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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
引子:我的爱情
我的一生很昂长,今天我坐在这里回想我的人生,我发现其实寥寥几笔就可以写过我的一生,我无儿无女,孤单一人,于我作伴的,只有我的回忆,跟一只老黑猫,它陪了我将近9年了,在我81岁生日的时候,我的邻居,一位可爱的小女孩,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抱着小猫给我时,摸着我的脸说:
“奶奶,为什么你会一个人住在这里呢,妈妈说你没有女儿,没有丈夫,为什么呢?难道你不孤独嘛?”
看着她单纯美好的脸,我仿佛看到自己小时候,姥姥摸着我的头:
“小婉,将来长大了一定会有一个英俊的男子牵着你的手带你去看海的,婉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的”
我很幸福,姥姥说的很准,我很幸福,即使我现在孤身一人。我看着小姑娘,我能想象到此时自己布满皱纹的脸上,一定洋溢着幸福,我能听到自己苍老的声音
“奶奶曾经年轻过,奶奶年轻的时候有一个英俊的男人带奶奶去看过海,那时候海水真的很蓝,咸咸的,就像幸福的味道,那时候、、、、、”
第一章:初见
那时候我14岁生日,按照惯例,爸爸会给我煮一个红鸡蛋,然后许诺我一个生日愿望,而那年我的生日愿望是我想有一辆脚踏车。第二天,我就看见一辆粉红色的脚踏车停在我家楼下,爸爸浑厚的声音喊着
“婉婉,来看看你的生日愿望”
我飞快的跑下楼,搂着爸爸的脖子,开心到声音里都充满了甜蜜:
“爸爸,谢谢你 !”
然后我推着我的脚踏车,飞快的跑到了家边的小公园里,骑着我的脚踏车在公园里遛起来,绕着小路,一遍又一遍。初夏的傍晚,晚风挟凉意,扬起我的发梢,飞舞的裙裾,时不时拍打这我的小腿,那种感觉让我想起了那天他教我骑车时,手指也不经意碰到我的胳膊,我并不羞涩,相反我喜欢他的触碰,清清凉凉,开启了我懵懂的爱情道路。他叫沈瀚安,小时候他跟我在同一家幼儿园里上学,园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小伙伴,但是我刚来的第一天就记住了他,并记着一辈子,爸爸因为工作调动,带着我和妈妈搬来S市,房子是爸爸单位分配,这一栋楼里住的都是爸爸的同事,妈妈很快就在这边找到了一份工作,爸爸成天都在实验室里,于是刚满3岁的我便没人照应,一开始,妈妈会请邻居帮忙照看,但谁家都有事,不可能老帮你看孩子,于是妈妈就把我扔进了幼儿园,第一天我很好奇,幼儿园里原来有这么多小朋友啊,我没哭没闹,相反很兴奋,我一会拽拽这个小朋友头发,因为我觉得她的发卡很漂亮,一会又拉拉那个小朋友裙子,因为我也有一条跟她一样的,于是很快,我把周围的小朋友都弄哭了,我很不解,以至于老师指着我问为什么的时候,我只能睁着大眼睛看着她,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啊?老师指着我说
“去面壁”
我就乖乖的去面壁了,我想我可能会错了意,老师让我去面壁,意思大概是面对墙壁,不明白为什么我当时会跑到窗前去面壁,于是我看见了他,那个叫沈瀚安的家伙,我想后来我学会孽缘这个词后笑的这么猥琐,关键原因就是他。我当时正好看到正在上大班6岁得沈寒安正在欺负另一个小朋友,在把他打哭后,恶狠狠的对他挥舞着肉包子一样的拳头,冲着他的鼻子说
“你要敢跟老师说,我就在打你一遍”
然后那个小朋友猛然止住了抽泣,跑开了,一直站在旁边跟洋娃娃一样精致的小男生红着脸亲了一口沈瀚安说
“瀚安,你好厉害!”是的,是小男生,漂亮的小男生,我想这一幕让我正处在发育期的脑袋拔苗助长了一下,我迅速的学会了这一招,并记住了这个被漂亮小男生亲一口后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小老师沈瀚安。当我色迷迷的盯着那个小美男,打到他身边站着的人并学着沈瀚安的样子,握紧拳头一阵恐吓后,我闭上眼等待着我的奖励,久久没有吻落下,再次睁开眼我看到了梨花带雨的小美男牵着老师的手指着我呜咽,于是我又面壁了,面壁时我思考了很久,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再次看到沈瀚安施暴时,我明白了,我忘记拖着那条明媚而忧伤的鼻涕了。