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拼方老板

作者:喜上眉梢大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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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下午两点四十分,莫维希打了第七个哈欠,一堂公司法上的她昏昏欲睡,有好几次都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惊醒她的是一个含糊在半梦半醒间穿着袍子的背影跟一阵很是爽朗的笑声。唉!又是他、又是他、又是他!都三年了,她还会想起那个该死的痞子,对!就是那个方家堂,一定是他在那天晚上重复了很多次,所以才让她记到现在!
      莫维希你难道真是花痴?就凭一罐廉价的可乐跟几乎没什么浪漫的对话就惦记到现在?要是被他知道了是不是又会笑她幼稚?这三年里她有偷偷去过东街,有好几次都假装顺便经过那间方家当铺但依旧没看到他,看来他是死心塌地的选择做混混,那现在他又在哪里?烦啊,每到夏天她的花痴就范的严重!
      在她快要撑起小嘴打第八个哈欠的时候,同寝室的阿欣发来信息。哈!那个有异性就没人性的女人自己跑去翘课就算了居然还打算拐她一起去!看看手表再看看黑板上密密麻麻的专业术语,头痛头疼又来一轮昏昏欲睡,翘还是不翘?翘吧!
      自从三年前那次没去考试又翘家带来的她老妈痛哭一天一夜的震撼教育之后,她就一直安分守己做个乖乖牌,乖乖复读,乖乖学习,乖乖听话,这一系列的乖乖终于挽回了她老妈对她的信心,但……她总觉得很空虚,像丢掉了些什么,难道又被某个痞子说中了?其实她也是一个常常蠢蠢欲动想摆脱束缚的不孝女?喔不!别再去想那个痞子,他简直就是她人生中的噩梦,自那晚以后她就常常恍惚,还特别喜欢挑路边的自动售货机买饮料,要是三年前的那个晚上她没翘家就好啦,至少不会傻乎乎的犯间接性花痴症候群!
      夹着书本偷偷溜出教室,接着回宿舍放好课本换下衬衣,改穿凉快点的灰色背心跟碎花长裙,把到肩的长发扎成马尾,拎起床上的黑色背包出校门打车到她们常去的那间“FIRST”KTV。
      刚推开包厢,就听到阿欣那个疯女人高八度的嘶吼尖叫,林宇中的《干物女》快被她唱的面临崩溃!真受不了,她真的同情这首每次失恋必点曲目,如果没算错,迎接她的马上是眼泪鼻涕以及满包厢的纸巾!
      “维希!我好伤心、好痛苦,胡志伟那个混蛋背着我跟别人好去了,最可恶的是被我逮到了还跑给我追,呜!半年了、半年了哎,他怎么可以这样,怎么能把我的青春当个屁一样‘哗啦哗啦’流掉!”梁杏欣见到好友就丢开麦克风跳下沙发冲过去诉苦。
      “阿欣,屁不能用‘哗啦哗啦’形容的啦……”莫维希叹着气很熟练的递面纸给阿欣,每次失恋都哭成这样,然后信誓旦旦的说爱情是个屁,天长地久更是个狗屁,然后咧?不到半个月又满心欢喜的跑去谈恋爱,她实在是很佩服这只恋爱界打不死的小强,当然如果阿欣的抗失恋能力能再强一点就是一只完美的小强!
      “人家都这么惨了,你还挑语病!”她哭到抽泣,不过还是认真的考虑了维希的话,擦着眼泪补充,“那他就更过分的把我的青春当个屁一样‘噗噗噗噗’的放掉!被我抓到一定狠狠修理他!”
