没有完美,而她是接近完美的。
不漂亮,却有自己应有的模样,会唱歌会跳舞会写东西,有欢乐的种子和美满的感激,以及永远装不满的内心的空城。一个好哥哥,很多关系暧昧的男子,好的家境和好的衬衫,甚至连所有的污点,都有巧克力的花色。
她走在大街上,告诉自己要变得更好。然后微笑爬上嘴角和眉梢,变成无线电波传递到废墟的残壁断垣,接着反弹回来,射落更多的果子,落进嘴里变成满满的甜蜜。
她相信自己会变成不老的形体,相信自己的音容笑貌将会被人怀念,相信这些盲目行走的人门会停下来听她的哼唱,然后不鼓掌只微笑。
这些是在17岁以前,那个还需要别人拯救的季节。
这种完满的时候,她看见躲在墙角舔手指的曹小乐。
“小乐——小乐——”
她看到曹小乐那样平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恢复沉默只是不断地扯自己的向日葵裙子。曹宁她看见小乐的笑残忍而脆弱,看见她的眼角有大块的泥沙,看见她的手指上有黑色的污水。她的美满终于破碎如泥,曹宁感觉她的呼吸像是临死之前的弥留了,回光返照一般。
她的手指缠绕起来,她看见小乐,躲在墙角,那么安静。
而眼睛里流下来的血滴在地上有声音,变成暗红有声音,四下溅起有声音,凝固成为过去有声音。
然后她便醒了。然后她的意识流终于流淌而不是被拦腰截断。
应该要醒了。小乐回家了,在隔壁的房间里。陪着她一整个夜,不曾说话不曾发出梦呓,然而她今天非常想听。曹宁下了床,没有找到拖鞋,于是光着脚,她走到小乐房间的门口,静静地按亮灯,她知道小乐不会醒的。
她进门,看见小乐的身子蜷曲成奇怪的形状,仿佛还待在她那乡下妈妈的子宫里,隐忍,防卫。蜷曲成一个豌豆的形状,紧紧抓着毛巾被,电风扇把她前面的刘海吹起来她抖了一下,她那么好,那么令曹宁不敢怠慢。她看见小乐就像死了一般,停顿而且苍白得发黑。
但她呼吸的罅隙里的美丽颤抖得那么厉害,那么像是一场战役的开端。
浴室里。升起水雾,满眼氤氲,黑夜在热水里显得阴湿,暧昧,温暖。水流划过她的胴体,像是烙上了印,将她已死的外皮剥下来摧毁掉。这就意味着重生,即使只是一种莫须有,只是自欺欺人。
曹宁。这个人儿。
她告诉自己这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一次失踪,她告诉自己这事一个月发生数次。然而没有一次,是小乐自己回来,这次却是。她害怕自己找不到理由说明自己是接近完美的,她觉得那个要苏醒的睡美人,似乎不再是童话里帮公主提鞋的沉默的背景色了。
她曾在成长的每段路途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怀疑这一点。如果曹小乐有一天变得正常,如果她不在是依伴在她身边的洋娃娃,如果她能够清楚地咬字告诉她的父亲她有思维,如果有一天她苏醒过来。
像一是被仔细擦拭过的杯子发出圆润细腻的光。
于是曹宁稍有恐慌,非常想哭。是的,她看上去是张牙舞爪的,有几人能想象这么一个美好的女孩子整天自我怀疑着,自己一个人幻想着四周的墙壁凝起冰刺,然后在用理智融化,在融化的过程中由于失热而冷得颤抖。
有人吗?我听见一片寂静。
[三]
2004年7月26日。我带着小乐出逃。
以上是曹宁给我看的日记的第一页。
2004年7月26日,曹宁带者自己的小妹妹离开家。她把它称之为逃离,就如同僧人们遁世一样。我听了笑笑,其实僧人遁世本身就是一种逃。
逃是弱者的姿态,逃是弱者的脚印。
曹宁的逃,是一个非常之漫长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之前,她所有的感知在于她是非常好的女孩子。优秀而且美好。她还记得那时候艾久摸着她的头发叫她好女孩的样子。然而这个说她是好女孩的人已经到了另一个城市,所以他没办法在她极度自疑的时候出来给她安抚。
曹宁的小说一直都没有结局,曹宁一遍一遍看看得自己发霉了还拿不出主意。她不敢写。她害怕决定手中人物的命运,她未曾如此害怕过,仿佛是食指已经触到扳机,却被冻僵以置无法扣动。半死不活地卡在那里,企求生亦企求死,两面苍茫。
她撰写了无数个结局,答案是一地的纸末,一瞬间看起来像是冲天的冥纸。
曹宁在去书店的路上,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假装我是一个好姑娘。
假装。看这个词语是多么的滑稽。
曹小乐被绑在家里,她房间的门被锁上。家里每个人都有钥匙,却没有一个人想打开她的房间的门。小乐是乖而且体贴的,她一心一意在那里数布娃娃,即使知道数再多遍也不会多出一个。曹宁每天和厨房阿姨去给小乐送饭,小乐拉着姐姐的衣袖要和她一起吃。
姐妹俩扒饭,然后曹宁和厨房阿姨一起出去,小乐继续留在屋子里。
夏天过去一半。
她计算好了今天没人在家。
她手心里有钥匙已经金属味儿,甚至于她要怀疑那些味道是不是延着血脉要渗透全身。她给自己随便抓了几件衣服,带上《飘》和日记本,把爸爸给的银行卡小心地塞进钱包里,塞到她和艾久的照片的后面。
