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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结束的地方就是迷宫开始之处。迷宫是没有结束的,它的出口只不过是另外一个入口。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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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迷宫结束的地方就是迷宫开始之处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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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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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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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开始之处——评《闪灵》

作者:goodnight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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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迷宫结束的地方,是什么?
      在《闪灵》中,这座树墙迷宫不可避免地成为最后一场追逐战的场景。按照恐怖片的惯例,导演在影片开始不久、一切诡异事件尚未发生之前即安排了这样一个场景的出现,绝不会是毫无下文的。自然,厚厚的积雪、高过人头的常青树、广阔到永无尽头的层层迷墙——这地方似乎天生用来制造一段揪人心肺的追杀与脱逃。男孩惊惶的脚步,身后传来手持利斧的父亲的喊声,濒死的紧张在迷墙之间左奔右突。然而在我们的视线被上述一切牢牢抓住的同时,却奇怪地感觉到内心最脆弱的那根神经已经逐渐松弛。

      高潮先于通常意义上的最后一战而至。

      或者不如说,整部电影始终处于惊惧的高潮之中。与我们习惯了的恐怖片不同,闪灵中的恐怖并非以段落形式出现。除了极少的几个镜头,几乎看不到“突然显现”而吓你一跳的恐怖场景。大部分时间,这里的鬼魂表现得犹如常人,他们既不血流满面,也不虚无缥缈。在真切可触的质感背后,鬼片中的鬼魂从吓唬人的主角地位上退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那一片暧昧的恐惧高潮,它从未明确地开始,也始终未曾真正结束。我们看到的是极少的人物,极琐碎的日常生活片段,一如电影中明媚的色调,没有昭示不祥的阴暗光线或幽深角落,然而就在简洁的木器与沙发之间,在花纸糊墙的走廊中,在亮丽的大地毯上,每一步一个延伸的花纹,杀机四伏。
      无法用观看此类电影的老习惯去看这部片子。鬼魂从来没有亲手杀害过任何一个人,禁忌的237号房并未起到决定生死的作用,而上一起惨案的制造者鬼魂葛瑞伯看至结尾,似乎也并非罪魁祸首。传统恐怖片的几大定律在这里被一一颠覆,以致我万试万灵的看恐怖片不害怕的秘诀于此也首次失效。
      某些影片总是容易令人将自己代入到角色之中。尤其是在厉鬼或怪兽一步步接近茫然不知的被害者时,观众便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那个倒霉的家伙,因而紧张得浑身发抖。通常在此时我总是把自己代入成那个鬼,便不会感到害怕,相反还觉得十分兴奋~~~接近猎物了~~~(容易被指变态,假如你是和旁人一起看片,不建议大家采用此法)。但在看此片的时候,这个方法却无用武之地。
      如何代入呢?鬼魂与人,在这里似乎并未构成猎人与猎物的关系。杀人的是人,令人费尽疑猜的是人,给人以重重压迫喘不过气来的,还是人。鬼魂虽然出场,却已退居幕后。
      这一次我没法把自己当成鬼。因为它实在什么也没有做。最多,它只是与主角交谈过几句而已,以整洁而寻常的人类面貌。当葛瑞伯的鬼魂讲完了它的台词,我所习惯并期待着的瞬间变形并未发生。身穿侍者服的厉鬼平静地转过身去,一步步地走远。它甚至连突然的消失都没给我看。
      太正常了。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包括那个群鬼聚集的酒会,既没有人头滚落也没有忽然化为鲜血的杯中酒。它们彬彬有礼,自始至终,客人就是客人,侍者就是侍者,酒就是酒。
      有什么不对劲吗?当你看到在最容易发生怪事的卫生间,杰克与厉鬼单独相对,这个小老头如此温文地说,我的妻子和女儿想要破坏看管旅馆的任务,我惩罚了她们。你,能做同样的事吗。他平和的神色让你感觉到,在惊悚的世界里,最正常的东西就是最反常、最诡异的。
      就像尼科尔森在整个异变的过程中,不时露出的微笑。他面带笑容,手握斧头喊着他的妻儿。宝贝,我来了。
      鬼由心生。中国的这句俗语在这个发生在美国的恐怖故事中,再恰当不过地得到了证明。

