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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一身素白的女子站在阎王面前,不凶,不怒,有的只是无尽的不甘。双目平静的看着携手走过奈何桥的一对,生出无限怨恨,本来,应该是自己和他一起走的,本来,自己也能幸福的。只是,为什么,偏偏是他,抢了自己的爱人,毁了自己的幸福,却连恨都恨不起来。只是,若要祝福却是万万不能的。
前世,她是千金大小姐,他是自己最疼的弟弟,他从小体弱多病,自己是把他疼到心眼里去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遇见他,她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种情绪叫激动。她是那场舞会上最美的存在,他是那场舞会上最耀眼的存在。英俊。帅气。风度翩翩。本不该相交的他们却意外的有了交集。
很狗血的剧情,我跌倒了,他扶住了我,在他低沉性感的声音中:“小姐,您没事吧!”我羞红了脸,在众人杀人的眼光中我要求他送我回了家。
如果,我早一点发现那个被我疼爱的人的情绪,如果,我没有沉浸在那场名为爱情的美梦里,我是不是就可以早早的看出,你等的其实一直都不是我,你一直在看的也不是我,你只是透过我找别人的影子。我选择忽略掉你总在看到我时变得暗淡的眼神,也可以忽略掉我把手放进你手心时的微小的叹气声,可是唯独没有发现那个本该被我保护的好好的人儿眼中有了名为悲伤的情绪。
你向我父亲提亲。我高兴的在绣楼里做嫁妆,所有的,一切都被我忽视掉了。
如果,你不是在婚礼上说出你爱的人不是我。如果,我在现实一点,如果,你能早说一点。
是不是就不会是这样的结果。我在极度震撼中,失手打了那个我疼了20年的弟弟啊!竟然还骂了他狐狸精。我看着他双眼流出的泪水,忽然就后悔了。我点燃了婚礼上的嫁衣,看着疯狂逃难的众人,我在嘴角扯了个极不屑的微笑。然后对着你们,我最爱的两个人:“我们一起死吧。生不能同时,死亦能同穴。”
他们,就这样成了我任性的牺牲者。
现在呢!我在地府,可是,我为什么还要怨恨了。怨气,早就在死的那一刻洗尽了吗?
那我这是什么。是不甘。作为一个女人却被男人抢走丈夫的不甘。
阎王,你能懂的,不是吗?
我要你许我七世和他相争,若每次都输,我便认了。随你处置。
好,本君就应你一回又如何,希望你七世之后能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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