她把空调开到17度,房间里有些微的冷意。窗帘垂在地上,帘脚粘上了灰尘。房间里有很多艾久和其他人送的小说,崭新的没有翻过,今年暑假的作业全部做完了,是的,这些都有了最好的安排,对于这些没有什么舍不得。
任何顾虑在一个坚定的人面前是一道朽烂的晨光。
她要走要离开要去学着做一个好姑娘,在这些面前最站的住脚的是她要去见艾久。她觉得恐慌她需要艾久安慰。但是她不敢去,于是她带上曹小乐。
她抓进钥匙,打开小乐的门。小乐的表情毫无防备,她很开心在除了晚饭的其他时间看到自己最喜欢的姐姐。
曹宁蹲下来问:“小乐,想不想走。”
曹小乐没有点头或着摇头,只是看着自己的姐姐不说话。
曹宁疯一样地抓起小乐就走,手心里曹小乐的手腕柔软纤细而且冰凉。小乐不知道有没有被抓痛但究竟是没有发声。她低头看着姐姐笨拙地帮她绑鞋带,站着没有动。
她不是慌乱的。她平静地看着姐姐又抓起她的手将她拖着走。
她。她。她。她。她和她。
每一个停顿就像一滴血,一颗露珠,一朵流星,掉下来,掉下来。
让我们找到安慰。让我们找到爱。
Chapter.2 水草划破我的脸。
“如果有一天,你身边的人都已经离开。那么你也可以放心的走掉,因为留在最后等的那个人,只会是最傻的傻瓜。”——曹宁
[四]
曹宁靠在火车站的柱子上,望着正午的太阳一脸被烧灼过的苍茫。
银行卡的密码被人改过了,她手边可以摸到的是300多块钱和两张吃饭的嘴。书包里精装的《飘》在此刻不代表安慰,她没有思嘉的土地,她无法开垦自己要的东西。
她要钱。
曹宁已经在火车站上来回行走了40多分钟了。在此之前她带着小乐在路边一家还算干净的小店下榻。店主是一个年轻的女子,面目干净声音苍老得像古钟。她要了最便宜的单人房,因为害怕钱被偷而把书包抱在手里悄悄合眼。
而曹小乐背对着曹宁,头上扎得皮筋儿在睡梦中不知去向,似乎是掉进了床板里。所以她现在披散着到肩膀上的长发,抓着姐姐的包带,在人群中拥挤,拨开落在眼前的头发,沉静地仰望她那个不知所措的姐姐。她看见曹宁在哼歌儿,没有唱词。有人经过的时候把肮脏的手放在她的头上,她求助似地望向姐姐,没有得到眼底的光。
曹宁做了一个决定。
她走到售票处,看了一下所有班次的票价。离艾久的城市最近而她能负担得起的火车票是130块。她计划着先到那里去,打工赚够了钱就去找艾久。
她买了一张票,到旁边的店铺里花2块钱买了一个不大新鲜的茶叶蛋,剥了皮给小乐。火车站的东西就是贵,而小乐完全没有价值意识,她捧起茶叶蛋安静地吃,小心地把粘在蛋上没弄干净的蛋壳弄开。
这个动作太用力了,蛋整个从塑料带上滚下来,在地上弹了一下然后布满灰尘。
曹宁抬起眉眼看曹小乐,她焦急地看着手和蛋,松开曹宁的手走过去,把蛋捡起来,抹掉灰尘,想往嘴里塞。
曹宁一手打在她的手上,手被迫疼得松开,茶叶蛋又掉下来,在地上摔坏了,不新鲜的蛋黄里的汁水在地上拖成一个不整齐的圆点。小乐的手发红了,她用另一只手擦着自己被打红的部位,眼睛里升起酸涩,却始终没有掉下来。
然后她看见曹宁又拿了一个茶叶蛋给她,她怯生生地接下来,安静地开始吃。她饿了。
买的是硬座票,曹宁坐下,厚脸皮地请邻座的男子移个位置,把曹小乐给塞在了里面。邻座的男子拿起了555的烈烟,看了一眼小乐没有点起来。
曹宁很渴,嘴唇干裂得发疼。刚才的茶叶蛋花完了她计划要买水的钱,于是她安慰自己,到了站下车找个旅馆讨杯水喝就行了。
她这才发现自己的准备不够完善。首先她没有给小乐带衣服,钱也不够用,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没有带内衣。她身上穿的内衣贴在身上已经湿透,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换下来,也不知道换下来的时候是不是已经把污垢深深印在自己光滑的背上。
她伸手帮小乐理了理头发,手指弯曲像鸡爪,帮小乐扒头发的时候看见邻座的男子使劲憋着笑。男子当时正在喝水,笑得一口水喷在车厢的窗户上,顺着玻璃流下来,窗外的景色瞬间模糊起来。
曹宁发现她自己在为一口水心疼。
前座的一个女孩好心地拿皮筋儿给她,示意她帮小乐把辫子扎好。曹宁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转过去问那女孩又讨了一根,女孩愣了一下还是把皮筋儿给了她。她小心翼翼地把小乐的头发分成两股绑起来,因为不好绑常常是拽得很厉害。
小乐在龇牙咧嘴,又不好喊出来,就看着她,楚楚可怜。曹宁假装没看到。
然后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皮筋快要断了。正在想把皮筋绑上去,前座的女孩又把一根皮筋递给她,她没道谢,慌忙地扎起来。
女孩很有礼貌地叫了男子,跟他换了位置坐在了曹宁的旁边。她非常瘦,也尽力靠里坐给小乐留下足够的位置。她解开小乐的辫子,拿出头梳给她重新梳。小乐用眼角看看她姐姐,看见她无力地倒在座位上。
“我叫绯唇。”
“哦。”
“你妹妹?”
