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尽韶华(小李飞刀穿越同人)

作者:寒月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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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什么来什么


      又是一阵刺骨的寒风卷地而过,漫天雪雾纷纷扬扬,飘落而下,我忙抓紧大氅躲在李寻欢身后,等我的视野终于恢复正常,看到的却还是查猛那张惨白僵硬的面容。虽然仍心有余悸,我还是开始忍不住好奇,到底是谁杀了查猛?而且刚才那么大的风,如果没有李寻欢为我遮挡,估计我此刻都已经不知被吹到哪里去了,而查猛竟然还是一动不动的立在原地,好像被钉在地上的一样。

      抬眼偷偷望去,查猛的身上可以说是毫发无伤,只有咽喉上多出了一个血洞,而杀他的那个人显然不愿被他的鲜血溅脏衣服,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之后,就立即塞了团雪球在伤口里,等到雪球开始渐渐溶化的时候,血也早就已经凝结住了。

      而且那样大的风呼啸吹过,查猛的尸体还是倚着木柱站在那里,完全没有要倒下来的迹象,可见杀他的人身法何等迅捷、出招何等狠辣!那人一击得手就立即拔出了剑,连一丝多馀的力量都没有,查猛自然也是准备抵抗的,但直到这一剑刺穿他的咽喉,他的招式还没有来得及使出来,两力相交之下,他的尸体保持住了平衡,所以查猛依旧站在我们面前,只是,他再也不能朝我们要债了。

      好狠的手!好快的剑!我想我已经知道杀人的人是谁了,而且他既然杀了查猛,想必剩下的那四个,他也绝不会放过。

      李寻欢想必与我所见略同,我们两个对视了一眼,同时向酒店后门走去,梅二施施然跟在后面,那一脸的轻松表情分明就是准备好了去验尸的。酒店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不大的厅堂因为空旷反而给人一种很宽敞的感觉,显然酒店根本就没打算在这种鬼天气做生意。这“宽敞”的屋子里,也只有靠窗边摆着一桌酒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当然已经是四个死人,就在他们脚边的柱子旁,倒着那个踏雪无痕的虞二拐子,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抓着满把暗器,只可惜暗器还未发出,他就和他的五个同伴一样,被一剑刺穿了咽喉!

      看着满地的尸首,李寻欢喃喃道:“好快的剑!这样的剑法,亏得传甲还曾开玩笑说他的剑像是玩具……”

      玩具?飞剑客阿飞的剑若是像玩具,江湖中就连一件危险的兵刃都没有了。人们论起兵刃只知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却不知一分轻一分快的道理。阿飞的剑没有剑鞘剑鄂,剑柄都是用软木制成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剑的重量,方便他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刁钻的角度出手。若是一个平常人用阿飞的剑,恐怕过不了五招就会被人顺着剑锋长驱直入削断了手,而阿飞,他出手永远都只有一招,如果下一秒钟他的剑尖还不在敌人的咽喉里,那他的性命敌人就随时都可以拿走。

      可惜的是,比阿飞出剑更快的人,至今还没有降生。

      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看西洋景的梅二忽然道:“你们看,柱子上面还有人留了条子呢。”

      在柱子上面留条子?照阿飞的性子,未必有耐性去找笔墨,难道是用剑尖刻上去的?不幸的是……又被我猜对了。在我们左边的柱子上有一行字:“李寻欢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林诗音你送我一套冬衣,我就替你们杀了这些人,我不再欠你们的债了。”

      嚯,一条人命加一套冬衣,等于六条人命……且不说这账能不能这么算,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这算法是不是也太过残忍了些?而且我们刚刚还被人追债,现在忽然又有人把我们当成债主,原来所谓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竟然能快到如此地步。我扫视了一眼地上躺的横七竖八的抵债品,苦笑一下接着看下去:“我替你们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有仇不报非君子,诸葛雷是我必杀之人,而林诗音送我的冬衣是我急需之物,雪中送炭,其价百倍,所以你们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看完一遍,不禁失笑道:“诗音,你觉得他这账算得如何?”