      喔天呐!她究竟认识了什么人啊,失恋了还不忘耍宝,哪有人这样形容的,亏她还超认真的听,直到阿欣说出那几个“噗噗噗噗”,她实在忍不住倒在沙发上哈哈大笑。
      “莫维希你这个冷血动物,扼杀我咒诅胡志伟灵感的凶手!”阿欣愤愤地把纸巾捏成一团丢到已经笑到飙泪的莫维希身上,很是悲愤的喝了口西瓜汁,捧过麦克风继续嘶吼,“我来为你拆墙,绑架你去闲逛天黑看月光……听我弹弹唱唱,唱一首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呜……讨厌,她丢掉麦克风不要唱了啦,胡志伟追她的时候就在宿舍下面唱歌给她听,哇!好难过好难过!她猛地跳上沙发指着莫维希大喊:“换你唱,我要听情歌,你唱给我听啦!”
      莫维希翻了个白眼给她,还是认命的去点歌,她唱徐佳莹的《LOVE》,轻快的节奏响起:“看见你的脸我真是想要为你唱一首,不管看几遍都大意不得,老套了点,我却真的第二遍为你深陷了,……当我们徜徉在爱河里头,什么芭拉歌都能是超经典的情歌……”真是见鬼了,一定是受了梁杏欣那个女人的影响,今天她唱这个歌特别有感触,甚至在想若是再遇上方家堂会不会还是有那种……错觉?
      “莫维希你发什么呆啦,帮我点歌,我要唱周杰伦的那个《说好的幸福呢》,快点啦!人家现在超有感觉!”阿欣站在沙发上用脚踢踢莫维希催着要点歌。
      结果她们泡在包厢里唱遍无数情歌,从《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到《我为你伤心》,再从《靠岸》唱到《爱情复兴》,莫维希饱受摧残,这个梁杏欣失恋就唱歌,偏偏怎么努力唱都像是受伤的小母狼在咆哮,真是一点进步都没有!她只好使出惯用伎俩借口尿遁出来喘口气。
      “FIRST”是附近一带最红的KTV,加上靠近校区,很多学生都喜欢跑来这里消磨时间。她拐进通道右边的女厕所,正好瞥见几个穿着前卫的男女走进一间包厢,或许是因为门没关好,当她经过的时候能清楚的听见里边嚣张的咆哮:“等那个穿袍子的混蛋过来换人,揍到他给我跪下来流鼻涕!干!砸我场子,要他好看!”
      穿袍子的……混蛋?关键词一字不漏的跑到她耳朵里,会是同一个人吗?她见过还穿袍子的人只有一个,而且那个人也正好是个混蛋,条件完全符合!那么……真的是他?她惊得差点尖叫,三年了,他混的很厉害吗?所以敢去砸那几个理着莫西干头又看起来很凶狠的混蛋?哈!那就没什么好担心了嘛!那家伙揍售货机都能那么狠,何况是几个混混……但售货机只有一个,他们可是有好几个!不是听到他们说什么换人,真是他妈的卑鄙、不公平!很多□□电影里的惯用伎俩!
      怎么办?怎么……该死的又来了!莫维希你的间接性花痴症候群又开始了!那混蛋痞子是死是活关她屁事?这三年没他任何消息,想必他早把她忘光光,就像阿欣说的那样把她当个屁一样的“噗噗噗噗”给丢掉!可是……在那个夏夜,他吻过她……啊!她要疯了,这时最理智的做法是趁那群混混还没火拼之前拉上阿欣冲回学校,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对!莫维希,你就该这么做!
      但她回到包厢后的第一句是:“阿欣,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穿袍子的男人?”梁杏欣除了喜欢谈恋爱就是超级八卦,校内校外所有小道消息问她就对了。
      “啊!”阿欣尖叫一声,冲下沙发暂停歌曲,双手交握摆在胸前,一脸兴奋跟崇拜的说:“那位袍子君是一个传奇!”