“嗯。”
对话到这里停止,绯唇也看出曹宁根本无心与她对话。只得递上水杯,她知道她渴了,也知道她没带够钱。曹宁这回谢了,客气地抿了点水,递给小乐,小乐在她的指示下喝了一大口,满足地咳嗽了一声。
绯唇是和同学一起出来旅游的,目的地是一个尚未被开发出来的小镇。她会声会色地给曹宁讲那里的景色,曹宁“哦”“哦”“哦”地应声。绯唇也终于看出她的不耐烦,并且在小乐跑下位置的时候帮曹宁把她拽了回来。
绯唇叹一口气,然后跟曹宁一块儿静坐,而小乐不停地动来动去,试图到车厢里走走,一次次被抓回来。
然后曹宁终于不耐烦地想打她,绯唇立马抱住小乐。
她拿水果出来,曹宁终于忍不住了。绯唇的每个姿势每个动作都像是施舍,并且对于她和小乐接过嗟来之食感到非常兴奋,她的耳朵上的耳钉亮得刺耳,她试图起的话题音色让人讨厌。
“你去哪里?”曹宁问,同时挑起了眉毛。
绯唇在这时却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是跟他们出来的。”
“你不知道?那你出来干吗?你爸妈会同意么?!”
绯唇咬了咬她粉红色的嘴唇,脸上的神色开始尴尬,她望向曹宁:“他们不知道。我是背着他们出来的。”
曹宁把下巴枕在抱起的膝盖上,轻轻笑出了声。因为她想起了自己,也是逃出来,在陌生的路上笑话一个陌生的好心人。
“我爸早死了,我妈她管不住我。”绯唇又补充,曹宁的笑让她不安。
然而曹宁也只是笑,并没有说什么。
绯唇以为曹宁在讥讽她,低下头,手摸着耳垂,急忙开口解释:“我,我也是想出来看看而已。”然后在10分钟之内她就一直在摸自己的耳垂,小乐在她怀里把眼睛从肩胛骨上方露出来,带有防备的侦察意思地向后看。
绯唇在一个叫默家镇的地方下了车,曹宁看见一个男子在车站的拐弯柱后面与绯唇接吻,绯唇红得妖艳的嘴唇毫无防备地被人肆意着,一双眼睛透过空气望向曹宁和小乐。曹宁喝着绯唇留下的杯子和水,在喝水的时候把眼睛露出来,带有笑意。然后把绯唇留下的水果拿起来削皮,割破了手指。
血是红色的,就像绯唇和她的嘴。
茶花烟,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五]
我走下楼梯,曹宁立在防盗门旁边,用一种几近决绝的眼光看着我。
现在是大中午,外面的阳光像是滤干了一切的水分,呈现出暴虐的姿态来,映出一片的金黄,钻入每一个罅隙里映衬出太阳的光圈。一切看上去就是干巴巴的,曹宁在中间苍老得像是已过半百,她突然想了一下,然后转过头来。
“我后来又有碰见安闲。”
“是吗?”
“在火车站,他终日在那里等安晚。”
“我猜到了,他无法困住安晚,正如他无法看到爱的全貌。”
“祭念。那些注定的东西,可能都会在人猝不及防的时候爆发出来。一定会。”
她说完这句话,然后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最后叫我的那声“祭念”温柔得可以挤出水来,我往回走,上楼梯开门,脚下似乎踩着隐蔽得极好的莲花,平稳并且凝重。回到家里我打了一个电话给临忘。
临忘来接我,我坐在他的车的后坐上拉好衣服,让他载我去火车站,我要去涟水镇。
临忘问我跟家里人讲过没有,我说我老家就在那儿。他皱了一下眉头,便把机车发动起来,我拽紧他衣服的下摆,衣服上的折痕和风一起一道一道向后刮来。我始终坚持着不肯抱他的腰,他也不问我,他知道我有那么多的历史和他无关。
只是到火车站的时候他坚持要和我一起上车,他买了票和水,走到我身边。
他握着我的手,我想起他跟我说他叫临忘,濒临的临,遗忘的忘。
他说希望每个和他在一起的人都学会忘,把所有的回想碾碎在浮游生物的体内,拖到深海里。在该回忆的时候,能平静的回忆,这才是最好的状态。
他知不知道呢。其实,忘,都是久远的。
临忘的手非常大,很粗糙,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我被他从后面推上火车,在人群里我闻到恶心的汗臭味,甚至还夹杂着尿臊味,我既而往后退一步,又被他推上前。我忘了跟他说我憎恨人的体味,尤其是男人。
找到位置之后他放开我的手去茶水室给我洗水果吃,我盯着右手发愣,上面布满了男子的味道。临忘有洁癖,这一点令我感觉良好。
当初曹宁去的那个小镇就叫涟水镇。我想走一遍他们走过的路。曹宁,小乐,安晚,安闲,还有环只。我想找到他们,找到失去了的财富和弥留的光。
涟水镇,我要来了。
[六]
曹宁在路上。曹宁也就在路上忘记了绯唇。
绯唇红得像血一样的面孔和心,亦或只是血像绯唇而已。她的善良和她的软弱,她怕被人误会,她想满足自己想好的心。这些渐渐隐埋在火车咔咔咔的行走的声音,于是就像所有的记忆一样,在不停地行走的过程中一步步被人肢解和忘却。
这么这么安静,那么那么尖锐。
曹小乐睡着了,身体曲起来,靠在座位的扶手上,手垫在自己的屁股底下,湿漉漉的,因为热。天渐渐暗下来,从窗口里进来的风带着沿路麦田的气息,迎面而来的人们手臂上开出液体的花,车厢里装满的食物的香气,曹宁拿着绯唇的面包,竟然一点也不饿了。
她叫醒小乐,给她面包。小乐摇摇头又昏睡过去。大概是不习惯坐火车。
曹宁咬了一口,觉得牙龈在痛。