      又一个超能力儿童。

      丹尼和住在他嘴里的小东尼。到最后我们也不知道“小东尼”是个什么,但男孩勾动手指与自己对话的画面却被牢固地记住了。
      恐怖片里拥有超感应能力的孩子为数不少,看来关于小孩眼睛净、能看到脏东西的说法在中国与西方达成了共识。而这个漂亮的金发男孩除了他怪异的“小东尼”与张大嘴巴摇头的经典恐惧表情之外,值得一提的就是随着他的儿童脚踏车摇动的低镜头。在反复出现的走廊场景中,孩子骑着小脚踏车不断穿行,那空旷而漫长的回廊,以温暖的色调从孩子眼中的高度掠过。前面会有什么呢?伴随着辘辘的车轮声,这个低镜头几乎无一例外地唤醒了每个人心中只有童年才有的恐惧。当我们小的时候,在任何家常的地方以这样低矮的视角仰望着往前走,有时难免会想——前面,会有什么呢?
      骑着脚踏车的丹尼令我们以儿童之身打量这杀机四伏的世界,我们是渺小的,在它面前如此柔弱,无力保护自己。于是一切平常景象都像通过五岁男孩的视线被放大,成为庞然而神秘的威胁。但他仍然骑着脚踏车,辘辘不停地四处探究。低镜头带来的恐惧感来源于我们自身的童年经验,而非电影中的任何形象。
      “REDRUM”反写,成为“MURDER”(谋杀)。用唇膏写在门上的红字,男孩手握尖刀喃喃念诵,自他喉咙深处发出的来自“小东尼”的低沉警告逐渐变声成孩子的尖叫——这景象成为这部库布里克的扛鼎恐怖之作在我眼中最为毛骨悚然的一幕。

      循环的迷宫。

      始终认为影片的魅力就在于那股流动着的、暧昧不清的气氛。演到树墙迷宫中的最后追杀,事件已然明朗,恐怖感反而丧失,只剩下紧张。再看至男孩聪明地踩着自己留在雪中的脚印倒退回去、拐进另一条小巷再用雪掩埋痕迹之时,结局差不多已经了然,下面该做的事无非看着变态狂人如何迷失在伪装的脚印之间绕圈子直至恶贯满盈而已。果然不出所料,几分钟后擅长表情的尼科尔森便以一张被冻毙的、看起来带着些许滑稽的面孔结束了这场将近两小时的恐怖快感。
      然而结尾处的黑白照片上,我们再次看到这张曾以为彻底完成了使命的脸。他出现在酒会中匆匆跑了一次龙套的群鬼之间,穿着他们的同时代衣裳,这照片陈列在旅馆中,其上清晰地烫着金字:1921。至此方知那群绅士贵妇并非无所由来,曾在237号房杀死妻女的葛瑞伯似乎也不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库布里克在结尾处用一张照片将刚刚逃脱的观众重新拉入暧昧的恐惧之中,然后再无任何解释。我们似乎看到他狡黠地微笑着说:“这故事可不是怨灵作怪那么简单。”至于那究竟是轮回呢还是宿命,随你用什么深奥的词汇去猜想,反正,他不管了。
      循环的恐惧就像杰克的妻子发现反复打印在厚厚一叠稿纸上的同一句话,就像孪生姐妹的鬼魂对丹尼轻声地说,来和我们玩,我们要跟你永远在一起。Forever,ever,ever……的重复,轻柔甜蜜,却是彻骨的恐怖。任何普通的偶然事件一旦不断地发生,不断地循环往复,就变得非常吓人——比如一个杯子掉在地上没什么可怕,但若是不断地有杯子掉在地上,你就会心神不定。那其中蕴涵着某种疯狂的意味。或许这整个诡异的故事不过是一个人发疯的过程而已,杰克是走入了心里的迷宫,人的内心,比任何鬼屋都幽深叵测——但我们还是不要去猜测库布里克的意图为妙。
      迷宫结束的地方就是迷宫开始之处。迷宫是没有结束的,它的出口只不过是另外一个入口。当死里逃生的男孩丹尼终于奔出迷宫,等在出口的是母亲的怀抱,对于他,迷宫是走完了,恐怖的故事结束了。对于我们,另一场令人发疯的恐惧与迷失,却还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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