      袍子君?一个传奇?妈的咧!那个白痴女人兴奋了半天就吐出这几个字给她?莫维希挑了挑眉盯着梁杏欣。
      “好啦!好啦!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了吧,根据我的情报网透露,袍子君是三年前出名的,关于他的传闻有很多,有人说他是超厉害的男人!一个能打十个哎!”哈!打十个?他以为自己是叶问吗?莫维希哼了声继续听下去,“维希你知道吗?他一定是个超酷的男人,胡志伟跟我说过,袍子君一个人就挑了飞车党!啊呀!你不会连飞车党都不知道吧?就是专门骑摩托车抢钱的混混嘛!最吸引我们这群充满爱的少女的就是,他像电影里的蜘蛛侠一样除暴安良却又保持着传统穿长袍,中西合璧完美无缺!超个性,酷毙了!”
      中西合璧?哼,那是因为他家是开当铺的……再扯下去是不是超人也会被搬来让他做化身?哪有那么神,那家伙不过就是个……会“修”自动售货机的混蛋!
      梁杏欣沉醉在英雄的战绩里,莫维希却在挣扎跑还是不跑!理智告诉她,莫维希快走吧,你不该见他,也惹不起那群混混,但她的心脏又一次为他加速跳动,甚至想起了那个晚上在路灯下抽烟的他,还有……他眯着眼说的那句:“有没有人说你很可爱,随便说两句你都较真喔?”该死的她还真的较真到现在,一口喝光西瓜汁,挥挥拳头,这次她要好好的、认真的确认那纠缠到现在的悸动到底是不是错觉!
      “阿欣!我突然想到有事要办,你先回去好不……好?”啊呀,她有纠结那么久吗?久到包厢里只剩她一个,阿欣呢?哎?包厢门开着,麦克风还少了一只……按梁杏欣以往失恋后的经验可以判定,这是不祥的预兆……
      突然“哗啦”、“啪啦”还有“噼啪”等所有可以用来形容的象声词通通从隔壁传来,一个男人在恼羞成怒的叫骂:“你个疯女人居然拿麦克风砸我头!”接着是女人的尖叫:“你个王八蛋还敢带这只狐狸精出来唱情歌?以为我好欺负是不是?跟你拼了!”
      啧啧,这对暴力男女互吼的功力不相上下,尤其那个高八度的女声更是耳熟……哈!又传来一句“胡志伟我诅咒你一辈子单身”!哈!哈!连诅咒都来了,这个女人够猛……啊!莫维希跟着尖叫一声,一直相信诅咒就有神力的女人她认识一个,而且恰巧目前诅咒的对象就叫该死的胡志伟!完蛋完蛋,梁杏欣在隔壁逮到负心汉胡志伟然后……突然暴走!
      莫维希冲到隔壁包厢差点就晕过去!再重复一次梁杏欣果然够猛,看看她跳到桌子上用挥在手中的麦克风做凶器殴打胡志伟,甚至还能空出手来用水果丢情敌!啧啧,西瓜汁洒了一地,有大半还在胡志伟身上,他的几个朋友看傻了眼,还有不知道是谁在这个时候点了一首《死了都要爱》,看看这情形,恐怕是“死了都要拉你做陪葬”!
      梁杏欣气势如虹,怒目圆睁气到眼眶泛红,手脚并用的冲锋陷阵还不停咒骂!桌上杯盘全部被扫到地上,有些还死无全尸的砸个粉碎,胡志伟嘴角破裂,左脸被扇红,狼狈不堪还耍风度的把新女友护在身后嚣张大吼:“妈的你发完疯没有?我就是变心了不要你了怎样?你是没男人要还是爱我爱的死心塌地?没见过这么死缠烂打的……啊痛!”尖叫声盖过了剩下的那半句,完全被惹怒的梁杏欣超用力的抡起麦克风就丢过去!“啪”,神准,命中率百分百,极其精确的丢中胡志伟的脑袋……
      在场唯一冷静的只有靠在门边的莫维希,她挑了挑眉,哼哼一声,胡志伟够走运了!上一个负心汉可是直接被阿欣搬凳子砸到医院静养三个月,现在只有小小麦克风一只,没事没事,无伤大雅,亏她还这么紧张的冲过来怕阿欣这一次会暴走到抢切水果的刀砍人!想着她就小小打了个哈欠,但正要闭上的小嘴被突然传来的口哨声顿住了……
      “啧啧,你朋友还真够猛的,那男人被揍得真惨!”忽略前面那两个玩味的“啧啧”,这话听起来还真是满满的同情。
      “喂!你很爱管闲事,是那男人活该好不……好?”哎?怎么了,今天她说话总是容易被卡住!然后……然后她开始怀疑是不是今天的花痴症候群来的比较严重,她居然会看到方家堂那个痞子蹲在她旁边……是不是可以用手指戳一下确认真假?