涟水镇似乎是快要到了,而天压下来。坐了将近一天的车,腰早已经是痛得要命了,座位非常热。而意识也渐渐模糊。
她把包拿下来放在腿上,把脸埋下去阖眼,没有忘记告诉新的邻座叫自己起床。
曹宁走下车,这一站仍然是有很多人上来。
然后她便看到了安闲,他在她视线边缘,新戴上的眼镜边框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换了一下视点,他就在眼睛里面,棉麻料的衬衫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脸上的表情是容忍的,亦掺有愤怒。
他用左手抓着女孩,而女孩不断拉扯。
曹宁下火车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曹小乐睡眼惺忪地跟在后面,握着曹宁的一根手指头。曹宁注意到他仅仅是因为整个火车站的人都注意到他了,他拉着女孩的手,看上去很使劲,而事实上后来证明了并没有多疼。
女孩在尖叫,她身后的一个男孩子显得非常脏乱,也没有出手帮忙。于是女孩被整个从火车里拉下来,脚一触地上就被拖离了车站。
曹宁有点忙乱,天黑,涟水镇没有熟人,想找旅店也不知道在哪里,只能出了火车站的门,看见刚才那一对男女在门口没有走。他看向曹宁后面,曹宁有些奇怪的回头,然后他走上前来。
“你要住店吗?”这是安闲对曹宁说的第一句话。
曹宁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安闲在前面的副驾驶座,而刚才的女孩就坐在自己身边。刚才安闲介绍了自己的名字还有她。她是安晚,他妹妹,总之不断离家,总想跟某一个男孩走,但每一次都会被他找到拉下各种交通工具,从未离开过他和他的城市。
私奔爱好者啊。曹宁心里想,也在心里笑。
安闲告诉曹宁,他是一家旅店的伙计。他的旅店是一座公寓式的房子,有很多有趣的人和他们有趣的经历。生活亦可以自主,老板不会干涉,有足够的自由,而且是老房子,环境很好,正门面对一大片苜蓿地。
“我看了你很久。你和我的旅店的客人有一样的气质和感觉。”他说。
在他解释公寓的时候,曹宁一直安静地听,看面前的男孩眉飞色舞地讲他的旅店。她注意到他一直用“我的”这一个物主代词,仿佛他不是伙计而是那间公寓的所有人一般。他讲起他的旅店有很强的自豪感。曹小乐仍然迷糊着,和曹宁一起听着,样子非常专注。
在他提到苜蓿的时候,她忍不住开口了:“苜蓿是什么?”
“三叶草啊!你不知道啊?”他笑起来,眼睛眯起来但不成一条缝。他的眼睛相当漂亮。
她是喜欢三叶草。然而败兴的是她居然不知道三叶草就是苜蓿,她并不知道自己在爱什么。这亦等同于一种盲目。就像以前和经过的许多事一样,她只知道自己在找,在寻觅,在等候,在杀戮,却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为了什么,亦不知道那些找,寻觅,等候,杀戮,真正的意义。
但是人需要这种盲目。
安晚像换了一个人,不是刚才在火车站意图私奔,却失败而尖叫的人了。她安静而天真,站在哥哥的身边,两个人的手臂靠在一起,她微笑着,和他们一样意趣盎然地听。在上车的时候拉起曹宁的另一支手,把脸贴在她的上臂,像是小动物一样,挽着曹宁的手非常细腻美好,触感和香气让人欢喜,还有她的鼻息。
“我喜欢你。”安晚在这天晚上临睡前这么跟她说,一双眼睛异常明亮。
Chapter.3 天空含着一抹烟云。
“我是真的很想知道,是不是从我手里滴下去的水珠,就只可能变成云,高高在上。而我身边的东西,都是水里的倒影。”——祭念
[七]
烟水巷很热闹,我站在天桥底下,看着两旁没有扶手的简陋的天桥,等临忘他给我买牛肉丸。涟水镇的冬天非常冷,我已经找不到当初曹宁来的时候的炎夏,找不到那种站着不动一分钟就自己找上身的蚊子包,找不到那种内衣粘在身上的浑身潮湿的感觉。
我接过临忘递过来的牛肉丸,这种习惯已经维持了一个礼拜多。他买牛肉丸给我捂手,只是因为我们刚来烟水巷的那天,他要牵我的手走过烟水巷,发现我的手很冷。
我小心地抿了一口汤,不敢喝太多。临忘说这些小吃味道都没变,可制作起来比过去不卫生太多了。他就这样禁止我喝牛肉丸的汤,然后让我捂着,一路穿过烟水巷,走到我们的旅馆前面,花一些时间发呆,然后两两相对,各忙各的。
我还记得他那天带我下火车的时候,抓起我的手往前大步走的样子。我在后面沉默地跟,也不跟他说是不是太快了,就一路跟。穿过火车站的大厅,我没有来得及看到曹宁眼中的漂亮男孩子安闲,也不知道他坐在哪张凳子上——亦或是躺,等一个人和他共享那一张凳子,特别有耐心地数绵羊。
烟水巷最深处,是一个旅馆,没有招牌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临忘走进去,开了一间双人房,放下背包。
“祭念,老实说你要待多久?”
“等我找到一些东西就回去。”
“你丢了什么?我带你去找,然后我们回去好不好?”
“你带我去找?”
“是啊,我在这里长大的。14年。”
“……是么?”
他牵我的手,皱一下眉头:“你手怎么这么冷?”
“你们这里有没有一家店的老板叫环只?”
