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同人]风来吴山

作者:宝剑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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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0 孤独



      >>>040 孤独

      >>>所嗟人异雁,不作一行飞。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一百零一……”

      “一千一百二十四、一千一百二十五、一千一百二十六……”

      “三万七千九百、三万七千九百零一、三万七千九百零二……”

      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到有人一直在我耳边数数,最开始的时候数的还挺快,跟跳短绳计数似的,到后来却越来越慢,声音也越来越木然。待我睁开眼的瞬间,数数的声音消失了,只剩下平缓的水流声。

      眼前是一片黑暗——是那种连你想发呆随便找个东西盯着都找不到的黑暗。

      我去掏下斗前就放在衣兜儿里的防水打火机,大概是因为被水冲了太久的缘故,我整个人都不利索了,掏了好几次才掏出来。可能是眼睛闭了太久,打亮火机的瞬间,我竟然觉得那样微弱的火光有些刺眼。

      火机光线的穿透力并不强,不过也足够让我看清自己的现状了:我现在应该是在之前跌落的那条地下河的分支中,这里的水流比较平缓,宽度也不过两三米的样子。河道中有一块略微突出的石头,正好把我卡住了,我挣扎了一下,卡的不是很紧,也没有勾到哪里,于是努力向岸边游去。刚一上岸,我觉得浑身的力气都没有了,也就懒得再强撑,腿一软,大字型地躺在了地上。

      我觉得突然有点理解简庄那个死变态了,被自己信任的伙伴抛弃确实挺令人抓狂的。不过套用下某个很火的句式,理解是距离谅解最遥远的距离——我真特么恨不得一手一把大刀直接砍死简庄那禽兽!!!!!顺便砍残张起灵!!!!!!!!!!!!

      尼玛啊,好歹老娘也跟他同生共死那么多次啊,你说要是我跟吴邪叶成胖子甚至是老酒那样的路人甲同时掉水里他去救他们不鸟我我绝对不放半个屁啊!!!!说不定我还要称赞他好身手有胆识!!!!!!但问题的关键是老娘现在是和一条会咬人的恶狗同时掉水里他不救我先救狗是个什么情况啊!!!!!!!!!!!!!!!!!!!!!!这是要闹哪样啊!!!!!!!!!!!!!!!!!!!!!!!!!!!!!!

      感谢豆瓣咆哮马小组,我觉得我现在又精神满满活力充沛了。

      一个翻身,正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手指摸到地上的时候却顿时觉得手感不对:一般说来,如果是被冲到山体中由地下河冲刷出来的,又或者是自然形成的罅隙,靠近河道的岩面应该是极其光滑的,再往远处大多是一些碎石,但是我现在躺的地方居然铺着青砖!

      一个激灵赶紧重新打亮火机仔细看看:地上果然是一路走来看到的困龙陵中常见的那种墓砖不错。又跌跌撞撞地往前走了几步,眼前出现了一条弧形的台阶。台阶上面复台阶,台阶上面还台阶,我顺着台阶一层层向上走,也不知道走了多少层,我看到在台阶的最上方有一个小平台,而平台正中放着一口漆黑的棺材!

      “……马萨卡?”我选择了用这三个字表达我无比震惊的心情。

      这简直比刚刚张起灵选择救狗还让我觉得不可置信。

      当务之急是找到可以持续照明的东西,我四下逡巡一番,还真被我找到了,在弧形台阶上有四条放射状的灯奴。我总觉得设计这个墓的人是个搞设计的,这次的灯奴依然设计的十分奇葩:每个台阶上都有一个直立上身而跪的纯金灯奴,低阶灯奴的手必然有两只搭在高阶灯奴的肩上,其他十只手孔雀开屏一般展开,每只手上或托着莲花灯盘或拿着钺斧五色云之类的法器。将灯奴全部点燃之后那就更艺术了,你可以想象拿一张简笔画太阳,遮一半,我现在眼前的景象就差不多是这个样子。

      灯奴一点,整个主殿都亮堂了起来。这是一个梨形墓室,最外层的是一弯活水,梨涡的地方是环形阶梯,最上方的梨尖处自然是漆黑的棺。那口棺材并非那种规规矩矩长方形棺材,反倒是有些像国外吸血鬼住的那种六面形棺材,不过仔细想想也就释然了,人家吸血鬼住那样的棺材是因为人家有俩大翅膀,我们这位呢,是因为有十二只手……

      瞬间就高端洋气上档次了有木有!