      我叹道:“似乎不太精明,如果他想来李园做事,这辈子千万别让他靠近账房。不过我若是跟他做生意的人,那我高兴死了,你看,除了六条人命之外,后面还附赠了一个箭头。”

      既然阿飞已经留下了如此明显的记号给我们,我们自然就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了过去,刚走进一扇门,就听到了一声惊呼!一柄雪亮的剑,正直直地指向我,而那声惊呼,竟然是拿剑的人发出来的!

      我勒个去,这是肿么个情况?是你拿剑指着我,你还叫的这么惨烈?在我身旁的李寻欢也是一惊,下意识地将我拦到身后,等我到了安全地带才发现,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危险。握着剑的是一个胖胖的老头,胡子虽然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经很多,可见年纪不小了。他的双手紧紧地握着那把剑,剑尖却还在微微地颤抖着,从他握剑的姿势就可以看出他完全不会武功,因为对于剑客来说,双手握剑简直就跟现代社会里想要开枪结果没有打开保险一样可笑。

      而且这个老人看起来早就被吓得肝胆俱裂了,深呼吸好几次,才勉强说出话来:“你……你们是什么人!”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声音偏偏仍然在不住发抖。

      李寻欢微笑道:“老人家,我们不是坏人,你能不能把剑先放下,剑也算是利器,伤人伤己都不好。”

      听到李寻欢温言相劝,老人眼中的警戒之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问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出口气,手里的剑也“当”的一声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听到“李探花“三个字,李寻欢皱了皱眉头,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啊不,英雄,杀了很多坏人,却留下个活口,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很快就会来这里,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其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与我和梅二对视一眼,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老人所说的厨房就是右边那间小屋,走进去才发现,这么一间破旧小店的厨房倒是不小,收拾得还挺干净,桌椅尽管看上去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但都擦得纤尘不染。角落的那张椅子上果然反绑着一个人,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正是我前天晚上在客栈里看到的那个金狮镖局的第三个镖头。我就知道阿飞肯定会把他给我们留下,但这个人想必没有料到还会遇见我们,尤其是遇见李寻欢。当李寻欢慢慢朝他走过去的时候,他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脸上的肌肉也在不停地抽搐着,可阿飞将他绑得实在是太紧了,他数次发力,浑身上下还是一动都不能动。

      李寻欢手中的刀光一闪,将这个人嘴中塞着的抹布挑掉,这人却差点吓晕了过去,两条腿抖得就像秋风中的树叶,连椅子都被连累地咯吱咯吱响起来,估计李寻欢要是将飞刀直接摆在他眼前,他肯定就得被吓得尿裤子了。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一个只有这点胆量的人,竟然也敢出手抢夺金丝甲,凭他的本事就算得到了金丝甲,又能派上什么用场呢?

      李寻欢见他紧张得牙齿打战,也不催他,在他对面找了把椅子坐下,又请那老人拿过一坛酒两个杯子来,给他和自己都斟上一杯,才微笑道:“贵姓?”

      那人脸色已经发青,用干燥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嘎声道:“在下……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李寻欢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用眼光示意了一下摆在他面前的酒杯,这人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捆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去端酒杯,可又不敢违抗李寻欢的话不去端。

      李寻欢见他进退两难,微笑道:“如果有人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不知兄台意下如何?”

      洪汉民听了李寻欢的话抖得更厉害了,只好端起酒杯,战战兢兢地费尽力气举起来,一杯酒却有半杯都洒在了身上。李寻欢脸上笑容不变,又给他斟上一杯,淡淡道:“酒虽不好人情酿,今日跟兄台有缘再聚,这点薄面兄台都不肯给么?”洪汉民大惊,慌忙用两只手端起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这第二杯酒喝了个干净。

      李寻欢不动声色地还要再斟,洪汉民终于忍不住开口叫道:“李探花!李探花我真的不能再喝了,您就饶过我吧,求求您高抬贵手,高抬贵手!”

