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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说实话,“七年”这个名字,当初我第一眼看的时候,就感觉,我的上帝,碰上好东西了貌似!然后,我在边写作业的情况下边看,最后就把作业抛到一边,很认真的在看楔子,如果不是那有爱的楔子,我恐怕就和《七年》无缘了。嗯哼,感谢上帝吧叶子,有我这么一个能说会道的孩子发长评·好,回归正题。
温暖人心的文字,不是任何人都能够轻易写出来的,就像林黛玉,咱不谈她的多愁善感,就谈她的文采,有人说,她的文采这么好是因为对自然的感受力十分强,而且有种寄情于景,融情于景的感觉,所以她才能写出那么动人的诗句。叶子,你该感到庆幸啊,你就是那种很有感受力的孩子,因为有十分强劲的对生活,对心理,对感觉的充分感受,才能用你那有限的大脑细胞记录无限的美好。
我夸过头了。
嗯哼,好,继续。
我看第一第二年的时候,最强的感受就是——这文章让人欲罢不能。想要一直看下去,想要一直追随,因为,追随这文章,就如同追随我们曾经让人或悲或喜的青春一样,我有这样的感觉。尽管我还刚初中,但是最近的一次暗恋情况让我十分郁闷,对《七年》的感受就更深了,如此能够让人产生共鸣,不管看多少次,都能觉得,眼角会湿润,心里会颤动,肩膀会发冷,脑袋会短路的文章,我挺。
接着说。
我最讨厌用很多成语,虽然本人语文是不错,但是真的很讨厌用很多成语,因为自己都懒得记意思。
上面只是在过渡。
现在只是在铺垫,说明为啥我只用白话写文章和长评。
而且本人的词汇量真的很小,所以我只会用最简单的词汇来表现,曾经有人夸我的文章很容易看懂,于是当时我懵了。
继续白话。
《七年》的Fred是个白痴,他对爱的感受力完全不如一个正常的男生,不过正是因为这样,才有了那种在心中若隐若现的朦胧感觉,也是我喜欢《七年》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一个永远相信朋友的白痴,一个对朋友能够忘记自己的一切的人,是我所欣赏的性格。当然还包括他在里面特别凸显的幽默。
我写的Fred被同学评价为他讲了冷笑话并带有我特有的尖酸刻薄风格·
于是我爱《七年》那样率直的Fred。
本人对女主的感觉也很强烈,她真的很努力,很坚强,貌似没哭过多少次,本人不太喜欢发脾气,因为我个人认为,女孩子和男孩子没有区别,不具备撒娇的特权,因为被很多人看扁,认为女孩子是软弱的,爱哭的,爱发脾气爱撒娇的,所以我才更觉得女孩子应该坚强,不应该轻易掉眼泪。(于是造成了我一碰到很郁闷的事情就咬自己的习惯·)
因为这点,我特别偏爱Claire的性格,她不会因为外界的什么东西,而动摇自己,她活的很实在,很现实,但是有些幻想,这是一个很闷的女主,我一直这样认为,但是我又非常喜欢,因为个人真的很喜欢这样性格冷静,而且坚强的孩子。
她的尊严对于我而言,是一种新的角度,我开始理解,这个女主真的很不错,有着麻烦的性格,自己的骄傲,而且干脆利落,不让别人有还嘴的能力,这样直接而且十分尖锐的性格和本人真的挺像,所以我真的超级喜欢她这种性格。
嗯,好吧,我不擅长按照一条线来写东西,我喜欢写东写西·
我最开始会被《七年》吸引的不仅是“七年”这个名字,更是叶子你写的很文艺的文案。
“我从荆棘之地走来,披着坚硬的盔甲一个人仰望高天流云,后来才发现自己所求不过是你一个掌心的温暖。”
我看到这个的时候,第一感觉——我抹泪,尽管只是空气中的水气,上帝终于眷顾我,给我个好东西了。
后来越看《七年》越发现,叶子你真是个有计划的好孩子,那文案真不赖,真像Claire会说的话,而且说起来特别有意境。
女主就是那样一个人,坚强,现实,努力,不怕苦,虽然是这样一个类似女强人的人,但是也会需要温暖,一度以为只要有自己一个人就够了,用坚硬的铠甲把自己包裹起来,度过最煎熬的时期,然后拥抱世界,呼吸新鲜空气,终于发现,自己应该停留,休息一下,找寻一个人,能够陪自己,不离不弃,能给自己最需要的温暖的人。
不怕寂寞,难过的事情就说给自己听,有自己一个人就够了,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死了,我一个人也能活着。
可是真的是这样么。
如果真的想不怕寂寞,那就永远不要触碰爱的关怀,触碰以后,没有了爱,就会寂寞。
难过的事情说给自己听,自己内心会更苦涩,眼泪在打转却不敢流下来,生怕自己破坏了坚强的心。其实,有人倾听,是件幸福的事情。
有自己一个人就够了,哪里够。没有人陪伴,四周空旷,苍凉。
Claire,亲爱的女主,你已经接触了爱,如果放开,那么就真的很寂寞。
我矫情了·各位不用理会上面无聊的嚼词并矫情段。
Fred和George,作为朋友,我真的很爱他们。
一个坚强的,孤独的,却又敏感而脆弱的人,需要的绝不是短暂的温暖,而是可以温暖她一生的事物。
好吧,我是这样理解的。
偶尔放纵一下,又有何关系。反正最后还是会死,不如趁着大好时光好好玩一把。既然没有亲情或是除了那些绝不会离开自己的人以外的人的关于友情的羁绊,那就好好的,不用顾虑那么多,陪着自己永远的朋友,勇敢的,玩一把大的。
只要有自己最能够相信,而且能够给自己温暖,并且是可以为了对方互相舍弃性命的那种朋友在身边,那其他的人的排挤,其他人的诽谤,其他人的嫌恶,其他人的一切反感疏离等等等等,都可以忽略,任他们去吧。
只要有你,那就万事无谓。
因为只有你最懂我。
即使不懂,能陪在身边就好了白痴。
嗯哼,又矫情了·
我相信女主可以一直凭借自己的力量和朋友的支持,走到生命中最幸福的那一刻。
反正是叶子写的,可以信任。
嗯哼,接着还有一些废话。
我最爱叶子你时不时在文章中插进的那几句让人感觉十分苍凉但是十分清新的话,有时候看着那些句子,就会笑的,而且是那种很惬意的笑,感觉真的,怎么会有这种变态写出这么剖析人的心理,这么容易激起人的共鸣的话呢?这么让人感动的句子。
另外,我爱你叶子。真的很爱。就像爱吃玉米一样爱。
我爱你是因为你那些有爱的句子。
我爱你还是因为那些让人觉得鼻子酸酸的情节。
我爱你更是因为,你写的Fred让我爱上了Fred。
长评到此结束。各位看客可以休息了。我废话多多。礼貌很懂的。恩哼。
对了·继续挺《七年》,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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