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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看到电视机里被墨镜遮住半张脸的男人,庄谨手中的汤匙停下了往嘴里送的动作。
荧幕上,在拥挤的人群里行色匆匆的颀长男人除了大大的墨镜再无其他繁琐装饰,铅色牛仔裹住修长双腿,宝蓝色风衣直接套在烟灰色背心外面,衬得纤白锁骨更加消瘦;旁边的保全人员声嘶力竭地阻拦人群的声音弱下去,女主播带着港台腔的旁白响在空荡荡的客室:“……电视剧的阵容强大到无以复加。据悉,曾经的情歌王子齐羽此次亲自操刀创作了剧集的主题曲,并将为片尾曲献声。又有流言说,某位知名男星亦是为剧献身,才争到片中的配角位置……”
庄谨抬起手继续把汤匙往嘴里送,心说这会儿竟是连电视台的娱乐新闻都不避讳齐羽的性向问题了。
很多人都对齐羽的八卦如数家珍,身为同门歌手的庄谨更是熟知这人的传奇经历。
齐羽十六岁入行,专心唱了五年歌。先头的一两年不怎么红,后来跟另两个男孩子组了队,组合名取了三个人名字的各一个字,叫“龙之羽”。在当时的歌坛,组合尚且是新鲜事,这么一个年轻帅气又清爽的三人组更是赚足了眼球,瞬间人气大涨,而且格外幸运地没有成为过眼云烟,连续四张专辑都打到排行榜首。齐羽尽管是队里年龄最小的一个,人气却最高,被粉丝冠以“情歌王子”的名头,身价也成倍翻滚着朝上涨,甚至连带着红了前头solo时的唱片。
再后来,据说这个男子三人组要转型演电视,齐羽却不知怎么的突然抽身而退,跟东家闹着毁约,红极一时的“龙之羽”也就这么解散。紧接着媒体爆出他齐家小少爷的身份,他也从此隐身幕后,开始接管艺星的部分生意。这几年,齐羽只偶尔玩票似的随便唱唱歌,不出专辑,只给艺星投的影视做做ost;但毕竟实力在那儿,倒首首都耐听得可以。一晃六年,这会儿齐羽在艺星当多大的家,整个娱乐圈没几个人说得清;只知道凡是艺星投拍的影视剧集甚至MV,他总要插手做个选角的副导演,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渐渐传出这人脾气古怪且喜欢玩直男的流言来。
身为艺星的艺人,庄谨在公司里没少见过齐羽的真人,也跟齐羽小小地打过几次交道,倒觉得齐羽不像传言说的那般不堪。二十七八的人了,眉眼间青涩得像二十出头,大概正因为如此才总是板着脸,面色沉郁,做出一点威严的样子出来;他在录音室很严格,庄谨亲眼见过新晋女艺人被他骂哭,但他又奇怪地跟公司一些资深女艺人关系很好;大概因为手中经常握了定角色的权利,庄谨也在饭桌上见过知名的不知名的男男女女对齐羽投怀送抱。似乎只有在那样的时候,齐羽棺材板样的表情才会松动,露出似笑非笑的样子来,庄谨却从没见他直接从饭桌上把人带走。
不止是庄谨没见过。圈里常会听说谁谁(通常是男人)靠爬上齐羽的床拿到了哪个角色,但确凿的事实却是,齐羽从来没在公开场合跟任何人出双入对过。
庄谨又抬头瞥了一眼电视机。齐羽几乎要从荧幕中迎面冲出来,大步流星地走着,脸离摄像机近到看得清墨镜背后拧起的眉。庄谨盯着他跟摄像机擦过,又留给摄像机一个瘦削的背影,脑子里晃着的还是刚才在镜头一角闪过的白皙锁骨。
庄谨收起碗筷起身朝厨房走去。真是漂亮得不像话的锁骨,他在心里默默地感叹着。
Samuel进门的时候,庄谨正在厨房洗碗。电视落寞地在客厅响着,抱枕斜斜靠在沙发背上,摸上去仿佛还有那人的体温。
Samuel抬手拢过抱枕坐下来,拾起遥控器随手按着换频道,偏头看向厨房的背影:“都说了帮你找个可靠的人打理家务,你不听,现在倒好,弹琴作曲的手偏去沾阳春水,你知不知道你的时间有多值钱?”