他想一下,说:“没有。我不记得有这样的地方。”
“哦,”我说,走到厕所里梳头,头发乱得很,一次性的头梳一下断了,我回过头看他,他坐在靠窗的地方,整理行李,“也许是最近几年开的吧,那时候你还不在。”
他没吭声,等我出来,拿着自己的衣服又进卫生间洗澡去了。
临忘是不爱说话的,他不爱说话是因为他不太会表达。
然而今天他要说的话其实也很简单,我握着遥控器一台一台换,看不到五分钟就换。他在我后面,坐在凳子上看一本新买的杂志,表情像变态的解剖医生。他就像是在跟我说杂志里的内容一样头也不抬,硬生生地来了一句:“我们回去吧。”
我关了电视。转过来,腿盘起来坐在床上看他。他依旧头也没抬地看书,就好象他刚才是在问我“男式香水很贵吗”一样。
“现在我们在上学,如果你只是想来走走,一礼拜已经够了,祭念。”
我提高了声音,把抱在怀里的枕头摔下床:“我说了我来找东西的。”
临忘拿起床头上凉的差不多的牛肉丸汤喝一口,然后放在杂志,对着我一字一字清晰地说:“祭念,有些东西找不到是因为它不想被我们找到。”
我笑一下,他讲话第一次这么有哲理。
却是无论如何我都听不进去。
2004年11月7日。临忘叫来我的爸爸妈妈,把我押回了家里。
又或者,我的日记上也应该来这么一句。
[八]
好看的男孩子安闲的女朋友是那家旅店的主人,比安闲大3岁,不算很多,可看上去就是特别老的样子。从前有句话叫做差三岁一个代沟,曹宁是很同意的,特别是在她和安闲兄妹聊天的时候,环只总是站在周围插不上话,偶尔加点茶水就像酒店里的服务员。
环只真的是特别老的感觉,也许真的再没有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会看着比自己小3岁的男朋友说“真是可爱的孩子”了。这话怎么听怎么像妈妈对自己的儿子说的话。
生活很像一张旧唱片。
嘎吱嘎吱地响。
业余的时候环只帮小镇里的画廊画点画,总是画白色,血红,黑色,或是惨绿,颜色明亮刺眼。
安晚每周三、五出去约会。安闲总是在那天晚上故意把晚饭的时间拖迟迟的,然后恶狠狠地对安晚说“晚上11点之前回来,不然不给你开门”,那样子就像一只老狼对他的兔子说你给我早点回来我早点让你投胎。
曹宁不记得安晚什么时候在11点之前回来过。
曹宁工作也在画廊,负责把环只的一些画卖出去,每卖一张就特别开心,因为盯着那些大块大块的鲜艳的图画,总是要不停地搓眼睛。没客人的时候,就在玻璃台上放饼干碎末,然后等蚂蚁爬上来,就用手把他们压住,在擦几下,看着蚂蚁动啊动怎么也死不了,这样的蚂蚁上了公交车你都得给他让座——残疾到了是人的话曹宁死十遍都不够的地步。
工作很无聊,薪水也不多,但只要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支付去艾久那儿的火车票钱了。
曹宁买了一瓶花露水对抗蚊子,夏天的晚上,风穿过窗帘带着蚊子一起偷渡进来,它们一晚上在耳朵旁边庆祝登陆成功,身上的蚊子块怎么也消不完,甚至到了没被咬都会觉得痒的地步。小乐常常拿肮脏的手去抓,抓的身上一条一条。曹宁想起以前的妈妈说口水涂会好的很快,手触到嘴唇,却没有下步动作了。
这些微薄而有力的兴奋一点点支撑起来的时候,曹小乐就在旅店的房间里,看电视,喝开水,陪安晚干坐着听她炫耀又交到的男朋友哪里特别好,或是抱怨约会居然AA制一类的。说了是白说,这谁都知道,安晚却很愿意这么做。
曹宁会偶尔想起安晚所说的“我喜欢你”,每次想都起一身的鸡皮疙瘩,然后又总觉得那句话不是说给她听的,说给谁听的曹宁自然不知道。
琐碎很平常,拼凑在一起也许会成就一个漩涡,进去就出不来。
又或者是根本进不去。
曹宁回家的时候,在门口看见安晚和一个男孩子在一起。安晚凑过脸去,然后两人亲热一会儿就散开了。安晚看见曹宁大声地打了个招呼,告别她的男孩子,揽过曹宁的手笑嘻嘻地进了旅店。
旅店里很安静,客人们都有自己的事儿忙,这很平常。但是安闲和环只,他们也不在。安晚也不叫一下,拎着自己的手提包上楼梯,然后叫一声跑下来。
曹宁问她看到了什么她也不说,就是一直捂着嘴笑。然后安闲和环只走下来,安闲说“我去煮饭了。”然后就走到厨房里去,把围裙围起来像个妇女一样。环只又倒水,还是她喜欢而其他人都不喜欢的野草加凉茶,她说这清凉去火,说的时候像极了曹宁以前的老妈。她说曹宁你干了几天了?