      她眨了眨眼,他还在哎!喔!天呐,她果然还是该跑回学校……换一条更好看的裙子?该死的她在乱想什么,遇到就遇到,她换裙子干嘛?
      方家堂好笑的看着这个女人一脸懊恼的碎碎念,突然舒了口气,真好,她还是那么率真的藏不住心事。他也向她眨眨眼说:“嗨,花痴女,好久不见!”
      有那么一瞬间她好感动,原来他还记得她……真好,他看上去跟三年前一样没变。短到贴头皮的平头,单眼皮,还有笑起来会咧嘴露出一口白牙,甚至没有染发跟打耳洞,和其他的混混完全不一样,而且!他叫她花痴女!她瞪了他一样,哼一声说:“切,不孝子你还没被砍死喔?”
      “啧啧,莫维希你有必要那么毒嘴吗?”他摸摸下巴,笑眯眯的歪着脑袋盯着她看。
      又来了!就是这种要笑不笑的痞子脸,但那个大痞子真记得她的名字!莫维希挑挑眉,告诫自己千万冷静镇定,只不过……还真怀念穿着袍子跟破牛仔裤的方家堂,如果真要挑出跟那夜不一样的地方,恐怕就是现在他咬在嘴里的是牙签而不是香烟。
      “喂!才三年而已,你有必要看我那么仔细吗?还是……认为我是外星人假扮的来俘你当人质威胁地球吗?”他一脸坏笑的逗她。
      “切!我绝对相信你是真的,因为就算是外太空也找不出第二个跟你一样无耻自大无聊白目没有一点家庭观念的超级自恋大痞子!”哈!很好,终于说了,一口气说完,大快人心啊!
      “哼,还以为久别重逢之后,你会一脸含羞的奔到我怀里说‘小堂,我好想念你呢’,现实果然是伤人的很!我敢保证遇见你之后我的脆弱小心灵一定一蹶不振,要不要考虑说点好听点的让我恢复点信心?”他一脸受伤的看着她。
      “不好意思,恐怕你要去医院治疗你脆弱的心了,那里有很大的手术台供你发挥!”她很赏脸的送他一记白眼。
      “哈!够狠,亏我还总是想起那个晚上穿金色人字拖负气翘家的小女生。”他嘴角悄悄勾起淡淡的笑,是想念吗?是!这三年里他总是会想起她,想起那夜她眼里的失落还有她的那堆碎念,真没想过他会有耐心听完……就像他不能确定因为遇见她而突然产生的兴奋是为了什么,但现在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跟久违的她继续“叙旧”。
      方家堂是个恶劣的男人吗?他是!但偏偏有好多人当他是好人甚至是救世主,他就像是□□里的罗宾汉,没有变坏的圣洁小荷花!说他不是!又偏偏他可以超级冷血的把人揍到去整形还不够甚至在事后咧嘴大笑像刚才只是在连沙包而已!哼哼,或许传说中的长袍男人是个人格分裂的神经病,又或者这是他的一个终极秘密……
      “喂!喂!你不要突然靠过来好不好?”恐慌!不!还不止恐慌!莫维希浑身细胞在发热,脸颊发烫还要强壮镇定!该死的,他以为她还是三年前的天真小女生,以为再用那种蛊惑的眼神跟淡淡的烟草味就能让她傻住了吗?但事实是……是!她的确傻住了,但身体的反应却更直接,瞧瞧,双手成十字护在胸前的招式重现江湖,丢脸啊……偏偏该死的痞子依旧步步逼近、越靠越近,他是想亲她吗?好吧,她发誓她只有在很少的时候才会想起那记亲吻……只是很少!那请问莫小姐您现在双脸通红跟情不自禁的吞口水其实是在暗暗诅咒方家痞子突然摔跤吗?
