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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结束通话,陈熙文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椅子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起身,呆立在落地窗前,天空圆圆的月亮,也如他一般孤独。
孤独?不知道为什么,在他脑海里竟然会出现这两个字。
他低头,不经意间看到楼下花坛边一抹熟悉的身影,正背对着自己,缓缓地,缓缓地越走越远。速度很慢很慢,似乎,带着眷恋,带着不舍。
艳灵?难道她刚才一直在楼下?
他迅速地冲到大门口,可是,当手碰到手把的时候,却停住了。
如果今天,他留住了她,只会给她的人生造成更多的阻碍吧?
今天离开后,她的人生将会展开新的一页。
那时,肯定会有一个值得她去爱的人,在她最落寂的时候,给她最温暖的怀抱,不会让她一个人,在这个社会磕磕碰碰,不会让她一个人,在潇寂的午夜留下孤单的背影,不会让她一个人,躲在冰冷的墙角偷偷哭泣。
对于杜艳灵,他能给的只有抱歉了。
她是一个好女孩,他三生有幸,才会遇到她,更得到了她的青睐。
不过,造化弄人,他先遇到倪珊,一个他用尽全身力气却只能越推越远的人。
他把所有的爱,所有的坚持,所有的期待都给了她。在感情方面,他已筋疲力尽。
他已经给杜艳灵带来伤害过,他不想往后的日子,她仍在他的伤害中度过。
这一夜,陈熙文失眠了,辗转反侧。
早上八点多的时候,他接到一条短信,杜艳灵发来的,内容是:熙文,我在飞机上了,我忘了告诉你,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放在门卫大叔那边了,你一会上班可以去拿。就当作告别的礼物吧。
陈熙文迅速下楼。
是一个小盒子,一只手就可以拿着,很轻。
打开,竟然是面包,过去的几年,杜艳灵天天给他送的那种面包。
他轻轻地打开,咬了一口,有一种叫做熟悉的感觉爬上心头,同时,他感觉自己的心越来越空,仿佛一下子失去宝贵的东西似的。
有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迷失了。
这样的结局,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或许,这么久以来,他对自己太不诚实了,坚信很重要的东西,到头来,却发现,失去了,毫无感觉。可是,坚信无所谓的东西,当它快要消失的时候,他竟然感觉到了疼痛,从内心蔓延到全身。
他,真的错了吗?
飞机上,广播一遍又一遍地提醒旅客关闭通信设备。
杜艳灵绝望地关掉了手机,或许到上一秒为止,她还是有一些些期待的。
看来,奇迹是不会轻易掉到她这样平凡人的身上。
他的挽留,或许只会在梦里出现吧。
飞机慢慢滑动,微微倾斜,起飞。
好吧,再见了,四年的坚持,再见了,青春的回忆。
回想四年前,他为她解去的尴尬,心里依然带着丝丝的甜,或许,也带着一点苦涩吧。
他应该一直都没有发现吧,她之前天天给他送的面包,就是那年他为她刷卡的那种面包,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相思卷。
从那时起,她爱极了这种面包,感觉它就像是月老手中的红线,把他带到她身边。
可是,到今天,她终于知道,这是她一厢情愿的美丽的误会。
它只是她青春的单相思。
那天起,她便开始学做这种面包。
这几年,她送给他的面包,都是她亲手做的。这一点,他也是不知道的吧。即便知道了又怎样?或许他会说,谢谢,辛苦你了。多么官腔啊。或许,他还会说,不用麻烦你了。总的一句话,她在他的心里,没有一丝分量。她在他的人生中,就像是一根羽毛轻轻飞过,根本没有荡起丝丝涟漪。
耳边依然是他好听而又低沉的声音在萦绕,可是,字字句句中,没有对她半丝的依恋。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视线又开始模糊起来。
陈熙文,一直以来,我都不害怕你的拒绝,我唯一害怕的是,你的心里有一个她,那样,我连机会都没有了。
好了,不贪心了,不属于她的东西,她不会强求了。再见了,陈熙文,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倪珊大病了一场。仿佛在几天之间,整个人缩小了一圈。
即使她已经非常努力地强装一切生活如旧,脸上也常常挂着笑容,但是,她的脸色是苍白的,眼神是空洞的。即便是笑容爬上嘴角的时候,也是那么的凄凉,让人心疼。
家人也从孟小喜那里知道了倪珊生病的原因。
倪辉夫妇和叶贤恩绞都尽脑汁想要让倪珊从悲伤中走出来,恢复原来活泼的样子。
叶贤恩提出带倪珊去美国散心,倪辉同意。
起先,倪珊是不愿意去的,但是,在某个早上醒来的时候,她突然决定要跟叶贤恩去美国,去一段时间就好。昨夜梦回,又见他的身影。这么多年,他的影子从未模糊过。也正因为那个梦,让倪珊感觉到,仿佛它要把她牵引去那个他生活过的地方。
