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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花篇章(一)
这条街,从这头到那头都没有路灯,唯有的光线来自街道两侧的商店。
这儿没有那种超大型屏幕,放着新闻或是广告,有的只是各家店的音响乐此不疲的吵嚷声。你每路过一家,都能换一首听。是那种很讨厌的音乐,那种变换了节奏后的流行歌曲。
“看,是烟火诶!”身旁的女孩兴奋地欢呼着,惊喜地眨动她的大眼睛。
烟火,在一瞬间绽放,又在下一瞬间烟消云散。在她心中,那是一种近乎奢华的东西,只为那一瞬绚烂,燃尽一生,值得吗?
(一)
有人说过,命运在你出生的那一刻,早已经安排好了。那么我,你,他,难道也只不过是天上的那个人手里的几颗棋子,任由其摆布?
上初中的第一天,她羞涩地推开初一(4)班的教室门,给了老师一个迟到者抱歉的眼神后,终于在老师的示意下,找了个空位置,坐了下来。环顾四周,发现没有认识的同学,正失望着,老师开始例行的自我介绍和同学的自我介绍。按着座位顺序来,从第一排第一个男生开始,然后渐渐向她逼近。即便是再慌张也终究是逃不过,她红着脸上了讲台,低头小心翼翼的说道:“大家好,我叫薛炅炅,被分在这个班,我很开心……”她的介绍还算成功,没有出什么笑话,自然心情舒畅地走回自己的位置上。后座的男生这时候也起了身,略过她,走上讲台。“大家好,我叫颜逸书,请大家多多指教。”然后是大气的转身,引来台下嘘声一片。
(二)
炅炅看着眼前的他,气度非凡,与第一次见的他比,简直是换了个人,要不是名字没变,她都不敢相信。那时的他穿很旧的深蓝色上衣和一条褐色的裤子,裤子上甚至还有几块很大的补丁。那时候的他和自己玩躲猫猫,钓龙虾,一起嬉笑,一起打闹。而看着这个被大家簇拥着的人,这个一身名牌,戴黑框眼镜的人,炅炅所感到的全是疏远。他仿佛只是她过去的一个梦而已。
人常常能记住一些很难忘,很开心又或是很痛苦的事,它们是一段段藏着各种秘密的胶片,把最值得牢记的部分摄进人心的各个角落。
三年前,他从她的生命里消失,就在她等了三年仍不见他踪迹的时候,他却再次回到她的世界里。在这三年里,她告诉自己,要乖乖的等他回来,乖乖的吃饭,乖乖的天天微笑,乖乖的学习、做作业,乖乖的和同学友好好相处。因为,三年前,他告诉过自己,只有很乖的孩子才是好孩子,他只和这样的好孩子一起玩。
只是,她不知道三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才会离开自己,这个很努力的好孩子。
风已吹过,即使再轻再细,她也知道,那风来过。如一位白纱遮面的美貌女子,长袖一挥后,悠然离去,留下了一些,也带走了一些。
她曾在一个彩霞满天的傍晚,兴奋地告诉他,我能感觉得到风,只要你伸出手掌,耐心地等待它穿过你的指缝,你就能感觉到这种大自然特有的力量……
(三)
三年不见的他,虽然在穿着上改变了很多,但关于他的其他,她有把握,都没有变!他眉宇间时时透出的自信,他微笑时嘴角弯起的完美弧度,骄傲时扬起的收敛得当的下巴。虽然头发长了些,衣服新了些,他应该还是他,那个在她倔强的时候纠正她,在她无助的时候陪伴她的人。
可是为什么,他好像不记得炅炅了,他只是偶尔微笑着夸奖她,像其他的同学一样。一点多余的言语,动作也没有。难道他像电视里、小说里讲的一样,发生什么意外,把过去忘了?她想着,又连忙“呸呸呸”抱怨自己干嘛乌鸦嘴!不会的,他怎么可能发生那种事!他说过,天上的那个人眷顾着的是乖孩子,而他人那么好,那么乖,上天是不会忍心伤害他的。可是,既然没有忘记,为什么还假装一副不认识自己的模样呢?