      李寻欢叹了口气,将酒坛放回桌上,道:“这么说,你知道我是谁了?”

      洪汉民道:“知……知道……”

      李寻欢又问:“那你也知道我为什么找你了?”

      洪汉民的汗已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讷讷道:“在下……在下……对不住李探花。”

      李寻欢展颜一笑,道:“你既然知道我为什么找你,那就好办了,我也不用你跟我道歉,之前的事我也可以不再追究。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我们之间的恩怨就一笔勾销,这样已经很公平了吧?”

      我忽然发现,要是论做生意,李寻欢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奸商,跟他比起来我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至少我还从来没有袖子里面拢着飞刀跟别人谈过生意,我做交易只是要钱,而他做“交易”要的却是命……

      洪汉民的手又是猛地一抖,幸好杯子里早就没有酒了,他长吸一口气,定了定神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实在很令我失望。”

      洪汉民陪笑道:“李……李探花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还没等他说完,李寻欢忽然沉下了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那就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忙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淡淡道:“我只要你刚才喝下去的那两杯,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艰难地道:“但……但酒已喝进了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也容易。”刀光又一闪,他手中的飞刀已经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冷冷地接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不就行了么?”

      洪汉民的脸色已经变得几乎跟杵在外面的查猛一个样了,勉强笑道:“李探花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打量着他道:“你觉得我像在开玩笑?”

      一直恪尽职守、护在我前面充当保镖的梅二此刻终于忍不住了,回过头来悄声问道:“你猜你表哥会真的把他的肚子划开把那两杯酒倒出来吗?”

      我想也不想道:“会!”

      梅二啧了一声,道:“没成想你一个看起来文静良善的弱女子,倒挺心狠手辣的。”

      我白了他一眼,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你是来行走江湖的,还是来行善的?看这小店荒郊野岭矮小破旧,想来也没有什么存货了,给他们留点下水熬汤,再有客人路过还可以暖暖身子。”

      梅二强忍着笑道:“你其实不姓林,是姓孙的吧?”

      我幽幽地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开人肉包子店发家的呢?”

      洪汉民一看我连菜谱都已经准备好了,更加吓得面无人色,发抖如同筛糠一般,李寻欢见我也帮腔吓唬洪汉民,手上便微微用力,想让洪汉民别光出汗,也出一点血。像他这种有点贼胆却又不够大的人,嘴虽然一时够硬,但肯定坚持不了多久,只要拿他的性命去威胁他,不管是什么宝物他都会乖乖地吐出来的,他可怕死得很。

      谁知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块石头上,洪汉民还是满脸假笑,似乎一点感觉都没有。李寻欢也并不惊奇,只是将飞刀反握隐入手心,忽然微笑着问道:“我记得你在江湖中已经混了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没想到他话锋一转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陪笑道:“总有快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道:“就是金丝甲!”

      一听到“金丝甲”三个字,洪汉民的脸顿时从面无人色又变成了面如土色,看起来就像我们刚进屋时塞在他嘴里的那块破抹布。也许人害怕到极致,也就忘了发抖这回事了,动作反而灵活起来,他从椅子上跳起来,纵身一掠就向门口逃去,只可惜他的身法尽管不慢,李寻欢却比他更快,他还没有窜出门,李寻欢就已经站在门口了。

      洪汉民走投无路,咬了咬牙抬手解下了腰间那条亮银□□,银光洒开,□□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可凭他的武功,就算占了先机又怎么会是李寻欢的对手,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也只是抬了抬手,就用还攥在手中的飞刀的刀背轻轻松松挡下了这快逾闪电的一招。

      □□一击不中,失了气势,顿时软软地垂了下去,洪汉民知道逃跑无望,像被石化了一样呆呆地定在原地,满头的汗又流了下来。

      李寻欢微笑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抵酒钱吧,酒我给你算便宜些,勉强也能抵得过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有多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们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欢被人冤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他不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叹道:“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难伤,确实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照样一招就可以取你性命,更何况我的武功并不是天下第一,你身上藏着金丝甲,说不定出门就招来杀身之祸,又是何苦?”