      结果咧?哈!很妙、超级妙!他凑到她耳边,呵出的热气熏红了她的耳朵,心跳的速度让她怀疑自己其实有心脏病,但结果?结果那个活该被砍死的痞子发出爆笑,指着她的鼻子笑到飙泪,然后学她双手十字护胸,抽着气勉强克制笑声说:“你还没从天真小女生进化喔?哈!除了你还没人能让我笑到飙泪,你太可爱了!”
      可爱?可爱!又是可爱!三年前她十八岁被说成可爱就算了,现在她二十一岁了,就没有其他形容词了吗?她眯起大眼,深吸一口气,准备狠狠踹他一脚!只能说这个想法很好,但事与愿违的事情到处都有,所以……哼哼,莫小姐不用太自责!
      结果莫维希预想中的飞腿连四十五度还没形成就双脚离地提前完成飞行动作直接陷进柔软的沙发里。究竟是方家堂动作太快,快到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一把抱进沙发?还是……她本就丝毫没有抗拒或是根本没有抗拒的打算?总之她又恍惚了,哈!那一瞬间的亲近让她觉得他的手臂好有力,难怪一拳就能让售货机乖乖听话……真是糟糕,她的花痴症候群再次发作!
      她脸红了?方家堂眯起的笑眼看的很清楚,有那么一刹他很想不顾在包厢里厮杀吼叫的那几只继续跟她抬杠,但偏偏他今日心情好到善心大发,把幼稚小女生抱上沙发以免被随时丢飞到门口的酒瓶砸到,然后捏捏她泛红的小脸,说:“我去摆平那几只打女人的混蛋,不要乱动,乖乖等我喔!”
      打女人的混蛋?原来她也是有异性没人性的盟友,居然忘了阿欣还在怒吼薄情郎!被麦克风砸到挂彩的胡志伟突然化身中了狂犬病的哥斯拉,凶猛无比地召唤几只同类围殴阿欣。再看看阿欣,哈!果然生猛刚烈、越挫越勇,索性一个飞扑压倒胡志伟,直接把他按倒在地左勾拳右直拳什么拳猛就上什么拳!
      这……无比凶猛的场面不仅看的莫维希叹气,就连方家堂也挑起一边眉,双手环胸斜着嘴角饶有兴致的看了好久才有了动作。长腿跨过沿途的酒瓶水果甚至还有一把水果刀,弯下身一把捞起还坐在仇人身上忘乎所以的阿欣,笑眯眯的开口:“这种像小蚊子咬人的打法简直是姑息养奸,来,乖乖坐到那边去。”
      呵!如果之前是凶猛,那么现在简直是在拍暴力电影,坐在莫维希身边的阿欣突然有点同情胡志伟,虽然她恨他,但连她都情不自禁的要帮他叫痛,就因为那个穿袍子的男人开揍之前酷酷的说“如果有音效的话我会揍的更快乐”,所以明明被揍的很痛的胡志伟都不敢吭声!妈的!真是大快人心,不过会不会太残忍?
      阿欣戳戳同样看傻了莫维希,偷偷问:“维希,那个……就是传说穿袍子的男人?”传说中的人物果然名不虚传,不过传说毕竟是传说,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就算再怎么崇拜,但看看现在那个“传说”扁人扁得眼睛不眨还笑眯眯的,以后遇到一定要弯腰四十五度大喊“老大好”然后绕道走的远远的!