      我凑近了看,那口漆黑的棺材上扎粽子般捆着好几条粗铁链,在铁链的交叉点上还贴着一张道符之类的玩意儿。我把耳朵贴紧棺壁——我认为这并不是椁,整间墓室是做成果实的形状,而墓主应该是作为种子的形象存在的,所以其实整间墓室就是包在棺外的椁——里面什么动静都没有。四下张望一番,整间主殿空空荡荡,几乎没看到什么武器一类的陪葬品,也没找到类似通往配殿的通道,只有一扇黑洞洞的窄门,目测是壁画中那根垂坠着果实的“树枝”。

      想了想,打了个响指,我溜进了那扇门。

      五分钟后,我笑容满面的回来了,脑袋上顶着把斧子。反手把斧子抽出来,抚平头发,哟西,正应了那句电影台词:多亏我拼命的护住了脸,我英俊的容颜才得以保存。嗯,不就是后脑勺上多了道缝儿么,分分钟就能长好,怕啥!

      揭符的时候我顿了一下,语重心长地对棺材里面的家伙说:“据说你有可能还活着,嗯,那有件事我得先跟你说好,我放你出来呢,是一时心善,你可千万别有什么雏鸟情节认我做妈。”伸手准备去揭,又想了一下,补充道,“不过做朋友倒是可以,反正……这个世上只有我们是同类。”

      几斧子下去斩断了铁链,又把棺钉什么的直接削掉,我自侧面扎了弓步咬紧牙关使劲儿一推,就把棺材板推一边去了。

      棺材里睡着的果然是一具十二手尸,表情安详,十二只手交握搁于腹上。

      我看了半晌,胼指往他颈边一探,没有脉搏。

      他在被放进棺材之前就已经死透了。也没有如修墓者害怕的那般用妖力什么的复活。

      我有些失落,又有些高兴。

      “……死了也好。”我唏嘘一番,准备转身去寻出路了——那条满是机关的路我可不想选,且不说我可能要在里面死上不止一百次才能和陈老头儿他们顺利会师,就单说,我根本就不想见那些救狗大队,再者说,他们如果知道我狗屎运进了主殿,肯定得逼我交出陪葬品啊,我上哪儿去弄啊,这些纯金打造的灯奴倒是值钱,可我也搬不动啊。

      我一边心中吐槽一边手贱地敲着灯奴们的脑袋下台阶,然后我顿住了,扭头皱眉看着漆黑的棺材。

      ……对哦,为啥棺材里没陪葬品啊?

      这明显的不科学。

      一步一步退回去,再翻翻,好像还是没有的样子——那种放在古尸嘴里或是,嗯,菊花里的东西我是不愿去拿的。虽然我现在也算是个盗墓贼,可我是个有良心有道德有思想觉悟的盗墓贼,我跟着南派混,但我觉得我的性情更像北派,只取明财,不捣乱不损阴德。

      想了想,决定最后试一把,我试探性地拈起他的一只爪子,果然,十二只手交握的地方露出了雪白的一角,吼吼吼,有门!我有了动力,立即把十二手尸的爪子都扒拉开,然后发现他握着的东西也很奇特:

      是一方玉玺。

      >>> >>>

      玉玺?我愣了三秒,感情这十二手尸还是个王啊。伸手就去拿,结果在碰到玉玺的瞬间,耳畔响起了比急刹车又或者是指甲刮黑板还要刺耳的尖叫。真是叫的我通体舒畅筋骨错位。赶紧一松手,尖叫声停止了,我看向十二手尸的眼神中又多了一丝崇敬,尼玛啊,这样叫都没吵醒你,我是个粽子我都受不了。

      可要说让我就此放弃吧……那我还是先把玉玺揣着吧,大不了回去买耳塞。狠下心,我抓了玉玺就走,可奇怪的是,这次却什么事都没有,就好像我刚刚听到的那些尖叫是幻觉一样。

      这是什么节奏?一秒变灵异片吗?

      我把玉玺小心放进带拉链的口袋,装好后还不放心的拍了拍,最后看了一眼那些金灿灿的艺术品,才一头扎进环形水渠的下游——既然这里是活水,那顺着水流必然可以找到出路。

      最开始的时候我还觉得陵墓的设计者挺脑残的,为了还原果实的结构特地在主殿挖了环形水渠,那要是十二手尸真复活了,人家不走你给他安排的地狱之路,偏偏要游泳出去怎么办?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实在是想太多了,因为这条一丝空隙都没有的水道,它很长,非常长。

      除了水下生物,活的东西是绝对无法通过这条水道的——而且那个年代大概没有人能预计到几千年后会有氧气瓶之类的东西被发明出来的吧。

      水道不宽,也几乎没有分岔,我想游的时候就游一下,累了就停下,反正我是顺着水流的方向,即使我自己不动也是会被水流推着缓慢地向前飘动的。也不知道是游了多久,我突然感到身体一轻,头顶上开阔了起来。浮出水面,在视觉极限处我看到了一个亮点。

      我终于出来了!我觉得我从来没有这样热爱过阳光。

      在荒无人烟的大山里足足走了两天一夜,我才看见一个极小的村子。小村里的人还算好客,有个大妈听了我编造的我们是电视台的来山里取景结果不小心和朋友走散的故事,眼泪汪汪地一定要我留下来吃晚饭顺带好好休息一晚。我想了想,问了大妈日子,确定距离陈老头儿当时约好的集合日子还有一天后就答应了下来,毕竟这是人家的一片好意,而且我也确实很累。