      洪汉民涨红了脸,停了半晌才艰难地道:“李探花教训的是,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是在为别人争夺这东西么?为谁?”

      这次洪汉民却是咬紧牙关,一个字也不肯说了。李寻欢还想追问,门上突然传来两声敲门声,转头看去,原来是开酒店的那个胖老头端着一壶酒站在门口,满脸堆欢地道:“探花大人,问了这么久想必也累了,先喝一杯如何?这可是小店珍藏了十几年的女儿红,特意拿出来招待探花大人的,您尝尝这酒可还能入口?”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真想让我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就不要这么叫我,只要一听到这四个字,哪怕再好的酒我也喝不下去了。”

      胖老头点头如捣蒜,口里连声称“是”,走过来将酒给李寻欢满上,琥珀色的酒液才刚刚倾入杯中,一阵酒香就已扑鼻而来,真正是馥郁芬芳,醇厚甘鲜。连我这最不好酒的人都闻出了这是最上等的女儿红,李寻欢号称“嗜酒如命”,就更加跃跃欲试,就在他伸手去拿桌上酒杯的一刹那,我从梅二身后闪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酒杯抄在了手里。虽然是攻其不备,不过能在出手速度上胜过李寻欢,看来我还有发展前途,朕心甚慰。

      李寻欢微微一怔,随即笑道:“我记得诗音你不喜欢喝酒,今天莫非是要破例?”

      我拈着酒杯浅笑道:“没有这个打算。”

      李寻欢道:“那你是突然想起要劝我戒酒了?”

      我冷笑一声,将手中的酒杯递给梅二,道:“劝你戒酒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我才懒得做,只是想提醒你在外面不要乱吃东西,谨防祸从口出,病从口入。”

      梅二仔细地闻了闻杯中的酒,盯着站在桌边满脸惊奇之色、仿若浑然不知发生了什么的胖老头,厉声道:“你为什么要在酒中下毒!”

      胖老头被梅二这么一喝,脸上的惊奇之色反而不见了,原本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突然一掌就向还坐在桌边的李寻欢拍去,口中恶狠狠地道:“想要你们死,尤其是你!”

      想要我们死没有那么容易,想要李寻欢死就更不容易了,尽管距离很近,他的出手也不算慢,李寻欢仍然从容不迫地见招拆招,顺便还了他一掌,将他击得倒退几步到了门口。洪汉民一看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又惊又喜,忙脚底抹油就要开溜,谁知那胖老头竟是见神杀神、见佛弑佛的主,而且洪汉民身上还穿着金丝甲,哪里容他跑了,还没等洪汉民冲出门口,胖老头的右拳就已狠狠地打在他的后心上。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去,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的身体撞在墙上,不偏不倚落进了支在灶上那口大铁锅里。

      屋里的血腥气顿时又浓烈了起来,我捏着鼻子看了看洪汉民扭曲的脸,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李寻欢早就跟他说过,有了金丝甲他说不定还会死得更快,可惜他不肯听,现在果然应验了。江湖就是这么残酷,为了争宝物争秘籍争财富从来都是血雨腥风、尸横遍地,只这短短的一个时辰,在我眼前就已经死了七个人,虽说原因各异,但终究脱不开“金丝甲”这三个字。常言道:“獐死于麝,鹿死于角,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当全江湖的人都在“人肉”你一个的时候,你还能躲到哪里去呢?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啊,请珍爱生命,远离自己守不住也没命用的所谓“宝物”,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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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怕什么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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