有些事是自己不想去想起的吧?或者,是不忍。
终于,在一次大扫除中,他和她被分在一组擦窗户。她是女生,出于身高考虑,她擦下面的玻璃,而他擦上面的。下面的部分很容易就擦完了,她抬起头看男生的部分。他穿着校服的白衬衫,袖子处因为打扫挽起来了一点,露出他结实的手臂。他右手扶着窗户,左手拿抹布细细的擦着,她从很久以前就知道他是个左撇子。黑发稍稍遮住眼窝,看不见神情。这样简单的线条,在她心里,却美得如夜间的星斗。有阳光恰巧穿过他的发丝,稀稀疏疏,层层叠叠,投入她的眼眸里。似乎是觉察到她的目光,又或者是因为其它,他悄悄地抿嘴笑了。就在这时,她再也忍不住了,问了句,你还记得那个叫炅炅的很努力的乖孩子吗?
他的笑容就那样僵住了,像一朵开不下去的花。花开得很好,只是开到绚烂了一半的时候,自己把自己焚了身。“炅炅?你不就叫炅炅吗?”他很快从惊讶里恢复过来,换回很自然的口气,“我不懂你的意思,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认错人了吗?可是他刚刚的表情分明出卖了自己。
(四)
“不选我就不选我!哼,反正我也不稀罕!……再说跳舞有什么好的呀!天天练基本功,又无聊又累,一点也不好玩!……我跳这么好,不就是黑了点矮了点嘛,就瞧不起我,哼,走着瞧,不选我是你们的损失!……”
逸书老远就听见这个女生的嘀咕了,断断续续的,连起来听,似乎是什么舞蹈排练没被选上的事情。他用力提了提手上的尼龙袋,又把手换成肩膀使劲拽着它往前走。袋子实在太大了,如果这时候炅炅抬起头,就会看见这个像背了座山一样往前走的男孩。可惜,她没有,当她还沉浸在自言自语里的时候,男孩已经和她擦肩而过。
经过一个路口再穿过一条弄堂,他就能到家了,在离弄堂不远处的一个拐角,他将袋子放下,回过身,向弄堂里走。才走两步却又回过头,看向那个拐角,那里已经有很多个那样的袋子了。他满足地想,照这样的速度,再过不久,他就能凑足钱给妈妈上大医院治病了。最近妈妈的老毛病又犯了,咳嗽咳个不停。他听着,看着,却毫无办法。没钱上大医院,只能去小诊所看病,小诊所的叔叔告诉妈妈,查不出是什么病,最好去大医院好好检查一下。那时候,小逸书正巧在门外等妈妈,听见了他们的对话。他知道他们家没钱上大医院,妈妈自从和爸爸离婚后就一直在一家私人纺织厂做活,挣不了多少钱。前几天妈妈回到家微笑着告诉小逸书,厂里放她几天假,让在家好好休息。现在连妈妈都只能呆在家里了,从此他们家没有经济来源了。后来,小逸书想到了捡饮料瓶子。以前经常看见路边有人捡那样的瓶子,他问妈妈,他们捡瓶子做什么,妈妈和他说,用瓶子换钱,一个瓶子是两毛钱。最近几天,逸书早晨偷偷的把一个妈妈厂里拿回来的大尼龙袋塞进书包,在放学后沿路找瓶子捡。第一天一边回家一边找,第二天走得远些,后来的几天走得就更远了。为了找瓶子,他甚至翻过垃圾桶,垃圾桶里什么都有,尽管很脏,他想,只要不弄脏衣服,把手洗洗就不会被妈妈发现。
看着儿子睡着后,她才想起,万一自己的病真的和厂里人说的会传染,那可怎么办才好,她不想小逸书也生和自己一样的病。于是她起身,找来厂里工作时用的卫生口罩戴好。想了想除了口罩,还有刚刚吃过的碗筷也要好好洗洗,又去了厨房。她细细地洗完碗筷,又拿开水烫,最后取出一副放在旁边,那会是她自己日后固定的餐具。做完这些,她又走进院子,地上有一堆衣服,那都是她接来的工作,她只能这样背着小逸书,偷偷接几份洗衣的活干。她不敢告诉他,自己是被厂里人赶出来的,他们怕她的病传染。是啊,现在连她自己也在怕。自己这样没日没夜的咳,又拿不出钱根治,肯定是会出事的。自己一个人没关系,关键是逸书还在自己身边,现在想起来,真希望自己当初没有把逸书带走,如果把他留在他父亲的身边,现在又会是怎样?