水柱从龙头欢快地冲下来,把水槽里的细瓷盘子洗刷干净。庄谨甩甩盘子上的水,抬手把它送上吊柜:“自己做家事挺开心的。在家吃饭的时候又不多,犯不着假手别人。到家自然是越放松越好,我可受不了屋子里多个外人。”
艺星前几年才在公司附近买了整幢楼,下面当新人培训的课室,上面一半改做艺人和员工的公寓,给庄谨也安置了一套,可是休假的时候庄谨还是喜欢窝在远离闹市的这套房子。空间不是很大,不过庄谨一个人住绰绰有余。除了经纪人Samuel之外,庄谨从来不带人来这儿;庄谨又是圈子里少有的没什么绯闻的艺人,连狗仔都懒得追他,于是居然几乎没人知道庄谨其实是住这儿的。身处这么个圈子,人人都巴不得24小时把自己曝光在报章屏幕上,他倒好,愣是给自己辟出一方世外桃源来。
Samuel咋舌:“圈里都一直以为你在采访时说喜欢做家务是哄fans的,知道你真是这样,会有更多女艺人闹着要嫁你的。”
庄谨从厨房出来,看着抱着抱枕窝在沙发里的Samuel,从餐桌上扯过一张抽纸擦擦手,又从Samuel怀里硬拉过抱枕,翘起一边唇角戏谑地扬起眉:“你明知道我喜欢男人。”
Samuel被堵得说不出话,讪讪地去抓桌上果盘里的橙子。庄谨理也不理他,回卧室把抱枕丢到床上,门也不关,开始换衣服。Samuel在客厅里咳嗽起来,接着就听他扯着嗓子吼:“庄谨!你有病啊,买这么酸的橙子干嘛!”
庄谨理着衬衣的领子出来:“走吧。”
这里离艺星的大楼有近一个小时的车程。庄谨的凌志停在地下车库,上面的灰厚得可以养草坪。Samuel每次都开车过来接他,任劳任怨地当司机,还经常被庄谨埋怨说他车载mp3里的音乐品位太差。无奈庄谨的品味确实比他好,也只能任庄谨在车里放他庄氏排行榜上的歌了。
Samuel挖空心思地想着怎么跟庄谨说下一步工作的事儿,正走着神,一只耳朵听到车载音响里传来陌生的旋律:
“……不管是白色黑色灰色,我只希望no more lies between us……”
干净而青涩的男声,带着些欲说还羞的情绪。Samuel手握方向盘,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道路:
“这首歌蛮好听。谁的?”
庄谨架起眼镜坐在后座翻音乐杂志,头也不抬:“齐羽。”
Samuel“哦”了一声,心里已经欢呼了起来:原来庄谨喜欢齐羽的歌,那么接下来的工作估计不成问题。可是想想又觉得不对,这声音听起来虽然清亮,但稍显单薄稚嫩,怎么也不像齐羽的那一把性感好嗓;齐羽这几年给偶像剧和电影做的歌屈指可数,且都红到烂大街,他倒是听熟了的,反而从来没见庄谨听过;齐羽不管是自己作词还是请人配词,都是极尽华丽,死命堆砌词藻,什么时候写过这样纯纯淡淡(简称蠢蛋)的情歌了?
庄谨像是猜透他心思一样,翻了一页杂志,又换了一边腿翘:“这首歌是他出道时候的。”
Samuel有些摸不清状况,只是直觉地知道,这样的话问题反而复杂了。可还是得在到公司之前跟庄谨提工作的事,于是硬着头皮开口:
“阿谨你喜欢齐羽的歌啊?”
他从后视镜看到庄谨把目光从杂志上移开,在后视镜里对上他的视线,只淡淡扫了他一眼,又低头下去,居然直接避开了这个问题。
他硬着头皮说下去:“哈哈,那太好了,公司刚派的工作,你来翻唱齐羽之前的专辑。”
庄谨又翻过一页杂志,声音平静得像拒绝Samuel的午饭邀请:
“我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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