      “呵!我想他是!”虽然不想承认大痞子连打架都那么有型,但她的眼睛就注意不到其他地方。
      “啊!维希!维希!天啊,我没看错吧,胡志伟的牙齿被打飞了哎!也太猛了吧!”阿欣咬着手指,一脸不可思议。
      “喂!你,你不要过来,告诉你,我已经报警了,你……”胡志伟的几个朋友缩在墙角抱着手机乱叫。
      报警喔?方家堂把被扁的软趴趴的胡志伟丢到一边,甩甩双手放松筋骨,不屑的哼哼一声,大摇大摆地走过去放话:“喂!以后出来混要记着,警察能解决的事就不叫大事,重点是警察有用的话□□还混屁啊!”
      “维希!他,他向我们走过来了哎,你说我要不要买个花篮给他道谢啊?”胡志伟软在地上奄奄一息,袍子君横扫包厢痛扁败类,虽然很爽喔,不过会不会太麻烦人家了?
      莫维希还没来得及回答,KTV外警车呼啸,糟糕!方家堂那只猪头痞子怎么还不跑,他真以为他是除暴安良的好市民,笑得傻呼呼就可以骗过警察,最后再颁个什么拔刀相助、受伤少女之友的奖状给他吗?拜托,他是超级大混混哎,她可不想要去警察局保他!就在这个时候超级大混混忽然拉起她就跑,天呐!这是对她逃课的惩罚吗?她甚至还来不及喊个天字就被拉出包厢外冲向KTV后门……
      “方家堂你个王八蛋一出现就给我玩追杀!你……”妈的!那家伙扁人不累的喔?还能跑那么快,她承认自己腿短气不长,照这种速度她连讲话的力气都用在喘气上了。
      “哟,你还记得我名字啊!”他跑那么凶居然还能吹口哨,一脸受宠若惊的看着她。
      “你不是说□□不怕警察吗?那还跑个屁啊!”她边喘气边瞪他,再跑下去她会把一整年份的运动量都用光。
      “哈!是不是我说什么你都信啊?”真是见鬼了,他越跑越快,却连气也没给他喘一下!男人!她下辈子一定要做个男人!就像她旁边那位,说谎都说的那么……那么灿烂的好像现在他们是奔跑在阳光下的海滩……喔SHIT!海滩上出现了叫嚣着的梁杏欣!
      她双手用尽力气终于拖住了勇往直前的方家堂,一手拍打胸口试图减轻气喘一手指着好心帮她拍背顺气的他说:“阿,阿欣!阿欣还在,还在里面!我要回去救她!”
      他起先是愣了下,然后才反应过来趴趴头发哈哈大笑,这个女人可真妙,跟她相处一定很有趣。尤其是现在明明累得半死还硬是摆出视死如归两肋插刀的表情,哈!如果她能停止口干到吞口水的动作,他发誓他一定能忍住不笑出声,只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在她凶狠的眼神中举起双手表示认错。
      他扶她坐到路边公园的长椅上,再跑去对面便利店买饮料,看她捧着柠檬茶咕噜咕噜往下灌的样子就像渴急了的小狗,好吧!他是有些内疚,忘记了她跟他的体力差距,但……那也是她害的,要不是见到她就莫名激动到想跟她单独相处……看!她累成那个样子,平时一定缺少运动,皮肤白的像长居室内,体力那么差……捧着柠檬茶的手白质纤细甚至看得见埋在下边的青色血管,她那么瘦弱就算杀回去能干嘛?学她朋友那样扑上去耍狠吗?
      扑、上、去?他微微皱眉,明显不喜欢这个形容,就算要扑的话也要往他身上扑,因为……因为他比较结实所以比较好扑呀!重点是他会很乐意的随便她怎么扑……干!天还没黑就想着做禽兽,方家堂你还真是够混蛋!怎么每次碰到这只幼稚小女生他就要骂自己禽兽?