曹宁如实地回答,然后怂恿着安晚上楼。
安晚点点头先上去了。没等曹宁想上去,环只就拦下她,很平淡地说刚才她和安闲在接吻来着,脸连红一下都没有。
曹宁想想也没什么,安闲走过来喝了一口曹宁杯子里的茶。
这一样也没什么。
曹小乐从楼上跑下来,往姐姐怀里钻。
然后听到安晚在楼上踩着高跟鞋走来走去的声音,走下楼梯和安闲说她今天晚上有个约会。安闲听了就把手里的菜往桌上使劲一扣,菜汁倒下来曹宁的白T恤被弄得绿绿的。今天是星期二。
安闲还是没说什么,他又重复了一遍连小乐都会背的话:“晚上11点之前回来,不然不给你开门。”安晚倒是没像以前一样说句“知道了”,急匆匆地走出门外,一会儿坐上一辆小车就不见了。
曹宁盯着自己的T恤,想开口怪罪又闭了回去,夹了一点菜给小乐,起了身就往楼上走。
红色的云是祥兆还是不祥之兆天知道。
反正烧起来所有的东西都像淌着血水一样,你闭上眼可以看见所有屠杀的经过,睁开眼睛,剩下的一地散乱的记忆整理不起来。
搁在那儿,人从上面走过去,它闷闷地响。
Chapter.4 草莓血淹了它的筋脉。
“希望总是对的。但希望,不一定会变成真的啊。”——曹宁
[十]
这一个晚上曹宁他们没有吃安眠药,却睡得格外安稳。
半夜没有敲门声,没有一个好看的男孩在漆黑的夜里若鬼魂一般下楼的声音,没有。安闲没有起来,没有四处摸眼镜,没有穿着拖鞋一边下楼梯一边说“来了”。曹宁在半夜起来上厕所的时候蹲在马桶上听小乐的呼吸声,一下一下很安稳。
走到楼下看到安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躺在凉椅里睡着了,长长的睫毛,双手交叉,腿平放,呼吸均匀而柔和。漂亮的男孩子。她叫醒他,他眼睛张开眼角有眼屎,冲她笑笑,然后起身说回去睡觉了回去睡觉了。
“她没回来。”曹宁在他背后说,他正在整理皱巴巴的衣服和裤子,听了冲她笑一下。
“是啊,”他说,“没事,晚上没有火车开,明天去火车站抓她吧。她又想走了。”
“你为什么不说私奔呢?”
他又笑一下,嘴角有皱纹,月光打进来曹宁看见他的左脸上有一条缝补的痕迹,细细的,软软的,伴随着他表情的变化轻轻地颤。
“她懂什么呀。她就是想走。私奔是什么?私奔是和自己爱的人一起离开,为逃避某种禁锢人的教条,在现实或是家庭中以不妥协的方式妥协。她哪有什么爱啊,不过是想离开我逃走罢了。”安闲说。
曹宁不说话。安晚是一个会爱的女人,曹宁从未见过任何一个人像安晚那么容易爱,她对爱的轻言以及奋不顾身是一长串的午夜喧嚣,愈演愈烈,彻底得可以。
而安闲,只是一个背面的角色,只为压制她的汹涌。
生命里有很多定数,在未曾预料的时候就已摆好的局。
那么沉稳地等在渡口,等在河心,等在每一条河的第三条岸,等在虚无,等在手心的模糊里映出裙摆的颜色。
他伸个懒腰,干脆到厨房去了。几分钟之后煮了西红柿蛋汤,端出来放在餐桌上,招呼曹宁过来吃。西红柿皮和蛋花浮在上边,汤很淡。喝到胃里变成暖暖的大块散开的心事,各自的,埋在各自的抬头低头间。
午夜喝汤,是一种罪过加一种幸福。
而午夜离家,亦说不清是什么,或繁琐或简单,不过是由于发生在午夜罢了。
天上地下,那么黑。
从画廊走出来的时候,曹宁的脸是紫色的。
到了车站,看见那个蹲在地上眼神锐利的男孩,胃更是痛了起来。
他转过来,依旧是笑,笑得跟昨天晚上一样自信。
“没找到?”
“嗯,没事,你先走。我一会儿就带她回去。”
曹宁走出车站,看看天。被辞退了。没有钱拿。……
然后她又走回车站,对着安闲生涩地笑。他也不问她干什么,就让她坐在凳子上,他自己起了身站着,眼神像是一跟针一样在中间穿来穿去。曹宁心里在较量着,看着他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安闲依然在人群中搜索,搜索一个从网里跑出去的猎物。
“你回去吧,别找了。”曹宁挪了挪位置,“她已经走了。——我是说,她来过电话。”
然后她看见那个男孩,确切说已经变成一个男人了,凶狠的。他看着她的眼睛,静静地不说一句话。然后“哦”一声,抓过曹宁的手走出车站,曹宁手背上感觉到偏冷的温度。她不知道该不该庆幸,他没有吼出来。
回到旅店,在他猛灌白开水的时候,曹宁终于明白过来,是不应该庆幸的。
你看海底的火山,海面那么平静。
然而有些东西改变了,有些东西过去了。就在人的眼前,隐隐约约。
[十一]
星期六的课上,在发试卷做,翻试卷集的声音在铸造一层压抑。
我撕着考卷集中间的一张,内心亦惶恐而不可言,我看见曹宁的卷子撕下来之后整本崩溃散落,仿佛柏林墙的塌陷。我在做题中逐渐麻木,看错了一个单词然后发现眼睛在痛。于是起身交上,往门口方向走去。
老师低头在改我的考卷,我站在门口不知道方向在哪里。我的手臂靠在门框上,我就像嵌在画里的19世纪的女子,静谧之中带着古老的神色。
回望,便看见曹宁对着一地的考卷和空荡荡的手发呆。
一朵云掉在身上。正在下雨。
不知道为什么,下了雨还在上体育课。从教室里走下来,楼梯上都是雨伞滴下的水,一路斑驳。有男生校服湿透,头发上的雨水掉下来,连睫毛上都挂着水珠,眨眼睛的时候掉下来。走廊的左边,一排一排的人在说话,雨从外面稍微打进来,所有语言都湿漉漉的。
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记得带雨伞过。若曹宁不打个电话到我家提醒我,我是根本不会带的。她每次都在我面前撑开伞,就像撑开庇护我的屏障,回头对我笑得特含蓄,我进去,抱住她的右手臂,尽量让自己不弄湿。
她撑她的伞,我躲在她的庇护里,我们都活得好好的。
她从来不问我10月份的时候我到了哪里做了什么,她似乎是明白我只是去捡回她的脚印的。我仍旧在心里默默地讨厌她,但是仍然在雨伞底下紧靠。
临忘到教室里说还要上体育课,我们就诅咒着下楼来。他和其他男孩很早就下去了。
其实体育课是不必要上的,真的。老师也就让我们自由活动去了。我看着一个可爱的小女生在那儿欢快地呼吸新鲜空气,脸上的表情很天真,她们拿出平时不敢拿的漫画书,彼此还在讨论着,树丫上的水掉下来的时候她们回头问我要不要看,我说不要,然后拉着曹宁到操场上去。
操场上都是积水。对面的人在清旷的地方喊“你好吗?我很好。”一类的台词,做作地仰起脸,表情很鲜艳。我的手里只有曹宁的手指头。看到的彼此的人样,就已经不用问什么“好不好”之类的愚蠢话题。
我就站在你眼前,你说我好不好。
活着就是好的。
曹宁牵着我,我手里是她的手指头,一根根饱满圆润地待在我的手心里,像筷子一样自然而妥帖。她带我到操场边缘,是用水泥做的小道,一只脚横着勉强可以站稳。
我闭着眼睛站上去往前走,曹宁在一边扶着我,告诉我什么地方有障碍。
“祭念,你在涟水镇住在哪里?”