美国,这是她第二次踏上这块土地。
不过,两次的心情却是截然不同的。
不久前的那次,她是带着与陈熙俊相遇的期待来的,而这次,她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踏上这块土地的,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叶贤恩在美国有个大宅子,这点,倪珊一点都不意外。毕竟,他有那么大的产业。
宅子外部是很美国的建筑风格,院落式的宽敞设计,内部却是很东方的设计,处处可见古色古香的家具以及雕花的木屏风。一般来说,这样的设计,会让人感觉不伦不类的,可是,奇怪的是,这个宅子的设计师,却把东西方完美地结合起来,一点都不会让人感觉到突兀。
这么大的宅子,住的人却很少。本来,叶贤恩的亲人本来就少,加上叶非凡常住英国,住的人就更少了。
平时,就两个厨子,一个做卫生的阿姨,一个整理花园的大叔,一个司机,以及叶贤恩父女在这个偌大的宅子里活动。
叶贤恩在美国有一家医院,规模不小,而且医疗仪器都是用现今最先进的。
虽然叶家从叶非凡往上数几代,都没有从医的人,但是,他们却有“医”情结,据说,叶家祖先曾出现过一个很出名的悬壶济世的郎中,救人无数,得到无数人的称颂。
虽然后来,叶家人都不喜从医,不喜当医生,但是,他们却大手笔地办医院,并经营得有声有色。
倪珊要求在医院里帮忙,做一名义工,帮助一些需要她帮助的人。叶贤恩答应。
倪珊帮忙照顾的的病人,是一个八岁的小男孩,中美混血儿,爸爸是美国人,妈妈是中国人。这个小孩五官分明,眼睛黑溜溜的,大而明亮,很漂亮。但是,上帝又是残忍的,这么漂亮的天使,在一出生的时候,便得了白血病,几年的高强度的化疗,早已把他弄得瘦弱不堪,头上没有一丝头发。
不过,这个小男孩却非常坚强,他的坚强甚至让一些大人都惊讶不已。
一次又一次的化疗,他都没有哭过,反而经常在病房讲一些逗乐大人的话。
这个小男孩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做,KISS,是的,中文翻译过来,就是“吻”。
很多时候,“吻”代表的是一种“爱”,是一种“守护”,是一种“珍惜”。当初,他的父母在得知他有先天白血病后,哭了很久,不过,后来,他们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决定尽一切努力,让他在治病的过程中,快乐成长。他们给他取名为“KISS”,是希望他得到更多的“爱”。
第一次见到KISS,是在初秋的午后,淡淡的黄昏,给这座现代化的医院带来一丝古感。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你是我见过的第二个黄皮肤,黑头发的天使。我妈妈是第一个。”KISS对倪珊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用的是中文。
当初,让倪珊帮助照顾KISS,很大原因是因为她是中国人,会懂中文。而KISS平时也喜欢用中文讲话。
“是吗?谢谢,你是我见过的最帅的混血小天使。”倪珊笑道。
KISS 笑了,笑得很灿烂,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我的名字是‘KISS’,中文是‘汤吻’,你呢?”KISS自我介绍道。
“我没有英文名,中文名是‘倪珊’。”
“你有外号吗?我的外号是‘阿汤哥’,帅吧?听说在中国,人们称汤姆克鲁斯为‘阿汤哥’。”
“我当然有外号啦,在中国,谁没那么一个两个的外号。”倪珊说着,身子往前倾,靠近KISS,手做悄悄话状,“偷偷告诉你我的外号哦,很早之前的,估计现在没有几个人记得,我的外号是‘阿珊哥’,哈哈,跟你的有点像,也很酷吧。”倪珊有些得意地说。
“你是个女生,为什么他们会喊你为‘哥’?在中国,‘哥’不是用来称呼男性的吗?”遇见倪珊,KISS似乎变成一个好问的小孩,总有许多的问题问不完。
“你OUT啦,现在在中国,也有很多女生被称作‘哥’的,比如说现在非常红的‘春哥’,你听过吗?据说前几年上了‘TIME’封面了。”倪珊回答道。
“阿珊哥有男朋友吗?”KISS突然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本来满面微笑的倪珊,顿时眼神黯淡下来,几秒钟后,倪珊收拾好情绪,抬起头:“可能以前有过。”
她的答案很奇怪,对于一个问题,可以很简单地或者肯定地回答“有”,或者否定地回答“没有”,如此简单而已,可是,倪珊的回答却有六个字,却是模拟两可,充满不确定的答案。
KISS没有深问,脸上露出一副大人的表情:“十年后,我可以追求你吗?”
倪珊听了,乐得哈哈大笑,摸着KISS的小光头,说:“好,等十年后再说。”
“一言为定,你不要忘记哦,这是我们的约定。”KISS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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