      第二天天蒙蒙亮,大妈就喊醒了睡得跟死猪似的我,她不仅非常热心地帮我把脏衣服洗了,还用油纸给我包了个荷包蛋干馒头和自家腌制的咸菜。临走时还不忘嘱咐我说节目要播出的时候一定要通知她,她去村长家看电视去。还特别交代说最好要提前一个月写信,不然送不进这大山坳里来。

      我鼻头一酸,心说如果以后还有机会来这里一定来看这位善良的大妈。

      回到了之前落脚的招待所,我在门口转悠了半天没进去,说实话,我完全没有做好要再见他们的心理准备,但转念一想,其实也没那么严重:不就是不救我吗,跟以前直接让我去蹚雷送死完全一个性质。

      一个粽子,还想怎么样,谁拿你当回事儿啊?

      我使劲儿拍拍自己的脸,双指向上提了提嘴角:“四爷,我回来啦!”

      招待所里很冷清,前台只有个当时为我们登记的年轻小伙子在,我上去一拍他的柜台:“嘿!”

      他一看我,突然抖如筛糠:“你……你……你是人是鬼啊!”

      尼玛,这是拿剪刀往我心窝子戳呢?

      这小伙子估计是个唯物主义者,见我不说话只是狠狠瞪他,他自己抖了一会儿也不抖了,只是双臂依然互抱着,一副防备的样子,声音里也多是不安:“之前跟你一起的那些人……他们说你死了。”

      其实我特想说“他们说的一点也没错”,不过还是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他们人呢?”

      “退房啦!”

      “哈?”

      “前两天就退了啊……他们好像也是走散了吧,分成两批回来了,第二批人一回来马上退房走了……诶……诶,你没事吧,”他拿圆珠笔戳戳我,“诶我说姑娘你千万别着急啊,我给你找找,之前跟你一起的那个男的登记住房的时候留了电话的,我给你拨过去!诶你别走啊!你去哪儿啊?!”

      小伙子一直喊我,甚至还追出店门口问我上哪儿去,他是用座机拨给叶成的,免提,我甚至还能听到叶成在那边不耐烦地说“喂?喂?谁啊?说话!”。

      我要去哪儿?

      我也不知道。

      漫无目的地在小镇的主街上晃悠了一会儿——说是主街,其实这个小镇也就只有一条街道而已,也没多长,一个多小时就能走个来回。最后又回到了那家招待所。小伙子一看到我就赶紧迎上来,说叶成让我呆在这里,他马上来接我。

      我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塞给他(玉玺除外),问他能不能让我打个长途。小伙子立即拍着胸脯说要啥东西啊,免费让你打,打多久都行!

      我勉强地笑笑,向他道谢。

      我的手机进水进的一塌糊涂,这手机当初还是叶成给我买的,手机卡也是用他的身份证办的。我用肩膀夹着话筒,一手翻着联系人一手拨号,我原本想的是给解雨臣打电话,要知道我的口袋里还有一方玉玺,就算不能完全还完债,至少能抵上一部分,顺便让他预支一点生活费给我——我一点也不想再回陈老头儿那边去了。

      可号拨到一半,我犹豫了一下,按下了停止键,转而拨了联系人中的另一个号码。

      片刻之后电话通了。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高兴点:“吴邪,在哪儿呢?”

      “你好,薛小姐是吗?”电话那头是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还没来得急等我问他是谁,他就好像说快板儿似的抢着说道,“是这样的,麻烦您听我说完。你是手机主人的朋友是吧……呃,您的这位朋友从山上摔下来了,身上多处骨折,正在我们医院住院,目前还昏迷着……我不是骗子……嗯……能不能请您来我们医院把医药费结了?”

      放下电话后一分钟我都还没回过神来,苍天啊,这尼玛玩儿我呢?(暴漫脸)

      “……没事吧?”招待所的小伙子小心翼翼地问我。

      我长叹一口气:“这位小哥,你们镇上哪儿有当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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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哟西,俺又更新了~~~~我是不是很勤快!
    顺带……最后这一段……天真应该可以算是出场了……吧…………………………?
    再顺带,其实上一章其实我最初构思的是张起灵直接救了简庄,而不是在简庄提醒粽娘的身份后才转移了救助对象。不过这样写的话,我很怕我会变成JJ上第一个写盗墓BG同人然后被认为黑了张起灵而被打负分的家伙。
    张起灵(面无表情):我不是那样的人。
    包子(摇手指):不不不,你就是。
    不过要说明的事,如果是吴邪和简庄在同样的环境下,张起灵绝壁救吴邪。他很理性,但同样分亲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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