之后我再接再厉,反复实验,而结果始终如一,于是乎,我想从小给我们家培养一位女婿的梦想就此宣告结束,而不良少女的名声就此打响。在后来有沈瀚安的地方就有我,远远看着他,仿佛看着仇人一般,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做着同一件事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慢慢我悟出来了,可能是我没人家优秀,沈瀚安从幼儿园起就懂得凭借聪明的脑袋,可爱的长相,人前的乖巧去得到一些赞美,一些荣誉,而我,用我爸的话说
“这孩子,从小就实诚,打架了从来不推卸责任,勇于承担,”
同时我爸也从小教我
“ 好孩子不能嫉妒别人,要懂得学习别人的长处,懂得敬佩有勇有谋的人”
可能是我爸教育的太成功,当我发现自己没沈瀚安优秀时,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从秦桧直接转变成岳飞,我开始暗暗的学习他,他拿几朵小红花,我就一定要拿几朵,他写字漂亮,我就一定不能丑,我想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懂得沿着他的轨道生活走去爱他。后来很多年后,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
“车得后轮爱上了前轮,但无奈怎样都追不上他的脚步,于是他亲吻过前轮走过的每一寸足迹”
只是,那时我还小,不明白这叫爱情,我所理解的便是做个让大家都喜欢的人。一年后他去了小学,我依然还在幼儿园,两年,没有见过他,没有他任何消息,两年内我努力改写自己以往在幼儿园的形象,装乖巧,装可爱,嗯,就是表面可爱单纯,内心猥琐早熟,等我追上他的脚步,也步入小学时,第一天,真的就在第一天,我又见到了这张熟悉而陌生的脸。
那年我才六岁,我不明白六岁我的为什么会做出那样一个决定,那么理智,为什么那时的我不懂得享受童年,该笑就笑,想哭就哭,毕竟你才六岁,你该天真,而不是早熟,是的,我那样相容自己,早熟!那天我第一天上课,跟很多小朋友一样,刚开始,我们总是会在并不大的校园里找不到厕所,所以当我夹着腿满校园乱跑时,无意间,我好像就闯入了一个少年的世界,少年,坐在树地,小声的呜咽着,阳光从树缝里溜到了少年的身上,少年环抱自己,露出一截白瓷般得颈项跟小巧的耳朵,当我看见那小巧的耳朵时,一瞬间,我便认出了他,因为他的耳垂上有一颗小小的血红的痣,即使那么近的距离他也依然没有发现我这个入侵者,我慢慢的退回到小路上,似乎忘了自己要干什么,我能听见‘砰砰’的心跳声,那是心疼,我明白,他颤抖的双肩让我忘记了重逢的喜悦,只有铺天盖地的心疼,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那么悲伤,六岁的我认为,可能是心爱的玩具被抢走了,或者是考试没有一百分,几乎是一刹那就决定,我要陪着他,于是我绕到附近的树后面躲着,并不看他,听着他的呜咽声,那一刻,我有种感觉,仿佛,我离这个少年近了一点。过了很久很久,直到老师找到在树下睡着的我,回过头,我才看见,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不在了,跟着老师回去的路上,我心情奇好,我总是回头看向那个少年坐过的角落,那种满足感,就跟知道了最好朋友的秘密一样,而且只有我知道。很多年后我总是经不住的想,如果我能早早的明白自己的心,早早想清楚,我明明喜欢多于崇拜,那么我会走过去抱抱他,安慰他吗?答案一样,不会,我不会去惊动我的爱情的,我享受着与他的暧昧,像一缕线,死死的把我和他缠绕在一起,这是我的爱情,没有妨碍到任何人也不需要别人知道,年轻的爱情,活在自己的天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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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写书,挺稚嫩的文笔,希望各位读者能够喜欢,欢迎批评指导,嘿嘿,要是能给点表扬,我会很受鼓舞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