      啧啧,骂自己是禽兽的家伙眼神又飘到某只小女生因为喝饮料而不断起伏的喉咙,听觉敏锐的他甚至能听见她咽下饮料时从喉间发出的细微声响,搅得的他燥热异常,索性闭起眼睛猛灌手里的另一瓶饮料,镇定镇定,不看不听最是安全,喝水就好,喝水就好,冲淡杂念!妈的,如果她是徘徊在他喉咙里还在冒泡的饮料碳酸饮料就好了……
      原来男人喝饮料的样子也能这么……闪眼!呀呀,看看那蓬勃的肌肉,线条美好的堪比艺术雕像,三年里他究竟过着怎样的日子才练就了这副好身材跟惊人的体力以及揍人的技术!不像她只会窝在家跟学校,如果……三年前她有冲动到跟他去寻找所谓的自由会怎样?哎,春天都过去了她还思什么春?还是喝她的柠檬梦,让酸甜的味觉赶跑邪念!
      咕噜咕噜……这边是咕噜咕噜,那边也是咕噜咕噜,两只都是咕噜咕噜的猛灌饮料,典型的逃避现实!连路过的阿婆都看不下去语重心长的跟拖在手里的小孙女说:“囡囡乖,长大了千万别学人家这么粗鲁,有气质的女孩子都是小口小口喝水的哦……‘
      “呃!”糟糕,不仅粗鲁的发出咕噜咕噜,还被阿婆的话呛到顺便打了个小嗝。
      公园里静悄悄,阿婆总算走远了,又听到坐在对面长椅上的阿公对自家小孙子说:“看见没?以后追女孩子千万别用这招,买饮料给女孩子喝,再用附近没厕所只好带她回家上厕所做理由,这样子骗女孩子不道德啦!阿公教你噢,追女孩要带她去喝酒……”
      “啪”!在他手里的易拉罐差点被捏扁,谁要用那种烂理由!还有那位阿公你教的那招才不道德吧?
      路人甲跟乙终于全部清场,只剩下沉默跟那么一点点的躁动……
      “喂!你……不用担心你朋友啦,阿K会带她走的。”他心虚的撇开眼角余光,把喝光的饮料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
      “喔!哎?啊K”他总算先开口了,不然要尴尬死!原来他带她走的时候就已经想好怎么安置阿欣了吗?
      “嗯,阿K是我的一个朋友,今天跟我到那里去办点事,还有他……很可靠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你朋友的安全。”原本是要去解决几个威胁他的混账东西,结果意外的遇见她,呵,想到这他都觉得约他来干架的混蛋好可爱!
      “喔。”她低低回了声,他说的“办点事”应该就是指那只莫西干头吧?看看他毫发无伤精神的眼睛都在发亮就知道战况是一边倒,唉!她真傻,还纠结挣扎担心了那么久!
      “花痴女,你手臂有点粗喔,都不运动的吗?”一开口他就后悔的要咬舌头,他就不能说点像“哇,三年不见你变得好漂亮好有气质”,又或者是“其实我很想你”,总之煽情的话一大堆偏偏冒出来的就是杀风景!
      “你!番薯脑袋的不孝子,成天打打杀杀,都不想着用脑袋解决问题吗?”喔!她完了,一开口就吼人,阿婆都说了粗鲁的女生没气质!她就不能暂时乖巧的说“是啊,人家也很烦恼瘦不下来呢”,也可以说“讨厌,人家本来身体就不好,做运动很伤身体耶”,更可以很不耻的装天真说“人家不在行运动啦,要不你陪人家晨跑好不好”,可是……结果她就是吐出一堆呛声的话!
      “很晚了,我要回学校了!”她不要再发花痴,走人算啦!