颜华奋力挤干一件一件的衣服,又在院子里架起竹竿,然后在一个个竹竿间穿行,把衣服细致地挂好。在这期间,她努力让自己少发出点声音,不能吵醒了逸书。实在是忍不住想咳嗽了,就拿来毛巾捂住嘴,猛得咳一阵。她不能再让儿子为她担心了,已经不能给他好的生活,却又生了病,她越想越恨自己。
如果这时候小逸书醒了,爬起来揉揉眼睛,看向四周的时候就会发现,妈妈不在他的身边。或许他会到处找妈妈,最后发现她在院子里睡着了,他当然不知道那是因为她太累了。
还好这时是初秋,夏的气息还未完全褪去。天稍稍凉了起来,颜华虚掩了一下外衣,起身回了房间。
(五)
天就在颜华刚睡下去三个小时的时候亮了。无论是再怎么不愿意,无论是再怎么讨厌“如梭”这个家伙,天还是在日复一日重复着亮与暗的动作。这时候的小逸书刚上四年级,还不知道什么太阳发光,月亮不发光的原理,还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日出、日落。他所知道的只是,日子拖得越久,妈妈的病就会越严重。于是,他悄悄起了床,煮好稀饭,抓起书包出了门。今天他要在扫马路的阿姨来之前把瓶子先捡完,可是事情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或许昨夜经过的人少了些,又或许是有人早在他来之前就来过了,总之,小逸书没有捡到他想像中的那么多的瓶子。他失落的提着扁扁的袋子,去了学校。放学后,第一个跑出教室,在传达室向看门大叔要了袋子,就急匆匆出了校门。“你慢点,不要急!”大叔在后面喊,逸书已经以十万火急的速度冲向了目标。
“……67,68,69,…”他一边捡一边数,这一路的捡完了就换一条。路边的阿姨看在眼里,心疼他,把家里收集的瓶子也拿出来给他。逸书开心的收下,反复说着谢谢,却突然想起来什么,又把瓶子还了回去。阿姨急了,“怎么收下了又还回来呢?小孩子,你就收下吧。”“谢谢阿姨,我不能收,妈妈说的不能拿。”“你这孩子怎么这样呀,你妈妈不在,她怎么会和你说什么呢?”“不是的,是妈妈以前告诉我的。”说完逃也似的离开了。
那时候,颜华和丈夫刚离婚,带着小逸书来到这个镇上。小逸书眨巴着眼睛问妈妈,为什么要离开原来的家?颜华沉默了会儿,眼眸湿润的告诉逸书,因为她想证明给他父亲看,只要靠努力,就能获得属于自己真正的幸福!不要施舍,不要屈服,只是默默的努力给生活看,给自己看!讲这些话的时候,她不知道,小小的逸书不仅听着,还在用力记忆。因为他看见了母亲脸上那么认真的表情,他知道这些话很重要。在后来的几个年头里,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努力,什么叫施舍,什么叫屈服,至于幸福,那时的他还是不理解,只知道那是一种感觉。
后来听说,什么叫幸福,其实就是一种叫做幸福的感觉,那时的小逸书理解的其实一点也没错。
