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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二
我相信一见钟情,也有可能是年龄小想法天真,当初遇到刘奇林是,现在郑潮也是。一瞬间的惊艳。
想在已经记不清刘奇林是为什么,也没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天,我会把他淡忘。不过应该是眼神吧,想在还是很深刻,虽然忘记了那么多。寂寞,生气,狡黠,成熟,这样矛盾的情绪,在他身上却不突兀,看起来有一种……恩…..很神奇的感觉,就是让我感觉他有故事。是的,故事。
他的眼睛很漂亮,双眼皮,很大,他说他喜欢大眼睛的女生,可惜吧,我没有他想要的大眼睛。
爱一个人需要缘分,你受伤的眼神令我心疼,这是他对我说的话,现在还留着,就是舍不得,他说;我不配,我不懂什么事爱,怎么去爱一个人,你….值得更好的…..再见……
多么公式化的一句话,你……值得更好的…再见…..
现在很多时候,回想到当时,是不是,如果我再多点坚持多点努力多点勇气,结果会不一样,他不懂爱,那么就让我去改变。
三
忘记一个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喜欢上另一个人,于是,我遇到了郑潮,一个带我逃离回忆的人
郑潮郑潮,我喜欢他的名字,简单阳光,就像他一样。他说故想改名字,叫郑潮溪。不是和他,太女孩子气,当时还笑他笑了半天,真没眼光。
我承认,一开始接近她就是刻意的,我想认识他,不否认我真的很喜欢他的笑容。
见到他的机会不多,但是几乎每次他都一直在笑,让我想到了第一次遇到他,校门口,我去等人,无意间扫到,他在跟一群朋友笑闹,一人中,他长得并不出众,但笑容绝对亮眼。那种让人很轻松的感觉。
然后就是一个多月后学校的元旦晚会,时间太长了,长的都快忘记了那个轻松的笑容了,那天,让我又看到了个一样的他,多了点,恩….不成熟的性感,就是让我联想到这个。在台下还照了他几张照片,到现在还一直觉得那几张是他最好看的。最有感觉,难道因为是我自己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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