“烟水巷。曹宁,环只的旅店在哪里,还有,为什么我一直没有看到安闲。”
“我怎么知道,大概是他们都不想被你看到吧。”
“曹宁,小乐到底是怎么失踪的,她失踪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是弄丢她的人,而不是找到她的人,她在哪里我又怎么会知道。她就是在我卖票的时候失踪的。我一回头找不到她,就自己上车走了。”
我睁开眼:“你为什么不去找她。”
“我又怎么找得到。”她松开手,绕过一个大水坑又过来。她看上去没有一点点的心疼,我想不通为什么小乐走丢了,她就直接上路而不去找她。
只是一个上路的人,弄丢了她的一件行囊。
又或者,正如曹宁小说里写过的一句话。
——我如此沉顿地自知。
——自知有些东西反复,有些人留恋,定是不再回来。
她拿这句话给我看,然后走回去。我就站在操场的边缘上,像是站在一个世界的边缘,幻想着若罪恶从上到下掉下来,若世界除了边缘都是反复,都是反复又反复过的狡诈。而我在边缘,如同站在一个边缘的佛陀,是一种遁世的状态。
我觉得,这地方,还是不能待。至于为什么,我不知道。
从明天起,要做一个快乐的人。
但学会过快乐的生活对普通人,也算不得什么。
曹宁像环只借够了钱,要走了。这地方再不能待。
有一个像犯人一样逃跑的女子,她好象逃逸在空气里的鱼,守护者从天堂鸟瞰却找不到;有一个沉默静止的男人,仿佛活在时间停顿的瞬间里,然后被巨浪带走从此剩下了无生趣的生命机体;有一个像服务生一般只提供凉茶的老板娘,苍老,平和,一切波澜不惊,却又像一切活在她的胃里,受她心脏的趋势。
这地方不能待。
她把本子垫在自己的脚上,趴下去,又直起来。
下雨了。她写。然后合上日记本,决口不提,有一样暖若春天的东西,和早已经过去的春天,一同砸在商店门口的雨棚上,然后像尸体一样滚下来,消失在整块玻璃的朦胧之后。不见了。消失了。
如此安静,这样轰轰烈烈。
Chapter.5 碎在枕头底下的野花。
“总会有人安然无事。没有耳洞,也没有刺青。就好象,他们最拿手的,就是遗忘。其实在心里最深的地方,总归会有点什么吧。而这些东西,是不足为外人道,外人也无法看透的。若真的活得没有过去,那就好了。”——祭念
[十二]
总会有可以解释的错觉。
当山丘已经起伏延绵得让人厌倦,远去的时光就像云雾在山后面的地平线上哀悼并且自我遗忘。那些走过的年年岁岁,那些轮廓中刚硬或是柔软的部分,终于平和而且减速,止于最需要它的地方。
那些壮阔和波澜,正如水里无意兴起的涟漪一样的层层颓败。没有人刻意想,也没有人刻意隐藏,于是就在一瞬间当初藏匿在后面的意义全部不见了。我们眼见只剩下一幅一幅浸了水的话,浸染开来之后,我们全都在水中央。
原来Siren并没有歌唱,Medusa也没有凝视。我们都安好的活着。
所有的惊心动魄,都只为了最后一个温柔而含蓄的结局。
有多少磅礴,定有多少安逸。
那个带我回家的男孩在我面前。他看我我不看他,
我知道他嘴角都起血泡了,我知道他衬衫口没折好,我知道他肯定穿了球鞋来不及穿袜子。我低头看我的右脚袜子上的洞,像个神秘的入口,没有洗干净的指甲油以及破了皮的脚指头,这些琐碎,比他的脸好看多了。
“祭念,一起去。”
他说,拉着我,左手插进口袋里找他买好的票。
我想我躲不掉,在他跟我说“祭念祭念,我不会再跟他们讲”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他总要跟我去的。
我没说话上了火车。我开始想念我的曹宁,她在哪里,她的卷子做完了没有,她还是不是自知,她还想不想曹小乐。她终于得到内心的平静了吗?还是她除了丢失,并没有什么得到。
我挖空心思地猜测着,我觉得我身边过去了一个男人,我听见他说“绯唇”,我转过去,除了玻璃窗什么都没有看见。透过玻璃窗,是不是可以看到另一个出走的好姑娘,她是不是还有鲜嫩的嘴唇,说起话来还会摸自己的耳垂,亦或是她已经买了耳坠,在地铁站里来来往往,吹风,并透过玻璃窗,看自己的脸。
默家镇的站牌,还有广播里默家镇三个字。
有一只飞鸟飞过去了。
从此,任何故事与它无关。它置身事外,它旁观者清。
[十三]
有些东西和十指一样连心。
曹宁在火车站的大厅快步行走,很多人穿过身边,体味刺入鼻内让人讨厌。她走下楼梯,感觉手心和脚底一定有什么在滋长,把手拿起来看,发现一根头发,尾端是沉默的栗色,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哪个人遗留下来的。
她一甩手,头发遗留在整个城市的午后。
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请上帝一并带走。
艾久为她买了机票,所有的话在上机之后随着口香糖被嚼烂。艾久最后摸曹宁的头,也只是说了一句“安”,曹宁一个人非常安静地想,在鼓膜受震开始的那几秒里,有几个人,听见她心里浮躁的回音。
而心里终究只剩下飞机的声音,一下一下那么用力,就好象小说最后的The end的字样之前,所有人心中最后的残念。发展到以后,一切就都是定局,而且都残破不堪,像是闪着光的一地的玻璃碎末。
飞机降落的时候,曹宁没有捂耳朵。耳朵受到的强烈刺激,让右边的大脑异常清醒。其实所有的质疑也都仅仅是质疑,其实所有的回望不过是因为眼前没有相似的景。