“……96,97,98,99 ”还差一个就到一百了,他环顾四周却找不着哪里还有瓶子。就在这时,一个女生迎面走过来,把手里刚喝完的饮料瓶放进了逸书的大口袋,正当他一脸惊讶的时候,女孩说道:“没什么的,你不要一副那么感动的表情好吗?我正好喝完,找垃圾桶嫌麻烦,正好看见你在找瓶子捡。”女孩很瘦小,偏偏皮肤又有点黑,显得更瘦小了。眼睛像是镶在瓜子脸上的星斗,又黑又大,这时正扑闪着盯着男孩看。男孩想起来,“哦!你就是昨天晚上在路上嘀嘀咕咕自言自语的那个女生嘛!对吧?”女孩一时发愣,心想,完蛋了,被他听见了,真丢人!男孩看女孩尴尬的样子,偷笑了一下,“喂!你干嘛偷笑啊!偷听我讲话还好意思说!脸皮真厚!”“我哪有,是偷笑的话,你还看得见啊!再说是你自己讲给我听的,我哪有偷听啊,我是大大方方的在听啊!”女孩被气得不行,恨恨的想离开。“其实,有时候机会是自己争取来的。我妈妈告诉我,只要你自己努力,就能得到你想要的!”女孩捂着耳朵逃走了。逸书想,这真是一个又可爱又奇怪的女生。
逸书一定猜不到,其实,她是听清楚他的话的。只是她不敢承认自己其实很喜欢舞蹈罢了。
校庆日,各个班级都细心准备了校庆日晚会的节目。逸书没什么特长,那天晚上只是个观众,看台上的人欢笑,看台上的人发光。只是他没想到,会从那么多身着红舞衣的女孩里,发现那个奇怪但又怪可爱的女孩。女孩在灯光下舞蹈,她的红色纱裙蓬松而柔软。脸上的表情不再那么倔强,眉宇、唇角随着她的翩翩起舞幻化作点点温柔,现在的她宛如一朵盛开在秋日里的花朵,在大家的视线里旋转、跳跃。音乐停止的时候,好多观众都情不自禁站起来,逸书也一样,女孩和众人一起鞠躬,下台。“刚才的舞蹈太美了,特别是光线从上面洒下来的那一段,那个皮肤有点黑的女生,简直像月光下仰天看的花朵。哦,不对,应该是沉浸在梦境中的花朵,你看她那副陶醉的神情,把我都带入了她的梦境。逸书,你说是吧?”坐在一旁的死党阿浩死命扯着逸书的衣领,嘴里说着“非得知道那女生是谁才行”这样的话。
她做到了,为自己而舞。她的神情告诉他,在起舞的那一刻,她才是完整的,完完整整的幸福。
(六)
他没想到还会再遇到她。他不知道,她在这个路口徘徊了多长时间才终于等来了他。男孩还是穿着那件深蓝色上衣,褐色裤子,上面虽然有几个补丁,但却很干净。男孩很瘦,一直觉得自己已经很瘦了,没想到还有更瘦的人。男孩的眼眸深邃,看不出表情,皮肤很白。“喂,你干嘛偷我看啊!很没礼貌知不知道!”“如果是偷看,你怎么会看得见?真是好笑!”“好,那把偷看换成盯着看好了!你干嘛盯着我看呀!”“哦,只是想说,你一个男生,长那么白做什么,真浪费!”“浪费是我的事,与你无关!”女孩被气得不轻,面红耳赤,还直跺脚。逸书看着眼前这个搞怪的女孩,实在难以把她和那个在舞台上温柔可人,绚烂多姿的红衣少女联系在一起,可是一想,那或许就是舞蹈的魅力所在吧。逸书伸出手,“你好,我是四年一班的颜逸书,你呢?”女孩被惊得退后一步,抬头看见他嘴角弯起的完美弧度,却也伸出手,“你好,我叫薛炅炅,哦,我在三年九班。”就这样,在那个傍晚,他们第一次握手言和,倔强的女孩遇见了坚强的男孩,不清楚幸福为何物的男孩遇见了很幸福的她。如果这时候,他们抬起头,会看见不远的方向,一轮圆月正缓缓升起。月光开始在小镇肆虐,渐渐侵蚀尽一切荒芜,颓废与凄凉。
她是夜的天使,是梦里幸福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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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前写的一篇文,今天拿出来。觉得有意思的可以等着我慢慢道来,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