      “喂,其实……其实也没那么粗啦!”他拉住她飞快的解释。
      画面实在很糟糕,对话真的没营养,但偏偏他们两个居然一起笑出声。她忍不住笑声只好撇过头假装在看那朵小花,他收不住笑声就转头装着在欣赏这棵大树。
      最后他们终于休战一起坐在长椅上,谁也没开口。已近黄昏,下落的太阳尽责的散发余光帮这两个不爱说真心话的人烘托浪漫的气氛。
      “你过得怎样?”他舔了舔嘴唇,终于率先开口。
      “还不赖啊,秉承乖乖作风,好好学习,争取前途无量!”她边说边重新绑好散掉的马尾。
      “哈!看来你没再为另一个混蛋错过考试。”就是因为那个混蛋延伸的翘家事件,才让他遇见她。
      “哎!你这个臭痞子不要老咒我好不好?”她哪有那么背,而且……而且这三年她竟然连一场恋爱都没谈过!是不是她的恋爱运就在那天晚上终结在他手里,还是她根本就拿着他的影子找男朋友?顿了顿,她开口问,“那……你过得好不好?”
      “我?”他忽然转头看着她,咧嘴笑了,说,“我以为……这样的日子很好,起码会是我喜欢的那样……”他的眼直直的望着她,眯着眼,带着笑。
      以为……很好?那其实是不好的意思吗?阿欣说穿袍子的男人所向披靡的堪比传说,明明混的那么好那么出色,为什么他会说以为很好?还是用那么平静的口气说?她低下头不想看他眯着的笑眼,因为那种微笑好落寞……或许她跟很多人一样都不了解他,但她看到了他眼里的寂寞,看懂了他笑意里的疲惫!更或者,她跟他同样都是叛逆的,所以知道他不被理解的痛楚……
      “喂!不孝子,你不说很会理直气壮的说要混个痛快?那么就打起精神啊!向着夕阳努力奋斗奔向远方嘛!”不耻啊!她竟说能说出这么狗血的话,只为了……能重新看到他笑的很痞的样子!
      “花痴女,你说这话的样子好好笑哎!”他还真被她逗笑了,伸出手指戳戳她的脑袋,吐出一句很欠扁的,“你还是短头发的样子最可爱,看上去毛茸茸的超级可口!”
      啊!方家堂一定是她命中注定的克星,长头发的女生才温柔纤细好不好?她翻翻白眼还没反驳,他低头看了眼手机,抬头的时候向她眨眨眼说:“我要走了,你朋友已经在学校等你了,我会再来找你的。”他说的很轻也很肯定,就像是某种承诺。
      他说会来找她?莫维希的脸颊微微发烫,手指虐待着衣角,低头碎碎念着:“找我?不知道我住哪里,读哪所学校,也不问我手机多少号,谁信你真的会找我啊!”没诚意的家伙,一定把她当做临时吐槽机,用完就丢!说的这么好听,以为她好骗喔?
      “喂,你爱碎念的毛病是不是彻底没治啦?哼,谁说不知道手机号码就找不到你?区区十一个数字难不倒我,况且……我想找的人就一定找的到!”他笑着弯下身一把扯下她绑头发的彩色皮筋,套在手腕上晃晃说,“这是人质,下次还你!”
      太阳完全下山了,这是一个很平常的日落,莫维希却想着要记下来甚至是刻在心里。看着方家堂离开时的挺拔背影,她叹了口气,这是第二次看他离开……
      上一次让她不能忘记的是横跨昼夜的凌晨,这一次是黄昏落日,那么下一次是什么?期待吗?她很清楚那是!她转身离开的时候抓了抓散开的头发,喃喃自语着“莫维希,养那么长很不容易!千万别动剪掉它的念头!”
      唉!莫维希你还真是完蛋了,果然还是败在三年前那个翘家的夜晚,因为这一刻已经很是确定那……不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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