[十四]
他的离开不是偶然。
谁的离开也不是。
所有的离开都仅仅是因为失望,总有些失望一旦扭转,就带来的回归。如此这般解释,更让人有理由相信。那些曾经活在身边的如今不在的生命体,总有一天像轮回一般回到起始点,还可以拥抱,还可以微笑。
这就好象是一个定理,不可推翻,也无从论证。
很多年以后,每当我想起这些,就会倍感温暖。这是最后的慰藉,任何人都不能抽去。如果像抽丝一般抽走,就只能看见丑陋的真切的痛。
要被纪念的只有这么多,却能带来巨大的安慰。
旅店里,临忘和他的所有消失。
或许是他真的无法忍受这样的日子。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终日奔波在大街小巷,找一些消失的和我们毫无关系的人。
临忘是乖的,他本来就不应该跟来。
我只是想找到一些消失的东西,这只是一个信念。信念是不足以支撑起这个生活的,没有人可以用一个信念作为自己生存下去的理由,总有更多的事实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击倒你,最终,信念总是不堪一击的那一方。
原来这些都是真的。
失去的东西,真的永远都找不回。我看着临忘放在床头上的信用卡,眼泪掉下来。
几天后,接到一封信。
寄信的人,是和所有逃离毫无干系的,活得最正常的人——艾久。
他在信上这样说:“你好,祭念。我知道你是曹宁的朋友。曹宁希望你来见我,她说,我会是你旅途的终结。这封信里,附着曹宁给你的话。我希望你下个礼拜四来,我们或许可以好好谈一谈。”
抖抖信封,掉下来一张黄色的纸。
曹宁,她知道我的旅途的终结在哪。那么,为什么,我不知道。
Chapter.6 回到终点和原点。
“不要到处找人撒娇,不要放太多醋在小吃里,不要不听话,不要和临忘闹别扭,不要总是想满足自己,不要一个人走夜路,不要总以为自己可以,要走斑马线,要尽快回来,要来找我。我的手机为你24小时开着,你知道的。”——曹宁
[十五]
我去银行取钱。站在自动取款机的面前,我就像是它的玩偶。
我拿出左手,上面什么也没有。那种字写上去的感觉,异样的痒,已经被水全部洗去了。我想起以前临忘跟我说,不在身边的东西,是因为都进入了自己的大脑里。
我在那里输入他的生日和他的信用卡的密码。
买完票,我蹲坐在花坛的旁边,低着头耐心地看走过的路人的小腿。我想把他们分成像临忘的和不像临忘的。但我最终还是站起身来,弹掉不知道什么时候降落在裤子上的小昆虫。我把手往裤子上抹了一把,手心和身体一并湿润着。
其实,我最终哭出来,并不是因为找不到任何一个人像临忘,而是因为,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让我再想起他了。我已经把他忘了。
忘记掉的,是他皮肤的颜色和瞳孔的大小,是裤子的皱折还有鼻子上的汗,是说话的语气和站立的姿势。永远永远,不会被想起来。
“不在自己大脑里的东西,是因为进入了自己的心里。”
那年,你是这么讲的吧,临忘。
在我看见艾久的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曹宁是对的。一切追逐的开始,就是因为我视线里面的这个男人。他绝不是我们应该为之放弃任何一样东西的人,他已经告别了他的学生时代,就不会再明白,作为一个女孩,我们的逃,其实只是因为四周都是墙壁,只有一个出口可以出去。
艾久和我说,既然是一个小姑娘,就要做小姑娘应该做的事。
寻找这件事要留给已经苍老的人们,怀旧不应该总被我们提起。他说你有理由做任何事,但不要让别人担心,不要给自己一点疑虑。
这个男人非常好看,说起话来比安静的时候更好看。她只是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谁和谁都不用他来操心。我不知道在他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曾经向我们一样为着某种说不出来的原因,离开身边的一切,如果受了挤压的蚕豆,跳出了自己的生活范围。
没有沿铁路走过一遍的人,是不会知道那种“在路上”的感觉。
你总会觉得有前方,总觉得山穷水尽是不可能的事。即使是在拐弯的时候,都在期待射进眼睛里的一道光。刺眼的疼痛饱含一种真实感,让人相信是在活。
会冷静的阐述曾经的人,必然已经苍老。我真的很想,在提包离开的时候,对艾久说,喂,你去找小乐吧。
坐在对面喝咖啡的艾久,这辈子都不会知道,我曾经这么想过,带着这么深的向往。
我回到我的城市。
这个城市好象已经不属于我了,我的游戏存档由于长时间的断电荡然无存。城市里奔波的人们谁也不会知道我也在这里生活过。
我在曹宁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我想找到的所有的东西。
曹小乐,安晚,安闲,环只,还有临忘和艾久。
我们并没有错过什么啊。
我回来了。我和我的城市说。
好姑娘祭念,她回来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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